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推进教育公平、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的背景下,调查应用型高校资助工作的运行状况、经费的构成情况,尤其是发现新形势下的问题,显得更有意义。通过调查江苏地区五所应用型高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完善资助制度的体系化、推进资助实施的多元化、实现贫困认定标准的科学化、加强思想教育常态化的对策,以推动资助工作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关键词]应用型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完善策略
[作者简介]白小斌(1979- ),男,江苏宜兴人,常熟理工学院,副教授。(江苏 常熟 2155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大数据背景下基于深度迁移学习的高校贫困生精准认定研究”(项目编号:18YJCZH229)和201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题项目“中美高校资助经费来源比较研究”(项目编号:X-c/2016/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0)12-0059-06
党的十九大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的进一步落实,困扰高校贫困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难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资助类型全面、资助人数众多、资助功能多样化的庞大资助体系。作为占据了我国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应用型高校,其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全国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应用型高校植根于地方,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所以其学生的培养过程,包括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和运行情况,凸显了地方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同时,“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将大学生资助政策看作政府促进社会公平和阶层流动的重要支点”。①因此,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的实施,也要求资助工作的开展更具有针对性。为进一步了解应用型高校学生资助情况,健全资助制度,推进教育公平,笔者在江苏地区选取五所应用型高校做了问卷调查。调查主要涉及受助学生情况、资助经费构成、资助政策的实施现状、资助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等方面,据此研究和探讨了完善资助体系的针对性意见。
一、调查的總体情况
(一)样本来源
本次调查在常熟理工学院、江苏理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五所应用型高校的贫困生(以进入学校贫困生信息库为准)中随机发放200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183份,有效率为59.15%。从回收有效问卷的生源分布来看,江苏省籍生源821人,占比69.40%;外省籍生源362人,占比30.60%(这与几所学校主要面向江苏省内招生有关)。从男女比例情况来看,其中男生563人,占比47.59%;女生620人,占比52.41%(几所高校女生都较男生多)。从家庭情况来看,来自独生子女家庭68人,占比5.75%;两个兄弟姐妹家庭384人,占比32.46%;兄弟姐妹三人以上家庭731人,占比61.79%。从消费情况来看,月消费400元(含400元,以下同)以下有51人,占比4.31%;月消费600元以下有340人,占比28.74%;月消费800元以下有541人,占比45.73%;月消费1000元以下有147人,占比12.43%;月消费1000元以上104人,占比8.79%。调查的五所高校位于江苏,属于全国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大多数贫困学生的月消费水平远低于江苏的平均水平。
(二)研究工具与方法
本研究采用“中美高校资助经费来源比较研究”“大数据背景下基于深度迁移学习的高校贫困生精准认定研究”课题组编制的《应用型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调查问卷》,对学生资助管理的数据进行分析。问卷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学习和思想状况;第二部分为资助经费构成;第三部分为资助效果;第四部分为勤工俭学经历。问卷信度均表现较好(见表1)。采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客观呈现应用型高校贫困大学生资助管理的现状与差异。
(三)分析结果与讨论
1.学习和思想状况。通过分析贫困学生的学习和思想状况,76.20%的困难学生认为,家庭贫困会对其学习产生负面影响;33.80%认为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不少学生认为自己参加勤工俭学,赚取生活费用,肯定会影响学习,而且经费的不足让自己失去很多参加进一步自费学习提高的机会。虽然家庭经济困难,调查中我们也可以看到,86.80%的学生表示自己很乐观,相信自己能顺利完成学业,但也有8.40%的学生认为自己有心理压力,尤其来自于自卑和男女交往方面的压力,另有4.80%的学生表示说不清楚。“对学习是否产生负面影响”平均值是4.37,信度是0.725;“是否会造成心理压力”,平均值是4.28,信度是0.954。
通过LSD事后检验和均值比较发现,贫困大学生学习和思想状况在生源地、性别、家庭背景、月消费情况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参见下页表2。
2.资助经费构成。从资助经费构成来看,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有911人,占总人数的77.01%,其中江苏省外学生生源地贷款人数290人,占比24.51%。自筹学费为主的人数为229人,占比19.36%;欠费等其他情况的人数为42人,占比3.55%。其中,在调查当时仍未缴清学费的人数为204人,占比17.24%。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的人数为167人,占比14.12%;受到国家助学金资助的人数为1049人,占比88.67%;受到其他社会资助的人数为171人,占比14.45%。
