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凌晨一点,我从午夜食堂取了餐,放入外卖箱,跨上电动车,正准备赶往市医院,只听叮咚一声,进来一份订单。送餐地点是红豆公园的望月亭,备注里还有一句话:陪我聊天,一直聊到天亮,每小时100元。
作为一名夜间骑手,我接过许多稀奇古怪的订单,见过不少难以琢磨的买家。我曾在凌晨一点赶到便利店,取了一盒唇膏,送到五公里之外的酒店,交给一个大波浪头的女人。我实在搞不明白,已经大半夜了,为什么非要抹唇膏?我曾在凌晨两点,把一份面条加一盒牙膏送到某医院,按照买主的指引,一步步往里走,竟走到了太平间门口。正打算逃走,一个高瘦的戴着口罩的男子忽然冒出来,接过东西,脚不点地走了。我吓出一身冷汗,妈的,这家伙是人还是鬼?我曾在凌晨三点,按照一个男顾客的要求,从某超市驮了一个二十斤重的南瓜,骑行五公里,爬上六层楼,交给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士。我真搞不明白,大半夜要南瓜干吗?我曾在凌晨四点,骑行五六公里,敲开一家小旅店的门,把两瓶矿泉水送到一对男女的手里。我一直没想明白,为了两瓶矿泉水,他们为什么愿意支付二十多元的配送费?我曾在凌晨五点,爬上十层楼,把一卷卫生纸和一盒安全套挂在某家人的门把手上,并按照顾客的要求,提走了门口的一袋垃圾。我刚走了几步,后面响了一声,回头去看时,门上的东西已经不见了。我一直没搞清楚,为什么非要我把垃圾提走?我的生活就是这样,戴着头盔骑着电动车,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小巷,把一件件物品送到指定的位置。也许,在旁人看来,那些物品很普通,根本不值一提。但对买主而言,却是不可或缺的道具,有了这些道具,演出才能继续。为此,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把东西送到目的地,否则会被打上差评。差评意味着什么?不仅意味着要被扣钱,还意味着业务能力不行,影响今后的接单量。而接单量,直接决定我工资的多少。所以说,不管对方有多么奇怪的要求,只要不是杀人放火,能满足的我会尽量满足。
事实上,这些订单,不过是工作中一小部分。跑夜路的时间长了,也就见惯不怪了。话虽如此,但当我接到那份订单时,还是愣了几十秒。不得不说,这是迄今为止我收到的最奇怪的订单,让人不由疑窦丛生。
先说说红豆公园吧。公园位于城东郊,原本是一座荒山,上面杂草丛生,还有大大小小的乱坟岗。随着城市的进一步扩建,市政府对荒山进行了改造,铲掉荒草杂树,迁走坟堆,种上花草树木,修建楼阁亭子,成了市民休闲娱乐的地方。山顶上有一座亭子,两层,尖顶。从山下往上看,就像一顶绛红色尖帽,戴在山头上。登上亭子,顿觉视野开阔,可以俯瞰全城。听人家说,有一个名叫丁峰的摄影师,经常扛着相机爬上亭子,对着天空拍月亮。他拍过一幅题为望月的照片,拿了全国大奖。相片获奖后,被放大喷绘,挂在公园的入口处。我见过那张图片,一个长发女子的背影倚栏而立,抬头望着一轮弯弯的月亮。不知是有意为之,还是实景本来如此,月亮周围连一颗星星也没有。背景是广袤的天空,蓝幽幽的,闪耀着诡异的光芒。就这样,因为那张获奖的照片,亭子被称为望月亭。
跟马丽闹离婚的那段时间,我不止一次从家里逃出来,走进夜色深沉的红豆公园。月光如水,我提着啤酒,叼着纸烟,拾级而上。登上亭子,扶栏而立,只有影子相伴,让人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凄凉。抬头望天,与月亮遥遥相对,竟感觉寒冷的月光一览无余地照进心里。亭子周围的坟山已经迁走了,种上了大大小小的红豆杉,不知那些死鬼还在不在?听风声呜咽而过,我常产生一种幻觉,死鬼们会不会从树林里钻出来,举起手臂翩翩起舞,就像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再后来,我与马丽离了婚,再也没去过红豆公园。原因有二:一是跑夜班,没时间去;二是那地方有点邪门,让人有一种刻骨的恐惧。真没想到,在我与马丽离婚半年之后的这个夜晚,居然接到这样一份订单,让我把东西送到望月亭。对方究竟是何方神圣?怎么会有这种奇葩的想法?万一是坏人,该怎么办?我握了握骨节粗大的手指,心想怕什么,要是遇上坏人,那就活动活动筋骨,给他松松皮子。
