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亮亮
摘要:无论是在常规教学中,还是在各类优秀课的评比中,教师教学目标的制定总是很随意。为此,以“切线长定理”为例,梳理出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初中数学;教学目标;问题;改进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目标不仅从总体目标进行了介绍,同时还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并对每个学段的具体目标进行了细化,从目标分类上看,有课程目标、学段目标、单元目标及课时目标之分,它们处于不同的层次,但密不可分;在教学过程中,又分为了知识技能目标和过程性目标,并被提炼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三维目标。
本文中的教学目标特指每节课的课时目标,它既是教学活动的灵魂,也是教学评价的尺度和标准,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也是教学活动的终点。由于新课标中的总体目标非常的概括、抽象及简练,不合适作为课时目标,这就要求教师根据总体目标,结合教学内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课时目标。但笔者发现,无论是在常规教学中,还是在各类优秀课的评比中,教学目标的制定总是很随意。
下面,笔者想通过对某次教学比赛中,参赛选手对同一节课制定的教学目标的对比分析,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一、教学目标案例分析及问题分类
本次比赛的课题是人教版九年级上册的“切线长定理”(以下简称本节课),共有四位教师参加了比赛,他们对本节课教学目标的制定为:
对上述案例进行对比分析,笔者把发现的问题归为四类:
(一)对三维目标的理解有偏差。
(二)教学目标指向对象不清。
(三)行为动词使用不准确
由于参赛教师对行为动词的理解不准确,导致行为动词使用混乱。例如案例中关于描述 “切线长的定义”目标(包括①⑤)的行为动词就有“理解”“了解”“知道”三種,新课标中对“了解”“知道”的解释为:从具体实例中知道或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的情景中辨认或举例说明对象。而对“理解”的解释为:描述对象的特征和由来,阐述此对象与相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根据本节课对“切线长的定义”的要求,行为动词应用“理解”,用“了解”“知道”就不妥。
(四)目标表述虚而不实
如果说四位老师关于“知识与技能”目标基本符合要求外,那在“过程与方法”及“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目标上,则语意不清,很虚,很空泛。例如目标⑨中提到的“引导学生添加合理的辅助线,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就不知道该教师的意图是什么,目标中提到“锻炼克服困难的意志,建立自信心”就太大、太空泛,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很难达到。
二、教学目标制定的改进建议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制定一个精准、合理的教学目标,需要做好这两点:
(一)确定有效的教学目标
如何确定有效的教学目标?首先是要研究新课标,切实把握其对教学内容的要求。根据教学要求的不同,新课标特意对行为动词进行了划分和解释,例如用“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描述结果目标要求,用“经历”“体验”“探索”等描述过程目标要求,每种行为动词表达的程度不同,对此要特别注意,加以区分。本节课在新课标中的要求是“探索并证明切线长定理:过圆外一点所画的圆的两条切线长相等”,所以目标可初步定为:理解切线长的定义,探索和证明切线长定理。
其次是要研究教材编排的体系和意图,明确教学目标的定位。在制定目标前,教师要弄清教学内容的地位和作用,了解前后、左右的联系,把握好深度和广度。例如本节课是在已经学习了切线的性质和判断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有关切线的性质,学生已经有了足够的理论、方法基础,因此学生对目标中的“探索和证明切线长定理”就不会感到困难。同时,切线长定理体现了圆的轴对称性,为证明线段、角相等提供了基本图形和理论依据,为解决有关圆的数量问题打下了基础,所以目标中可加入“初步运用切线长定理”。
(二)准确叙写教学目标
目标的叙写一般包括四个部分:一是行为主体,指学生;二是行为过程,指达到目标的具体教学行为,通常用过程行为动词叙述;三是行为条件,指具体行为的有关情境;四是表现程度,指行为产生的教学效果的程度。例如有理数乘法法则的目标可以叙写为:学生(行为主体)通过问题情境、实例学习(行为条件),探索得到有理数乘法法则(行为过程),并掌握法则(表现程度)。有时为了简便,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省略行为主体和行为条件。比如上例可简化为“探索得到有理数乘法法则,并掌握法则”。
根据笔者的分析和研究,本节课的三维教学目标可以改进为:
(责任编辑:韩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