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舆情信息公开中的时间节点

2020-10-21 22:15刘融冰
青年生活 2020年26期
关键词:信息公开网络舆情

刘融冰

摘要:目前,在网络舆情的信息公开中,除却固有的“实体”信息公开方式,增加了“虚拟”信息公开环节,即借助网络进行实时信息公开,并且其速度与及时性都在传统信息公开时间基础上有了本质改进。在网络舆情发生后,相关部门紧锣密鼓展开信息公开工作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等时域中的时间相关因素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例如网络舆情的级别、信息公开的方式等都会对时速、时效产生干扰,网络舆情级别高低意味着信息公开时间紧急程度,信息公开方式更意味着平台与方式选择。在网络社会,越来越多次的信息公开选择在网络平台中进行,不仅因为网络中的信息传播速度更快,而且使用网络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代表着政府办公的重要场景转换。为了在网络舆情的治理主体中继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就要尽快适应“虚拟”环境,建立传统媒体的网络形式,并将信息公开的主战场扩至至网络中。

关键词:网络舆情;信息公开;时间节点

1.网络舆情信息公开的首报时间

网络舆情信息公开原则可总结为十六字,即速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态度、续报进展。面对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信息公开的时间就代表着政府引导力的强弱,相关部门或涉事单位不能抱有观望等待舆情自然消失的态度,必须要紧抓第一时间内的信息公开,故首报即指网络舆情第一次信息公开,首报时间即指第一次信息公开的时间所在范围。关于舆情事件的最佳介入时间应选择在“黄金24小时”之内,详细地指在发生舆情案件的24小时内就应当选择公开准确案件信息,目的以迅速主导舆论和稳定舆情发展形势。不过我国舆情传播方式中网络传播迅速主流加上新媒介的崛起,过去的时间原则早已无力再压制错综复杂的网络流言。于是,继而又出现了舆情回应的“黄金4小时”时间原则。但很显然,如果网络舆情历经数小时后才得到有关信息公开和通报,仍然属于有明显时滞,网络舆论中的真真假假消息得以充分扩散,网络舆情则已经难以收拾了。

邹建华在《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策略》一书中提出了“第一时间原则”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应对政府媒体危机的基本原则之一。在1961年,美国陆军医院资深急救科医师亚·考利首先提出“第一时间”,也被称为“黄金一小时”(Golden Hour)[1],这一原则被广泛运用到危机应对的各个领域。网络舆情从开始扩散至初步演变有舆情指向表现,所需的时间范围就在事发半小时到一个半小时之内,而在此时间内就是舆情处理和进行信息公开的最佳时机范围[2],首报时间应该尽量提早到在这个时间范围内,无论是政府还是主流媒体都要在此第一时间内发布最新信息,占领扭转舆论的高地。在网络舆情信息公开中所指的1小时黄金通报时间,并不是机械地要求在某一固定时间点一定要进行详细地进行信息公开,这样难免加剧了信息搜集的难度。所谓黄金一小时的通报时间指的是网络舆情的信息公开要突出一个“快”字,它只是一个相对概念,无法对其进行具体的规定,是指一切信息公开都要尽量快速、主动地公开信息,强调的是首报的绝对及时性。在“人们对网络舆情的认识处于空白的时刻”,就要迅速作出反应,安抚网民情绪避免引发恐慌。第一时间通报,把政府和媒体当做网络舆情事件的“第一定义者”,破解网络舆情事件的时间压力,才能在后续阶段有效引导网络舆论。中国的舆情回应,有着黄金五小时、四小时和一小时的时间要求,均是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对网络舆情事件进行有效回应与信息公开,主要目的都在于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及时性上的监督。那么,如何在实施中把探出舆情——判断舆情——信息公开——权威通报的速度控制在最短时间之内,成为网络舆情事件信息公开的重要研究课题。事发一小时内进行首报的时间点一旦错过,媒体将会错失话语主动权,任凭网络中虚假谣言任意滋长。当某种恶性虚假导向抢占了舆论主流,又在“沉默的螺旋”传播规律下不断扩散不良言论,政府要想扭转舆论局面难度就会大大增加。目前中国处于大数据技术和科技手段蓬勃发展阶段,前期收集信息的机制与技术手段层出不穷,真正做到一小时内就进行网络舆情事件的首报是完全可行的。我国政府与大众媒体需提高对网络舆情的敏锐嗅觉,启用各种信息搜集方法和大数据信息技术搜集网络舆情首报所需的各类基本信息。

