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慎到最早系统地提出“势”的理论,他把“势”看作决定性的要素,但是他的势治理论具有一定的缺陷。韩非子把人性利己和君主至上思想作为政治体系的基础,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学说。因为君主的与生俱来的“势”具有天然的缺陷,所以韩非子提出了人为之势,意在借助法保证“势”的合理性,利用“术”保全和高效地利用“势”。同时,“势”作为后盾力量也在与“法”和“术”相互配合。在韩非子的政治体系中,“势”是要与“法”和“术”相互配合的,三者是互补且各司其职的关系。
关键词:韩非子;政治体系;“势”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0)17-0032-03
不论是朝廷还是民间,不论是理论还是实际应用,我国古代很早就开始有对“势”的关注。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他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其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一、最早关于“势”的理论
《说文解字》对“势”的解释是“盛力权也。从力埶聲。经典通用埶。舒制切。”[1]所谓“盛力权也”是说权与力多,权是指自主性,力则是指实施主动权的力量。
一般来说,形势分为有利的形势和不利的形势,但是人们平常所说的“抓住势”并不是抓住“好势”或“坏势”,而是抓住原本“中性的势”,也就是得到局势的控制权,使它向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最终得到相对自己来说好的形势,“得势”也就是默认为得到“好势”。在慎到和韩非子的著作中,他们对“势”的论述也是在尽力地追求“好势”祛“坏势”。笔者认为“好坏”这对形容词是后来附加给“势”的,它们形容的是“形势”,形势是“势”的狭义意思。在不考虑好与坏的情况下,“势”可以代表着权与力。
“势”是中性的,其好坏是相对于不同的人而定性的,一个人得之便为好势,失之即为坏势,因此关键在于它对于自己如何。所谓“抓住势”,并不是单纯地了解当前的局势,还需要利用人、事、物来造势,使局势利于自己。《孙子兵法·势篇》说:故善战人之势,如转圆石于千仞之山者,势也[2]。这里孙武举的例子很形象,击退敌人的是石头,但是石头之所以可以击退敌人,是因为它是从又高又陡的山上滚下来的。石头固然必不可少,但是关键在于将它放置于又高又陡的山上,只有这个位置才能发挥出石头的作用。
所以说“势”不是石头,“势”也不仅仅是石头所在的又高又陡的山,而是在又高又陡的山上刚好有质量很大可以转化为很大势能的石头这样的环境。再举一个更加明显的例子,“势”不是飞出的箭,而是停留在弓弩上的箭,它随时都可以飞出中伤敌人,但是它最大的作用不在于刺穿敌人的胸膛,而是停留在弓弩上,作为蓄势待发的力量,作为已经“为我所用”的力量令人望而生畏。
这里并不是说“势”是形式,它并不是单纯给别人的看的,抓住它的目的在于使自己具有相对于别人的优势。当石头从又高又陡的山上滚落,当箭从弓弩上飞出,它可以转化为击中敌人的力量;当山上的石头、弓弩上的箭蓄势待发,它是大权在握,是可以纵览全局把握局势发展的主动权。
把“势”放到政治体系中去看,尤其在以君主为中心的政治体系中,它具体的表现就是君主的威权和力量。有关“势”的体系化的理论最早由法家创始人之一的慎到提出,他注意到了“势”的重要性。慎到所讲的“势”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势”是对一切形势而言的,狭义的“势”则是仅指权势[3]。所谓广义的“势”其所指的范围比狭义的“势”要大,或者說它的范围是无限的。狭义的“势”则是落实在具体的政治领域内,在以君主为中心的政治体系内的具体表现即是君主的权和力。慎到曾用这样的比喻来解释“势”:毛嫱、西施,天下之至姣也,衣之以皮倛,则见者皆走;易之以玄緆,则行者皆止。由是观之,则玄緆,色之助也。姣者辞之,则色厌矣[4]1。
尽管毛嫱、西施都是天下至姣的美女,但是她们一旦戴上狰狞的面具也会把人们吓跑。这里的狰狞的面具就是“坏势”,即使有好的功底也无法发挥出它的作用来。可以看出,慎到把“势”看作起决定作用的东西,一方面它决定着本身功能能否发挥,另一方面它甚至决定着其他目的能否达成,他在《慎子·威德》中说:故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霁,与螾螘同,则失其所乘也[4]2。
慎子认为龙蛇螾螘本是同类,但是龙蛇有了云雾就可以飞天,螾螘没有云雾就不可以。因而在政治领域中“势”的作用亦是如此,它是一切政治活动的决定性要素,因此君主的才能、德行都要退而求其次。慎到说: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4]2。
对于“势”的特性,慎到认为“势”不可以分有,他曾说过:君臣之间,犹权衡也。权左轻则右重,右重则左轻,轻重迭相橛,天地之理也[4]22。也就是说,君臣之间的关系就像权与衡的关系,一方重则必然导致另一方轻,这是自然的道理,不可能存在两方都重或轻的情况。因此君主为了不使自己权力轻,就必须牢牢地掌握“势”。
二、韩非子政治体系中“势”的根据
韩非子扬弃了慎到的“势”的理论,要了解韩非子的“势”理论就需要了解他的政治体系扎根的思想前提。韩非子的“法术势”政治体系以两点为基础:人性利己、君主至上。
