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决策中项目评价指标法适用条件的探析

2016-10-17 03:55苗玉
2016年27期
关键词:适用条件投资决策

苗玉

摘 要:在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的应用过程中,决策主体对不同评价方法适用条件的选择判断比较模糊。本文尝试通过对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梳理和初步探析,发现项目投资评价指标的选择要结合企业项目投资决策的特点、经营管理特点及投资项目类型等因素综合加以考量。

关键词:投资决策;项目评价方法;适用条件

一、项目投资评价方法应用中的基本问题

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是利用基本的投资决策指标对所要投资的项目进行评价,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是长期我国企业运用较为普遍的投资决策方法,借助各种投资指标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评价,这种方法具有直观易懂,分析成本低,专业要求低的特点。

通过整理现有文献对评价指标法适用条件的讨论,我们发现在贴现指标中,净现值(NPV)反映投资项目所能够获得的大于期望报酬的超额收益,主要缺陷包括NCF和折现率r受人为影响较大;NPV指标不适宜对互斥方案进行比选;忽略了可能导致项目发生变化的各种信息因素,否认了决策的灵活性。获利指数(PI)反映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率,但不适宜对互斥项目进行比选。内含报酬率(IRR)反映投资项目的实际报酬率,是项目接受贷款利率的最高临界点,但是IRR假设再投资利率等于项目本身的IRR;现金流量为非传统型,项目可能存在多个IRR或不存在。动态投资回收期(PP)动态反映项目投产后收回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但是忽略了回收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在非贴现指标中,静态投资回收期(PP)在不考虑时间价值时项目投资产后收回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会计收益率(ARR)反映投资项目在投资有效期内所能获得的会计净收益水平,投资利润率(ROI)反映项目投资资产的盈利能力。共性缺陷是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价值,投资利润率还存在计算口径不一致,可比性差的缺陷。

现有文献对投资评价指标选择问题的讨论主要关注对不同评价指标优劣势比较,未对选择最优投资评价方法提供解决思路,这削弱了指标法对企业进行投资决策实务的指导意义。而且,学者对各个投资评价指标缺陷的讨论会使决策主体片面认为投资评价指标法并不完善,是存在问题的。这些讨论尚缺乏从投资项目本身及决策主体的角度出发思考这个问题。运用不同的项目评价方法进行分析时可能会导致不尽相同的决策结果,是否存在相对最优的项目投资评价方法?判断的标准是什么?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梳理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基本问题,综合现有相关文献,评价指标的选择缺乏统一标准是应用决策中存在的基本问题。

二、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及其适用条件的探析

(一)评价指标选择的标准

在梳理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适用条件之前,首先需要对其应用中的指标选择标准进行分析,这有益于当评价指标决策结果矛盾时作出客观合理的取舍。通过整理有关最优项目投资评价问题的研究文献,我们发现指标选择标准主要包含两方面:

1、评价指标的决策效益性。决策效益性指综合考虑评价指标分析的决策成本和企业投资决策特征。决策成本包括数据信息成本、分析人员的雇佣成本等。企业投资决策特征包括投资活动是否频繁、投资金额是否巨大、企业规模等。在项目投资评价时应结合企业决策特征,根据不同类型指标的决策效益性进行选择。

贴现指标的效益性表现在分析资料翔实完整、分析人员雇佣成本高及分析过程复杂,适宜于企业投资决策特征为项目投资活动频繁、投资金额巨大的大型企业。非贴现指标的效益性表现在分析成本较低且稳定和分析过程简单,适宜于企业投资决策特征为项目投资活动少,投资金额较小的中小型企业。

2、评价指标估算的客观性。估算的客观性是指评价指标估算是否能客观反映投资项目的各种决策因素,如项目寿命期内的现金流量、货币时间价值、项目寿命期、项目投资金额等因素对项目未来收益的影响。当评价指标结果发生矛盾时,应根据评价指标估算的客观性进行取舍。

(二)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的适用条件

互斥项目决策包括固定资产的续用、修理、更新决策等,需要对决策项目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排序选择。这种类型的投资决策在经营活动中尤为频繁,所以我们队贴现指标适用条件的梳理和讨论主要关注的是,当决策结果不同时应按照指标选择标准如何取舍。

1、NPV和IRR评价结果发生矛盾。假设项目的折现率为10%,项目A和项目B都是初始投资额均为2000万元且经营期限为4年的项目,项目A投产后第一年的预期现金流量为1600万元、其余三年均为1000万元,项目B的未来预期现金流量分别为200万元、26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

NPV的决策结果分别为1559.36万元、1604.46万元,即项目B可行,而IRR的决策结果分别为50%和43%,即项目A可行。此时,两个评价指标决策结果发生矛盾,造成矛盾的主要原因是两项指标的再投资报酬率假设不同,NPV指标假设企业能接受最低资本成本为再投资报酬率,即10%。而IRR指标假设项目本身的报酬率为再投资率,意味着可以再投资到和项目A本身报酬率(50%)的相等的项目,这显然不现实。所以此时选用NPV指标进行评价的参考价值较大。

假设项目的折现率为10%,项目C和项目D是经营期限为4年,但初始投资额不等,分别为2000万元和22000万元的项目,项目C投产后的预期现金流量为均为1010万元,项目D投产后的预期现金流量均为10000万元。

项目C的NPV为1092.33万元,项目D的NPV为8816.96万元,即项目D可行,IRR指标估算结果分别为36%和29%,即项目C可行,出现矛盾。投资规模不等是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参照获利指标PI的结果进行取舍,即项目C比较可行;二是考虑资本约束,存在较高资本约束时,NPV指标的参考价值高,反之,IRR的参考价值高;三是采取差额投资内含报酬率法进行取舍,二者的差额内含报酬率为28%,较之基准折现率10%大得多,所以在不考虑资本限量时,优选项目D。

2、NPV和PI评价结果发生矛盾。在评价规模不同的互斥项目是,NPV指标和PI指标评价结果通常会出现矛盾。产生差异的原因是两项目的初始投资额不等,这是由二者估算标准不同导致的,NPV是绝对值指标,该指标倾向于投资额较大的项目。而PI指标是相对数指标,倾向于投资效率高的项目。所以要解决这个矛盾取决于资本限量。

三、启示与结论

为减少项目投资评价方法不同产生的决策偏差,提高投资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本文通过对投资评价指标法适用条件的梳理和探析,发现在运用项目投资评价指标法时,指标选择的标准应考虑评价指标决策的效益性和估算的客观性。中小型企业选用非贴现指标进行项目投资决策更为经济,大型企业则选用贴现指标更为经济。贴现指标较之非贴现指标更客观,适宜长期投资项目的决策。对于项目初始投资额不等的互斥项目决策,贴现指标在进行评价时可能会失效,此时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对贴现指标进行调整后再对项目进行评价会比较有效。

此外,项目投资评价更是一个系统的决策活动,需考虑不同项目的特征,再结合投资评价方法的适用条件,选择相对较优的评价方法进行投资评价,才能提高投资决策的有效性。(作者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Yxm20152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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