2.网络舆情信息公开的续报时间

在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除了对舆情内容进行必要的信息公开之外,还要在其发展的时间顺序中,随着发展的进程不断地、连续性地进行信息公开,从而对网络舆情的演变做出跟进式的信息公开。故续报指网络舆情发生后的连续性信息公开,续报时间即指在跟进式信息公开过程中,政府与媒体不仅需要在内容上承上启下,将时间顺序与信息公开内容相衔接,呈现线性式信息公开,而且还要借助网络信息公开的方法。D.詹姆斯认为,在虚拟环境发生的危机,最适合在相同的环境中解决,也就是以网络对付网络舆情[3]。在网络舆情的信息公开中,为了大程度提高效率,缩短耗费时间跨度,政府和媒体要多方利用微博平台、民生论坛、微信公众号等炙手可热的移动端,实现实时与网民互动,解答网民的疑惑,并在解答过程中完成一部分的信息公开,同时也安抚了网民舆论情绪,减少了发表极端言论的情况。这样解决了传统媒体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因时空局限导致的时效性低、沟通时差大等问题。

一般在12小时内、24小时内进行后续信息公开,发出权威声音,通报详情、解释真相,展现了社会舆论领队者面临舆论危机的坚定立场和使命感。及时的信息披露或能起到成功控制公众舆论导向的作用,严格遵循信息公开的最佳回应时间的结果是公众舆论将在24小时内扩散,关注度将减少。发生涉及特别是重大、重大网络事件的意外舆论事件,应当至迟在24小时内召开记者招待会,以便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发表意见。对其他政务舆情、常态网络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续报,此类舆情续报不能操之过急,一定要做足准备工作后再做信息公开,并根据工作进展情況,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加强对网络舆论的调查判断,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不断进行信息公开。舆情发展有周期性特点,成功的舆情回应后发展周期一般为2-4天,通常在24小时之后用户和媒体注意力下降到接近正常值;不成功的舆情回应导致的舆情发展通常有5-7天的发展周期,之后用户和媒体的注意力才会逐渐下降到较低水平。但无论是成功的回应还是不成功的回应,舆情都有一个萌发、传播和衰退的过程。因此,官方信息公开等应对措施应以稳定为主、要顺势而为,使网络舆情和舆论软着陆。地方政府部门应着重维护舆情预判、舆论分析和舆情风险研判机制,以尽快适应当前舆论发展的走势,找准触发舆情的风险性因素,快速采取恰当的信息公开时间策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缩短连续性信息公开前的反应时间,使相关工作单位用最快的时间做出回应。

3.网络舆情信息公开的其它时间

本小节将对除前文所述的“首报时间”“续报时间”之外的时间节点进行综合归纳与分析,网络舆情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给政府及媒体的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了难度,如果能将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根据时间演变规律进行探索归纳,对信息公开时间能够起到一定预测作用。笔者整理出信息公开的绝对时间、相对时间和公开的时间顺序这几个重要时间概念。传统舆情回应研究有提出黄金回应时间这一说法,但按照目前网络的发展速度来看,传统的信息公开时间只可视为绝对时间,即把绝对时间作为信息公开的时间底线,最晚不得晚于规定的绝对时间点。而网络舆情早已存在新规律、新特点,也不断更新着信息公开的最佳时间点,也存在着信息公开的相对时间点,需要根据网络舆情发生的时间灵活作出调整。

