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扬雄对儒家美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以《法言》为中心

2020-11-14 17:28孔玺铭
戏剧之家 2020年17期
关键词:文质扬雄中庸

孔玺铭,张 旻

(江南大学 江苏 无锡 214122)

一、儒家美学对扬雄的影响

(一)儒家的“文质”思想

扬雄是儒家学说的坚决维护者,在扬雄看来,孔子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圣人,据统计,整部《法言》中,有33 处提到了孔子。

“文质”一词源自《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1]关于“文”的理解,北宋司马光在《答孔文仲司户书》中说:“古之所谓文者,乃诗书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2]认为孔子所提倡的“文”是“君子”由于文化艺术教养而产生的生活中容色、言动、礼节各个方面的美。关于“质”的含义,孔子在《论语·卫灵公十五》中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3]再如《论语·颜渊》中“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4]在孔子看来,“质”是“君子”具有的仁义道德品质。“文质彬彬”就是要求人们在为人方面做到外在美与内在善两者的统一。

扬雄在《法言》中对“文质”思想发表了许多看法,并且对于什么是“文”和“质”,也进行了十分明确的界定。“‘文’是外部的‘威仪文辞’,‘质’就是内在的‘德行忠信’,两者的关系是表里内外的关系。”[5]扬雄认为,要成为圣人必须做到表里如一,反对有“文”无“质”或者有“质”无“文”。扬雄在《法言·修身》中说:“实无华则野,华无实则贾,华实副则礼。”意思是说,如果有实在的内容而没有华美的形式,就显得粗俗;有华美的形式而没有内容,则显得虚浮,只有“华”“实”兼具才合于礼,称得上是文质彬彬的君子。除了“文质”的内外统一,关于二者的主次关系,扬雄继承了先秦儒家的观点,认为“质”是放在首位的,提倡先“质”后“文”,而且外在的“文”必须体现内在的“质”才有价值。扬雄在其另一部著作《太玄》中说:“无质先文,失贞也。”[6]即“质”决定“文”,如果“无质先文”那么必定“失贞(正)”。《法言·君子》篇又谈到了“君子”之所以“言则成文,动则成德”是“其弸中而彪外”的结果,晋人李轨对“弸中而彪外”的解释是“弸,满也;彪文也。积行内满,文辞外发。”即充实的内在品质为文采斐然的外在形式表露出来。

(二)儒家的“中庸”思想

“中庸”是孔子哲学的基本原则,也是其美学批评的尺度。[7]《论语·雍也》篇“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8]另外,《中庸》一书也谈到了“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进一步阐释了“中庸”的含义。扬雄特别认同孔子的中庸观,他在《法言》中述及“中庸”思想的语句一共出现了3 次,《先知》篇1 次,《法言序》中2 次。如《法言·先知》篇“龙之潜亢,不获其中矣。是以过中则惕,不及中则跃。其近于中乎?圣人之道,譬犹日之中矣。不及则未,过则昃。”

此外,扬雄认为圣人之所以能成“天道”“大道”,也是因其奉行“中庸”思想的原因,坚信中庸之道是治理天下的根本之道。

芒芒天道,昔在圣考,过则失中,不及则不至,不可奸罔。(《<法言>序》)

“天道”“圣道”皆为无过非不及的中和之道,因而也是治理天下的根本之道。扬雄在肯定中庸之道为“动化天下”之根本之道时,进一步指出为了在政治中能更好贯彻落实中庸之道,就必须做到“哲民情”,即了解民生疾苦。扬雄“中和之发在于哲”的观点为后世宋明理学“中和之致在于心”的思想提供了参照。

二、扬雄对儒家美学的发展

(一)“丽”有法度

汉赋是西汉文学的主要表现形式,给人以“侈丽”之感。扬雄少时喜好辞赋,当时汉赋大家司马相如之赋以“弘丽温雅”著称,讲求文词的华丽富美,穷极文词之美。扬雄对其十分钦慕,且每每以相如之赋作为其创作模仿的范本。另外扬雄在《答刘歆书》中写道:“少不得学,而心好沈博绝丽之文。”[9]扬雄前期所作的《甘泉》《河东》《长杨》《羽猎》四赋,与司马相如之赋相比,文词绮丽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这种创作态度随着扬雄年龄的增长逐渐发生了改变,《法言·吾子》篇中记载:“或问‘吾子少而好赋。’曰:‘然。童子雕虫篆刻。’俄而,曰:‘壮夫不为也。’”从这里可以看出,扬雄对自己早年作赋的经历给予了否定态度。扬雄发现汉赋过分淫靡华丽的形式特点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或问:‘景差、唐勒、宋玉、枚乘之赋也,益乎?’曰:‘必也,淫。’‘淫,则奈何?’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如孔氏之门用赋也,则贾谊升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10]他把赋分为两种,即“诗人之赋”和“辞人之赋”。“诗人之赋”虽“丽”但有法度,讲求“丽以则”;而“辞人之赋”则过分追求文词的华丽,失去了原本汉赋的讽谏意义,并把景差、唐勒、宋玉、枚乘的赋作都归到了“丽以淫”一类;最后,借孔门学说不用赋的观点,批评贾谊、司马相如所作之赋再好也是无用的。

扬雄“丽以则”的观点还表现在人的德行之美,即人格精神之美。如《法言·寡见》篇讲“君子惟正之听。荒乎淫,拂乎正,沈而乐者,君子不听也。”要求君子“听声”也必须是“正声”,与之对应的美也必须合乎“则”,合乎“正”,合乎法度,合乎圣人之道。《法言·渊骞》曰“非正不视,非正不听,非正不言,非正不行。夫能正其视听言行者,昔吾先师之所畏也。”这里也是说明美要合乎“则”。

(二)文学之美源于“心”

扬雄在《法言·问神》篇提出了自己对“心”的看法:“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形,……君子小人之所以动情乎?”[11]认为文学作品之美源自于“心”。

首先,“心”是一种道德修养。扬雄的美学思想源自儒家,因而在他看来一个人的行为举止都应符合儒家的思想。

昔乎仲尼潜心于文王矣,达之。颜渊亦潜心于仲尼矣,未达一间耳。(《法言·问神》)

天下为大,治之在道,不亦小乎?四海为远,治之在心,不亦迩乎?(《法言·孝至》)

“心”作为一种道德修养,只有增强这方面的修养才能有希望达成圣人之道。孔子曾以文王为目标潜心修炼,最终成为圣人;颜回亦以孔子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若不是他英年早逝,一定也可以成为圣人。人们要想成为圣人,一定要“尽其心”,遵从儒家正道的“至识”观,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切不可误入小人的“迷识”观。

其次,“心”是一种精神存在,引领着人们对万事万物进行深入思考。

人心其神矣乎,操则存,舍则亡。(《法言·问神》)

神心忽恍,经纬万方。(《<法言>序》)

“心”作为一种精神存在,是摸不着、看不见的,它是在一定时间内的精神活动。在你不去刻意使用它时,你是不会感觉到它的存在;当你需要使用它时,又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心”虽然难以捉摸,但能引领支配着人们对万事万物进行思考。

最后,“心”是一种真情实感,表现在生活中的不同方面。

朋而不心,面朋也;友而不心,面友也。(《法言·学行》)

言不能达其心,书不能达其言,难矣哉。(《法言·问神》)

“心”中内在的感情,其外在的表现可以是为人处世中对待朋友真诚,也可以是在创作的文学作品中“言为心声”。不论是哪一种,都应做到真情实感,不能是虚情假意,或是毫无新意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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