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及其思想文化影响

2020-11-09 02:53陈爽
锋绘 2020年6期
关键词:中国古代产品质量

陈爽

摘 要:中国古代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即便是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也具有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质。通过梳理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可以为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找到文化根脉,发现古人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方面的智慧,为中国当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中国古代;产品质量;法律思想

0 引言

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保障中国古代手工业及其他制造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古代农耕经济发达,中国古代的手工业产品通过丝绸之路和海上陶瓷之路的传播,在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力,这不仅仅是中国古代手工业等制造业发展的结果,也是中国古代产品质量严格监管的结果。我国古代经过朝代更迭,逐渐形成了一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这其中有着关于产品标准、市场准入、产品责任等内容的规定,这些内容为当代中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在这些制度的背后,还有着其更深层次的思想特点,探寻其中与当代社会吻合的契合点,提高现代产品质量,促进中国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再将视角转换到现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发现其中的中国特色、质量文化思想,寻找到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蕴涵的思想,将其与当代质量文化相结合,架构起现代中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思想基础,推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1 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

1.1 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概述

关于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期,从相关历史资料看,在秦汉时期已经有了针对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中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经过丰富和发展,在唐朝渐趋完善,初步成形。在唐以后的朝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水平的提高,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也逐渐完善、在具体内容的规定上也逐渐详细和规范。

经过整理关于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书籍和文献,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包括产品生产标准、市场准入管理、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责任等几部分内容。

1.2 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具体内容

产品生产标准从中国奴隶社会已经产生了。产品的标准是在先古人们在对工具进行制造和使用过程中形成的,对那些方便使用、利于生产的工具,人们参照这些样式进行继续制造,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标准”。渐渐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部门的细化,“标准”逐渐细化,对产品的用料、制作方法、尺寸都有了统一的标准。例如“物勒工名”“造作不如法”等条例,写入了历朝历代的律法之中。如在元代,就有关于产品造作的专门规定,要求工匠“造作如法”,否则,“违者随即究治”。这些“标准”,通常是用的表现形式多是:“类型”“数量”,例如:“石作蜡面,每长一丈,广一尺:黄蜡,五钱;木炭,三斤;细墨,五钱。安砌,每长三尺,广二尺,矿石灰五斤。每段:熟铁鼓卯,二枚;铁叶,每铺石二重,隔一尺用一段。灌鼓卯缝,每一枚,用白锡三斤。”通过标准,可以对产品进行衡量,方便实现对产品的管理。

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是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重要的一个部分,意味着只有符合生产标准的產品才能在市场进行销售,否则,不能销售。在《礼记》中就有记载“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中国古代有专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的机构,并有专门的官员对产品和市场进行管理,其中就包括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如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要进行检查并禁止销售。这就是最早的产品准入制度。关于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规定,不仅仅存在于古代法律之中,也存在于法令之中,他们规范了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丰富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内容。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是指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验,往常是围绕官营手工业等进行的管理。从先秦时代就已经有了一套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制度,从产品的原材料到产品的生产,再到产品的运输及保管、销售,都有规范的检验制度。而这其中,最具有特色的制度就是“物勒工名”制度。除此之外,这项制度也在不同的法律条例中体现,还有系列的法律条款进行规定,使得该项制度不断完善,各朝各代通过不同的法令,对不同的产品规定了不同的标准。随着中国古代手工业的不断发展,产品质量的检验制度也逐渐完善和丰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例如在唐代《营缮令》中规定了行使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和具体职责内容:“诸军器供宿卫者,每年二时,卫尉卿巡检。其甲番别与少府监相知,令匠共金吾就杖铺同检,指授缝连讫,仍令御史台重复。”;元代对其更进一步规定,在《大元通制条格》中要求产品质量监督要按时考察,“日验月考”,并规定官员对不合格产品要负责,“违者随即究治”;清代更规定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支付工匠工钱。

产品质量责任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在我国古代产品质量责任制度中,工匠、管理官员、管理机构的职责都有明确全面的规定。产品质量责任制度的制定,是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生产产品符合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产品质量责任制度,对生产者、管理者和管理机构进针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不同的责任划分。在秦律中,就有提到对工匠的生产产品进行评比,符合要求的有奖,不合格的则要处罚,负责的官员也要承担责任。同样的规定在《唐律疏议》也有体系,在《大明律点校本》中对军器更有专门的产品责任制度的规定。产品责任制度标志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发展成熟,是产品质量管理中的必然成果,也说明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是推动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组成部分。

