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康
俗谚有云:“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是指一般情况下,人在困卧病榻、奄奄一息之时,最后遗言往往多为善语。然而,若是非正常死亡呢?特别是在政治黑暗的古代封建社会,因蒙受冤屈、陷害等原因而死于非命者呢?那就很难以“其言也善”而论了。据史载,有那么几位颇有学识才干而又特立独行的知名人士,在陷狱问斩、惨遭刑戮,即将身首异处之际,以其出人意料的怪人怪语而留下“千古绝唱”,使后人闻之而不禁惊叹:奇哉!怪哉!
一、李斯腰斩出奇语
秦朝丞相李斯(?—前208年),上蔡人,曾是荀子的学生,饱读诗书;又曾投靠文信侯吕不韦门下,深受赏识。他身居要职三十余年,曾辅佐秦始皇兼并六国统一天下,对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起了重大作用;后又扶助胡亥(秦二世)登上皇位。李斯因劝谏二世止修阿房宫,激怒二世而下狱;权臣赵高趁机诬其谋反,遂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判在咸阳腰斩。《史记·李斯列传》:“(秦)二世二年七月,具(李)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二儿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临刑前对他二儿子讲的这段话,意思是“我想再与你一起牵着黄狗,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兔子,但还能有这种日子吗?”这话既奇,又不奇。奇在人生有许多可追忆、可回味、可留恋的场景,而李斯在临刑前别的不说,“独”忆其出仕为官之前父子出门打猎的情景,表现出的不仅是留恋,还有更多的追悔,以及蕴含于留恋与追悔中的弦外之音:仕途险恶,悔不当初啊!丞相之职虽然权倾一国享尽荣华,然而到头来被诬下狱,满门三族(父母族、兄弟族、子女族)抄斩,这又是何等悲惨的命运啊!早知如此,还不如呆在家乡终身为“布衣”,尚能同享牵黄犬、出东门、猎兔子、乐天伦的自由啊!这临死前的由衷慨叹可说是极为深刻的,在特定环境下道出了人所共有的肺腑之言,难怪千百年来引起人们的诸多共鸣与无限感慨。“李斯黄犬叹”,以及由此而引申出的“东门黄犬”“东门逐兔”“黄犬悲”“上蔡逐猎”“叹黄犬”等等成语典故,将慨叹仕途险恶、莫如激流勇退的情愫表现得极为凄切而深沉;以此为题结合自已的感受而作诗咏叹者亦不乏其人,如“无因上蔡牵黄犬,愿作丹徒一布衣”(唐·刘禹锡);“咸阳市中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樽?”(唐·李白);“上蔡逐猎,知之何晚。”(北周·庾信)等。
二、嵇康临刑叹《广陵》
魏晋名士嵇康(公元223—262年)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为“竹林七贤”之首,官至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他因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倡言“非汤、武而薄周、孔”,讥刺当时大权在握的司马昭篡位,又得罪司马权臣钟会,遂被谗下狱,被大将军司马昭处死,押赴东市斩首。《世说新语·雅量》:“嵇中散临刑东市,神气不变,索琴弹之,奏《广陵散》。曲终曰:‘袁孝尼尝(曾)请(求)学此散(曲),吾靳固(吝惜)不与(不肯传授他),《广陵散》于今绝也!”此公不仅临刑前“面不改色心不跳”,还泰然地要来一把琴,弹奏名曲《广陵散》;曲終之后,又说出一段奇语:“有个叫袁孝尼的人,曾想跟我学弹此曲,我却吝惜不肯教他;如今我一死,此曲无以为继,只能成为绝响了!”话中之意,似在临死前道出一段“秘密”,又似在感叹未将此曲教与惟一的“传人”,更似在惋惜如此名曲竟成绝响。他究竟要说什么呢?似乎对《广陵散》情有独钟,似乎又“弦”外有音,话中有话。总之,面对即将诀别的大千世界、众多亲友,似乎别无留恋,别无牵挂,也别无嘱托,却独钟一“曲”《广陵散》,你说奇也不奇?名士风度,奇特思维,旷古遗言,“曲”中绝响,实在耐人寻味。后人以“广陵散”为典,感叹仁人贤士受谗被害、悲壮赴刑,引申出“广陵绝唱”“东市琴”“嵇生琴”“嵇康东市”等典义,均为指此。历代诗人亦以此为题作诗咏叹,如唐·李白:“谁传广陵散,但哭邙山骨?”明·袁宏道:“司马也须杨恽在,广陵终作孝尼伤。”清·顾炎武:“惊闻东市琴,涕陨堂前筑”等。
