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英
摘 要:生物是一门有趣的学科,它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学习生物可以了解各种各样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能让学生更加了解大自然。實验教学是学习理科不可缺少的教学方法,在生物学习中占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让课堂质量得到提升,提高学生的成绩,在学习生物过程中需要将所学知识用到实验中。
关键词:实验教学法;初中生物教学;应用探究
引言:
生物和我们的生活是密切相关的,所以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更好地学习生物这门学科,理解生物知识,应该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进行实验操作,可以使学生动手实践的能力得到提升。将实验教学法引入课堂,能够从早期就开始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可以为以后的生物实验打下基础。通过理论知识与实验结合,让学生在课堂中收获到更多的知识。
一、实验教学法的概述
(一)实验教学法的含义
实验教学法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它运用在理科学习中,实验教学法可以提高课堂效率。实验教学法就是在学完理论知识后,在老师的示范和指导下,学生规范的使用实验器材对实验课题进行探究。实验教学会帮助学生对所学知识有更深的理解,通过实验发现生物的奥秘,激发对生物的兴趣。在实验教学过程中,老师首先应认真规范的演示实验过程,让学生注意操作步骤,保证在他们自己动手实验时,准确规范。再让学生进行分组实验,自己动手操作 ,熟悉操作过程。
(二)实验教学法的好处
由于在做实验的时候是在所学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通过实验教学让学生更好的掌握课本知识,从而对所学知识有更深理解[1]。在实验过程中对所学知识提出假设,然后积极探究验证假设,可以巩固知识,使学生越发长久的牢记知识点。在自己动手实验探究过程中培养他们探究能力,培养学生思维。比如在学到鲁教版七年级《探究环境污染对生物的影响》这一节中,老师应该组织学生亲自动手进行探究,从而让学生发现环境是对生物有直接影响的,环境遭受到污染,生物也将受到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亲自实践,让学生知道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三)实验教学法的不足
实验教学法也存在不足之处,由于课堂时间是有限的,并没有很多时间用来做实验。所以应把握好时间,在实验探索过程中提高效率,利用好课堂每一分钟,这就需要老师在演示过程中每一步都做到位,然后让学生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实验。
二、实验教学法的重要作用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由于理论课比实验课多,学生并不能经常上实验课,时间是很有限的,所以每上一节实验课的时候学生总是激动并且带着好奇心到实验室做实验,在上实验课的时候总是很积极。在进行实验时,将理论知识用到实验中,加深对知识理解的同时,也会对生物越来越有兴趣。
(二)巩固课本知识
生物是一门重视实验的学科,理论与实验的结合对于生物的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2]。将实验教学很好地落实到生物课堂上,是促进生物教学的重要手段。在初中生物教学过程中老师更多的是教课本的理论知识,概念性的知识让学生记忆,老师会认真讲重难点,让学生在理解中记住重难点。就算学生记住了知识,记的时间也不会长。因此学生在做实验的时候边做边回顾课堂上老师讲的知识点,可以加深对知识的记忆。
三、有效落实实验教学法的措施
(一)充分准备实验
在实验课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为了使课堂效率提高,老师要梳理好实验思路,保证不缺少实验所需器材或者是药品,要熟知实验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熟悉实验仪器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老师作为学生的引导者,只有认真备课,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完成实验[3]。
(二)规范演示实验步骤
在实验中,最重要的就是老师的示范过程,学生会仔细注意到老师实验过程的每一步,所以要将实验过程的每一个步骤做到规范。比如在学习和使用显微镜的时候,老师应该在演示实验中做到准确,在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地方,要着重告诉学生,认真讲解实验过程中的每一步,这样就可以让学生在最大的程度上避免操作不规范。
(三)准备分组实验
分组实验是实验课成功进行的关键,老师有条不紊地组织学生进行分组实验,可以让他们发现实验带来的乐趣,激发对生物学科的兴趣,提高学习成绩[4]。老师在实验课前可以将学生分成小组,将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分到一个小组,保证每个小组都有成绩优异或者成绩中等的。让学生成为实验的主体,积极的动手做实验,在学习能力稍差的学生做实验时,学习较好或者成绩中等的学生给予帮助。
结束语
实验教学法对于生物教学很重要,可以激发学生对生物的兴趣,从而提高学习成绩。仅仅教课本上的知识,学生对课本知识的理解程度是浅的,只有在实验中回顾老师讲的理论知识并加以运用,才能将理论知识理解的更透彻。学生自己通过实验验证得出的结论,也会记的更久。
参考文献
[1]韩玲.积极加强实验教学法在初中生物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资讯,2018,1601:186-187.
[2]陈石满.实验教学法在初中生物教学中的有效运用[J].课程教育研究,2018,32:138.
[3]张明伟.浅谈实验教学法在初中生物教学中的应用[J].学周刊,2016,11: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