再说说备注的内容。我干外卖已经五六年,算是这一行的老人了。在我的记忆中,从未遇上陪聊的情况。要知道,送外卖很忙的,谁有那个闲工夫?再说呢,术业有专攻,陪聊不是我们的长项。据我所知,有专门负责陪聊的人,他们耍的是嘴皮子功夫,动动嘴巴就来钱。作为骑手,我们擅长跑腿,而不是动嘴。我这嘴巴吃东西厉害,说话却不行。用老人们的话说,三捶打不出个屁来,或者叫茶壶煮饺子。不错,我就是一把茶壶,想法很多,但却倒不出来。
接到订单之后,我犹豫了几十秒,决定打个电话探一探虚实。手机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听上去软绵绵的,三天没吃饭似的。我问她,东西确定送到望月亭吗?她说是。我说,那你在亭子里等我,不要乱跑。她说好,挂了电话。
仅仅五分钟,我赶到了市医院的门口。不是吹牛,我们这些干外卖的,几乎个个都是飞人。当然,仅仅会飞远远不够,还要学会规划路线,寻找捷径。作为一名骑手,脑海里要时刻放着这座城市的地图,必须精准到厘米毫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快稳准,实现零差评,成为同行仰望的骑手王。
取餐的是一位年輕的男医生,身边跟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姑娘。男医生取了餐,转身打开包装,夹起一筷子炒粉,对姑娘说,张嘴。姑娘拽住他的胳膊,甩了甩头发,边吃边看着他笑。这两个家伙,一看就在搞对象。看着他们的背影,我忽然记起与马丽谈恋爱的时光。那时候,我们经常共吃一根冰淇淋,共喝一瓶水,穿同一款衣服,唱同一首歌。我发了会呆,赶紧转身上车。
刚跑出几步,我接到了马丽的电话。我问,有事吗?马丽打了个哈欠:点点的抚养费,该打过来了。我说,发了工资,我就打过来。马丽说,不要拖,尽快。我说,放心,我不会赖账。马丽说,钱是给点点的,我不会动一分。我说,这话你说过多少次了?把电话给点点,我和她说两句。马丽说,记住,尽快把钱打过来。我有点烦躁,说,把电话给点点。我听见马丽喊,点点,接电话。过了一会,那头传来点点脆生生的声音:爸爸,爸爸。我问,点点乖吗?点点说,点点乖,爸爸,你过来看我嘛。我说,点点听话,过几天爸爸来看你。这时,传来马丽的声音,行了,行了。我对着手机喊,点点,点点。可那边已经挂了电话。
半年多前,马丽带着点点,嫁给了那个被她称为老张的男人。老张是某单位的科长,据说有两套房,有一辆大众帕萨特。我见过老张两次,第一次是我跑外卖的时候,看见马丽拉开他的车门,钻进了车里。第二次是我和马丽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他来到民政局大门口,接走了马丽。老张五十岁左右,干瘦,高个,秃头。要是动起手来,三个也不够我揍。话又说回来,打架厉害有什么用?拳头再硬也硬不过车子房子,刀子再锋利也比不上钻戒票子。再说呢,如果我把他弄死了,还得赔一条命,多划不来。所以,当马丽拿着离婚证钻进老张的帕萨特时,我不但不生气,反而笑着和老张打招呼,并给他递一支烟,祝他们新婚快乐。
马丽和点点走后,出租屋一下子空了。我把自己锁在屋里,喝了睡,睡了喝,喝了再睡,睡了再喝,整整待了三天。第四天早上,我砸碎酒瓶,洗了澡,刮净胡子,换上衣服,精神抖擞地走出家门。我找到站长,要求立即返工,发誓把耽误的时间追回来。我骑着电动车,咬紧牙关,跑过大街小巷,穿过鳞次栉比的高楼,把一份份外卖送到顾客的手中。我看过反光镜中的自己,脸色黧黑,眼睛血红,头发凌乱,跟疯子没什么两样。同事们劝我不要太拼,得注意行车安全,不要把小命贴进去。站长也叫我悠着点,千万不要撞上别人,也不要让别人撞上。我承认他们说得对,但我不愿意慢下来,也不能慢下来。我必须奔跑,必须飞翔,必须玩命。只有这样,我才有活下去的理由。
骑车、取件、送件,上班的时间还算好混,可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塞满乱七八糟的东西,就像一个垃圾池,怎么也清理不干净。我瞪着眼,数绵羊,数星星,从一数到千,从千数到万,翻来覆去烙大饼,还是看不见天色变亮。那些难熬的夜晚,我忽然发现了一个事实,时间原来是一种异常坚韧柔软的绳索,可以被无限度地拉长,再拉长。根据医生的建议,我开了几大袋中药,天天熬汤喝,搞得全身发臭,没有半点效果。我越来越萎靡,走路脚杆发软,上班哈欠连天。有几次,我把顾客的订单弄混了,收到了一串差评。有一次,我骑车闯过红灯,差点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还有一次,我骑车撞倒了广告牌,幸好没伤到人。站长找我谈话,建议休整一段时间。我当然不愿意,如果我不干活,谁为我支付房租生活费抚养费?我提出申请,把我从白班调到夜班。这叫以毒攻毒,索性颠倒黑白,或许能摆脱失眠的困扰。
