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独具密无隙 一字一泪述阿毛

2020-11-06 06:05陆宗成
中学语文(学生版) 2020年9期
关键词:阿毛礼教听者

陆宗成

小说是叙事的艺术,如何把故事讲好,是小说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入选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3第一单元的小说《祝福》,其叙述技巧的高明之处,既不是第一人称叙述方式的应用,也不是多语叙事模式的应用,而是文中的人物祥林嫂的叙述策略。《祝福》是一篇写普通人心灵如何死亡的小说。书中写了一个普通农妇祥林嫂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不能不被命运驱使,两次嫁人,失了自己的宝贝儿子之后,带着对地狱有无的疑问悲惨地死去。鲁迅并没有从同情一般受苦穷人的视角上写出主人公的生命苦旅,而是以这个普通女人两次来鲁镇,痛苦地讲述自己失子之痛为重点的。

谁也不会忘记祥林嫂第二次来到鲁镇时,逢人便声泪俱下地讲述她的阿毛遇狼的故事: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抬起她没有神采的眼睛来,接着说,“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墺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我一清早起来就开了门,拿小篮盛了一篮豆,叫我们的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去。他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句句听;他出去了。我就在屋后劈柴,淘米,米下了锅,要蒸豆。我叫阿毛,没有应,出去一看,只见豆撒得一地,没有我们的阿毛了。他是不到别家去玩的;各处去一问,果然没有。我急了,央人出去寻。直到下半天,寻来寻去寻到山墺里,看见刺柴上挂着一只他的小鞋。大家都说,糟了,怕是遭了狼了。再进去;他果然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手上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她接着但是呜咽,说不出成句的话来。

从省略号看,祥林嫂心中还有很多的话要对别人讲,但是她悲从中来,语不成声,呜咽而止,眼泪代替了她的控诉。祥林嫂的这段讲述在作品中多次出现,书中有两次几乎是全部重复。我们可以相信鲁迅在创作时最早设计的也许就是这样的一段话,他是凭自己的记忆将一段控诉自白写了两次,文字几乎是完全一样的。可见这一段自白在作品中的重要地位,也可以想见作者是如何精心地设计这段独白的。这段看似未完的“演讲”其实已经清晰、精练、完整地叙述了阿毛遇狼的故事。

祥林嫂的自白是鲁迅叙事节奏中的一个大咏叹调。她在生活中遭了不幸,受到了委屈,积压了满肚子的话要倾诉。此时此刻,祥林嫂最大的愿望就是想用最清楚、最简练、最生动的语言把不幸讲述给别人,从而换回一点同情,以此——也唯有以此才能慰藉自己伤痛的心灵,以减轻一点压力。

在开始叙事时,鲁迅让祥林嫂从自我悔过说起,而且用了逐渐推出故事结局的述说方法。“我真傻,真的”是自责判断的结语,后面的“我单知道……我不知道……”是结语的根据。这如果换一种说法:“我单知道……你们看我多傻”。语式就失去了原来的悬念效果。先说结语,后加缝补的结语根据在传统叙事文学中较常见。

从客观上讲祥林嫂失去孩子的原因,首先是狼的凶险,没有狼不会有这样的不幸;第二是自己住在了深山,不住在这里怎么会遇到狼;第三才是自己照看不周。但是鲁迅这里写的祥林嫂是位朴实善良的劳动妇女,是一位爱子如命的母亲。诉说失子之痛时她没有一句诅咒世道、甚至痛恨豺狼的话,而是立即想到的是自责;是自己的不留心,未看护好小孩,致使孩子遭了狼。这是充分表现祥林嫂的善良天性。善良的人总是习惯于拿别人的罪恶折磨自己。这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农家女人的精神世界的特点。

我们再接下来说祥林嫂的述说。这是一段由失子的母亲亲自讲说失子之痛的叙述。鲁迅为她设计时注意了用短句式表悲泣,让人感到此刻的女人是且哭且说、如诉如泣的情形。这样的短句鲁迅是用过多次的,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她就用过:

但是,我还有要说的话。

我没有亲见;听说,她,刘和珍君,那时是欣然前往的。自然,请愿而已,稍有人心者,谁也不会料到有这样的罗网。但竟在执政府前中弹了,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已是致命的创伤,只是没有便死。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手枪,立仆;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但她还能坐起来,一个兵在她头部及胸部猛击两棍,于是死掉了。

