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
摘要:为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增加卫生投入,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设立了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然而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专项资金的实际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若干问题,影响资金的有效使用。在专项资金实际审计过程中,专项资金预算、核算、使用及绩效评估均存在风险点,各医疗机构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医疗卫生 专项资金 管理 审计
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是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用于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等所设立的专项资金。各医疗卫生单位作为专项资金的主要使用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在专项资金审计中,笔者发现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若干问题应当加以重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医疗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未建立专项经费预算编制相关制度,每年上报的预算基本没有变化,缺乏前瞻性,导致资金出现缺口。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还存在这种问题,对于存在下级拨款单位的医疗卫生部门,在上报预算时,未将下级拨款单位的预算变化考虑在内,当年下级拨款单位的款项由财政直接拨付,而本单位由于本年内未拨付下级资金,导致该年专项资金大量结余。
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应当既包括根据针对该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制定的使用审批规范,也包括本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上级财政、卫生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不能无视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人员经费和工作补助。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存在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人认为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受单位内控制度的制约,人员经费及补助费用的报销标准可以超过内控制度要求的现象。对此,应当明确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所涵盖的范围。
在内控制度执行落实的过程中,项目实施所需设备等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行招标采购。部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人在购置设备和服务时,仍然不清楚是否应该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甚至出现采购申请与实际购置设备及服务不一致的问题。
(二)核算不规范、财务与业务人员缺乏沟通
专项资金的财务核算应当明确区分项目业务与日常业务,不得将日常业务支出在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部分单位存在将专项经费购置设备计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或事业支出科目中的现象。还有单位将不同的项目支出错误计入同一个项目,导致账证不符。以及专项资金采购业务后附合同等原始凭证缺失,只以发票入账。财务人员应当加强与专项资金使用人的沟通,在专人负责的基础上定期参与项目工作汇报,减少信息不对称。重视会计复核,检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减少账务合规性错误的发生。
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部分单位还存在混用报销单的情况。当项目支出使用单位自制的报销凭单时,单位的三公经费应当区别于项目经费中列支的餐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单位三公经费的列支应当按规定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计入单位管理费用,属于三公经费专项审计的范畴。专项资金中的餐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是业务活动费用,应计入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属于专项资金审计的范畴,不需要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
(三)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支出结构不合理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项目实施方案,参与项目人员的管理费及劳务费的发放标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由项目组和财务部共同把关,资金的发放必须填写明细并签字。设备的购置、培训或会议的召开等要有年度采购及会议(培训)计划。实际审计过程中,部分单位存在这种情况,临近年底将已拨付未使用的经费赶工花掉,其中以用于广告宣传费居多。而对于广告宣传费,项目组应当首先做好市场调查,制定合适的发布频率,以达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将较大比例专项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费,资金使用效益难以评估,容易造成资金浪费。
(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绩效评估困难
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首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不完善。对于跨年度的长期项目,在编制预算时,机械地沿用上年预算,导致年内产生大量结余,对实际执行的参考性较差。其次,评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缺乏专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对于受众较分散的公共卫生以及疾病防疫项目,治疗记录统计和回访工作比较困难,社会经济效益难以体现。移动便携设备是否被占用,设备记载诊断次数是否反映真实情况等难以确定。在实际的绩效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询问项目负责人时,也未能给出明确且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标准。缺乏使用效益反馈也导致来年预算编制缺乏依据。部分单位在收到财政拨款后,由于执行严重滞后,存在项目未能及时完成的情况,导致资金未能有效使用。
二、专项资金使用与审计的建议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重视内部控制审计
利用单位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人员对专项资金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发现现行政策中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降低舞弊风险。建议针对每一个项目,按照项目开展流程分别制定详细的预算管理、专户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经费发放标准、绩效评价标准等制度以及定期进行事中审计。使项目全过程审计有据可依,及时纠正和减少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差错。
(二)定期培训、加强财务与业务人员的沟通
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也发生了变化。在取消待冲基金科目之后采用财务与预算平行记账,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在新的会计制度模式下做好专项资金的设账、对接与核算工作。各单位应该做好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财务人员由于不了解项目具体内容,对于各种费用的报销往往只能核对票据的数额和签字是否符合报销标准。应当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指派专人跟进项目进展,参与项目汇报会。避免财务与业务的过度分离。
(三)嚴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对比分析支出结构
明确项目责任人,强化责任人监督作用,在项目周期内进行定期检查、抽查。承接多个项目的负责人,不能混用专项资金。定期制作专项经费大额支出分析表,将各类支出数占比进行比较,审核资金的重点使用对象是否偏离预算和年度计划。杜绝为了花光剩余经费而随意支出的行为。审计人员也要对项目业务内设备和服务的提供商进行分析,调查项目责任人是否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实行招标采购,招标资料是否齐全,有无验收报告等。
(四)改革绩效评价体系、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性
绩效评价要考虑专项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作为来年预算编制的参考因素。其中,最基础的经济性指标为成本效益分析,即投入、产出指标。每个项目投入因素包括该项目及单次活动各项资产费用科目,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设备购置、维修、运行费用,管理费,劳务费等。产出因素包括诊疗病例数、回访记录上的治愈率等。效率性指标受资金拨付到位时间的影响较大,财政拨款一般在下半年到账,前期项目资金紧缺,后期大量结余的情况并不罕见。单位可以指定针对本单位审批流程的指标,如各环节审批时间、实际审批流程节点数与计划数的比值等。效果性指标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难点,主要原因是评价数据主观性较强,尤其是医疗卫生领域,效果反馈需要多年观察才能获得,时效性较差。建议选择合适的样本量进行对照比较,以获取真实的基础数据。
三、总结
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是政府为提高公共服务的一项投入,关乎百姓的身体健康。对专项资金的严格管理和审计,不仅是义不容辞的义务,也是对政府和社会公众负责的表现。各医疗单位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真正发挥出专项资金的效用,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卫生部《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相和国.财政专项资金效益审计内容探讨[J].审计月刊,2016(10):14-15.
[3]李洪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建议[J].财政研究,2014(6):21-25.
作者单位:天津市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