就这样,我成了一名夜骑手,天天奔跑在城市的夜幕之下。
返回午夜食堂,用了八分钟。几个穿黄色服装的骑手进进出出,或等餐或取餐,或把东西装进外卖箱,或嘟的一声驶入夜幕。顺便提一下,午夜食堂是这一带为数不多的24小时营业的餐馆,食品种类多,味道好,包装讲究,注重卫生,颇受顾客欢迎。于是,骑手们以午夜食堂为中心,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站点。等单的时候,我们徘徊在午夜食堂门口,聊一些乱七八糟的话题。
我取了餐,打开后备厢,把饭盒装进去,跨上电动车,飞向灯火辉煌的街道。一路上,手机不时响起滴滴的信息声。等红灯的时候,点开看了看,是望月亭那位发来的,叫我快一点,快一点,再快一点。这简直是催命的节奏啊,我不爽,很不爽,但有什么办法呢?我不爽没什么,她如果不爽,只需动动手指,我这一晚就白干了。顾客就是上帝,就是菩萨,就是老爷老奶,再不爽也得忍,忍不住也要忍。我咬咬牙,飞快敲出一条信息:亲,等一等,马上就到。
大概十多分钟,我赶到了红豆公园的入口处。清冷的灯光中,站着一块巨大的宣传牌,举着那张题为望月的图片。由于日晒雨淋,女子的背影已经褪色,月亮越发惨白。抬头望去,满山树木葱郁,一个人影也没有。山头的亭子露出一个尖顶,忽隐忽现,若有若无。
我停下车,提上饭盒,沿梯子一路小跑。走到亭子下面的树林时,看见一个白色的背影站在二楼,望着天上的月亮。我举起一只手,握成喇叭状,冲背影大喊,喂,你的东西送到了。那背影一动不动,仿佛一张白纸,贴在亭子上面,随风飘动。我有点害怕,大声喊道,喂,美女,你的东西送到了。
手机响了一声,进来一条信息:请送到亭子上来。
我走进亭子,按了按心脏,爬上二楼。白衣女人长发披肩,抬头望着天空,手里提着一只打开盖子的酒瓶。她身后的桌子上有一个塑料袋,赫然露出几个酒瓶。我定定神,咳嗽一声说,美女,你好。女人转过身,现出一张惨白的脸。我举起手里的东西说,这是你的。女人说,放桌上吧。我放下东西,说,我可以走了吧。女人说,坐下,陪我聊天。我说,我不会聊天。她说,没事的,随便聊。我说,我真的不会。她笑了笑:别磨叽了,每小时100元,不会少你的。
那是一张象棋桌,可以看见上面的格子,还有楚河汉界四个大字。我们对桌而坐,女人坐在楚河那边,我坐在汉界这边,就像两个对弈的人。女人从塑料袋里拿出一瓶酒,拧开盖子,递给我说,这是你的。我摆摆手说,不好意思,我不喝酒。女人说,拿着,不喝酒怎么聊天?我说,不行,我还要骑车呢。女人哼了一声,你是不是男人?我有点生气,将心一横,接过了酒瓶。
女人举起瓶子,跟我碰了碰,说,来,先喝一口,认识认识。说完,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喝起来,饮白开水似的。我抿了一口,感觉有一团火钻进喉咙,难受死了。提起酒瓶看看,原来是52度的二锅头,难怪这么厉害。
我指了指饭盒,叫女人先吃东西,凉了就不好吃了。女人说,你帮我打开。我打开饭盒,递给女人。女人埋下头,狼吞虎咽吃起来,一点也没有女人的样子。我实在看不下去,说,慢一点,慢一点,没人跟你抢。女人抬起头,腮帮子鼓鼓的,冲我笑笑,不好意思,一整天没吃饭了。我问,为什么不吃饭?她一边扒拉饭菜,一边说,不为什么,忘记了。
女人吃完饭,把饭盒一扔,抹抹嘴说,好了。我说,吃饱了?她笑笑,怎么?关心我啊,如果我说没有吃饱,你会不会下山再买一份?我想了想,说,现在下山,我请你吃。她摇摇头,说,我才不上你的当呢,对了,怎样称呼你?我说,叫我老马吧。她说,你多大点年纪,也配叫老马?行了,叫你马哥吧。我說,随便,只要你高兴。她笑笑:我叫汪小月,你就叫我小月吧。
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汪小月下得快,不久就干完一瓶,重新打开一瓶。我下得慢,汪小月干完第一瓶的时候,我还剩下大半瓶。汪小月就这点好,她喝她的,不管我下多少。每次碰过瓶子,她咕咚干上一大口,而我最多抿上一点点。我们胡吹乱侃,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扯到哪里算哪里。不自不觉中,汪小月的第二瓶已经见底,而我的还剩大半瓶。我劝她不要急,慢慢喝。她冲我笑笑:怎么?心疼我啊?我撇撇嘴说,你又不是我的女人,心疼你干吗?她说,很简单,你现在就当我是你的女人。我说,你醉了?她大声说,我没醉,来,干。