2 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背后的思想文化思考

中国古代手工业等制造业发达,产品质量高,这与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密不可分,而这其中也渗透出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智慧。

例如在先秦时期,礼制是国家的主导思想,不同等级之间要尊卑有伦,各安其位,各守其礼。在这种思想的约束和影响下,该时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体现了鲜明的等级特征。而秦代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国家,统治者推行的是严刑峻法治国的法家思想,这就使得当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体现出明显的重刑轻罪的特点。而在明朝,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之上,更着重强调的是中央集权思想,因此明代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在唐宋的基础上进行了继承与发展,对产品生产、产品质量有了更明确规定。

在中国儒家文化中,“义”有重要的意义和地位,儒家主张重义轻利的思想也体现在产品生产方面,也对产品质量、产品生产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暗示了中国古代产品生产过程中对诚信的价值选择,也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管理理念的源头。中国古代产品质量高,管理规范严格,就是诚信理念在生产领域的体现。通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产品生产从原材料选取到生产再到储存和销售的严格管理,都是诚信思想的体现。这种严格的管理制度也让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生产进行严格管理,也是生产者的进行的一种价值取向。在中国两千多年的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义”的价值取向从不间断,这也使得中国古代手工业生产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中。

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轻罪重刑”也是延续已久的法律思想。这同样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有所体现,对不合格的产品生产者和管理者都要受到法律制裁,面对沉重的犯罪成本,生产者和管理者出于对刑罚的敬畏和畏惧,只有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使产品生产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3 对当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建议

3.1 从中国古代产品质量思想文化内涵中继承与发展

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有其特殊的历史时间阶段和社会环境,但是这并不影响在当代中国借鉴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和对产品质量生产的重要意义。在对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上,我们要结合时代需要和时代特点仔细进行辨别、筛选,根据时代要求对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传承和发展,让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有益的部分,在现代社会发挥作用,展现古人的智慧。

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在思想文化内核里,有着积极的部分,对“义”的价值取向,让古人在产品生产、监督、销售的各个环节都体现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思想理念,体现了古人们对产品生产中诚信和“义”的价值取向和认可。通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使得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注重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推动了产品生产技术发展。

在中国古代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中蕴涵着轻罪重刑的理念,对不合格产品的严苛刑罚,让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有着极高度的威慑力,生产者和管理者都心存畏惧,严格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轻罪重刑带来的高犯罪成本也让产品生产者和管理者对违反管理规定,生产不合格产品望而却步。这都是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核心的主线索,也是当代中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需要借鉴的部分。

3.2 从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中继承与发展

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明确具体责任人。例如通过“物勒工名”制度就可以将产品责任落实到具体生产者和责任人。在当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要具体将产品质量责任制度落实,并提高负责人的责任心,严格产品生产,提高对产品质量要求,由责任人自发的对产品质量负责,从而实现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中,要提高违法成本,提高法律震慑力。当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注重对违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在面对巨额经济利润时,犯罪成本远远于非法利润,那么相应就的责任并不能使违法者望而却步,从而受到利益驱使,依然会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因此,提高犯罪成本,提高法律的震慑力,是当前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重要任务。

4 结语

在中国古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中,政策制度与其背后文化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文化与思想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社会的思想文化高度决定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发展程度。当前中国精神文化缺失、产品责任精神缺少是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世界经济的舞台上,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应让中国商人诚信信用、道德自律成为中国产品的金字招牌。因此,在国家经济高度发展的同時,要注意改善中国国民的精神空虚、文化空虚、价值观缺位等问题,从而提高中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提高其影响力。在当代中国,要真正发展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定要注意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结合,发展中国文化,丰富质量文化精神内核,在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和融合时,中国文化找到适合自己的立足点,为建立现代中国完善有效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做出贡献。

注释

[1] 【宋】营造法式.

[2] 礼记·王制.

[3] 天一阁藏清抄本天圣令 营缮令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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