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琛
【摘 要】江西是我国道教形成与发展的重地之一,至汉代流传至今已经形成了具有鲜明且完整的科仪流程和音乐样式。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于民族民间音乐和宗教音乐的保护与创新发展的政策与要求不断推出,也让更多的人开始重视道教音乐的研究,且研究的角度和观点呈多样化趋势。道教作为我国最具代表性的本土宗教,其音乐除了具备宗教属性以外,在今天更多地体现了审美属性和一定程度的教育属性。在信息爆炸的今天,片段化的道教音乐教育使得道教音乐无法像主流音乐一般得以被普遍了解,以此开发的校本课程更是少之又少。故此,本文将以江西地区高校中建立道教音乐校本课程的可行性和创新方式进行研究,并主要借鉴民族民间音乐的校本课程在高校开展的形式来进行探索与讨论,试求从理论层面印证道教音乐作为校本课程开发内容的可行性。
【关键词】民族民间音乐;高校;道教;校本课程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30-0088-03
江西省是我国道教形成与发展的重地之一,其中“龙虎山”更是被誉为道教圣地,也是正一天师道的祖师玄坛,相传汉代天师张道陵在此炼丹。其后岁月更是以此地为中心进行各类道教活动和传习发展。1919年以后,由于战争频繁和迷信的逐渐破除,龙虎山一带的道教斋醮科仪瓦解和流失,目前已经很难呈现出完整的样式,同时音乐也在保留了一部分的基础上,由道士外出活动学习其他地区道教音乐后进行融合,也已与古代的龙虎山一带道教音乐产生了出入。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对宗教的科学管理,对宗教音乐、民族民间音乐的有意识的保护,对道教音乐的研究和音响录制等内容开始逐渐火热,也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文献资料。但是由于道教音乐所处环境的特殊性致使它所存在和传承的方式受到了极大的制约,而信息化社会因素影响下也让道教音乐本身的艺术性特征得到了突显。基于此,就道教音乐以及所承载的优秀的、积极向上的内容是可以适当地选取并且进行适应化创新,最终以“校本课程”的形式应用到高校中,让具有完整价值观的青年可以有机会系统地接触到道教音乐,除了有助于学校学科的创新建设,另外也能够一定程度上保存与传承道教音乐,让新时代的青年对江西地区优秀的艺术有所了解。下面笔者将以道教音乐为出发点进行高校校本课程创新建设研究,尝试通过理论形式总结出此类课程搭建的可行性。
一、道教音乐校本课程开发与应用的前提
(一)目的及意义
江西地区道教音乐作为斋醮科仪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一直随着道教的发展而发展。到了近现代,道教的社会属性和功能属性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而道教音乐所具有的特质也使得它的音乐属性超出了其本身的功能性,也愈发地被关注和研究。对于以道教音乐为切入点进行高校的校本课程研究,其目的在于首先是传承道教音乐本身,抛开宗教属性以外,道教音乐也是中国历史艺术与音乐的一种表达方式,这是不可忽视的,其背后反映出来的审美倾向也值得研究与传承。其次道教音乐作为一门课程,可以丰富学生的艺术视野,拓展他们对于优秀传统音乐的认知深度。最后,道教音乐与其他民族民间音乐一样,都是具有地域特征的,在江西地区的高校开展此类课程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该地区的风土人情和历史渊源,也能够从侧面更加科学地认知音乐的社会属性和学习传统音乐知识的必要性。而之所以参照民族民间音乐作为对标物进行参考,就是因为道教音乐脱离开道教环境就音乐本体来说,与我国的民族民间有着一定的可参考借鉴的相同点。这两类音乐都基于某种实际应用演化形成并服务于人,后期的发展也都可以脱离开初始的功能性,具备独特的、鲜明的、地域化特征的艺术属性和审美表现方式。目前全国已经有很多民族民间音乐通过校本课程的形式对其进行保护与传承,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所以,以民族民间音乐的校本课程开发与应用为蓝本进行道教音乐的带入性研究,可以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当然,其实际应用能否真正落地开展也受制于诸多因素,在这里与本文无关暂且不谈。
(二)可行性探索
本研究内容的可行性探索完全存在于较为理想化、理论化的环境中进行讨论与阐述,抛开其他客观因素不谈,我认为以道教音乐为对象进行高校校本课程研发并应用是可行的。道教音乐本身是具备完整的形式、结构、演唱方式、伴奏方式的,只不过传统的道教音乐要伴随斋醮科仪应用在不同的场景和环节中,如果我们将这种场景和环境进行替换仅仅是为了保存音乐,那是否可行呢?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我们可以一定程度上参考学堂乐歌、参考民族民间音乐的流行改编等等案例。這种优势就在于它可以基本保留音乐性,同时又可以用一种更便于现代人或非道教人士理解的方式去消化音乐,而这也是学习道教音乐的目的。另外,在高校中的校本课程本身就是一种非必要性的自选课程,首先学生的参与以兴趣的姿态进入,如果这类课程能够跳脱出传统道教仪式,而采用更加新颖的形式或符合审美标准的展现方式,也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学习兴趣的持续性。其实,如果我们将道教音乐和道教剥离开进行独立的课程搭建,那么是不是这种形式就可以一定程度上跳脱出“宗教”的思想定义和束缚,更容易规避道教音乐校本课程会触及的违背科学的内容呢?
