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圆圆
(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 团委,辽宁 辽阳 111003)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相关重要指示。特别是2014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郭明义爱心团队”回信中深刻指出:“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1]。”可见,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寄予厚望,希望更多的青年人能够成为时代楷模,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带动身边的人,勇做良好社会风尚的践行者和社会道德的引领者。在党中央志愿精神的号召下,各大高校学生掀起了参加志愿服务的热潮。大学生志愿者围绕精准扶贫、志愿社区、支教助残等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志愿精神广泛传播,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国高校志愿服务组织2 000多个,“志愿服务已成为当代大学生走进社会、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途径,志愿者精神正日益成为我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给人以向上向善的力量”[2]。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高校大学生积极寻求多样的志愿服务形式,将其嵌入“城乡一体化”“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中,并在服务中追求自我提高、自我成长,体现了“奉献社会,提升自我”的现代志愿服务精神。
在新时代辽宁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的指导下,辽宁省高校志愿者积极响应“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家发展战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大型社会活动、社区服务、公益事业、抢险救灾和经济建设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宣传志愿精神,对有特殊困难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志愿服务和组织志愿服务行动等[3]。本文对辽宁省的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鞍山师范学院、辽宁科技学院、沈阳工程学院等12所高校1 238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访问。其中,男生受访者占54.88%,女生受访者占45.12%。本次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 204份,有效回收率97.25%,经样本评估与总体特征基本相符。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目前辽宁省高校志愿服务呈现出以下特点:
高校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状况因所在地理区位、城市文明程度、所在学校的重视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发展程度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辽宁高校志愿服务组织框架大同小异,具有一定的一致性。在本次调查中,68.5%的学生表示加入了志愿服务协会或组织,说明各高校有自己的志愿者服务协会或社团,形成了一定的组织体系,这种直线式的管理结构使志愿服务管理工作能够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但交叉管理、双重管理的出现,也引发了一些问题,有时会阻碍学校志愿服务的深入开展。同时,这些团体具有自身的组织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调查数据显示,有24.8%的学生所在学校有系统化的相关培训,有13.62%的学生所在学校有合理的奖惩机制,大体上保证了志愿服务的管理有序和科学化水平。
调查显示,有68.9%的大学生每月参加志愿服务活动1~2次,服务时长在1~2小时的占50%。以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郭明义爱心团队为例,自成立以来,“阳光义卖、阳光义捐”活动持续开展8年,以物资的形式累计捐赠16 422元;筹集助学基金,资助20余名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义务辅导学生达160余人次,义务辅导200余课时。可见,高校志愿者服务已经成为大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时尚。各高校基本实现了志愿服务便利化参与、日常化开展,从形式上基本达到了由短期、突击活动向常态化的转变。
高校志愿服务活动一方面立足于各自院校特色,另一方面也不局限于本校,拓展多个领域,形成了点面结合、共同发展的局面,为学校志愿服务的发展开拓了广阔的道路,提高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调查数据显示,有71.54%的学生所在高校有专门的组织名称,有54.27%的学生所在高校有固定的组织成员,有53.25%的学生所在高校有明确的服务目标。可见,省内高校志愿服务在拓宽领域、拓展方式的同时,志愿服务更加专业化。志愿服务形式多种多样,据调查,参与社区服务的有44.72%,参与敬老院、儿童福利院、医院义工的有39.02%,参与大型运动会、讲座等活动的有38.21%,无偿献血的有32.11%,校园志愿活动的有28.66%,环保、节能、预防艾滋病等公益宣传的有24.39%,贫困山区支教的有20.93%,募捐活动的有17.48%,灾难应急救援的有16.06%。可见,高校志愿服务活动涵盖大型赛事、助老、助残、应急、扶弱、环保等诸多领域,高校志愿服务不仅丰富而且在向项目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以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为例,2011年成立了沈阳工业大学辽阳分校郭明义爱心团队,在“志愿服务+精准扶贫”“志愿服务+社区活动”“志愿服务+融合”“志愿服务+育人”等方面开展工作,推进了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项目化、品牌化的运行。
尽管目前辽宁省内高校志愿服务行动具有组织结构一致性、服务活动常态性、志愿服务专业性的鲜明优势和特色,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高校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发展。这些问题涵盖了政府、社会和高校等多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1.相关政策配套不健全。当前影响高校志愿服务的主要因素有:政府的重视程度、有效的组织管理、相应的机制建设、救助过程的透明度、理念普及和文化传播等。根据调查的结果显示,很多学生认为参加志愿服务没有得到相关重视。究其原因是缺乏相关政策法规的支持,这是制约辽宁省青年志愿服务尤其是高校青年志愿服务最重要的问题。政府和高校基本没有关于大学生志愿者学分转换、学业深造和就业创业的鼓励政策和相关支持,现有对于志愿者的相关激励政策、绩效考核等措施还不完善,落实也不彻底。
