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泽兴 王康胜 王琦 文亦奇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潜力。供应链金融将中小企业置于整个供应链中,重新考虑其信用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目前主要分为三种,本文浅谈了这三种划分,并对其进行比较。同时,尝试着为港口可利用融资模式提供了新思路。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小企业;港口可利用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2 4;F552 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
2096-3157(2020)01-0016-03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快速提升,国内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企业的竞争手段也在不断地革新和变化。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当数融资难问题,这无疑极大的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我国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解决这个问题,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主要的融资渠道是通过银行贷款,但其信用等级评价普遍偏低、可抵押资产少、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使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控制贷款风险,几乎不对中小企业提供信用贷款,仅以固定资产抵押担保方式提供贷款服务[1]。在这种形势下,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物流金融服务和供应链金融服务应运而生。
一、供应链金融
1 供应链金融简介
供应链金融简单来说,就是银行通过核心企业,为处于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灵活多变的融资方案。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开展综合授信,并将针对单个企业的风险转变为产业链风险管理[2]。这种产业链风险管理,使得供应链金融呈现出以下三种特点:交易性、自偿性、封闭性。基于这三种特点,银行将难以真实评估的中小企业的风险,转移至对整个产业供应链的风险评估,尤其是对于核心企业的评估。从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
目前,交易成本理论比较清楚系统地介绍了供应链金融降低银行信贷融资风险根本原因。交易成本理论有多种概念,而Ronald Coase、Williamson等学者从市场交易角度阐释了狭义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实则是为促成交易发生而形成的成本,包括价格信息的成本以及为市场每一笔交易进行谈判和签约的成本[3]。在整个供应链中,由于核心企业与位于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存在着因交易而产生的共同利益。为了追求共同利益的最大化企业间通力合作,从而建立起一种长期而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大大降低了交易之间的不确定性。企业之间经常性的商业谈判、签约等工作,增大了他们之间的信息沟通程度,信息的可靠性增强,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用风险。可以说,供应链金融将位于产业链中存在相互交易单个企业,视为一个供应链整体,从而让交易的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得到了降低,最终单个企业的交易成本和信用风险的降低,使得银行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方案。
2 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模式
目前,供应链金融模式有多种划分方法,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按照生产企业的生产周期特点,将其划分为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
(1)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
在国内的供应链理论研究中,朱道立认为融通仓是一个第三方物流平台,它为中小企业与银行间架起了桥梁,同时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4]。在该运作模式中,银行进行风险管控时,重点监控担保品的风险,而不是中小企业本身。由于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参与,且本身对于货物的价值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高于银行,使得银行的融资风险进一步降低。
该模式的运作主要过程:①生产方和物流仓储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如生产方回购协议、还款协议等。②生产方根据三方合作协议,将企业的存货或者原材料等担保品质押于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并受其风险监管。③生产方向银行申请贷款。④物流仓储企业对生产方的质押品进行价值评估和风险监管,并将该信息传递给银行。⑤银行根据物流仓储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为生产方提供融资贷款。⑥生产方获得融资后进行生产,同时将货物销售到采购方。⑦采购方将货款交付于银行的指定账户,银行扣除贷款和相应费用后,剩余款项返还给生产方。
(2)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
该融资模式主要是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用来支付预付账款的一种融资行为[5]。采购方向银行支付一定比例的货款后,银行为其发放相应的贷款,这种融资模式有效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时必须全额购货的资金困境,为融资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
银行、物流仓储企业、采购方、供应方签订四方协议,供应方将货物交由物流仓储企业进行保管,采用预付账款的支付方式,采购方采购货款全部支付完成前,货物的权力仍旧归属于银行。银行签署以供应方为收款人的承兑汇票,并且,供应方签订回购协议作为担保措施。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借助于物流仓储企业对于货物的风险管控能力,提高重点监管货物的能力,而不是采购企业本身。
该模式运作主要过程:①银行、物流仓储企业、供应方、采购方签订四方协议。供应商将货物交由物流仓储企业保管,且货物的权力属于银行。②供应方与采购方签订商業合同。③采购方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缴纳一定比例的预付账款,并提供商业合同复印件,确保交易的真实发生。④银行审核后,签发以供应方为收款人的承兑汇票交由采购方。⑤采购方持承兑汇票向供应方要求提货。⑥供应方将承兑汇票的复印件交由银行。⑦银行审核后,签发提货单交由供应商。⑧供应商将提单交由物流仓储企业,审核后,物流仓储企业将货物发给采购方。供应商获得承兑汇票,并要求银行进行承兑。⑨采购方将其余货款交付于银行指定账户。
(3)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