(三)重点及难点
以道教音乐为中心建立校本课程的重点在于三个方面。一是音乐材料的选取以及深度、广度。我们知道道教音乐是有其明显特征的,如何通过标志化的材料浅显地传递给学生是关键。二是如何抉择道教音乐和斋醮科仪的剥离与结合,剥离是要突出音乐的审美性特征,而结合则是要有目的性地营造道教音乐存在和发展的场景。三是道教音乐对于民族民间音乐校本课程的借鉴方式和方法,这也关系到两种类型音乐本身的异同和应用场景的异同。以上重点内容也可一定程度上视为难点,但是在研究中发现真正的难点在于道教音乐的校本课程开发是要以音乐学习为主体,还是以思想传播为主体,是不是可以用道教音乐“旧瓶”装进新时代科学思想的“新酒”?这个问题值得深入讨论,因为参考目前已知的民族民间音乐校本课程来看,很多都是进行了改编后更易于推广与实施,哪怕是伴奏,哪怕是唱腔,哪怕是环境,这些都能够直接决定此类课程的落地实施与发展延续。
(四)定位及方向
高校中道教音乐作为校本教材进行研发与应用,其根本核心定位必定是音乐本身,但是音乐本身是可以拆分、改造、重组的。例如音乐中本身的音乐织体、结构、和声、伴奏、乐器、演唱方式等等实际上都可以参考借鉴民族民间音乐作为对标物来进行应用与改造。将此作为基础,再进行系统的教学体系建设、原作品和改编作品展示等等,就更便于操作。同时,道教音乐的文化背景可以穿插在其中进行普适性的介绍,对于教义和思想层面可以去糟粕取精华并与新时代的思想进行融合式讲解,这样就完全可以以现代人更易理解的角度去审视学习传统的道教音乐,也便于掌握传统道教音乐的特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高校中的道教音乐校本课程目的在于普识性传播与传承,是泛而浅的建设理念,这种定位和方向是成立且必然的。
二、道教音樂校本课程的应用模式设想
(一)思维模式
道教音乐校本课程开发思维应该兼具着课程开发的普遍性特征和独特性特征。课程开发普遍性特征是教什么?怎么教?独特性特征是哪些应该教?怎么教?才能够保证在音乐本体特征基础上更符合时代性。根据道教音乐的独特性特征,可以参考民族民间音乐校本课程的开发思维模式。开发课程前期,一定要有正统道教音乐知识专家、现代作曲家专家、理论专家、文学专家共同选择、改编、创作适用于教学的案例型作品。再依此作品进行仪式内容改编与解读,这样学生在学习作品时候就了解到道教音乐可以以这种形式呈现。开发课程中期,要对课程的实施模式进行教研讨论,尽可能地围绕实践活动展开教学,道教音乐校本课程的目的也是培养普适性人才,而非专业人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把握音乐与政治的距离,将道教音乐还原给音乐,仅仅是以学习音乐本体的角度去教学和学习,功利性内容仅作为理论课程的外部环境适当提及或剔除即可。
(二)情景模式
在课程架构设想完备之后,在实际应用的环境中是比较复杂的,能够真正地落地实践取决于课程设置的弹性以及情景模式的有意营造。所谓情景模式就是指道教音乐是应该以理论学习为主,还是以实践体验为主,因为这会导致这门校本课程输出结果和培养出来的人才产生两极化划分。如果课程按照理论课程为主的形式设定,优势在于学生能够由内及外地认知道教音乐和相关联内容,另外对理论内容中的有可能背离时代思想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正或者剔除。劣势在于道教音乐是以抽象的,经过文字加工和个人理解传递后发生了改变的模式存在,学生很难在没有音乐音响效果下直接产生音乐风格的想象和组合。如果以实践体验内容为主体,优势在于可以生动、立体地掌握道教音乐的风格特征和艺术风貌,例如《刘三姐对山歌》中就采用了山歌为元素进行创作,搭配风趣睿智的正面形象和蠢笨隐晦的负面形象来让人们易于接受和喜爱。所以道教音乐在校本课程中完全可以以此形式进行搭建。但是问题也显而易见,音乐是复杂的,道教音乐是否适合改编,能否完全脱离斋醮科仪独立存在有待考证,而学生也仅仅能够通过作品去进行理论学习,一旦脱离这种趣味化的作品,就很难理解回归道教后的道教音乐的特征,兴趣也会降低。综合考量,笔者认为应该采用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七三的比例施行更便于开展。
(三)理论课程模式
