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奎 何晓
【摘 要】目的:分析重型颅脑损伤行标准大骨瓣减压术与常规骨瓣开颅术的疗效差异。方法:纳入128例于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在本院接受手术治疗的重型颅脑损伤(gcs3-8分)患者进行临床研究,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入常规组和研究组。其中,常规组行常规骨瓣开颅术,研究组行标准大骨瓣减压术,统计两组预后、神经功能缺损以及并发症发生情况。结果:术后,两组NIHSS评分均有所降低,且研究组下降幅度更大(P<0.05);研究组预后良好率为51.56%,明显高于常规组的29.69%(P<0.05);研究组并发症发生率为6.25%,低于常规组的20.31%(P<0.05)。结论:标准大骨瓣减压术用于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临床治疗中,能够高效遏制脑神经功能缺损,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改善患者预后,其整体效果优于常规骨瓣开颅术。
【关键词】重型颅脑损伤;标准大骨瓣减压术;骨瓣开颅术;脑神经功能
【中图分类号】R651.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20)20--01
重型颅脑损伤病情危重且复杂,普遍预后不良,是神经外科危害程度较高的疾病类型。常规骨瓣开颅术是临床治疗重型顱脑损伤的常用术式,但受限于术野难以高效清除颅内血肿,对患者的康复效果可造成不良影响[1]。
1 资料和方法
1.1 基线资料
纳入128例于2015年8月至2018年10月在本院接受手术治疗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进行临床研究,其中男性84例,女性44例,年龄为年龄26-50岁,均龄为(35.05±3.18)岁,致伤因涉及交通意外(74例),高空坠落(36例),钝器重击(18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入常规组和研究组,每组64例,对比两组各方面治疗均衡性较强(P>0.05),可实施对照研究。
1.2 方法
1.2.1 常规组行常规骨瓣开颅术
摆放平卧位,留置气管插管并辅以全麻,头位侧偏35-45°并适当将手术床抬高;结合病情实际经额瓣、额颞瓣或颞顶瓣切开头颅,骨窗以6×8cm为宜;开颅后,将坏死组织、血肿块清除并作内外减压处理;术后,辅以内科综合疗法如抗感染、止血、颅内脱水降颅压水、改善微循环等。
1.2.2 研究组行标准大骨瓣减压术
摆放平卧位,留置气管插管并辅以全麻,头位侧偏35-45°并适当将手术台抬高;切开颧弓上耳屏前1cm,主要保护好颞浅动脉分支,自耳廓顺沿向后上方移动,绕过顶结节,直到与顶骨正中线重合,而后自正中线旁推进至前额发际内,保护好上矢状窦,将骨瓣进行妥善游离,骨窗以16×12cm为宜,下达颧弓上缘,贴近顶部骨瓣行长度为3cm的切口,并剪开硬膜,将血肿清除,;暴露顶叶、颞叶、额叶、前中颅窝,外侧裂将内部及下方血肿清除,血肿块清除并作内外减压处理,确认无误后将切口关闭;术后,辅以内科综合疗法如抗感染、止血、颅内脱水降颅压水、改善微循环等。
1.3 观察指标
采用格拉斯哥预后分级量表(GOS)对2组患者术后2个月的预后情况进行分级,并统计2组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并发症发生率。①GOS等级分为1级(死亡)、2级(植物生存,即强直、长期昏迷状态)、3级(重度残疾,缺乏自理能力,生活照料需倚靠他人)、4级(轻度残疾,具备自理能力,但留有残疾)、5级(恢复良好,生活、工作、学习不受影响)。将5级和4级者计入预后良好率统计中;②神经功能缺损评分采用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价量表(NIHSS)测定,得分愈高提示功能缺损愈严重。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统计2组GOS分级,见表1。
2.2 统计2组不同时段NIHSS评分,见表2。
2.3 统计2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
研究组脑积水、切口感染分别有2例、1例,1例颅内感染死亡,常规组脑积水、切口感染分别有6例、4例,另有3例癫痫,研究组并发症发生率为6.25%,低于常规组的20.31%(P<0.05)。
3 讨论
标准大骨瓣减压术能够确保术野清晰,有利于硬膜内外血肿及坏死组织的全部清除以及颅内出血点的止血操作,更利于脑组织和脑神经的保护。本研究结果显示,术后,两组NIHSS评分均有所降低,且研究组下降幅度更大(P<0.05),表明标准大骨瓣减压术更利于神经功能的修复,与前人研究结论一致[2];研究组预后良好率为51.56%,明显高于常规组的29.69%(P<0.05),研究组并发症发生率为4.69%,低于常规组的20.31%(P<0.05),提示标准大骨瓣减压术较开颅术疗效更为显著,有利于提高患者预后,降低死亡和并发症发生风险。
参考文献
马一鸣,蒋东霖.标准大骨瓣减压术与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的临床效果比较[J].中国临床新医学,2016,9(10):915-917.
刘乔保.标准大骨瓣减压术与常规骨瓣开颅术治疗重型颅脑损伤疗效比较探讨[J].中外医疗,2018,37(01):51-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