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昱
百年拉迪逊饭店坐落在维多利亚大街与达令赫斯特街的交汇处,是一座看上去样子并不豪华的黄色建筑物。我按图索骥找到它时,已经是早晨7点30分了。
我径直走到服务台,询问台湾代表团的信息,得到的回答是,十点钟到机场,旋即去蓝山观光,至晚7点方归。
在剩下的十个小时里,我要干什么,我不知道。
我决定先给乔挂个电话。
乔是我在悉尼认识的唯一一个朋友。想想看,一个几百万人的城市里,你只认识一个人,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心酸的事情,可是我却什么感觉也没有,反而觉得这样更好,更加自由自在。
我和乔认识,还是几年前在上海。那时他教英国文学,我选修了他的课,我们因为文学经常接触,后来就成了朋友,我记得他只因两个字。一次我译罗伯特·梅泽的一首关于做爱的小诗,里面有一行说血红的灯光顺着“grain of the wood”照过来,我怎么也无法将grain(颗粒或谷粒)与wood(木头)联系起来,经他解释,我才明白,原来这是指的“木纹——木头的纹路”。另一次我译约翰·厄普代克的一首小诗,也是关于做爱的,标题为“Fellatio”。这个字翻遍大大小小的中国人编的英文字典就是查不出来,让我气馁。找他问时,他显得有些窘,我这才发现自己时间地点都选得有些不对,因为马上就要上课,班上的人已陆陆续续到齐,就我一个人立在讲台前问他fellatio的意思。等我弄清这是“口交”的意思时,就轮到我发窘了,好在除我之外,那些读研究生的没一个知道fellatio的意思,最后我把那首诗的标题译成了一个不伦不类的《飞拉吮》。什么意思让人家捉摸去好了,反正国人有的是想象力。
电话一拨就通,但对方是录音,录音说,我此刻不在,请将您姓名、电话号码留下,并说明事由,我会及时与您联系,接着便是“吱”的一声尖叫。我便对着听筒说,你是乔吗?我是汪洋,我今天来了,很想见见你,我没固定地址,等会再跟你打电话。说完便挂断电话。
我接着又给老婆拨了一个电话,问她一切都好吗,她说一切都好。问她墨尔本怎么样,她说还好。她问我悉尼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人太多,路窄,地上到处是垃圾,人看上去一个个都很凶的样子。她说,哎呀,你可要小心,别弄出事。我说你放心,不会有事的,又说有什么电话来就给我记下,等等,便挂断了。一看磁卡上的齿孔,只打在1.70上,用了60分。还算便宜。
最后一个电话,我打给了杰夫。杰夫是我在墨尔本一次翻译活动中认识的一个中国小伙子,我们分手时,他把电话号码写在一张纸上,撕下来说:“以后来悉尼,就打这个电话找我。”好,现在我来悉尼,就不客气地打了这个电话。电话通了,没人接,很久都没人接。我看看表,才8点过一点,可能还在睡觉,心说,晚上再打吧,就挂了。
看来,朋友联系不上,睡觉的事得自己解决了。在墨尔本动身之前,西蒙就告诉我,悉尼住旅馆很贵,一晚上至少要花六七十澳元,便宜的也要三四十澳元。不过,看看沿街一溜儿旅馆门面似乎比较朴素,也许价钱会低些,何不进去试试呢?
抱着这个念头,我走进一家背囊人之家。这家旅馆,一看就知道是小规模的,狭窄的甬道,狭窄的楼梯,起居两用的服务台,除了没有“宾至如归”之类空洞的标语,墙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旅游风景画片之类招贴,跟北京、上海那些地下旅馆几乎一样。当然,根本的不同还是坐在服务台后的人。这是个澳洲老头,瘦精精的,戴副眼镜,操着一口浓重的澳腔问我:你有什么需要吗?
我问他房价最低多少。
他说十三元,但要跟别人合住,四到六人。
有洗澡间和厕所吗?
有,不在房内,在外面,大家公用。
光洁无毛的我和一群长满胸毛、腿毛的鬼佬在热气腾腾的莲蓬头下冲澡的情形出现在眼前。
我说,可以,我要了。
他把登记簿调个头,在我要登记的地方划个×号,示意我填表,我写上:WANG YANG,家住墨尔本西海德堡,电话4577797,学生证号码,9081705J,正写到这儿,一个念头划然而过:既然有十三块钱的地方,就会有十二块钱,甚至更低的地方。
于是我说,对不起,我想先出去遛遛,回头再来住,好吗?