这样的短句构成就很好地表现出了叙事者的悲痛心情。“长歌当哭是必须在痛定之后的”,现在是只有若断若续的呜咽。鲁迅文章之妙,可见一斑。

在叙述阿毛之死时,又是以寻找阿毛作为叙事线索来叙述的。这是最自然的叙述,能抓住听者的心。鲁迅的叙述,一是严密无隙,二是异常逼真,三是体现祥林嫂自身悲剧的实质。

先说严密无隙。要通过叙述,让人相信阿毛肯定是叫狼给吃了,而不会怀疑有其他可能。如果听完了这段话,别人发生了疑问:阿毛是不是跑丢了?阿毛丢了也不见得就会遇见狼呀!那就会影响独白的表达效果。听者一狐疑,不仅会减弱了听者的兴趣度,甚至可能让听者失去听的愿望,一走了之。因为人家听与不听全在于自愿,无法强迫。不管是兴趣的减弱,还是走人,都是叙事的失败。可是鲁迅让祥林嫂先说自己也不知道孩子到底哪去了。这是用了非全知全能的叙述法。主人公便可以带领大家一同找孩子。孩子的丢失会有几种可能呢?想来只有四种可能:到别人家去玩了;被坏人拐走了;外出迷路找不到家了;最后是被狼叼走了。“他是不到别人家去玩的”,再加上“各处去一问,果然沒有。”第一种可能性被祥林嫂严密地否定了;阿毛“听话”,“我的话句句听”,这又把第二种可能性否定了;剩下了两种可能性,只好到山上去寻。这就有了央人到山里寻的事。可是究竟是走失了,还是遭了狼,这就只能看寻的结果了。当看到被狼咬烂了的孩子的尸体时,还不能就判断死者的唯一性。于是我们看到了极为凄惨的景象:草窠中有孩子的鞋,盛豆的小篮。到底是不是她的阿毛呢?孩子的鞋和小篮正好标志了阿毛死亡的事实是毫无疑问的。我们必须注意到,引起听者感情共鸣的内容结论必须是唯一性的,不能有半点含糊,稍稍有含糊,就会影响叙事效果。

再说逼真。鲁迅设计的祥林嫂的叙述,主要使用了清晰的白描手法,特别是最后的几个细节:刺柴上挂着的小鞋、躺在草窠里五脏六腹被狼吃光的孩子尸体、孩子手里紧紧捏着的小篮,都历历在目。她的简短述说中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天真、可爱,然而又十分不幸的孩子。也让我们真实地了解到祥林嫂再嫁后那一段令人一直关心的生活。这里,确信不疑的事实就足以让人泪下如雨了。在这样的时候强加过多的描写,铺张感情色彩,用华丽辞藻借机大逞才华是极不明智的。鲁迅使用语言的高明,不仅在于他胸中有“万斛泉源,不择地皆可出”,更在于“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他是极懂得节制语言的语言大师。

这一段演讲对于全篇小说的意义何在?小说的悲剧意义与鲁迅有什么关系?《祝福》写的并不是一个农妇偶然间遭受的自然横祸,而主要是礼教的不平等待遇给予她的迫害。既然如此,写这么一个狼吃孩子的故事同主题有什么关系呢?

开头时祥林嫂如此诉说:“我一清早起来就开了门,拿小篮盛了一篮豆,叫我们的阿毛坐在门槛上剥豆去。他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句句听。”可见阿毛是非常听话的乖孩子,绝不是一个到处乱跑的疯孩子,那么肯定是一直坐在家门口剥豆了。一直坐在家门口的孩子却被狼叼走了,只能说明祥林嫂的家住得太偏僻、太荒野。村庄的太荒野,源于祥林嫂的被卖再嫁;祥林嫂的被卖再嫁,又源于婆婆可以把她当作自己儿子的遗物随意加以处理的夫权观念、族权观念。之所以把她卖到深山,至少有两层考虑:一来“倘许给本村人,财礼就不多;唯独肯嫁进深山野墺里去的女人少,所以她就到手了八十千”这是从经济上的考虑;还有未说出的一层考虑是,让祥林嫂远嫁也是为了保全婆家的礼教好名声。寡妇再嫁是女人不守节的行为,逼迫女人不守节是婆婆不“光彩”的做法。让她远远地嫁出去,免得别人说是非,这样就既得了钱,又不失面子。至于他们的媳妇会有什么结果,这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可是发生在祥林嫂周围的这关乎她生存命运的一切细节都不是祥林嫂能做得了主的,她是个奴隶。这便是她的悲剧所在。她既然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也就只好听从安排地来到深山野墺里安家。这一切就酿成了狼叼走孩子的惨剧。我们于是领略到了一个水到渠成的主题:孔子所谓“苛政猛于虎”,在这里就是“礼教之害人有甚于狼之凶残”了。这又回到了鲁迅小说反复表现的礼教吃人的反封建意义。许寿裳先生说得好:“人世的惨事,不惨在狼吃了阿毛,而惨在礼教吃了祥林嫂!”(《我所认识的鲁迅》,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年版)这一提示让我们找到了鲁迅小说叙事中的一个象征系统:狼,象征了礼教的凶恶!

[作者通联:贵州凯里市第一中学开怀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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