所谓人性利己,是说人时刻都是以自己的利害关系为首要前提来行事的,说白了每个人都是以自己的身家性命为行事的准则。对利害关系如何衡量取决于人自己,一般来说人都是尽力地趋利避害的,所以每个人都是个人至上的。韩非子认为:
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5]130。
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5]657。
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5]161。
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5]533。
韩非子举例说明亲人之间相处亦是以自己的利益为衡量准则的,更何况于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既然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利害关系为行事的首要前提,那么就不会产生出真正的仁义道德,仁义道德只是对每个人利益的装饰,因此对人们进行道德教化是不会成功的。韩非子说: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5]734。
既然厚德不能有效地统治民众,韩非子就将有效的手段诉诸于威势。韩非子使用威势禁暴正是因循了人的特性——趋利避害。威势可以禁暴是源于人们对威势的恐惧,之所以恐惧是因为威势可以折损每个人的利益。政治上能够折损每个人利益的手段就是刑法。同理,既然人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停止暴乱,那么他们也可以为了自己利益更加积极地配合上层统治。驱使他们比一般状态更加积极地配合上层的手段是利益诱导,这在政治上的表现是奖赏。由此可见,不论是驱使还是禁止其有效手段的根基都是扎根于人趋利避害的特性。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利益至上,韩非子从众人利益中单独突出出来君主的利益。这里并不是说众人利益要比君主利益轻微,每个人的利益不分大小,因为每个人的利益都是关乎身家性命的东西,每个人的身家性命对于本人来说都是最至关重要的。之所以突出君主利益是因为君主的利益关乎整个国家存亡。因为每个人都是趋利避害的,那么如果放任每个人去追逐自己的利益,社会秩序就会混乱,国家就会危亡。所以需要一套法则去让人们遵守,并且这套法则不能随便被左右,同时需要一个强大的威势去保卫这套法则的正常运行,否则就会再次导致混乱,使法则失去本身的意义。韩非子主张用法来统领万事万物的思想可能来自于道家,道就是自然的法。韩非子说: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气[5]208。
韩非子认为因为有了道,所以各种自然事物各行其位、秩序井然。在世俗社会,法则就是道的体现。他把法则的制定和运行寄托于君主,他说:道者,万物之始,是非之纪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万物之源,治纪以知善败之端[5]34。为了维持法的权威也就是为了保证法的推行与实施就必须保证君主的利益,一旦君主的利益受损,法的有效性必然会被牵连,因此韩非子主张君主的利益至上。那么如何突出君主的利益?君主至上并不是君主利益直接践踏众人的利益,而是通过政治尽可能地实现君主的利益,不损害君主的利益。这一方面需要众臣的配合,另一方面需要君主自己的争取,这就需要用到“势”。
三、韩非子政治体系中“势”的含义
本着人性利己和君主至上的思想,韩非子吸取了慎到“势”的理论,有所扬也有所抑。韩非子肯定了慎到所讲的“势”就像一道闸门控制着力量能否发泄而出,对于君主而言“势”就是君主的权与力,它们共同作用产生君主的威严。
尽管“势”的作用超过才能和德行,但是韩非子不赞成一味地将政治活动诉诸于“势”。“势”虽然可以操纵政治力量,却不能保证政治力量是善的力量;君主操控住了“势”,不代表君主把握住了“势”,君主虽然可以运用“势”实现自己的利益,却不能保证自己利益的实现有益于天下。如果君主凭借自己的权力横行霸道致使国家民不聊生,这将与韩非子的初衷背道而驰,他说: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5]605。
尽管如此,韩非子并不支持贤治,法家从不把自己的理想诉诸某一人的特性,因为这是不靠谱的。一般说到贤君他们都是既具有道德又具有才能的,但是道德不过是对个人利益的装饰,而才能又不是每个君主都能具有的。韓非子主张用“法”和“术”来构造出君主的“才能”,虽然君主会变换,但是“法术势”的政治体系可以是稳定的。
为了将君主已具有的“势”和需要他打造的“势”区分,可以把韩非子所说的“势”分为两部分理解:一是自然之势,二是人为之势。
自然之势是君主本身具有的“势”,具体来说它是君王与生俱来的王位和与之配套的权力。这是君主相比于他人来说具有的天然的优势,在理想状态下王权是其他人的权力不可比拟的,君王可以用自己的权力为所欲为,韩非子说: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舜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故曰,势治者则不可乱,而势乱者则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5]607。