老头说,没事。又把登记簿调个头,对着他自己,好像啥事也没发生过。
世界上最好说话的人莫过于澳洲人了。
我又到下一家。这家有两个女人招呼客人,看样子是母女。母亲在处理另外两个旅客,好像讲的是德语,“哼”和“奇”的尾音特多。她女儿,一个只穿背心、红脸膛、黄头发的少女迎着我走来,问我想住什么房。
她告诉我最便宜的一间是八块钱,不过要睡上铺,跟别人同住。
这有什么,我心想,国内学校条件比这差多了,一间房八个人,上下四张床,不都一熬就是四年吗?我说,好的。
不过,她補充道,因为住这儿的都是背包客,大家自带褥具,所以店里只发一个枕套,一张床单,其余自己想办法。
这一下又没戏了,在悉尼晚上不盖被子,即便是在夏天也冷得够呛,如今已入秋,一张床单难熬长夜呀!
再往前找,又找到一家,一夜十二块,钥匙押金八块,一共二十块当下交好便上楼,心想赶快卸包洗个澡,冲去一夜长途客车的疲劳。谁知一开门便傻了眼,外面早已是阳光满街,这屋里还黑似地洞,衣服、背囊、皮鞋、短裤、袜子、浴巾扔得满地都是,让人不敢下脚,沿墙一字儿摆开六、七张架子床,有些是空的,被子、被单凌乱地卷作一团,有几张睡着人,黑乎乎的一团,动也不动,样子挺吓人的。
我毅然决然地下楼,准备与女服务员据理力争一番,要回我的二十块钱。谁知刚一开口说,我不想住了,她就把钱找了过来,一句废话都没有,真爽快!
走出大门,见有一对夫妻模样的游客抿嘴冲我直笑,我也回递了一个笑,那位年约四五十岁的女游客便操着有口音的英语对我说:你也退了房?
一句话,我就全明白了。
原来,你们也……?
是的,是的。他们异口同声地说,那地方简直不能住,你还找别的地方吗?我们再去找个地方。
和他们交谈了片刻,我了解到他们是瑞士来的,到悉尼度假。瑞士的三月,我怎么也无法把这些跟悉尼这边的季节联系起来。
三家旅馆看过,我已经丧失信心,觉得还是由它去的好,说不定晚上这睡觉的地方就会自动得到解决。俗话说船到桥头自然直,车到山前必有路,我到悉尼,也必有我的栖身之处。我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的发展会那样出乎我的意料。
我再度给乔和杰夫各挂了一个电话,这次全通了,乔说他上午有事,要我下午四点钟再给他打电话。杰夫说他白天不在家,晚上在国王十字街一家报店打工到十一点,下班后,他可以开车到百年拉迪逊门口接我,时间大约在十一点十分,然后到他家过夜。
这一下全解决了,我不觉在心底欢呼起来。
这天剩下的时间,我便以一张两元钱的火车票打发了。从达令港到悉尼桥,从米尔逊点到歌剧院,整个儿作了一趟环游,所到之处,都免不了请游客用我的相机替我留张影,尽管我从心底里讨厌这种处处风光必留影的庸俗做法,无奈我是中国人,既拿不出西方游客只观光、不拍照的风度——他们观光是为了赏心悦目,不是为了在相片上永垂不朽,更没有日本人的阔气——他们手上的相机早已被录像机代替了!我只有拿出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劲头,一地一地地跋涉,等我登上悉尼歌剧院几十级台阶之时,早已精疲力尽。怪来怪去,只怪我出门时没穿旅游鞋,脚上那双出口到澳洲的国产皮鞋,不知是什么皮做的,比铁皮还厉害,把我的十个脚趾挤得生疼,恨不得一脚踢进海里,赤脚走路。
我回到国王十字街时,已经华灯初上,乔早在一家咖啡馆门前的露天桌前坐定,正等着我呢。
我还没开口,乔倒先吃了一惊,说我怎么看上去又黑又瘦。
我说这没什么,主要是澳洲阳光太毒,不是国内流传从澳洲回去的人看上去“老气”的说法吗,就是因为阳光太狠的缘故。
他说你们大陆人越来越势利眼了。我说这没什么,随他们怎么说去好了,反正我喜欢澳洲胜过美国。他问我去过美国什么地方,我说纽约。他问怎么样。我说不怎么样,就是42街的色情商店似乎比你们国王十字街的多。他说你别着急,时间还没到。正说着,一个金发碧眼、人高马大的女郎踩着方底高跟鞋,身穿三点衣从身旁“噔噔噔”而过。
“喏,开始工作了!”他冲那边呶呶嘴,语气里透出自豪感。
我可没心情看这些援交女郎,澳洲女人男性味太重,一个个看上去冷若冰霜,五大三粗,即使打扮得再露骨,对我也毫无吸引力。
我没有把这想法告诉他,只是跟他说:我发现悉尼地图很有意思,上面有一栏叫做“Things to See and Do”(办事和观光的地方),列举了从“澳大利亚奇境”到“中國花园”,从“二百周年公园”到“当代艺术博物馆”等四十六个风景浏览点,可偏偏就没有“国王十字街”这个世界闻名的红灯区。它的知名度决不低于悉尼歌剧院,我来澳洲之前就从一位中国学者的书上看到专章介绍,可你们却绝口不提,好像它并不存在似的。这是不是一种虚伪的表现?