汪小月丢掉空酒瓶,抓起一瓶酒,塞到我的手里,叫我把盖子拧开。我劝她别喝了,酒多伤身,适可而止。她瞪着我说,少废话,打开。我说,不行,你醉了。她说,妈的,这酒太淡了,像白开水,怎么喝也喝不醉。你听不听,我威胁说,不听我走了。不喝也行,她想了想,说,那我们做个游戏吧。我说,做什么游戏?她说,从现在起,你把我当作你的女人,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我摇摇头说,不行,我不会演。汪小月抢过我的酒瓶,张嘴灌了一口。我赶紧拉住她的手说,别喝了。汪小月望着我说,你演不演?我只好说,演,演。
汪小月掏出手机,递给我说,开始吧。我接过手机,看着她说,干什么?她站起身,冲我妩媚一笑,说,笨蛋,拍照啊。我恍然大悟,嗯了一声。汪小月说,注意抓镜头,注意换不同的角度,把你女人最美的一面拍出来。
汪小月摆出不同的姿势,我对着相机乱按一气。镜头里的汪小月有一种诡异的美,让人不由想起聊斋里神秘妖艳的女妖。她撩开头发,冲我浅浅微笑的时候,让我悚然一惊。不得不承认,那笑容真是太美了,可以让人瞬间停止呼吸。最后,汪小月走到栏杆边,背对着我,倚栏而立,抬头望着月亮,甩了甩长发,说,准备好了,拍吧。我看着汪小月的背影,小心地按动相机,生怕惊醒了她。她的身后,是广袤的天空,蓝幽幽的,闪耀着诡异的光芒。一轮弯月挂在苍穹之上,一颗星星也没有。我看着她,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们在哪儿见过。仔细想了想,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拍了照,汪小月提起酒瓶,大声说,我要喝酒。我跳起来,夺过瓶子。汪小月叫道,干什么?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你的女人?我说,刚才已经说过,不准再喝了。汪小月说,如果我喝醉了酒,别人非要我喝,你怎么办?我说,我怎么知道。汪小月说,很简单,你怎样对待你的老婆,就怎样对待我。我哼了一声:对不起,我没有老婆。汪小月撇撇嘴说,不会吧?这么大的人了,连老婆也没有?我说,离婚了。汪小月说,那你想想,你们谈恋爱的时候,你是怎样对她的。我闭上眼,沉默了好一会,睁开眼睛说,好了,可以了。
汪小月指着酒瓶,大声说,峰哥,我要喝。我说,你错了,我是马哥。汪小月说,你别管,什么哥不一样?我说,好吧。汪小月抓过酒瓶,说,峰哥,我要喝酒。我拉住她的手,轻声说,听话,少喝点。汪小月跺脚喊起来:不行,我要喝,我要喝。我抱着她的肩膀,柔声说,别,喝多了伤身体。汪小月举起酒瓶,高声叫嚷:我不管,我不管,我要喝。我劈手夺过酒瓶,恶狠狠地说,不准喝,听话。汪小月说,朋友们要我喝,怎么办?我提起酒瓶,喝了一口,说,小月的酒,我替她喝。汪小月说,老板要我喝,怎么办?我又喝了一口,大声说,小月的酒,算我的。汪小月又说,还有同事们,非要我喝几口,怎么办?我厉声说,小月的酒,有多少,我喝多少。说完,我提起酒瓶,咕咚咕咚干了剩下的酒。
汪小月瞪大眼睛看着我,忽然泪流满面。我掏出纸巾,为她擦干眼泪,说,别哭,怪丢人的。她一下扑进我的怀里,抱着我说,峰哥,谢谢你。
陪着汪小月闹了一阵,已是凌晨四点。汪小月喝多了,一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怎么也弄不醒。没办法,我只得背她下山。我问她住什么地方,她抱着我的脖子,低垂脑袋,一声不吭。我咬咬牙,把她放到电动车上,找来一根带子,将她和后备厢绑在一起。她靠着后备厢,低垂头颅,嘴里不知嘟囔着什么。