占据整个课程体系份额百分之三十的理论课程应该以历史、仪式、音乐文学为主要切入点,尽量避免传统的教义观念和封建迷信部分。首先历史是道教传承发展过程中不可分割的外部环境,随着时代不断发展,至今道教发生了质的改变,但是道教音乐却以顽强的生命力延续,在这个过程中道教音乐的变化和样制都与审美紧密相连,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总结出中国人民的艺术观。其次,传统的道教音乐是服务于仪式的,脱离了仪式独立存在,必定减弱色彩的表达,所以说一定程度上要保留仪式的内容,但是可以适当地删减或隐化一些内容。例如一些民族民间音乐本身音乐旋律是美的,但是歌词内容和应用场景会存在一定的过于世俗的现象,但是将歌词和场景进行适当变化后,则同样能够将音乐本身传承。最后,在道教音乐的唱词中很多都是关于鬼神、福祸等内容,这是由于科学认知浅薄和阶级统治造就的,那么这些歌词可不可以单独拿出来只做文学性考量和教学呢?答案是肯定的。这样道教音乐所涉及的理论知识就容易被学生接受,也能够带入实践课程中。
(四)实践课程模式
实践课程在笔者设计的道教音乐校本课程中占据百分之七十的比例。在实践课程中,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常规形式就是将一些优质的、音乐性强的、具有代表性强的作品进行直接教学或者改编教学,以音乐赏析的模式来匹配理论课程,支撑理论课程的实践部分。非常规模式则是尽可能地进行“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呈现。“走出去”的模式很容易理解,就是教师尽可能地带领学生多进行道教音乐活动的观摩、讲解、创作、举办论坛等业内实践活动,尤其是以道教音乐为主题的活动,能够置身于环境中去审视甚至体验道教音乐,这种办法比任何形式来得更加直接且深入。“请进来”则是可以请具有专业知识的道教音乐从业者、研究领域专家、作曲家等等入校开展例如观摩课、展示课等活动。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学生可以阶段性地在校内就开展实践体验活动,虽然环境无法还原真实场景,但是却可以定期学习,便于持续性地参与实践体验。最后则是可以适当地通过一些作曲家进行移植性创作,用道教的音乐创作技法融合民族民间音乐的伴奏乐器、演唱场景、歌词、舞台剧等等形式进行生活化、艺术化、戏剧化处理,便于理解和传播。
(五)课程评价模式
评价体系是检验课程开设成效和学生学习成果的试金石,尤其是道教音乐这一类传统且不被广泛熟知的课程,评价模式更应该存在一定的创新或突破。就目前的设想来看,课程的评价模式仍然以实践为主,理论问答为辅的模式。由于与民族民间在发展上存在一定的相似,就是因为历史的变迁和结构形式的不统一,导致了道教音乐并没有特别标准规范的准则,尤其是脱离开斋醮科仪之后独立存在的音乐,所以关于历史、文化、音乐本体方面的知识内容是理论评价模式的主体。而实践评价模式则更加直接,可以根据学生的能力和偏好以小组的形式完成微型的“应用课题”,将学到的内容以创作的形式、演唱(演奏)的形式、改编的形式呈现,并可以由学校教师、外聘专家以及道教音乐从业者联合评判,这样能够呈现出课程开展实施的多维度成果,便于修正与完善课程体系。
三、结语
综上所述,以民族民间音乐的校本课程搭建模式为蓝本去设计高校道教音乐的校本课程,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也需要更多方面的考量和适应性环境的支持。道教音乐如果只就音乐的艺术审美角度去设计课程,并不完全能够突出它的特征和功能性,需要对宗教所涉及的思想和仪式等连带问题进行深入考量和修改,其实这也可以借鉴民歌新唱、跨乐种融合、歌词改革、形式改革等等办法,这样就能更加有效地满足大学生的学习需求。江西有着悠久的道教音乐历史积淀,同时也有着开拓性的革命传统,这两种“新与旧”之间看似存在根本性的矛盾,但是如果将视野放在无功利性的“音乐本身”上看是非常容易结合且可以焕发青春的。在这个不断创新的信息化时代,历史积淀的民族性优秀文艺本身是应该得到保护与传承的,即便是“新瓶装旧酒”也不免勾起人们“试尝一口”的欲望。所以说,道教音乐如果能够被人们当成艺术来看待,那么它就极有可能通过高校校本课程持续生存和保留,而不是仅仅存在于冰冷的屏幕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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