乔的回答轻描淡写:不是的,它只说明你们对性的问题想得太多,太复杂,而对我们……他用餐刀娴熟地切下一块巧克力蛋糕,叉起来送进嘴里,它犹如吃块蛋糕一样简单。
我知道我又失败了。在性的问题上,你就没法和乔深谈,推而广之,你没法和任何澳洲人深谈。简言之,他们是不跟你谈这个问题的,对于他们,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好谈,要干就干,说干就干,决不会采取中国人那种靠大谈特谈解决性苦闷的办法,这个办法我称之为“语淫”,和“意淫”是差不多的意思。
“语淫”不成,我问起乔的近况。
他说他在写一部关于一家三代在澳洲的华人电视连续剧剧本,同时还写一部长篇历史小说,讲太平洋一个岛国诞生的故事,关于故事情节,他不愿深谈,我也不想多问,他只说现在很忙,几乎没有时间会友,然后他问我到悉尼干吗。我告诉他我的叔叔从台湾来,今天到达,我们还从来没见过面。他说这倒挺有意思的。我说就是,因为我从大陆来澳洲全靠他的资助。他又问我以后怎么办,是留下来还是回去。我半开玩笑说:什么时候大陆也有国王十字街了,我就回去。他哈哈大笑说:那你就等下辈子吧!
一个小时后,我和乔道了别,乔并没有邀我到他家做客的意思,只说有空再和他联系,我随口应承下来,就和他分了手。看看时间尚早,决定沿街走走。
其实我现在置身的这条街不叫国王十字街,国王十字街从地图上看位于威廉大街尽头,离我有两条街远,我面前这条街叫达令赫斯特街,人称国王十字街——闻名天下的红灯区。为什么国王十字街不在达令赫斯特街,而达令赫斯特街又叫国王十字街?我至今还没弄懂,不过,此时我是“独在异乡为异客”,没工夫去做考证,只想趁着夜幕降临的时刻,随着陌生人流的涌动,去体验一下这花都的感觉。
说起来我年龄不大,今年三十出头,可世界上的红灯区,我还光顾过不少,当然是“光顾”而已,比如纽约的四十二大街,蒙特利尔的圣劳伦大道,墨尔本的圣基尔达区。相比之下,这悉尼的国王十字街似乎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店铺(赌场,礼品店,脱衣舞厅)更加集中一些,灯光更加明亮一些,各国来的、说着各种语言的游客更多一些而已。至于街头伫立的女郎,不知怎么相当少,稀稀落落,寥若星辰,其着装普普通通,远不如圣劳伦大道上那些肤色各异的女郎来得妖艳诱人。唯一的区别在于,悉尼的这些应召女郎会操着中文对你喊:喂,不贵,不贵!
不知是嫌我丑还是怎么的,没人冲我喊“不贵”,倒是在一家脱衣舞厅前,一个小伙子拦住我的去路,扯扯我的衣袖对我说,伙计,进来看看怎么样?表演棒极了,真人表演,包你满意!我装着听不懂他的英文,眼睛直视前方走了过去,可心还是扑通扑通跳了好大一阵才平静下来。
老实讲,没来悉尼之前,脱衣舞之类的表演我早就看过,不过是几个女孩轮流在舞台上把衣服剥到精光,伴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节奏狂跳一气,没什么美感可言。所谓真人表演,据说由脱衣女当众挑选一名观众上台与其性交,这种事儿我可不敢领教,要是真碰在我头上,还不出尽洋相!