我推著电动车,驮着汪小月,走过双水大街,拐进新河巷,穿过密密麻麻的高楼,进入鱼塘区。这里是一片城中村,月光下的建筑低矮破旧,被周围的高楼重重包围,仿佛处于一口井底。塑料碎片随处可见,随风抖动,呜呜作响。一只卷毛狗拖着尾巴走在前面,不时回头看看我们,狗眼闪烁着怪异的光芒。汪小月闭着眼,仰面靠在后备厢上,应该已经睡着了。看着她苍白的脸,我又涌起那种奇怪的感觉,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穿过一段破烂的水泥路,来到一幢黑灯瞎火的楼下。我解开带子,摇了摇汪小月,冲她说,到了,下车吧。汪小月闭着眼,低垂头颅,摆动手臂,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我没工夫跟她废话,一把将她抱起来,扛到肩上,打开房门,走进屋子,扔到床上。她动了动,嘴里嘟囔着什么,眼睛也没睁一下。我看了看她微微颤动的胸部,忽然感觉口干舌燥。我移开目光,低头帮她脱掉鞋子,盖上被子,退出卧室,反手把门关上,使劲吐出一口长气。
我走出门,坐在电动车上,望着天空抽了一支烟。看看时间,已是凌晨四点。我掐灭烟头,扔到地上,把电动车推进屋里。发了一会呆,眼前浮现出汪小月躺在床上的样子,又涌起那种口干舌燥的感觉。我冲进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对着脑袋一阵猛冲,顿时清醒了许多。我用毛巾擦干头发,走回客厅,点上一支烟,躺到那张旧沙发上。这个晚上,我的床被汪小月占了,我只能睡沙发了。本来还有一间卧室的,但那是点点的,谁也不准动一下,包括我在内。
出租屋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租金1000元。当初选择这里,主要是贪图房租便宜,同样的租金能租到更大的房子。当然,选择这里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脏乱差,点点上学乘车不便等。不过,与租金相比,这些不值一提。那时候,我们刚从乡下来到城里,点点读书,我跑外卖,马丽摆烧烤摊。搬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马丽下厨做了鸡火锅,我们一家三口吃得真开心。点点又跳又闹,在她的带动下,我们一起唱了《吉祥三宝》。为了表示庆贺,我和马丽还喝了一点酒。点点睡下之后,我和马丽趁着酒兴,轰轰烈烈地做了两次。我们躲在被窝里,马丽枕着我的手臂,说了许多许多的话,不知不觉东方已经发白。后来呢,马丽走了,点点也走了,我一个人守着空屋,像一个野鬼。多少个夜晚,我难以入眠,独自坐在床上,抽着烟等天亮。正如有句话所说,哥抽的不是烟,而是寂寞。
离婚之后,我曾有一个想法,退掉出租屋,另租一个小的,或者找人合租。说直接点,就是为了省点房租费。不过,我很快否决了这个念头。掐指算算,我、马丽和点点,曾在这里住了一千多个日夜。点点的卧室里,有她没带走的玩具熊,喜欢看的小人书,没画完的图画,挂在墙上的奖状,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看着点点留下的东西,我总会冒出一个念头,只要我住在这里,点点就有可能回来。如果我搬走了,点点回来看不见我,她会多么伤心啊。万一点点真回来了,她还可以像以前那样,住在她的卧室里,摆弄她的那些小玩意。
烟雾缭绕之中,我忽而糊涂忽而清醒,忽而回到现实忽而进入梦境。这种似是而非的感觉,没患过失眠症的人不可能理解。不知过了多久,马丽走到面前,指着我的脑袋破口大骂,说我是窝囊废。耳边传来点点的哭声,不停地叫爸爸。老张顶着硕大的秃头,绕着我飞来飞去,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我很生气,对着秃头踢了一脚,那秃头像西瓜一样破开,红色汁液满天飞溅。忽然,我走到红豆公园的台阶上,前面站着一个白色的背影,披着黑如墨汁的长发。我向前走了几步,那背影忽然转过头来,露出一张苍白的脸,张开长满尖牙的嘴巴,冲我叫了一声。我吓坏了,一下子从沙发上跳起来,心脏怦怦乱跳。
发了一会呆,终于记起晚上发生的事情。我揉了揉太阳穴,走到卧室前,却见房门大开,像一个荒凉的山洞。汪小月呢?汪小月哪里去了?掀开被子,拉开衣柜,查看旮旯角落,哪里还有汪小月的影子?我又查看了点点的房间、卫生间、厨房,终于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汪小月走了。
我坐在沙发上,大口喘着气。妈的,太窝火了,忙活了一个晚上,一分钱也没收到。这娘们,实在太过分了,说走就走,连招呼也不打一声。按一小时100元计算,我至少可以拿到五六百元了,再想办法弄一点,不就可以支付点点这个月的抚养费吗?我懊恼极了,我这猪脑子,咋不多留一个心眼呢?