调查中,对当前政府资助政策和学校相关资助措施的了解情况进行了分析,学生对于目前的资助政策了解还是比较清楚的。从调查情况来看,新生入学报到前就已经知道高校对贫困生有资助,827人在入学时已经在各级民政部门(含村委会和居委会)开好家庭困难证明,占总有效问卷的69.90%。另外,还有部分学生出具了完备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有43人,占比3.63%,其中,江苏省外21人,所在高校将减免这部分学生的当年学费。“对资助政策是否了解”,平均值是4.65,信度是0.853。
通过LSD事后检验和均值比较发现,贫困大学生对资助经费和资助政策的了解程度在生源地、性别、家庭背景、月消费情况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参见表3。
3.资助效果。在调查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效果时,显示,23.42%的学生对现行的助学金评定存在意见。其中的46.72%的学生认为助学金资助范围太广,资助对象比较复杂,起到的资助效果不明显;41.52%的学生认为助学金滋长了贫困生群体的等、靠、要情绪。另外,有12.36%的学生认为,目前的助学金发放不够公平,学校在评定过程中有主观的因素,并可能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在向学生征求“如何合理发放助学金”时,64.25%的学生认为助学金按照目前4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三档发放,过于简单,应该按照实际困难情况进行调整;76.50%的学生认为贫困生认定困难,应该根据学生的表现来发放,有些贫困生品德不佳、违反纪律、成绩较差,应该减少额度甚至取消资格;也有14.12%的学生认为发放助学金时,全体贫困生应共同获得,不应分档发放。“对助学金评定是否满意”平均值是3.25,信度是0.791;“对助学金发放是否满意”,平均值是3.41,信度是0.728。
通过LSD事后检验和均值比较发现,贫困大学生资助效果的总体评价在生源地、性别、家庭背景、月消费情况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参见下页表4。
4.勤工俭学经历。通过调查贫困生勤工俭学的情况,我们发现,58.72%的学生在校期间未申请过勤工俭学的岗位,36.42%的学生申请过,25.20%的学生因各种原因申请失败,只有10.12%的学生目前在勤工俭学或者曾经有过勤工俭学的经历。从上述调查结果来看,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过少,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从学生勤工俭学的报酬情况来看,学生勤工俭学的岗位工作都比较轻松,相应的报酬也较少。而且,低档、低薪的人力资本勤工助学岗位,对学生就业能力的提升意义不大。“以自身人力资本换取经济资助的勤工助学岗位,是否获得勤工助学岗位对毕业生就业质量无显著影响,随着勤工助学岗位资助力度的提高,增加勤工助学岗位对毕业生就业质量影响的有效发生比。”②调查的几所高校中,月薪600元以下的崗位占85%以上。报酬偏低,也是不少学生不去申请校内勤工俭学岗位的重要原因。“是否有过勤工俭学经历”平均值是4.36,信度是0.825;“对于勤工俭学岗位是否满意”,平均值是3.39,信度是0.754。
通过LSD事后检验和均值比较发现,贫困大学生对勤工俭学的总体认识在生源地、性别、家庭背景、月消费情况上均存在显著差异,参见表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助的主体较单一。当前,国家对高校的资助总体上还是按名牌还是非名牌高校的预算比例来下达资助名额。重点高校都会分配到更多的名额,一般高校则要少很多。从调查的五所学校来看,都属于应用型高校,资助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和学校,校友的捐赠和企业设立的助学金不多,缺乏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参与资助。几所高校虽然都在努力改变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的单一局面,从办学经费中千方百计调拨经费用于对困难学生的资助,但总体较有限,没有把社会力量充分挖掘、调动起来参与其中,因此资助的水平仍不高。江苏地处经济发达地区,地方高校更应承担起社会服务功能。如何更好地参与校企合作,争取企业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支持,仍是当前应用型地方高校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2.资助的制度有待完善。随着社会对教育公平的期望越来越高,当前的高校资助制度和体系也迎来了更大的挑战。“在高校资助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高校教育的主导性和主动性,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学生资助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成长成才需求,构建有针对性合理高效的资助管理体制。”③不少高校存在负责资助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调查的五所应用型高校,每名专职管理人员覆盖学生0.67万人,即使加上基层兼职管理人员,也仅为每名工作人员覆盖0.15万人。几名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要确保每年把几百万的资助经费及时、准确地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难度可想而知。而且专职管理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强,资助政策的理解和贯彻执行难以有效延续。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在资助实施过程中,因为政策理解不清、时效过于紧张、认定过于随意等造成的错发、漏发、迟发等问题,成为学生向上级投诉和反馈的主要内容。