在国王十字街来来回回转了两遭,觉得实在没劲,便踅过街口,进了百年拉迪逊饭店。
7点30分,台湾代表团准点到达。我见到了我叔叔。他是个1米85的大个子,有着汪家典型的卷发和大鼻子,操着一口纯正的台湾普通话。这次他作为领队率团来东澳观光,悉尼是他们旅程的最后一站。
亲人见面,自然十分高兴,我帮叔叔把行李提到房间,稍稍整理一下,便坐下聊起天来。
你觉得澳洲怎么样?我问。
不错,比台湾好!台湾生活太紧张,整天忙得喘不过气来,我不是说没工夫写信,叫你有事打电话或发传真吗?事情的确就是这样,我有那写信的工夫,还不早就发好几份传真了。不过,澳洲这地方挺怪的,本来是个农牧国,现在忽而一转,就搞起了无烟工业,中间完全不经过大工业生产,真是奇怪。
我说澳洲就是这个样子,他们得天独厚,物产丰富,政府福利又好,只要有份工作,什么心都不用操,一放假就开着车到海滨去玩,晒太阳、滑水,什么问题都不用考虑,世界上最不动脑筋的人恐怕要数澳洲人了。
正谈着,同团的一位团员回屋,说他们刚从国王十字街回来,问他玩得怎么样,他说:没劲!一个女人又老又丑,在那儿扭来扭去,一点不好看。起先还要收我们一人三十澳元,后来跟他讨价还价,还成一人十元。一进门就有人上啤酒,不喝硬往你手上塞,一杯四元,要不要命?而且,真人表演也没有。那人无限惋惜地说着,打着哈欠走进自己房间。
好像受了传染似的,叔叔也接连打了两个哈欠。我突然想起什么,看看腕上的表,惊叫一声:哎呀,都11点了!
叔叔问我怎么了,我说晚上和人约好,到朋友家借宿,应该下楼去等他了。说着,我和叔叔约好第二天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就来到饭店门口等杰夫。
等了很久也不见人影,我这才知道大事不好,他可能已来过,见我不在,自个儿回家了。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个选择,一是回楼上和叔叔一起过一夜,二是上街找个住处。第一个选择自然行不通,因为叔叔告诉我,他来澳洲这几日天天都是迟睡早起,长途奔波,明日一大早又要早起,再说因为订的房子有点问题,住进时才发现那张双人床是铁架子床,睡一个人全窝在中间,睡两个人完全不行。看来,我得走第二条路了。
合算旅馆就在“24小时实况表演舞厅”隔壁,我举步向它走去时,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将遭遇什么:舞厅门口不断变幻的刺眼彩灯,从里面传出的强烈的摇滚乐曲与街头乐队的演奏,以及嘈杂的游客声和醉酒人的欢呼声混成一片,我感觉仿佛在迈向深渊。
躺在靠椅上的店伙计从睡梦中醒来,看见我那身打扮和模样,立刻说:没有床位!看看我没走的意思,而且英文好像也能对付,那张在灯光下显得苍白的脸缓和下来,说:你想干什么?
我想住你们这儿。多少钱一夜?
十二块,合住!
要登记吗?我惊异于他的诚实,丝毫没有宰羊的意思。
不用,交钱就行。
我交过钱,找他要钥匙,他说不用钥匙,由他开门就可以了。我便尾随他上到三楼,在过道上看见各个房间房门紧闭,门上的号码东倒西歪,像喝醉酒似的。他领我走到十三号,敲敲门,没人应声,又敲敲门,仍没人应声,他便用钥匙开门,一股烟气和着酒味扑鼻而来,一间普通办公室大小的房子,竟摆了四五张双人架子床,我也没来得及数,只觉得眼前塞满了木架子,透过木架子,我看见三个男人围坐在电视机前,把我的去路堵死。我说对不起,借过。当头一个赤裸着上身满胸黑毛的家伙老大不情愿地抬头横了我一眼,又对他的同伴咕噜了几句什么,才把身子向后靠靠讓我过去。我注意到他们手上都拿着一听福斯德-拉格。店伙计指指角落一张上铺,示意我睡那儿,正要把属于我的被单和枕套扔上去,被我一个眼神止住。我嗫嚅着说:我不住这儿了。
这家伙也挺精,居然一声不吭,走出门去,我差不多能感到那三个酒鬼的目光直扎在我脊梁上,但我保持绝对沉默。店伙计走到二楼,打开八号房说,“那你就住这儿好了。只有四个人。”说完便把我扔下,连同被单和枕套。
这房像条走廊,又深又长,两张双人床搁一边,另一边只留仅容纳一人的走道,走道尽头是临时的窗,可以听见下面随着夜深而愈加疯狂的热闹。这一头放着一台20英寸大彩电,一个人一动不动,坐在离电视仅一米的地方盯着屏幕。
我刚把牛津包放在床上,那个黄毛(他长一头淡黄头发)就发话了,头也不回:“知道吗?这是我的国家,澳大利亚,我的国家,你们有什么权利待在这儿?我在这儿已经是第八代了,要是我有儿子,他就是第九代!”
