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对厦门市海沧区民办小学现状进行调查,基于调查获得的原始数据,分析目前民办义务教育存在的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并提出若干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挥更积极有益的作用。
关键词 厦门;基础教育;民办义务教育;民办小学;教育供给侧改革
中图分类号:G5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20)15-0015-03
1 前言
民办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增加教育供给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和教育供给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厦门是经济特区、东南沿海中心城市。改革开放40年来,快速城市化的厦门地少人多,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增长速度排名位居全国前列,短期内公办学位难以满足需求,扩大民办义务教育资源有着较大的空间。民办义务教育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厦门市已经初步形成布局结构基本合理、办学体制多元、办学条件逐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的局面。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生源增多、分布不平衡以及家长对子女接受教育质量要求的提高,民办义务教育的发展也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本文主要针对厦门市海沧区五所民办小学开展调查研究,希望能基于此对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2 厦门市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现状
厦门市海沧区现有五所民办小学,分别是新安小学、育斌学校、建美小学、新阳学校、龙山小学。对这五所民办小学的调查主要关注学校2016—2019学年的办学情况、学生情况、家庭情况、教师情况等。
调查数据显示,2016—2019学年,海沧区五所民办小学在校学生人数约4600人,其中77.99%是非厦门市户籍;负责孩子教育的最主要人员是母亲的占61%,是父亲的占29%;家长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下的占77%;75.68%的学生父母是来厦务工人员,93.59%的学生家庭在海沧区租房居住。也就是说,目前在海沧区这五所民办小学就读的主要是流动儿童,大体上等同于随迁子女,包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境一般和困难学生占多数。
教师人数约230人,其中女教师占比为81.2%;教師流动性较大,每年离职和新入职大约各占教师总人数的20%;平均生师比为20,高于厦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平均生师比16[1]。
3 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厦门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海沧区人口快速增长,校园规划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随着技能落户人口的大量增加,学位不足问题十分突出,海沧生活区(海沧区主要的居住区)学位更加紧张。
义务教育学位十分紧张 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和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是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的最突出问题。2019年,在厦门市93.51万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中,小学阶段的学生数最多,有34.78万[2],比2018年增加1.9万人。而2008年厦门市的小学生人数是17.6万[2],到2019年几乎翻了一番,增长了惊人的97.61%。
近年来随着外来人口的逐年攀升,加之二胎政策放开,导致厦门的生源年年超出招收规划,教育配套难以跟上人口增长的速度,厦门这几年基础教育面临的压力非常大。从2014年起,厦门正式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3]。2014—2018年,积分入学的学位缺口都很大,其中2018年达到1.2万个小学学位缺口[4]。由于厦门市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都处于快速增长时期,短期内新建和扩建的公办学校在满足户籍学生入学之后,难以大量增加面向流动儿童的学位。
“积分入学”“热点学校”等词汇都是伴随着海沧区教育资源紧缺出现的新名词和新政策。近年来,海沧区小学招生工作形势日趋严峻,学位紧张情况日益突出。近三年来,海沧区小学学生报名人数年均增长20%以上,2019年仅户籍学生报名人数就比2018年增长31%,生活区户籍学生增长40%以上,其中二至六年级符合插班条件的户籍学生数是2018年的三倍,学位矛盾更为突出[5]。同时,随着海沧区的快速发展,通过购房入住落户和技能落户的人口急剧增加,海沧区面临的小学就学学位压力不可低估,迫切需要增加学位供给。
民办义务教育有很大发展空间 海沧区2019年有公办小学1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五所,全区小学学生数38 217人(非本市户籍学生17 793人)[5]。而民办小学学生数仅为4600人,仅占全区的12.04%,说明民办义务教育在海沧区义务教育发展中占的权重尚不高,目前海沧区义务教育的最主要机构还是公办小学。
笔者比较了海沧区五所民办小学2016—2019学年的在校生人数,发现基本稳定在4500~4600人之间,并没有明显的增长,这与海沧区小学生人数增长的趋势是不相符的,与海沧区义务教育的需求增长也是不相符的。现实情况是厦门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都处于快速增长期,公办学校难以大量增加面向流动儿童的学位。这也说明公办民办教育发展存在不均衡,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不充分。因此,民办义务教育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民办小学数量、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都可以进一步扩大。
民办义务教育需进一步规范 从教育部、住建部到厦门市,对于民办学校的办学标准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体系。但是,从厦门市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来看,许多民办学校是达不到标准的,尤其是租用民房、采用民房改造的场地,大多达不到面积和建筑结构的标准;部分建设比较早的民办小学也达不到现在的标准,其中最难的地方在于现有的教学场所的面积无法改造;也有些民办小学教学基础设施配备相对薄弱。前文提及的近三年来海沧区民办小学学生规模没有扩大,最主要的原因也是现有的这几所学校基础设施有限,师生承载容量已经饱和。民办义务教育的基础设施需进一步改善和完善。
民办小学办学的场所、基础设施、招生行为、课程设置、作息安排、师资队伍、教育教学、教辅管理、学籍管理、学校管理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教育部门加强管理指导,进一步规范其招生、办学、管理行为。
4 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对策建议
要促进民办义务教育的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应该有两个重要标准。