三、圣叹怪语惊天下
金圣叹(公元1608—1661年),明末长洲(今苏州)人,入清后改名为人瑞,“圣叹”是其号和批注古籍时采用的笔名。他是杰出的文学评论家、教育家和诗人,曾将《离骚》《庄子》《史记》《杜诗》《水浒》《西厢》列为“六才子书”,并对后两种书加以评点批改,颇多新意,出版后风行海内。金圣叹为人倜傥不群,是颇有个性的清初名士。
其时恰逢清顺治帝驾崩,吴县诸生以金圣叹等为领袖,为抗议贪官征粮时贪酷暴戾而击鼓鸣钟,千人聚哭于文庙,史称抗粮哭庙案。这本是一次反贪惩腐的民众大示威,没想到竟成为统治者疯狂大开杀戒的借口。江苏巡抚朱国治以“聚众闹事、震惊先帝之灵”和“反叛朝廷”为由罗织罪名,逮捕金圣叹等人,报请朝廷会审,将为首者十八人一律问斩。金圣叹既是哭庙的领头人,又是“哭庙文”的起草者,被凌迟(一种极其残忍的剐刑)处死。临刑之时,金圣叹喃喃自语曰:“断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一笑受刑就死。他的“刑前语”,既悲壮而又耐人寻味,前半截算是“大实话”,后半截却是书生之叹了。其时刚刚取得全国统治权的清王朝,严酷镇压各种初露苗头的“骚乱”与集会,大兴文字狱,以血腥的杀戮巩固其政权,包含“哭庙案”在内的当时“江南十案”,一次就处决案犯一百二十一人,血流遍地,惨不忍睹。统治者是有备而杀,书生却遭无罪之诛,实可哀也。金才子此话,亦可作“奇语”解——杀头抄家这种无以复加的至痛至惨之事,“得”之而感诧异,遇之而觉“无意”,不亦奇乎!
更有甚者,据说金圣叹在临刑之际,要刽子手近前,说是留有“绝笔”,于是递上一张便条,刽子手疑心有诽谤朝廷之语,赶紧上交行刑官;行刑官展开一看,上书:“字付大儿看,盐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传,吾无遗恨矣。”行刑官不禁讪道:“金先生死到临头,还要戏弄人呀!”“此法”不仅满含戏谑,而且荒诞离谱。其出自一个即将被凌迟处死者口中,实在是奇哉怪也!内中既有“顾左右而言它”,不把生死当回事的旷达与沉静,亦有对统治者残酷迫害的藐视与轻蔑,更有“砍头只当风吹帽,潇洒人间走一遭”的游戏人生的轻狂之态。人之将死,其言也奇,古今奇语,莫此为甚。而且,非金圣叹莫属,真不愧千古才子也。
四、奇人奇语,事出有因
上述三位历史名人都生活在风云险恶、政治动荡的非常年代:李斯时期的秦二世荒淫暴虐,赵高专权误国;嵇康时期的曹魏与司马氏两大政治集团长期激烈争斗,血腥厮拼,金圣叹时期的明末清初改朝换代,统治者滥施淫威,疯狂杀戮——这些政治与时势的非常时期,极易造成冤狱遍地、血流成河的惊天惨剧,有为之人和有识之士死于非命乃司空见惯之事。李斯的对立面秦二世、赵高,嵇康的对立面司马昭、钟会,金圣叹的对立面清皇室、清巡抚,都是些昏庸残暴、嗜血成性、对政敌和反抗者毫不手软的帝王或权臣,所以这几位名士最终都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悬殊局势之下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血腥冤案的受害者。他们的死亡方式也都十分惨烈,一为腰斩,一为枭首,一为凌迟;而他们的冤死也都无一例外地受到后人的惋惜与同情——李斯被视为政绩斐然而又不得善终的悲剧人物,“上蔡东门黄犬叹”成为传世典故;嵇康被当作仁人贤士受馋遭害的典型,“广陵散”成为千古绝唱;金圣叹被看作无辜受难的博学才子而被后人惋惜,“哭庙案”作为清廷残酷迫害知识分子的劣迹而为世人痛愤。
秦朝丞相李斯也好,魏晋名士嵇康也好,清初文人金圣叹也好,应当说都是才华横溢的饱学之士,非同寻常的社会精英。他们在生命最后时刻发出的“绝响”,无疑都与其丰富的人生阅历与深厚的识见修养有关,与其不同凡响的襟抱与特立独行的个性有关,与其惊世骇俗的作为与含恨陨命的冤情有关。千古奇冤,刑戮加身,生死关头,难言之痛,异人乃行异事,奇人乃作奇语——这也许就是答案所在。
作者:四川省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一级文学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