2.资金支持尚缺乏。在调查中发现,在问及“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发展上学校应该做好以下哪些工作”时,有40.04%的学生希望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大学生志愿者都是自愿地、无偿地为社会或个人提供服务,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费用开支,比如交通费、物资费、工作餐等。当问及“你所在的志愿者组织的经费主要来源”时,“学校资助”和“志愿组织自筹”选项占了59.5%,“社会捐助”和“政府拨款”只占 21.7%。由此可见,政府没有为高校志愿服务设立专项资金,加上社会力量提供资助不足,导致活动经费只能依靠学校划给共青团有限的工作经费以及志愿者的募捐,这便导致经费来源不稳定,来源渠道相对狭窄,严重影响了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有效地开展。
1.对志愿服务认可度不高。在大学生志愿者的调查中发现,有23.98%的学生感到不被组织认可,付出没人看得见;40.85%的学生觉得服务对象对志愿服务的内容不感兴趣。社会对志愿服务的需求很多、呼声很高,但是在具体活动中缺乏相应的支持和理解,很多民众对高校志愿服务的评价也不高。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实践平台的不确定性以及缺乏社会的支持和认可等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
2.缺乏高校与社会的联动平台。目前,省内高校志愿服务无论从组织还是具体的活动项目都缺乏与社会联动、供需对接的服务平台,致使志愿服务的供需难以对接,高校志愿服务活动的设计和社会需求脱节,没有形成高校内部、高校之间和全社会的高效联动,这便阻碍了高校志愿服务的长效发展。
1.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学生在校期间,只有部分学生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机会,有67.28%的学生认为活动宣传力度不够,参与志愿服务的渠道不畅通。72.56%的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渠道是学院、班级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加之大部分高校提供大学生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机会并不多,且只有参加校级志愿服务组织的学生才能长期从事有计划的志愿服务活动等限制,使得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举步维艰。部分院校对大学生志愿服务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从而在具体工作部署中不能给予大学生志愿服务应有的重视和支持,致使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渠道不畅通,难以调动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并形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氛围。
2.组织建设能力不足。在高校志愿服务组织的调查中发现,部分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存在建设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也是制约高校志愿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组织机制不健全。尽管很多高校的确把志愿服务纳入素质教育学分,但是还没有形成志愿服务的系统机制。省内大部分高校并没有配齐指导学生志愿服务的专职教师,一般都是团委老师兼职指导,存在时间和精力有限的问题,达不到专业指导的理想效果。调查发现,26.63%的学生认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资金匮乏。志愿服务工作依旧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人员投入力量不足等缺陷,导致高校在支持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很多大学生虽然已经注册成为志愿者,但是真正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并不高。第二,组织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性。各个高校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分散、不规律,缺乏相关的组织培训,甚至有些组织成员素质并不高。高校在招募、注册、培训等方面都缺乏有效的组织管理,更多只是倾向于安排一些政治性的志愿工作任务。在调查中,36.79%的学生认为组织机构效率低,组织内成员互相尊重不足,从而导致部分高校的志愿组织工作效率降低、实际意义削弱等消极情况的出现。第三,志愿服务项目没有契合服务对象。调查中,有64.43%的学生觉得活动形式、内容单一,没有创新;77.24%的学生希望根据学生意见合理丰富、创新志愿服务内容。志愿服务活动中的那些脱离实际需求、形式主义的问题依然会影响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的发展。
通过对辽宁省高校志愿服务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系统论理论,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构建“政府-社会-高校”三级志愿服务联动体系。
可以说,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具有特定结构、性质和功能的统一整体[4]。高校志愿服务作为一个大体系,同样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共同合作、共同努力。高校志愿服务体系以志愿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保障体系、社会支持体系和高校培育体系三个子系统联动,进而推进高校志愿服务发展(见图1)。
图1 高校志愿服务联动体系框架