第一个重要标准是“有学上”。“有学上”的问题有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的最根本的一个前提,所以要挖掘一切潜能,增加教育供给,让所有孩子都有学上。
第二个重要标准是“上好学”。“上好学”从学生层面看,教育要让学生学习知识技能,学会独立人格思考,重视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的感受。因此,发展素质教育,让学生成长,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目标。再高一个层次到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层面,教育要培养越来越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服务社会,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样的教育就可以让社会满意、让人民满意,学生毕业以后能够学以致用,运用所学的知识为国家、社会服务。
下面笔者就如何更好地发展民办义务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义务教育,提出几条对策建议。
加强党对民办义务教育的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对教育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化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的认识,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6]。要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这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政治保证。要全面加强民办学校的党建工作,党务工作与行政工作要同步安排。要紧紧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坚持发展普及教育和公平教育 我国教育改革纲要明确提出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7]。因此,民办义务教育要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满足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要从财政经费和基础设施等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加大扶持力度,努力缩小教育发展中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水平,积极帮助外来务工子女尤其是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建立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办学行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杜絕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督学责任区日常监督范围,完善日常监管措施,建立民办学校奖惩和退出机制,对民办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依规进行处理或处罚。海沧区自2012年9月起在全区五所民办学校全面开展公民办学校委托管理工作以来,海沧区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一定改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师资力量显著增强,教学质量明显提高。这几年的实践表明,公民办学校委托管理是海沧区教育工作的创造性举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是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办学的示范。
地方政府要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 建议地方政府在民间办学准入条件、行政审批方式、多元合作办学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政府可以从学校用地、税费减免、资金扶持等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优质民办学校,包括提供场地支持,空置厂房等可改造建学校,按年度制订计划供地支持办学;加大财税扶持,民办学校可享抵税和税费优惠,提高政府购买学位补助标准等,鼓励企业和个人对教育事业进行公益性捐赠;加强民办教师队伍建设。
5 结语
总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仅满足了部分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需求,而且成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学校因条件有限,办学有待规范提升。应该认识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性,给予其更多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并加以规范管理、引导,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挥更积极有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厦门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20-03-20].http://www.xm.gov.cn/zfxxgk/xxgkznml/gmzgan/tjgb/202003/t20200320_2433223.htm.
[2]2018-2019年厦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情况[EB/OL].[2020-05-23].http://edu.xm.gov.cn/xxgk/zfxxgk/zfxxgkml/tjxx/201905/t20190523_2270553.htm.
[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EB/OL].[2014-04-03].http://edu.xm.gov.cn/xxgk/zfxxgk/zfxxgkml/ztzl/zszc/szfzcwjjd/201705/t20170512_1654294.htm.
[4]厦门市六个区公布积分入学学位数五区申请人数远超学位[EB/OL].[2018-07-14].http://news.xmnn.cn/xmnn/2018/07/14/100394008.shtml.
[5]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工作[EB/OL].[2019-10-9].http://www.haicang.gov.cn/hdjl/zxft/paxy_40720/.
[6]陈宝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N].人民日报,2017-09-08(1).
[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2010-07-29].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1008/t20100802_93704.html.
*项目来源: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课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及内涵提升研究”(项目编号:KCB-2019001);海沧区民办义务教育科研课题“办人民满意的民办义务教育思路研究”(项目编号:MK1905)。
作者:朱成刚,厦门海沧实验中学,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3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