我站在床边,静静地听他把话讲完,大气也不敢出,我不知道他还会说什么,我可不想让他把我从热被窝里拖下床,乱打一顿或痛骂一顿,仅仅因为我是个外国人。我开始后悔不该住进来。瞧瞧这屋里的东西:歪歪倒倒的高跟鞋,扭得像麻花似的黑色长统袜,男人的牛仔裤,女人的花衬衫,再看看那人神经兮兮的样子——这时他走过来,用脚指着床下一堆小人画书,说:“你不许碰它们一下,否则,我可跟你没完!”
我依然不作声。窗外,午夜的歌声、奏乐声、笑闹声和音乐声一股脑儿直往里灌。我觉得自己已经一步步陷进深渊,不可自拔了。
黄毛见我不吱声,也不睬我,自顾自拿了件什么东西,便出门去了。
我提到嗓子眼的一颗心这才落地。趁他不在,我立刻关上电视,抓紧时间在一个四方形的肮脏澡池里洗了澡,深怕这时会有人冲进来(澡室没小栓)要与我戏谑:悉尼的同性恋大游行举行才不过两天呀!然后冲锋一样冲到床边,我要赶在黄毛或高跟鞋的主人回来之前钻进被窝,这才发现不知是店伙计没睡醒,还是别的原因,他扔在我床上的垫单高达6床之多,全是洗得雪白干净的!我用两床垫单夹一张毛毯,再用两床垫单作枕头,然后用另外两床作包布,包在我的牛津包包上,那里面有我的钱包和尼康相机呀!我已经有两部自行车被偷,在这种风化区,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入睡之前,我还把包包的背带挎在手上,以防万一!
很久,我都处于一种高度警觉状态,无法入睡,随时随地都提防着黄毛回来和可能发生的事情:他带回一个女人,就是把高跟鞋和长袜扔得到处都是的那位,关上澡堂门冲澡,调笑声、呻吟声,门开处,赤裸裸的身子相搂着,滚到床上,起伏的大动作,兴奋的叫喊,喘息……我简直不敢再想下去。我忽然特别怀念国内一些城市的旅店,无论在哪儿歇宿,总会遇上陌生人,只要烟一递,话匣子打开,就天南海北扯起来,大家很快便相熟了。可在这儿,假如同房回来,把灯开得通明火亮,把电视开到最大音量,我也没法制止他,告诉他我现在正在睡觉,因为在这儿个人的意志第一,他可以随心所欲干他的事,别人无权干涉……
不知不觉我睡着了,朦胧间好像又回到长途通宵客车,身体蜷曲在局促的座位上,只觉得从窗帘缝隙钻过的路灯光飞快地从我脸上、眼帘上不断掠过。忽然门钥一响,有人进来,我心里咯噔一下,醒了,可眼睛却睁不开。过一会门又一响,人出去了。于是,我又随着客车的颠簸渐渐入睡,一直到清晨。看看表,时针指向七点!我这才回忆起,半夜里似乎有人出出进进几次,每次我醒过来,接着又睡过去。勾着脑袋朝下一看,两张床空空如也,高跟鞋和黑袜子仍在原地放着,蛇一样蜷曲。
走出合算旅馆,我看见国王十字大街在晨光照耀下显得疲惫不堪,一个妓女蹲在一家舞厅门前抽烟,眼睛看也不看过往的行人,两个青年男子不知为什么吵了起来,其中一个十分女性化的气得加快步子,走到前面,另一个追上去,拦住他,两人又急促不清地争上一通。几乎所有的旅客都消失了,街头乐队和酒鬼随着黑夜已经撤走,只有一个捡垃圾的人从垃圾箱中拾起一个个啤酒易拉罐,竖直放在地上,拾脚一踩,“叭”一声脆响,便踩成一个皱巴巴的扁平体,然后放进他的垃圾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