王奇 王守龙
摘 要:在新时代全面实施“双高计划”建设背景下,实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重要意义。高职院校存在审计部门机构改革进度缓慢、内部岗位职责不明确、审计整改工作缺乏协作、审计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应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控建设,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拓展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实现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建立服务型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及时公示审计结果,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关键词:双高计划;内管干部;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769(2020)05-015-05
2019年2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提出实施“双高计划”,同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陆续印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和申报通知,“双高计划”正式启动实施。《意见》提出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1],高等职业教育又一次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在“双高计划”建设总体目标的引领下,作为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高职院校,如何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离不开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和高职院校自身的治理水平。高职院校如何在高职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做好自我监督、自主管理和自我约束,对实现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建设历程
(一)“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建设的重大意义
“双高计划”提出“要集中力量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经过近半年的准备和遴选,10月25日,教育部、财政部公示了“双高计划”拟建单位名单,能够成为“双高计划”建设高职院校中的一员,意味着这些拟建设高校获得了一张进入高职院校“985”“211”序列的入场券,也意味着党和政府将向这些建设院校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通过实施“双高计划”建设,可以为拟建设高校带来丰富的经济资源,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项目资金,提高高职院校自身发展动能,让其在改革发展中加以完善,使自身的发展符合党和政府制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这是“双高计划”建设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因素。
(二)“双高计划”建设经费投入与重点任务
“双高计划”建设经费主要采用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多渠道供给方式投入。要求地方在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的基础上,对“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给予重点支持,中央财政发挥引导作用,通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对“双高计划”建设院校给予资金奖补支持。鼓励有关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以共建共培等方式,通过吸引社会力量,积极筹集社会资源,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双高计划”建设重点任务是打造技術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新要求,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支撑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引领新时代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双高计划”建设院校投入情况分析
围绕《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提出的“1个加强、4个打造、5个提升”,高职院校“双高计划”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高水平专业群和高水平“双师”队伍,提升校企合作、服务发展、学校治理、信息化、国际化等水平。“双高计划”预算经费来自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举办方投入、行业企业支持、学校自筹四个方面。其中,1.“双高计划”预算经费中来源“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1.1亿元)、深圳职业技术学院(8.8亿元)、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8.5亿元),这也是“双高计划”建设院校预算经费的主要来源。2.“双高计划”预算经费中来源于举办方投入第一二位的是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4亿元),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1.7亿元)并列第三位。3.“双高计划”预算经费中来源于行业企业支持最高的是威海职业学院(3.1亿元),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5亿元)并列第二位。4.“双高计划”预算经费中来源于学校自筹前三位的分别是威海职业学院(7.9亿元)、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6.2亿元)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1亿元)(以上数据来源《中国高职发展智库》)。
二、高职院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及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高职院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学校审计部门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括各二级学院、系、部党政领导干部(副处级)以及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正科级)在本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规范干部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前后部门的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确保政府为“双高计划”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二)高职院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学校领导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够重视
学校领导内管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在学校规范管理工作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审计工作缺乏宣传和引导,内管干部和教职工主动支持或配合审计工作的意识还不强,少数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只是摆设或走过场,审计作用发挥不够;学校党委在研究和制定审计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时还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啃硬骨头”的精神。
2.审计部门机构改革进度缓慢,审计人员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要求
高职院校由于编办核准的编制数量有限,学校的审计部门和纪检部门或者监察部门合署办公,这种情况给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带来一些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大打折扣;学校审计人员中多数以会计专业人员为主,有些高职院校虽然也成立了内部审计小组,聘请了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教师参与,但也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参与审计实务工作的经验还远远不足。目前多数高职院校通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审计机构参与学校的审计工作;学校审计部门缺乏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学习领会有关政策不到位,“闭门造车”现象较为突出,经常是遇到问题无法入手,需要现学现用,知识的积累和运用不充分,存在审计定性不准、审计建议不科学等现象,导致后续整改工作难以落实。
3.内部岗位职责不明确,审计定性不准确
目前,在多数“双高计划”建设的高职院校中,对于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仅停留在部门年度预算、财务收支、国有资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日常基础工作上,而对涉及重大经济决策等工作,由于高职院校的“三定方案”(一是定单位的职能,二是定内设机构,三是定人员编制)未具体落实,存在职责不分、权力不明等问题,使得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不明确,从而导致审计过程缺乏明确的审计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定性不合理、不准确。
4.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缺乏部门协作配合机制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内部审计机构”。调研发现,高职院校在审计整改过程中存在部门间推诿扯皮、不愿接受审计整改任务、敷衍对付审计整改工作等现象,尤其是在涉及多部门联合整改方面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对于一些建章立制的审计建议,相关部门相互协作配合能力不强,部门职能难以充分发挥,审计整改监督合力没有完全形成。
5.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公开机制落实不到位