我给汪小月打电话,提示已经关机。想了想,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叫她把钱转过来,哪怕少一点也行,就算没钱,也希望她有个交代。我强调说,做人要留点余地,山不转水转,万一哪天碰上了,大家也好说话。
短信发出之后,如同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再次见到汪小月,已是三个多月之后。那时已经进入冬天,人们换上了棉大衣羽绒服,披上了围巾,戴上了手套。寒风满世界乱窜,嗖嗖嗖甩飞刀,百发百中,人人难逃。说起来奇怪,天气变冷了,生意反而越来越好。同事们说,这鬼天气,谁愿意出门?只要兜里有钱,谁不想窝在家中叫外卖?想想也有道理,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快递小哥既实惠又好用,谁还愿意出去受罪?
那是一个繁忙的夜晚,我在午夜食堂等着取餐,订单的声音响个不停。骑手们马不停蹄,像一道道黄色的闪电,飞向一个个目的地。我取了餐,跨上电动车,赶往市政府。这一次运气不错,我要送三个单子,全是市政府的。在此之前,我已经送过十多个单子,有市一中老师的盒饭,市医院医生的炒粉,某男士点的伟哥、卫生纸,某女士要的烧鸡可乐,某老头订的狗粮,某男生送给某女孩的玫瑰花,如此之类,不一而足。接单越多,速度越快,准点率越高,收入也就越高。我得抓住年尾巴,好好干上一把,多挣点票子。有句话说得好,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我对此深有体会。我最害怕的事,就是接到马丽催交抚养费的电话,让我无地自容,面上无光。马丽真是越来越过分了,时不时给我电话,张口闭嘴全是抚养费。我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点点是我的女儿,我还会赖那点钱吗?再说呢,每个月发了工资,我都会第一时间把钱打过去,早几天晚几天又不会死人?
仅仅六分钟,我赶到了市政府大门口。我停下车,打电话给订餐人员,请他出来取餐。对方叫我等几分钟,他马上就过来。我催促他快点,我得赶时间。对方不耐烦,叫我别啰唆,掛了电话。我们送外卖的,最怕的就是东西送到了,买主却迟迟不现身。有什么办法呢?我只得点上一支烟,坐在车上等待。一支烟没吸完,手机急促地叫了起来。拿起来看,是一个陌生的座机电话。
我接通电话,说,请问是哪位?
请问,是马大军吗?对方操着一口普通话。
是的,我是,请问你是谁?
