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负”背景下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

2020-11-07 03:39刘大元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经济法驱动教学法

刘大元

(合肥师范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61)

一、大学生合理“增负”的时代背景

“玩命的中学,快乐的大学”这一现象与高等教育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驰,改变当下“严进宽出”的教学管理模式,合理增加大学生的学业挑战度,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中最大的社会共识,是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必然选择。

(一)大学生合理“增负”是我国高等教育由量变到质变的必然选择

古人说,“敬教劝学,建国之大本;兴贤育才,为政之先务。”教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我国高等教育自1999年扩招后,经过二十年的大发展,现已进入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的过程中,人们对高等教育的认知发生了变化。一些家长告诉孩子“中学辛苦一点,到了大学就好了”,甚至认为大学管理中的“严进宽出”是常态。这样的理念和认知导致人们对“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模糊认识,导致大学生进入校园后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动力不足,自律能力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高等教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本科教育引起各方高度关注,需要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推动高等教育迈上新台阶。”[1]4-10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人才的要求与以往有很大的变化,具体表现为更需要创新性、复合型的人才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大战略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因此,大学生合理‘增负’,从外部需求来看,是高校的主动求变,适应社会选人用人观念转型需求的体现。”[2]是高等教育由量变到质变的必然选择。

(二)大学生合理“增负”是坚持“四个回归”的应有之义

我国社会进入新时代,高等教育进入新阶段,但一些高校的人才培养理念、教学管理模式没有与时俱进,缺乏特色和创新,缺乏对大学生学业成绩的硬性指标和实质要求,缺乏批判性思维和创新性能力的培养,结果出现学生难就业、企业难招人的“两难”局面。究其原因,大学课堂教学过程呈现简单的书本介绍,大学生享受着“快乐学习”、“轻松学习”的状态难辞其咎,正如《人民日报》刊文所言《沉睡中的大学生你不失业天理难容》。

陈宝生部长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即回归常识、回归本分、回归初心、回归梦想。“四个回归”既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层面指出了大学生“增负”的意蕴,又从教师和学生的微观角度阐释了“增负”的举措。学业挑战度的高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决定学生深度学习能力的培养。“我国大学生学业相对轻松,有学者将国内两所985工程高校和一所美国同类型高校的学业挑战度进行实证比较后指出,中国高校学业挑战度与美国同类型高校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3]。

不仅学生“增负”,教师也要“增负”,实现学生“增负”与教师“增负”协同效应。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关键在教师,教师要有信仰、有家国情怀、有知识视野,要回归本分。著名教育家梅贻琦指出“学校犹水也,师生犹鱼也,其行动犹游泳也,大鱼前导,小鱼尾随,是从游也,从游也既久,其濡染观摩之效,自不求而至,不为而成。”[4]15只有这样,才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教师乐教善教、潜心育人,学生求真学问、练真本事、强真本领,成为堪当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完成高等教育的历史责任。

二、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内涵和特点

(一)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内涵

任务驱动式教学法是指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根据教学内容事先设定学习任务,由学生以小组的形式,通过完成学习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教学方法。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实现了从知识传授向任务完成转变,从单向教学模式向互动教学模式转型。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强的课程,具备运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基础和条件。教师依据教材内容并结合课程思政导向设计任务,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既提升了对经济法律知识的理性认知,又解决了思想困惑问题,避免出现“佛系心态”,坚定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二)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特点

任务驱动式教学法不可能排除“被动”,但这不能成为教师和任务“驱使”的理由,教育的起点和终极目的都是学生的“自主”和“自动”,任何其他因素都不能取而代之。[5]

首先,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契合“高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办教育”的理念。

“高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办教育,以学生的学习结果为中心评价教育,以学生学到了什么、学会了什么评判教育的成效。[1]这就要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一切以学生为中心开展工作,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这与传统的讲授法教学完全不同。传统的讲授法教学过程中,教师讲学生听,完全是“填鸭式”、“满堂灌”教学。学生是被动的记忆,机械的重复,师生之间缺乏必要的互动交流,更谈不上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任务驱动式教学法,以任务为主导,根据学生设计教学任务,让学生在接收任务、完成任务过程中掌握知识,提升能力。

其次,任务驱动式教学法体现了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发展趋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这是我国实现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跨越的必由之路。我国高等教育经历了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发展历程,在此过程中,高等教育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的人才,但同时高等教育也面临一些挑战,主要是培养模式单一、培养计划滞后、教学内容陈旧、教学缺乏特色,其结果表现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互不满意的尴尬局面。这种局面的改变,有赖于人才培养模式由“宽松软”向“严紧实”转变。但当务之急,在高等学校办学理念、管理模式等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要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反应在教学层面,需要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通过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给大学生合理“增负”,实现“在教育教学中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学生问题探究、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来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6]54-55的目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

三、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路径选择

通过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给大学生合理“增负”,首先需要回答老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学校如何管等重要课题。

(一)以立德树人为导向设计任务

“经师易求,人师难得”。“教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7]新时代的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教学是最基本、最直接的育人活动,要实现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使命,高校教师的自我“增负”是关键。

