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刚
摘 要:当前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瓶颈因素,这也受到了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在内有关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与重视。笔者现就此问题予以探析,首先阐述了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然后揭示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并分析了融资困境产生的原因;最后较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能在一定程度上破解我国中小企业之融资困境。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对策
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共同构成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两大引擎,是刺激经济活力、带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和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我国发展“新经济”中也将大有作为。尽管中小企业未来前景较好,但其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还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其中融资困境是其面临的最突出问题。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探索长期而有效的融资之路,是我国以及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中亟待破解的难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特点
中小企业一般具中等或偏小的生产规模,建设及投资周期短,机制灵活,能积极适应复杂变化的市场环境,已成为一支集聚科技创新力量的重要经济实体。但其也有信息不透明,抵御风险能力低,运营成本高,存续期短等先天不足。中小企业主要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种渠道,普遍都有较大融资需求,其所需资金基本都有明确的用途,主要是为短期的资金周转和扩大再生产,具有需求急、时间短和周转快的特点。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原因分析
从理论角度而言,我国有多种融资渠道及方式,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最优选择及应用。但实际上由于种种条件的制约,对中小企业真正有效并切实可行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则是少之又少。因此,很多中小企业依然普遍存在“资金贫血症”。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不容乐观,困境重重,主要表现在:(1)内部融资方面。留存利润是中小企业短期融通资金和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的首选方式,但由于中小企业的高歇业率、倒闭率或处于事业发展上升期,很难有充足的自有资金来扩大再生产和更新技术。(2)直接融资方面。股票及债券融资具有一定优势,备受中小企业欢迎,但由于其准入条件过高而将大部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出现“曲高和寡”的现象,同样风险投资市场在我国虽已逐步发展,但尚不成熟,监管体系及配套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所以很多国内外风险资本多不敢轻易涉足我国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市场,中小企业亦很难藉此渠道获取资金。(3)间接融资方面。目前很多中小企业面对资金困境,主要还是希望获得银行贷款。然而,我国金融机构“亲大远小”的倾向突出,在选择贷款对象时基于风险因素考虑,优先选择大中型国有企业,而中小企业在向各商业银行贷款时难度会很大。(4)非正规性融资渠道方面。非正规金融是构筑在血缘与地域关系上的私人借贷、地下钱庄、贸易信贷及商业信用等民间融资形式。目前我国民间融资活动多为自发性,不甚规范,市场发育程度偏低,难以发展成为真正市场化的融资活动,其融资成本一般较高,风险较大,往往还附带一些不规范的约束条件,缺乏真正的金融监管且易引发社会问题。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中小企业自身的局限性。一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意识普遍淡薄,没有正确的融资理念,没有充分认识到融资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二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偏小,运营成本较高,盈利能力普遍较低,因此其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这直接影响了其偿债能力;再加上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流动性高,稳定性差,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不高,信用观念淡薄等,违规操作、恶意逃债、拒债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具备一定的信用基础环境。三是很多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和财务机构不健全,缺乏足够良好的经营记录和具有公信力的财务信息,相关信息对外披露的渠道也比较狭窄,信息不透明造成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除此之外,中小企业在其他方面的“软信息”包括企业形象、经营者和员工素质、社会责任、环保意识、发展前景等都大大弱于大型企业。
2、缺少能切实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服务与产品。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审慎经营,故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门槛,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股票和债券的融资方式是很多中小企业希望采取的,但过高的条件又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也比较适合中小企业,但在国内处于初期阶段还没有较好地发展。因此,缺少切实有效的金融服务和产品来满足中小企业日益迫切的融资需求。
3、缺少将中小企业与资金提供方联系起来的中介机构。一方面,近年我国出现了政府中小企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高端个人资本等越来越多适合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和融资渠道,这些富余资金提供方愿意投资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和盈利能力较高的项目,但是因缺少相应的中介机构,无法顺利实现投资。另一方面,当前有很多的中小企业拥有好的项目和盈利模式,但融资无门,缺乏与资金提供方“牵线搭桥”的中介机构。因此,在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重生的大背景下,能有效联系中小企业与富余资金提供方的中介机构显得异常重要。
4、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制度障碍
目前我国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限制条件,与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先天处于最大的劣势。比如,在债券融资方面,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发行债券的主体是国有独资企业并以国家信誉作担保,国有独资企业无需承担风险;而中小企业尚未获得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另外,当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堵死了中小企业非正规的民间融资渠道,民间融资得不到法律保护,使得中小企业又少了一条融资渠道。
5、融资支持服务体系不完善
我国现有的融资支持服务体系极不健全,不能有效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首先,我国缺乏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在商业银行的准入标准方面没有差异,这无异于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其次,针对中小企业的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职能不完善,虽然很多地方都设有中小企业局,但其融资职能发挥有限,不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再次,证券市场融资是中小企业所期望的,但是门槛过高,中小企业无法进入,也无法依靠初建阶段的基金组织或者其他融资公司。
三、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之对策
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不只我国特有,亦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中小企业自身以及社会上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方可实现。笔者具体提出以下对策:
(一)切实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首先,我国中小企业普遍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治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都有待改进和完善,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则是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也是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所以,中小企业应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吸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动多元化和社会化发展,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增加财务信息透明度,这也是中小企业建立信用的基础。其次,当今社会非常重视诚信,无论个人还是经济实体不讲诚信将会寸步难行。因此,中小企业务应树立诚信为本经营理念,在企业内外部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都应该积极恪守诚信,重塑企业整体形象。
(二)鼓励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围绕市场需求,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能力,促进我国经济在攻坚克难中实现升级发展。各商业银行一直进行着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探索与创新:积极优化现有金融产品,近距离了解客户需求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个性化新产品。譬如,交通银行内部设置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信用评分体系,为达标的中小企业提供“展业通快车”融资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三)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
完备的中介机构及高质量的支持服务水平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搭建良好的平台:首先,应设立专业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该机构应为公益性质,由政府资金予以扶持,其主要功能定位为:中小企业信用评定;提高中小企业信息质量;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信用担保;发挥银企之间桥梁与纽带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之外的拓展服务如专业咨询、人员培训等。其次,应设立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基于自身利益和风险考虑,多对中小企业“惜贷”甚至“拒贷”。如能成立专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将大大得以缓解,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都将能得到及时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
1、中小企业在融资和金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亟待完善。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但仍无法适应中小企业因迅猛发展所产生的庞大融资需求。当前,我国既需要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纲领性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还需要出台配套有关的实施细则和落实方案。具体而言,建议制定《中小企业融资管理法》、《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以促进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和谐发展、互利共赢为宗旨的法律制度体系。
2、完善金融机构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一般来讲,金融机构产权保护得力的地区,中小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等级相对也比较高,其恶意逃废债现象少有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惜贷拒贷情况也相对少,银企关系较为和谐;反之,产权保护差的地区,中小企业失信情况时有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面临着极大风险。当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权利保护不够充分,严重影响了其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3、民间融资相关法律制度亟待改进。民间融资属于非正规融资,中小企业通过正规融资渠道无法取得资金时往往会转而求助于它。笔者认为,在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重生的背景下,如能通过法律法规将其进行疏导和规范,纳入金融体系,进行严格的监管,使其向正规金融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不能一味地去“堵”,去打压。
(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可以有效解决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该体系的构建应由政府主导、央行牵头进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指导方针,将中小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企业和法人代表的诚信记录等指标信息进行汇总整理,设置相应的权重系数,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依据。(作者单位:合肥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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