我们是朝阳派出所的,请你现在来派出所一趟。
我的心猛地跳起来,难道我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压了压砰砰乱跳的胸口,强作镇定说,请问,有什么事吗?我正在送外卖呢。
马大军同志,情况是这样的,你的女朋友汪小月犯了点事,她申请办理保释手续,让你过来做她的保证人,并提交3000元保证金。
什么?女朋友?汪小月?保释金?3000元?我的脑袋轰轰作响,仿佛装了一万只马蜂。这是什么情况?我什么时候冒出个女朋友?我拍拍脑袋,猛然想起几个月前不辞而别的汪小月,真不是好东西,竟然是个小偷。她消失之后,我不知打过多少电话,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时间长了,我已经我放弃了找她要钱的念头。没想到,在这个寒风呼啸的深夜,竟然接到了与她有关的电话。我决定,立刻跑一趟派出所,见见这个偷东西的女人,看她还有什么话可说。
十分钟左右,我赶到了朝阳路。我把电动车停在一棵电线杆下,裹紧大衣,搓着手走进派出所。进入办事大厅,我看见一些男女坐在椅子上,叽叽喳喳议论着什么。其中有个男人,五十上下,猪腰脸,招风耳,眉毛短粗,额头上缠着纱布。我觉得这男人有点眼熟,不由看了几眼。他忽然抬起头,凶狠的目光朝我射来,吓得我心惊胆战,赶紧收回目光,继续往里面走。窗口坐着三五个穿制服的民警,噼噼啪啪敲着键盘。角落里忽然站起一个女人,朝我使劲挥手:马大哥,马大哥,我在这儿。
我看了一眼,确定这女人就是汪小月。不过,这又不是我记忆中的汪小月了。灯光下,她头发杂乱,穿着黑衣黑裤,苍白的脸上有两个鲜红的巴掌印。不得不说,与几个月前相比,她几乎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走到她的面前,撇撇嘴说,好久不见,你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汪小月轻声说,马大哥,小声点,上次的事情,对不起。
别说对不起,把钱给我。我伸出手,对她说。
汪小月央求说,马大哥,请你先把我保释出去,放心吧,我一定会付钱的。
我哼了一声:谁还会相信你?好好待着吧,我要走了。
别,不要走。汪小月叫起来,又赶紧压低声音,央求说,马大哥,我不会骗你的,请你一定要帮我,如果你走了,我还能找谁呢?马大哥,我知道你是好人,放心吧,小月这次如果骗你,天打五雷轰,全家死光光。
说完,伸出手指头,褪下一个戒指,递给我说,这个戒指至少值一万元,我用它作抵押,如果我出去后,不归还保释金,你有权处置戒指。
我接过戒指,对着灯光看了看,散发出晶莹的光芒。
汪小月说,马大哥可以找个地方验验货,这绝对是真的。
看着可怜巴巴的汪小月,我的心软了一下,说,好吧,再相信你一次。
民警向我大概介绍了汪小月的案情。凌晨一点的时候,汪小月身着黑衣黑裤,戴着面罩,摸进受害者丁峰的家中,企图实施盗窃。汪小月翻找物品的过程中,惊动了丁峰,发生了吵闹厮打。汪小月随手抓起桌子上的烟灰缸,砸到丁峰的额头上,致使丁峰受伤。随后,丁峰及家人将汪小月制服,并向派出所报了案。鉴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丁峰表示可以放她一马,放弃了赔偿要求。经汪小月申请,只要交3000元保释金,并保证随叫随到,就可以让她回去。
丁峰?丁峰是谁?我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民警告诉我,丁峰先生是一个摄影家,是这座城市的名人,曾经拍过一张照片,在全国拿过大奖。民警指指那边,说,刚才他坐在那儿,现在已经走了。民警还说,汪小月运气好,幸亏遇上的是丁峰先生,要是碰上其他人,这事情恐怕就没这么好办了。
扫二维码,转账,签字,按手印。手续办理完毕,我领着汪小月,走出派出所大门。真没想到,天空竟然飘起来大雪,纷纷洒洒,簌簌有声。一阵寒风扑面而来,我忍不住连打了几个冷战,不由裹紧了大衣。回頭看看身后的汪小月,她穿着一件单衣,弓着身子,缩着肩膀,不停地抖动着,像一只虾。
马大哥,谢谢你,你是一个好人。汪小月牙齿打战,结结巴巴地说。
我站在屋檐下,说,雪太大了,等一会吧。
汪小月站在我的身边,小声说,马大哥,上次的事情,对不起。
清冷的灯光下,她看上去那么小,那么瘦。我摇摇头说,算了,过去的事情,别提了,我就搞不明白,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干偷鸡摸狗的事情?