2018年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结果显示,“专业课教师成为对大学生思想言行和成长影响最大的第一因素”[1]高校教师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提出的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方法技术娴熟的要求提升自己,更好的承担起立德树人的时代使命。高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适当提高课程学习的挑战性、增加课程的深度,让学生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

在教学过程中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但教师的主导不可偏废。学生学到了什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引导。任务驱动式教学法的关键环节是任务的设计。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设计任务的时候,既要立足于现行法律规定本身,又要把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重点关注党和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教师通过设计任务实现课程思政立德树人目标。根据《经济法》授课内容和教学目标,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实施的步骤是:在章节理论知识讲解完成后,根据章节的内容,选取恰当的主题设计任务。

图1

例如在讲完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以后,让学生通读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并重点阅读《决定》第六部分(1)《决定》是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第六部分,即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在这个任务设计过程中,学生阅读后需要根据《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决定》的要求提出问题,指出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学生以小组的形式相互讨论、提出问题,教师根据学生的讨论及问题予以讲解,最后给出过程性成绩评定。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不仅让学生了解我国《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未来发展方向,还要让学生认识到该法律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坚定制度自信。

(二)以学生的成就动机为抓手调动学生参与任务的积极主动性

“大学里,学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尽管优异的考试成绩是必须的。”[8]986-987但这样的常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快乐的大学”所取代。任务驱动式教学法本质上是通过设定“任务”来诱发、加强和维持学生的成就动机。成就动机是学生学习和完成任务的真正动力系统。任务作为学习的桥梁,“驱动”学生完成任务的不是老师也不是“任务”,而是学生本身,更进一步说是学习者的成就动机。因此,任务并不是静止和孤立的,它的指向应是学生成就动机的形成,即任务是一个由外向内的演化过程,以成就动机的产生为宗旨。“任务驱动”就是通过老师“回归本分”走向学生“回归常识”的过程。“学校教育中的理想状态是教师积极地教,学生积极地学,在师生的良性交互中实现教学相长。”[9]现实情况是,很多大学生在进入校园之前还是对未来的大学生活充满梦想和希望,但进入大学后,被大学里固化的教学模式、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严进宽出”管理现状所诱惑,导致他们开始游戏、网购、聊天、睡觉。要改变这种局面,作为教师,所设计的任务要能实现学生的成就动机,提高“到课率”和“抬头率”,让学生从“混大学”的理念转向上大学的状态。

例如《公司法》是《经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之一,教师讲授《公司法》内容时,将学生分组,完成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任务。按照设计任务→提出问题→学生讨论→教师讲解→学生互评→教师评定的步骤完成任务。“公司章程是公司赖以实现公司自治的具有契约属性的基本规则,实现公司自治的基本手段就是通过章程自治”。[10]101教师在讲解公司章程在公司自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时候,通过对不同版本公司章程进行比较,指出学生制定的公司章程的优劣,提升学生的成就感,并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内涵,让学生加强公司章程意识,通过公司章程提升公司自治精神与空间的能力,引导学生在现代公司“两权”分离背景下,利用好公司章程实现公司有效治理,既勇于创新创业,又善于创新创业。

教师通过设计任务,给大学生合理“增负”,通过合理“增负”,以硬性指标促使学生转变认识,由被动变主动,以成就动机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以简政放权的改革为教师教学管理释放动能

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高等学校的初心和使命。高等学校需要以管理方式的改革为导向,为教师的教学管理提供动力支撑。

第一,改革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机制。任务驱动式教学法得以实施,必须有学生的积极参与配合。学生的参与配合不能仅有柔性的引导,还必须辅之以刚性的考核。改革传统的重视期末考试的学业评价体系势在必行。《经济法》课程在经管类专业中属于专业基础课,一般是开卷考试,在大一的第二学期开设。大一学生的出勤率一般都很高,平时作业也能够按时上交。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更加注重过程性考核,才能全面反应学生的学习状况,才能把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为与学业成绩挂钩,杜绝考前突击可以拿高分的现象。因此,把学生学业成绩的70%放在过程性考核,以考核转观念,以考核促学习。学校通过教学管理改革,赋予教师学业评定的自主权,为教师进行任务驱动式教学提供支持。“通过科学、合理的学业评价,引导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多的关注高阶认识能力的培养,更多关注未来学习能力而非单一记忆背诵能力的养成。”[9]

第二,改革教师职称的评聘机制。在论文、项目、学历等作为职称评聘主要指标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人才培养质量考聘结果在职称评聘中的权重。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是多维度的,学校层面制定人才培养质量考评体系,该考评体系需做到合理、公平、规范、可操作,尽可能多的引入人才培养质量信息源,让学生、同事、领导、本人等各主体共同参与,并把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的优先条件,让“坚持一线倾斜,鼓励先进”的职称评聘原则落到实处。

猜你喜欢
经济法驱动教学法
数据驱动世界。你得懂它 精读
基于模糊PI控制的驱动防滑仿真系统分析
屈宏斌:未来五年,双轮驱动,砥砺前行
大数据时代经济法的完善路径探讨
批注式阅读教学法探究
实施“六步教学法”构建高中政治高效课堂
经济法的立法统合:需要与可能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经济法在我国经济转型中的作用分析
高中数学实践教学法的创新策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