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建平 邹滔阳 王琦
[摘要]湿地在地球生态系统中占据着较为重要的地位,其能够对气候有效调节,区域生物多样性也可以得到保护。但受工业经济发展、人类活动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目前洞庭湖湿地生态问题日趋严峻,不仅对洞庭湖湿地的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也制约到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推进和实现。基于这种情况,就需要从多方面着手,逐步完善构建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体系。
[关键词]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 X171.4
[文献标识码]A
洞庭湖的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十分显著,涵盖了水源涵养、洪水调蓄、物种基因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能够促使流域生态安全得到切实维护。但新时期下,由于人们过度开发和利用湿地资源,导致出现了严重的湿地污染、生物多样性锐减等不良问题,对洞庭湖湿地生态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亟需将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体系构建起来,以便对其生态恶化趋势有效遏制。
1 洞庭湖湿地概况
洞庭湖处于湖南省境内,拥有25.7km2左右的流域面积和27260km2左右的土地面积,呈现出U字形的湖体形状。洞庭湖具有十分强大的调蓄能力,年径流量在长江总径流量中占据了3/1的比例。受洞庭湖地理环境的影响,其形成的淡水湿地区域较为典型,总面积在2600km2以上。18世纪末期,受人类活动、自然因素等综合作用,加剧了湖泊演变趋势,逐渐抬高湖盆,目前分割为西、南、东三个部分,涵盖了天然湿地、人工湿地两个方面的内容。20世纪90年代,我国先后将数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构建于洞庭湖内,以此来对湿地生态、珍稀鸟类等进行保护。
2 洞庭湖湿地生态面临的威胁
2.1 动植物资源减少
由于过去人们不具备较强的生态环保意识,数十年间围垦掉1700km2左右的面积,显著减少了天然湖泊面积和容积。这样影响到湿地群落演替和时空分布格局,威胁到动植物资源的多样性。因人们在资源利用开发方面存在着过度性问题,导致严重破坏到洞庭湖区的生物资源,显著降低了渔获量。且急剧减少鸟类种类和数量,目前越冬群落中的天鹅、白头鹤等已难以看到。
2.2 生物入侵
受自然、人为因素的双重作用,目前洞庭湖湿地入侵进来了大量的外在植物。根据相关统计表明,洞庭湖湿地外来入侵植物多达数十种,且具有较强的繁殖能力,影响到原生植被群落的生存与发展。
2.3 水资源分布不均匀
受长江淤塞、三峡调蓄的影响,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洞庭湖水文状况。秋冬季节内,由于水库下泄流量锐减,这样洞庭湖水量也出现显著变化,延长了其低水位历时,不利于发挥调蓄功能。且人们围湖垦殖活动的频繁开展,导致出现了严重的区域性缺水问题,干旱季节更加显著。
2.4 水体污染
检测得知,洞庭湖水体存在着较高的营养物质含量,氮磷指标不符合水质要求,且水体的综合营养指数正在稳步上升。水体污染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就在于湖区周围人员在农业生产中使用了大量的农药和化肥,再加上周边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而严重污染到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严重降低了湿地的生态功能。
3 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监管职能没有得到全面发挥
首先,交叉、冲突等不良现象存在于湿地资源监管部门之间。由于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涵盖的资源种类较多,而不同部门分别负责开发和利用各类资源,这样就难免会有冲突、交叉问题发生。其次,不同监管部门在登记、规划标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难以全面统计和掌握洞庭湖湿地资源的基础数据,导致监管职能的发挥成效大打折扣。
3.2 生态修复不够科学
目前在湿地生态治理修复过程中,主要将湿地公园利用起来。通过湿地公园的建设,能够促使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还可以促使周围渔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具有较强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但部分人员没有充分理解湿地公园建设的绿色内涵,将经济效益作为关注的重点,对湿地公园过度开发和利用,导致湿地公园的修复功能得不到发挥。部分部门对湿地公园的申报十分重视,建设环节遭到了忽略,这样虽然出现了较多的湿地公园,但却难以发挥相应的效果。同时,政府依然在湿地公园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缺乏成熟、完善的配套发展机制。
4 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体系的构建策略
相关部门及人员需充分意识到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的急迫性和必要性,把握湿地生态治理的主要矛盾,选择合理的治理路径,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促使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得到切实的修复和保护。
4.1 优化思维观念
要将生态环保理念充分落实到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实践中,对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之间的关系正确看待。要及时将污染严重、发展模式落后的企业关停掉,对绿色環保企业大力培育和发展。要将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等诸多先进治理技术作为运用的重点,深化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工作,促使洞庭湖湿地周边区域环保产业综合竞争力得到增强。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不仅不会损害到周边行政区域的发展,反而能够为当地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提供良好的契机。因此,区域行政部门要紧密把握这一机遇,逐步将具有较高含量和附加值的产业培育出来,达到经济质量提升的目标。同时,虽然在污染治理方面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但对于地区环保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则可起到有效促进作用。从长远角度考虑,生态污染治理也能够对人们生活品质进行改善,促使城市整体竞争力得到增强,将更多优秀人才吸引过来,加快城市整体发展步伐。
4.2 持续优化湿地生态