但是自然之势有着它的弱点,自然之势是君主天然具有的优势,但是若不加维护它不能被很好地保全或使用。一方面在君臣相互制衡当中,君主本身具有的权力会被众臣制约折损;另一方面,即使君主在君臣制衡中胜出,但是在平庸甚至暴虐的君主手中“势”也不会带来好的结果。因此韩非子主张在君主原有自然之势的基础上“扩势”,所扩之势就是人为之势,它可以弥补单有自然之势的缺陷,也就是不用考虑君主的才能和德行来实现政治活动: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势也而已矣,贤何事焉?[5]607
正如上文所说,“势”是力量的闸门,众臣迫于“势”就会听从君主的调遣,以此来实现君主统治的目的,韩非子说:
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5]159。
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5]133。
关于“势”的基本作用上文已经提到,这里不予赘述。那么造势之后君主该如何来利用“势”呢?韩非子认为: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5]681。也就是君主要掌握生杀大权,对于一般人来说最大的利害无异于生死,既然君主掌握了生杀大权,那么其他稍小的刑赏权也不在话下了。但是这样的权力只能由君主一个人掌控,韩非子说:
今生杀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尝有也[5]678。
赏罚下共则威分[5]681。
他赞同慎到“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5]358的观点,认为“势”不可以分有。这并不是说众臣不能行使这些权力,毕竟一些官吏的职责就是刑赏生杀,而是说对这些管理刑赏生杀事宜的官吏的控制权也被把握在君主的手中。
四、韩非子政治体系中“势”的作用
在韩非子的政治体系中,“势”是要与“法”和“术”相互配合才能辅助君主达成目的的。人为造势的方法就是使用“法”和“术”,也可以说是“法”和“术”弥补了“势”缺陷。因为有法所以不至于君主利用“势”肆意妄为,法使“势”喷发出合理的力量或者说使“势”的力量作用出好的结果。韩非子说: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5]608。即使君主势优也不能离开法,法作为标准是面向全国的,它可以辅助君王凭借一法应对千万种不同的事。
“术”是对“势”保卫和运用[6]。尽管君主在上位也不能完全保证他不受位高权重的大臣的节制,甚至被臣子谋权篡位,这些都是法所不能及的。因为法规定的是可以表现出来的事和物,这些事和物一般都是不變的或有规律的,这样它们才能适应标准,所谓标准就是不常变的东西,也就是法。但是谋逆之心是可以隐藏的,力量是可以暗中积蓄的,它只能在君臣较量中表现出来,并且表现多样,不好把握。因此韩非子主张用君主“术”,一来用“术”保护君主的“势”不受侵害,二来利用“术”来使用“势”。“处势”固然要“抱法”,此外也要借助“术”,法使“势”合理,“术”则是对“势”的驾驭,可以说“术”构造的是“聪明之势”[7],韩非子说:国者君之本也,势者君之马也,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于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5]518。
“法术势”三者是互补的关系,不存在其中两个单纯的为另外一个服务的情况。上文说过君主至上,君主要牢牢把握立法的权力和推行法的能力,这两种力就是来自于君主的“势”。上文说过“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一方面君主“处势”需要“柄”,“柄”在文中指生杀大权等一众权力,怎么让君主这样的权力具有合理性使众人服从?自然需要法来为其作权威支撑。法是谁制定的?自然是君主。因此可以说“处势”离不开法,法也离不开“势”,“势”是推行法强有力的后盾。法和“势”缺一不可,否则“令不行”“禁”也“不止”。“术”也需要“势”搭建起来,否则有用“术”之心,却没有用“术”之力。韩非子《有度》中说:
夫为人主而身察百官,则日不足,力不给。且上用目则下饰观,上用耳则下饰声,上用虑则下繁辞。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已能而因法数(术),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独制四海之内,聪明不得用其诈,险躁不得关其佞,奸邪无所依。远在千里外,不敢易其辞,势在郎中,不敢蔽善饰非。朝廷群下,直凑单微,不敢相逾越。故治不足而日有余,上之任势使然之也[5]48。
总的来说,“法术势”在韩非子的政治体系中是各司其职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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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佳辉(1999—),女,汉族,天津市人,单位为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研究方向为哲学。
(责任编辑:朱希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