3.贫困生认定缺乏有效的量化指标体系。贫困生的认定是资助工作的难点和痛点。目前来看,部分高校的贫困生认定,主要还是依靠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学生自己填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有些偏远地区的学生由于信息不畅,未能及时出具各种手续,导致不能准确认定;有些贫困学生性格内向不擅于表达,没有反映家庭的困难情况,失去了受助机会。对于高校而言,由于学生生源地分散,资助管理工作人员不足,经费有限,很难实现家庭走访调查的基本覆盖。虽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贫困生的界定有多项要求,但是认定标准模糊,对高校来说很难操作。贫困生的困难情况认定,是高校进行精准资助的基础,亟待制定明确而有操作可行性的指标体系。
4.贫困生的思想教育不容忽视。调查显示,在心理上、学业上有问题的学生中,由于家庭困难而导致的占了相当比例。贫困学生在生活中的吃、穿、用等各方面都与其他学生有差距,长此以往,难以避免产生心理不平衡。社会上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更是加剧了贫困生的自卑和压抑感,如果得不到有效辅导,极易形成心理障碍。“部分高校的诚信教育往往是围绕资助讲资助、围绕诚信讲诚信,忽略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其道德观的巨大影响。”④从实际情况来看,当前高校对困难学生的帮助,主要还是停留在物质层面,对学生自强诚信教育、学业规划辅导、职业目标培养等的思想教育比较薄弱。
三、完善策略
1. 完善资助管理制度的体系化。資助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在成立专门资助管理机构的同时,做到分工明确、制度清晰、监督到位,逐步形成相关法规,使资助工作规范化、法律化,让学生资助的评定、发放有法有规可依,从而在提高执行力的同时,为解决纠纷、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保障。逐渐改变目前学生资助主要还是政府下拨、学校调配的现状,形成政府、学校、学生、家长、社会多方监督的体系,确立切实有效的反馈机制。同时,推动高校资助管理队伍建设的专业化、常态化。根据相关法规,保障资助管理人员充足,强化政策法规学习,优化队伍结构,建成一支高效、专业的资助管理队伍。
2.推动资助实施的多元化。“资助形式多样化更体现在实施形式多样化和发放标准多样化上。”⑤当前,高校的资助主要依赖政府拨款、银行参与、高校实施,经费来源比较单一,资助的范围和效果也有限。“混合资助”的模式在世界很多国家被广泛采用,即政府仍然是经费来源的主体,但是社会企业的参与,尤其是校友的捐赠,也逐渐成为重要的一部分。另外,资助工作效果评价也要多元化。改变当前资助后跟踪评价不足的局面,把对受助学生的评价,从学习成绩等量化指标,扩展到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方面;把对被资助学生的学校单一评价,深化到全体学生的共同监督、教师和班主任的跟踪动态评价、社会和相关企业的调查反馈,形成多元化资助效果评价机制。
3.实现贫困生认定标准的科学化。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当前的认定标准单一,资助的人数和金额以分配为主,难以实现精准资助。科学的认定标准应该首先从建立档案开始,把学生家庭贫困的情况通过网络实时共享,不断完善动态的信息数据库。把贫困家庭与税收征收平台信息关联,通过大数据分析,把学生及其家庭的收入、消费情况作为贫困生认定的重要参考。其次,通过法规实现全方位的监督追责机制。开具贫困生证明材料时,当地政府部门往往过于宽松,甚至夸大贫困情况。因此,要在层层落实贫困生材料证明人、村或社区负责人、属地公安机关、当地民政部门等多部门责任的同时,实施追责机制。一旦出现材料造假,层层追责,以此来保证贫困材料的真实性。再次,对贫困情况实施动态考量。把学生家庭每年的贫困情况和学生的生活学习状态评定作为动态依据,不断根据现状进行调整。同时,把学生的生源地生活水平和学生的综合表现作为助学金分档的依据,实现资助的个性化、精准化。最后,建立认定的多方参与体制。从调研的几所高校来看,已经逐步实现由辅导员、资助管理人员单一评定的方式,转向班级同学民主推选、团支部协助认定的多方参与模式,今后还要逐步转向班主任、任课教师、学业导师、实习企业等更多主体参与的认定方式。
4.加强贫困生思想教育的常态化。贫困生大多具有自强不息、吃苦耐劳的品质,但贴上贫困标签受到资助也会让他们产生不小的压力。因此,注重物质帮助的同时,也要加强精神资助。首先,辅导员要学会利用新型媒体做好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解工作,把扶贫与扶志充分结合起来,培养他们健全健康的人格修养。”⑥通过各种渠道的情感沟通来实现价值观的渗透,帮助贫困生形成正确的责任感、幸福感和荣誉感。其次,资助育人,重点在育人。“育人化指不能仅仅提高金钱资助,还应结合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培养困难大学生各方面素质。”⑦在贫困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形成艰苦朴素、爱好劳动的好风尚。在学生中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学生参与公益劳动的意识,鼓励并支持学生勤工助学。通过学生自给自足的劳动意识的培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从而达到助学的目的。最后,加强对非贫困师生的教育,营造一个和谐、关爱的氛围,使广大贫困生真切体会到学校、教师、同学的关怀和爱护,杜绝因歧视和冷落造成的伤害,从而帮助贫困生健康成长。
[注释]
①秦福利.对我国现行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审视和反思[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8(2):71.
②曲垠姣,岳昌君,纪效珲.大学生经济资助对就业质量的影响研究[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8(1):90.
③李丽鹏,卞都成.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精准化资助有效路径探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8(5):79.
④徐磊,黄新建,石小娟.高校资助工作中的大学生诚信问题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8(8):62.
⑤徐国兴.大学生资助体系完善策略探析[J].教育发展研究,2018(1):15.
⑥张旭昌,陈方辉.新媒体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育人功能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8(4):94.
⑦冯涛.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历史回顾与制度设计[J].中国高等教育,201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