汪小月低下头,叹息说,这样吧,我把事情全告诉你吧。
据汪小月说,几年前,她在一个酒吧打工,经常陪客人喝酒。有一个晚上,她来了例假,身体不太舒服,但为了不让客人扫兴,她只得强作笑颜,撑着身子陪客人喝酒。几杯酒下肚后,她的腹部疼痛起来,就像有一根绳子,牵扯着肚腹,一阵阵往下拉。她实在撑不住,只得跟客人道歉,打算先行离开,找个地方休息休息。有一个剪着寸头的男人,给她倒了一满杯,非要跟她干一个。她说她实在不能喝了,男人说不喝就是不给大爷的面子,谁不给面子他就跟谁过不去。这时,一个穿红衬衣的男人站起来,挡在汪小月的面前,接过酒杯说,小月的酒,我替她喝。寸头男人赔笑说,峰哥,这不好吧。那个叫峰哥的男人板着脸说,有什么不好的?小月的酒,算我的。其他人纷纷敬酒,峰哥端起酒杯,厉声说,小月的酒,有多少,我喝多少。
那个替汪小月挡酒的男人,就是丁峰。他是摄像师,相机从不离身,走到哪里拍到哪里。他夸汪小月气质好,邀请她当他的模特,带着她游山玩水,拍摄了许多照片。他的艺术感觉真好,总能抓到汪小月最出彩的瞬间。比如说,他曾经带着汪小月登上望月亭,为她拍了一组照片,拿到了全国大赛一等奖。
后来,丁峰租了一套房子,与汪小月住在了一起。丁峰给汪小月买了戒指,发誓要娶她为妻,若有食言,天打雷劈,粉身碎骨。那段时间,汪小月的母亲患了重病,丁峰支付了十几万的治疗费。再后来,汪小月怀孕了。丁峰跑前跑后,给汪小月买吃的喝的,把她伺候得妥妥帖帖。汪小月也曾有过担心,催问丁峰何时与他的妻子离婚。丁峰叫她别担心,离婚是早晚的事情,他只爱她一个。汪小月想想也是,孩子都有了,他还能跑到哪里去?
汪小月没想到的是,她的儿子满月那天,丁峰的老婆带着几个人破门而入,强行抢走了孩子。她追到楼下,却看见他们抱着孩子钻进一辆车,而开车的正是丁峰。她拨打丁峰的电话,提示说所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她拖着虚弱的身子,找遍了大街小巷,也没看见丁峰的影子。就这样,那个发誓要娶她的男人,忽然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他还带走了她的儿子。
汪小月讲完后,我抬头看了看天,说,走吧,雪要停了。
等一等,马大哥。汪小月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真的不是小偷。
不是小偷?我想了想说,那你为什么大半夜去丁峰家?
汪小月告诉我,几个月来,她到处打探,希望找到丁峰,跟他讨个说法,并要回儿子。她一直想不明白,丁峰为什么骗她?为什么要抢走她的孩子?有人说,丁峰的老婆生了两个女儿,他的父母重男轻女,非要他生个儿子,继承丁家的香火。也就是说,丁峰跟汪小月好,从一开始就是精心设计的陷阱;也有人说,丁峰的老婆爱丁峰爱到骨子里去了,宁愿委曲求全,为丁峰抚养孩子,也绝不与他离婚;还有人说,丁峰的老婆把孩子抢去,是为了报复汪小月,让她生不如死,一辈子活在痛苦之中。总而言之,有说这样的,说那样的,汪小月也搞不清楚孰真孰假。时间长了,她只剩下一个念头,把孩子找回来。
经过漫长的寻访,汪小月终于找到了丁峰的落脚点。凌晨一点,她用一块塑料片打开了丁家的防盗门(那是她跟一个开锁师傅学的),潜入丁家。黑暗中传来婴儿的哭声,像无形的绳子,牵着她往前走。灯忽然亮了,丁峰站在不远处,冷冷地看着她,问她想干什么。她一把抓住丁峰,叫他把孩子还给他。争吵声惊动了丁峰的父母和老婆,他们一哄而出,把她团团围住。争吵中,丁峰忽然举起巴掌,扇了她两耳光。情急之下,她抓起烟灰缸,砸到了丁峰的头上。
马大哥,我真的不是小偷,你相信我吗?汪小月蹲下身子,双手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间汩汩冒出。她哭着说,真的,我只想把儿子要回来,我没偷东西。
刚才在派出所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跟警察说清楚呢?
不,不能说。汪小月加强语气,这事绝不能说。
为什么不能说?如果你不好意思,我去跟他们说。
不,不要。汪小月拦住我说,马大哥,这事就烂在肚子里吧。
我脱下大衣,披在她的身上,说,听你的,别哭了,走吧。
雪还在下,但小了许多。我扶着汪小月,走过白茫茫的雪地,一直走到电动车边。我打开外卖箱,拿出一块毛巾,打理车上的雪。汪小月抱着手,靠着那棵举着昏黄灯泡的电线杆,茫然地看着洁白静谧的城市。
我打理完毕,坐上车,指指后座说,走吧,上车。
她爬上后座,叹息说,大哥,你真是个好人啊。
我掏出戒指,递给她说,好人做到底,这个还给你。
她接过戒指,羞涩地笑笑说,大哥放心,我会尽快把它卖掉。
坐稳了,我要走了。我握紧把手,大声说。
灯光清冷,电动车行如蜗牛,缓缓爬过空无一人的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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