《規定》明确提出“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与内部纪检监察工作、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但多数高职院校对于审计结果仅仅是在完成整改工作后就被搁置,对于问题发生的原因未深挖深究,审计结果也仅仅只作为审计部门的工作成果,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还没有对审计结果进行充分运用,审计发现的问题也未得到相关部门人员的足够重视,警示、教育和制约作用还不够强;审计结果公开机制落实不到位,具体整改情况未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或通报,未能广泛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的监督。
6.审计信息化建设滞后,传统审计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近年来,多数高职院校加大了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科研管理、网上办公等业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传统审计耗时长、风险大、成本高,而审计部门面对的信息系统也日趋复杂,数据量急剧增长,而审计信息化建设投入明显滞后,仅仅停留在运用简单的办公软件处理日常的事务,远远不能适应信息化技术的发展需要[2]。
三、“双高计划”建设背景下高职院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学校应尽快依据党和国家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结合二级管理改革的实际情况,将审计部门与纪检部门相互分离,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防止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审计工作混淆,明确区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避免出现一人多岗问题,保证审计机构的独立地位;配齐配强内部审计队伍,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各学校的学习和交流,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建章立制,加强内控建设,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
首先,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涉及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按照“三重一大”原则,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方式,科学民主、集体讨论进行决策。其次,建立审计部门对监督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对学校领导负责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重大项目和内部控制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监督评价小组,对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3]。第三,学校审计部门要认真学习审计理论和制度,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和手段,主动发现学校各部门日常管理中的风险隐患,避免管理漏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运用绩效审计理念拓展经济责任审计方式
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主。近年来,随着“以风险为导向”理念和模式的形成,绩效审计、管理审计、风险审计等的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将绩效审计运用到经济责任审计中,是把经济效益定义在各部门完成经济目标的实际效果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题。可以借鉴国外绩效审计的经验,尝试探索符合我国高职院校经济责任审计新模式,提高办学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办学成本[4]。
(四)增强审计整改工作力度,严肃审计整改问责
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和跟踪机制,审计部门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配合纪检部门,对整改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促进审计问题有效整改落实;对屡审屡犯、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改正,将启动问责处理。要坚决打破“新官不理旧账”的惯性思维,通过广泛宣传和集中培训,让已经离任的领导与现任领导能够充分认识到审计整改对完成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被审计部门应积极主动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落实。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的一部分,不能“虎头蛇尾”,应该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还可以再次进行审计[5]。
四、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助力“双高计划”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途径
(一)提升高职院校综合治理水平,实现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意见》中指出,“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扩大二级院系管理自主权,发展跨专业教学组织。“双高计划”建设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这些参与建设的高职院校要对二级学院、系、部党政领导干部(副处级)以及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正科级)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常态化,并将各类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和项目负责人结合起来,明确职责权限,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势。
(二)构建稳步高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格局,建立服务型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新时代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大数据下的联网实时审计,“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应充分搭建校级网络平台,整合相关部门信息,实时覆盖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财务审批事项等,这样不仅可以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审查工作做到及时高效,也有利于把风险降到最低,把腐败抑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应建立服务型经济责任审计体系,加强对校内不同职级领导干部以及新提拔领导干部(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进行任期培训,特别是在领导干部集中培训时,专门安排财务、资产、教学、科研、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对“双高计划”建设资金的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另外,审计部门还应对领导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上的疑惑提供日常的答疑[6]。
(三)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公示审计结果
建立审计与财务、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与配合机制,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学校党委、行政报告范围,与各部门预算绩效考核、绩效工资改革相挂钩,作为个人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审计部门应该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出具准确适当的审计报告,按照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实际履职情况,报学校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处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发展目标和资金利用方面具有很强的纠偏能力,通过公示审计结果,能够让某些领导干部及时认清问题的严重程度,纠正他们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确保“双高计划”建设工作能够稳步推进并取得长足发展[6]。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应及时进行表彰,并将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也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如遇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各级纪检部门处理;涉及犯罪的,必要时可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才能让审计结果运用真正落地[7]。
(四)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审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信息化建设是审计工作的技术手段和新时代审计发展的核心任务,是未来审计的主要手段,也是现代审计的发展方向[8]。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也应与时俱进,科学运用信息化审计手段。学校将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提升审计能力和审计效率为目标,利用学校已经建设好的信息化平台,在财务、公文、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事管理等平台设置审计端口或审计模块,实施联网审计,共享审计资源,允许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内管干部的某一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便于实时获取审计证据,科学合理地分析评价,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挥审计的“经济卫士”和“惩前毖后”作用,降低审计风险,完整客观地评价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9],更好地服务于“双高计划”建设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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