1.志愿服务政策上的扶持。首先,政府应设立更多的公益性岗位,搭建大学生志愿服务平台,如将环保、应急救援、扶贫、禁毒、节水、帮困、助残、养老、助学等领域的一些公益事业,有目的地规划为志愿服务岗位,实现社会治理创新,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活动平台。其次,采取定向委托的方式或者购买服务的方式与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合作,并建立契约关系,促使高校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健康开展。从政府角度制定相应的保障激励措施,同时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系统、各企业赞助和支持辽宁省各高校的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更加多元的自愿服务平台。只有健全相关的制度与法律,才能保障大学生志愿者的合法、合理利益不受侵害,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从而保证高校志愿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保障资金来源渠道畅通。各级政府应将支持本地高校志愿服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解决高校志愿服务经费不足问题、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鼓励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支持、资助高校志愿服务,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经费来源渠道;保证高校志愿服务应有的资金支持,或者设立志愿服务的专项经费,还可以设立单独的奖励和鼓励措施,提供相应的政策鼓励和支持,从而解决高校志愿服务经费短缺的问题。
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高校志愿服务的社会支持系统,具体包括社会公众舆论、社会志愿服务平台和志愿服务的投入等方面。
1.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要鼓励全社会,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众了解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可度,形成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风气,架构高校志愿服务发展强大的社会支持系统。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利用各种媒介尤其是大学生喜爱的、经常使用的新媒体,比如抖音、微信、QQ等建立志愿服务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志愿服务的典型示范作用,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社会公众对志愿服务的认同感。只有全社会正确认识志愿服务的价值,能够充分给予志愿服务者以尊重,并能回报志愿服务者以感谢、关爱与互动,志愿服务工作才能得以常态化。
2.建立社会志愿服务的有效平台。公益机构应提高自身的质量和诚信度,让民众尤其是大学生对它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信心。例如款项的使用、资金流向更公开化、透明化等等。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设置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社会公益组织的行为,使其实现管理和运行透明化。对于出现的违法行为加以惩戒,以此提高志愿者对公益活动参与的信心。社会专门组织还要积极开展各类社区、大学公益活动,使社会公益机构加大吸收大学生志愿者这一群体,为国家公益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同时,要专门成立负责志愿服务对接的部门或组织,做到及时更新和维护平台的运营,建立一套不断完善的对接服务体系,并使周边的高校能够随时了解志愿服务需求,向大学生们及时公布,使他们根据自己的特长和意愿申请参加某项活动,达到供需呼应的效果。
1.加强教育引导,营造志愿文化氛围。学校应尽可能为有意愿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提供机会和适合的活动项目,与社会保持良好的衔接。在选定志愿服务工作内容时,可以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对接,密切结合当地政府、区域发展规划,在扶贫开发、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社区建设等领域进行拓展,给更多想参与服务和活动的学生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大学生组织或团委定期发布志愿服务信息,利用多渠道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例如:加入学校志愿服务团体,加入社会志愿者组织,到敬老院看望老人,到儿童福利院看望孤儿,等等。也可以鼓励大学生把自己平时的零花钱投入到帮助他人的公益事业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收获帮助他人的喜悦的同时,提高个人道德素养。在全校倡导志愿服务精神,通过标语、海报、校园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大学生了解公益的本质,让公益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良好的志愿文化氛围。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强化大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国家意识教育,使他们能够把握时代脉搏,形成多多参与志愿服务的心理,不断增强自身公益素养,使他们对参与公益事业有热情、有兴趣、有爱心,并为志愿服务的发展赋予正能量。
2.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志愿服务执行力。高校可以将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计入课外学分、综合素质测评,在一定的程度上与学生的评奖评优挂钩。选派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指导教师对志愿服务团队进行专门的指导,建立健全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培训体系,努力提升学生志愿服务的能力,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高校要定期提供志愿服务相关培训,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技巧、安全教育等,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能力,端正服务的动机和态度。要做好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加大力度完善志愿服务认证、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真正建立科学系统的全员参与机制。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各社会组织建立联动机制和供需对接机制,联合共建志愿服务平台,为实现全员参与志愿服务提供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