国内学者杨绍辉最早对于该模式进行了研究。应收账款就是融资企业对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单据凭证作为质押担保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的短期贷款,由金融机构为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式[6]。在这种模式中,采购方将货款直接发到银行指定账户,并以供应方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银行将重点监控采购方的实际付款能力,并借助物流仓储企业对它们地交易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该模式运作主要的过程:①采购方与供应方签订商业合同,供应方拥有部分应收账款。②供应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应收账款作为担保。③采购方向银行承诺会支付应付账款。④物流仓储企业对采购方和供应方进行监管和交易信用评估,并将信息反馈给银行。⑤银行进行信息评估后,为供应方提供贷款融资。⑥供应商获得融资后组织生产,并通过物流仓储企业将货物发给采购方。⑦采购方进行销售。⑧采购方将货款发到银行指定账户。⑨银行扣除贷款和相应费用后,将其余款项交付供应方。
3 三种融资模式的比较
融通仓融资模式、保兑仓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三种模式的比较如表所示:
物流企业承担职责对货物进行风险监管和价值评估,承担货物仓储运输,将信息反馈给银行对货物进行仓储运输和价值评估,并对货物风险进行监管,同时将信息反馈给银行为银行提供采购方的付款能力和信用信息,监管供销双方的交易过程
二、港口可利用模式思路
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的实现,主要依靠于核心企业的资信能力与业务水平。我国的港口物流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它们资信水平高、资质能力强。另外,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增加,我国的进出口总量进一步上升,这必然会为港口企业带来更大的增长潜力,带来更多的业务量。港口企业在进行日常业务时,有着很强的业务辐射范围,大量的中小企业与其发生业务往来。港口企业优越的先天性条件,为其发展供应链金融模式提供了基础。以下为两种可利用模式的新思路,为港口企业开拓新的利润源的同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创造一个共赢的局面。
1 集中授信担保业务模式
集中授信是指港口按照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金融机构将贷款额度授权给港口,由港口根据贷款企业的需求和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由于集中授信的法律关系,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需要借款单位用港口的仓储货物向公司进行反担保。
港口利用其企业规模、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比例及信用情况,从金融机构获取一定的信贷额度,并利用这些信贷额度,以贷款企业的仓储货物为质押,向贷款企业提供贷款。处于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借助港口企业的信用担保,利用融得资金积极强化生产结构,保证了资金周转[7]。在此模式下,金融机构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只根据港口的审核意见对有融资需求的物流企业进行贷款,港口同时为其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
这种模式有利于货主企业更便捷地获得融资,同时港口履行仓储审批以及贷款监控的职能,提高了仓储服务的附加价值,在原有模式上增加了新的盈利点,为银行提供了更多放贷机会,有利于巩固港口与银行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信誉。
2 质押监管业务模式
港口由于其行业特点,不仅资信能力高,而且还为各种货物提供中转与短期仓储服务。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盈利状况、抵押状况的不完全,商业银行对于企业融资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导致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的产生[8]。这些因素为港口发展质押监管商业模式,提供了必要性和业务基础。在质押监管商业模式中,银行与港口签订信用协议或者商业合同,为银行提供中小企业可抵押资产的价值状况等信息,以及进行短期的仓储保管服务。银行根据港口提供的相关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贷款服务。
质押监管商业模式为港口、银行、中小企业带来了相应的利益。对于港口,该商业模式能够获得银行一定的委托代理费用,吸引更多的中小企业,扩大港口的业务源。对于银行,该模式能够减少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用风险,以及贷款审核周期长等交易成本问题,同时也为银行扩大了业务范围。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该模式能够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
质押监管模式能否真正得到有效运行,关键在于三方严格遵守信用协议。同时,银行应做到严防由于港口和中小企业违背信用协议,骗取银行信贷的信用风险问题。银行应该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强化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各主体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确实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9]。只有三方严格遵守信用协议才能确保质押监管模式的平稳有效的运行。
参考文献:
[1]朱道立,龚国华,罗立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
[2]Ralf W Seifert and Daniel Seifert Financing the Chain[J].International Commerce Review,2011:32~34
[3]唐艳 交易成本理论在价值链成本管理中的应用[J].财会月刊,2015,(34):7~9
[4]罗齐,朱道立,陈伯铭 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7,(7):35~40
[5]徐辉,侯建明 供应链的发展与融资模式研究[J].金融视线,2014,(7):138~139
[6]王珊珊,程强 第三方冷链物流增值服务发展途径—引入供应链金融[J].物流研究,2010,(34):35~37
[7]马娟,万解秋,沈小燕 依托供应链金融的中小企业融资创新[J].商业研究,2013,(04)
[8]范方志,苏国强,王晓彦 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及其风险管理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7,(12):34~43
[9]杨斌 供应商主导型的供應链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6,(12):175~190
[注]基金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C201805917)
作者简介:
1
田泽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
2 王康胜,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
3 王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
4 文亦奇,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