要将湿地公园建设作为洞庭湖湿地生态修复的主要着力点,通过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的优化与完善,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功能,持续优化湿地生态。首先,湿地公园研究规划部门与人员,要从全局出发,将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建设需求等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对湿地公园进行计划性、针对性规划与建设。要对湿地公园建设标准有机统一,基于生态服务功能供给特征的理念指导,将保护区、文化区、缓冲区等分别设置起来,促使分区建设、保护的要求得到满足。其次,湿地公园建设人员要对湿地生态保护、湿地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科学协调与处理,各个县域要对本地区生态资源状况全面掌握,进而增强湿地公园建设的针对性和特色性。同时,建设实践中,需积极推广应用血吸虫病防治措施,将芦苇湿地净化系统标准化构建起来,促使湿地公园的功能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挥。为满足湿地公园的建设要求,政府部门可对湿地公园发展配套机制进行创新和优化,逐步将PPP模式引入进来。最后,要做好湿地公园的管理工作,合理界定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产权,将湿地公园经营管理体系完善构建起来,强化配套保障体系的建设,这样管理活动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等需求方可以得到满足,进而将湿地资源有效盘活。
4.3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首先,要对市域间补偿机制进行构建。洞庭湖湿地周边行政区域需互相配合,将子生态补偿方法、条例等制定出来,奖励那些在洞庭湖湿地保护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域,处罚那些难以完成湿地保护目标的市域。省级相关部门则需积极筹措生态补偿资金,以便从资金角度保障洞庭湖湿地污染防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对地企间的补偿机制进行构建。地区畜牧水产部门需详细调查周边区域养殖污染源,合理测算退养补偿资金,科学指导畜禽养殖企业的规范发展。同时,政府部门可将生态补偿资金杠杆利用起来,以便增强周边企业、农户的参与主动性和自觉性,优化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成效。
4.4 协同处理开发、保护、整治环节
首先,要协同推进开发和整治工作。为避免洞庭湖湿地生态受到周边产业园区发展的不良影响,产业园区需积极构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将循环化改造工作深入落实下去,治理修复区域污染场地。其次,要协同推进开发和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大力修复保护洞庭湖湿地沿岸生态,将水库、山塘等一系列水源工程构建起来,积极实施造林活动,促使洞庭湖蓄水能力得到增强。洞庭湖周边市域则需对绿地规划面积适当增加,通过公园的多样化构建,促使山水洲城建设目标得到顺利实现。最后,要协同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洞庭湖周边区域要严格整治各类工业、生活、养殖业污染问题,科学保护洞庭湖水环境。
4.5 扩大资金来源
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涵盖的内容较多,存在着较长的周期,需求大量的资金资源。且生态治理活动虽然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不具备较高的经济收益。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将PPP模式积极引入到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体系中,这样能够将社会资源、技术管理等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在治理重点污染区域过程中,则可将第三方治理模式构建起来。结合试点运行成效,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和应用。
4.6 完善多地协同合作机制
首先,要将多地跨界合作机制完善构建起来。依据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目标和要求,通过共同商讨与交流,逐步对主要河道水域生态红线制度合理构建,明确界定河湖管理范围,促使河道管理保护成效得到增强。要对洞庭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构建,生态保护成效直接挂钩于资金分配比例,以便将生态补偿的激励约束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增强洞庭湖周边市域的联动性,通过环境污染联防机制的构建,促使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诸多需求得到切实满足,这样能够更加高效地预警、处置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其次,要将多地执法衔接机制逐步构建起来。过去地区分割现象较为严重,制约到执法效能的发挥。而通过执法衔接机制的构建,则能够促使全流域执法要求得到满足。相关部门需提供必要的补助资金,以便大力构建和增强地区之间的联合执法能力。最后,要将多方联席会议机制构建起来。为充分落实洞庭湖湿地治理规划内容,湖南、湖北等省市需将治理委员会成立起来,会议参与人员涵盖了周边视域、部门负责人等。在会议召集人的主导下,定期召开会议活动,通过统筹调度与规划,全面治理流域污染问题。此外,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也需密切合作,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4.7 充分发挥政府、市场职能
为促使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目标得到高效实现,需对生态治理职能合理划分,界定政府、市场的权限。其中,政府主要将主导作用发挥出来,而市场则主要用以配置相关资源。相关部门需对投融资渠道大力拓展,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完善市场运作机制,鼓励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进来,促使融资渠道的多元化、稳定性得到保证。此外,要积极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对社会公众的洞庭湖湿地保护意识进行培养和强化,引导公眾规范和约束日常行为,自觉保护洞庭湖湿地,以便有效补充政府和市场力量。要将信访平台、环保热线等构建起来,促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职能得到发挥。
5 结语
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充分意识到洞庭湖湿地治理和保护的重要意义,结合党中央的方针和指示,对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综合整治各种环境污染问题,促使洞庭湖湿地生态治理得到提升,生态功能得到全面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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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傅建平(1979-),男,湖南益阳人,副教授,博士后,从事思想道德素质与思想方法研究;邹滔阳(1988-)女,湖南岳阳人,助教,学士;王琦(1984-)男,湖南常德人,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