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实 张晓柠
摘 要:通过对长江中游某重点河段的地质勘查施工,结合施工船舶钻孔位置和主航道边界线,分别对各个钻孔进行通航环境分析,提出了对水运工程地质勘查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的探讨,具体分析了几种常见地勘施工情况可能对通航安全產生的影响。
关键词:水运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勘查;通航安全
中图分类号:U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20)09-0144-03
1 概况及目的
长江中游某重点河段地质勘察主要分布在“坡陡流急”段拟疏浚区域,为工程方案设计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为岩土疏浚分级和疏浚工程量计算等提供依据。
2 勘探孔布置
在本河段布置8个钻孔,孔号CS1~CS8,如图1所示。
3施工组织设计
3.1通航环境分析
3.1.1钻孔与主航道相对位置分析
本阶段所布置的钻孔均位于主航道的边界附近,根据2018年3月份测图,结合钻孔位置和主航道边界线,分别对各个钻孔进行通航环境分析。
(1)钻孔CS1通航环境分析。如图2所示,钻孔外围的红色方框为勘探过程中勘探船的影响范围,影响距离一般上游约120m,下游约100m,左右两侧各约50m。蓝色的线为根据布置航标连接的大致主航道的边界线(下同)。钻孔CS1位于主航道的右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187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约138m,距离主航道边界线均较远,对主航道通航环境基本没有影响,钻探过程中不需要单独设标护航。
(2)钻孔CS2通航环境分析。如图3所示,钻孔CS2位于主航道的右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56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约7m,距离主航道边界线较近,对主航道通航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必要时在钻探过程中进行设标护航,设标护航方案见3.1.3节。
(3)钻孔CS3通航环境分析。如图4所示,钻孔CS3位于主航道的左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50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约2m,距离主航道边界线较近,对主航道通航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必要时在钻探过程中进行设标护航,设标护航方案见3.1.3节。
(4)钻孔CS4通航环境分析。如图5所示,钻孔CS4位于主航道的右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57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约6.5m,距离主航道边界线较近,对主航道通航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必要时在钻探过程中进行设标护航,设标护航方案见3.1.3节。
(5)钻孔CS5通航环境分析。如图6所示,钻孔CS5位于主航道的左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73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约24m,距离主航道边界线较近,对主航道通航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必要时在钻探过程中进行设标护航,设标护航方案见3.1.3节。
(6)钻孔CS6通航环境分析。如图7所示,钻孔CS6位于主航道的左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54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约6m,距离主航道边界线较近,对主航道通航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必要时在钻探过程中进行设标护航,设标护航方案见3.1.3节。
(7)钻孔CS7通航环境分析。如图8所示,钻孔CS7位于主航道的右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58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约7m,距离主航道边界线较近,对主航道通航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必要时在钻探过程中进行设标护航,设标护航方案见3.1.3节。
(8)钻孔CS8通航环境分析。如图9所示,钻孔CS8位于主航道的左侧,钻孔中心距离航道边界约34m,勘探船影响范围红色方框距离航道边界线约14m、距离下游侧三宁1号码头18m,对三宁1号码头和主航道的通航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必要时在钻探过程中进行设标护航,设标护航方案见3.1.3节。
3.1.2其他影响因素分析
(1)岸线水工建筑物对水上钻探的影响分析。从最新测图来看,在钻孔布置的区域附近,过往船只较多。考虑到水上钻孔位置距上述水工建筑物有一定安全距离,水上钻探受水工建筑物的影响一般。钻探施工时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措施要求进行,确保水上作业始终处在受控状态。加强瞭望、警戒值班,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报”,将事故扼杀在萌芽。
(2)勘察占用水域及施工灯光对船舶航行的影响分析。所有的定位锚配备有标志的锚浮子,标志醒目,白天使用旗标,夜间停止作业,并驶离施工区域于岸边停泊。钻探船占用了一定的水域施工,对航行于该区域的小型船舶,加大了船舶操作难度,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勘察占用相关水域对过往船舶安全航行造成一定的威胁,对通航船舶产生影响,要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必要的安全和警戒措施。
勘察作业方与当地海事、航道部门进行充分的联系和协调,共同加强对工程水域及其附近水域的安全管理,通过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并采取本报告提出的一系列警戒和安全保障措施后,其不利影响将会得到最大程度的缓解或消除。
(3)过往船舶不熟悉相关水域与施工船舶碰撞的可能。船长或驾驶员对作业水域通航环境缺乏了解,对不利的风、流情况估计不足,造成判断失误,而偏离航道,可能与施工船舶发生碰撞。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4)船舶齐头并进或追越过程中与施工船舶碰撞的可能。小型船舶在作业区域附近水域穿梭航行,这些船舶一方面配备简单,另一方面船员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规则,占用航道,对施工船舶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船舶在施工水域齐头并进或追越,容易受横流影响及船岸间的岸吸作用而与施工船舶发生碰撞。
(5)船舶失控或恶劣天气条件与施工船舶碰撞的可能。船舶航行到施工水域时发生车、舵失控时偏离航道撞向施工船舶;其次为锚泊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走锚撞向施工船舶;船舶与施工船舶碰撞最大可能发生在雾、夜间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
3.1.3设标护航方案
根据勘察时的水位情况,针对需要设标护航和必须设标护航的钻孔,在钻探船抛锚定位后,在钻探船的上、下游分别设置一个航标,并在钻探船靠主航道的一侧设置一个侧标,如图10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