网络监督、网络传播、网络信息公开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政府舆情处理相关部门更要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规定信息公开的绝对时间,灵活把握信息公开的相对时间。在信息公开的时间顺序特点方面,主要指的是要遵循网络舆情会随时间发展逐步由重转轻这一规律,因此一方面可以将网络舆情按照时间的顺延分为紧急时间和不紧急时间,意思是紧急时间内网络舆情的现状较为严重,内含矛盾多;不紧急时间内的网络舆情程度已有了一定好转,所需的信息公开也有所缓和。另一方面,为了更精准地对信息公开的时间进行划分,需要结合网络舆情自身的不同演变过程来分析。时间顺序度量着物体的周期运动,把握网络舆情的周期运动,即得到网络舆情运转一周所需要的时间,便能确定网络舆情的各个发展阶段。又因发展阶段靠时间顺序依次出现一个兴衰过程,因此在不同时间阶段中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根据兴衰变化来确定是一种基本判定方法。那么,在哪个节点处舆情由兴转衰,可以当做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也可称作舆情演变的临界点。故信息必然要在网络舆情事件发酵过程中不同阶段的发展关键节点时进行公开回应,所谓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也就是指,在网络舆情的发展过程中,舆情相关资讯量通过网络传播网络舆情不断加大后,参与讨论的受众人群也不断庞大,因受众方意见难以统一而终将到达网络舆情质变的瞬间。因此,有学者依靠生命周期理论,试图靠时间延展顺序为解析重点,描绘出网络舆情的形成与传播周期过程[4]。但在结合生命周期理论探讨舆情发展阶段过程中,特别是网络舆情重要转折点,也就是网络舆情究竟处于哪一个时间节点时步入下一个演变阶段的,尚未有非常权威的研究。因此在信息公开之前要做足准备,研究预判出网络舆情发展可能出现重要转折的所有临界点,在临界点到来时“快狠准”的将重要信息公开,这种做法不仅可以促使网络舆情新的阶段如期到达,早日结束网络舆情,也可以借政府获取的真实信息公之于众后,对已参与传播的虚假消息等形成有力回击,让接下来的网络舆情发展热度按照阶段性路径逐一发生变化,直至消散,不会造成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时间出现错误,导致流言四处传播等带来的人力、物力、财力上不必要的损失。在研究网络舆情事件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之前,必须要清楚网络舆情的周期性以辅助研究信息公开的关键时间节点的选择区间。

按照从潜伏到死亡的过程规律,网络舆情的发展呈现出抛物线状的发展脉络,随着问题的解决和新舆论热点的崛起而逐渐消亡。网络舆情的演变跟随时间的变化而不同,信息公开除了探讨必要的首报与续报时间选择范围外,整个演变过程中的其他关键时间节点也值得注意。为了更加详细地展现出信息公开的时间点,笔者重新整合扩充网络舆情演变规律中的六阶段特征,结合对已有文献的研究,归纳出网络舆情六阶段走势图。即将网络舆情演变过程分别称为:积蓄阶段、爆发阶段、扩散阶段、迂回阶段、消退阶段、收尾阶段[5]。伴随着时间演变过程中的每一阶段性变化,必然出现关键转变临界点,把这些代表可能出现转变的临界点分别表示为潜伏点、爆发点、至高点、消退点、淡出点。为了更清楚表示出每个阶段、每个临界点之间的关系形态,拟建立网络舆情演变六阶段的坐标轴示意图,将纵轴标示为含有关注度、热度的网络舆情事件,将横轴标示为舆情演变时间,如图所示。

4.结束语

本文针对网络舆情以及新的信息环境下,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考虑的时间要素进行了要点归纳与思维扩展。结合相关理论,从时间角度出发考虑信息公开的相关时间因素,共分为首报时间、续报时间、其它时间中的时间节点四个层次分别进行阐述,有助于提高网络舆情信息公开的理论指导高度。在以往现实中,政府对网络舆情的回应以及信息公开可能有不及時、被动回应等消极情况出现,这也受制于多种内外部环境的共同约束,若持续此种情况并无妥善解决和督促措施,势必造成政府形象损毁和网络舆情负面影响的加速扩张。因此,对信息公开时间特性进行挖掘与分析,对政府相关便民、利民工作有着巨大实践指导意义,也为捍卫我国公开、透明等政府形象输入能量。本文所述观点仍有不足,后续研究可进一步结合网络舆情数据扩宽探讨路径,拉长研究理论覆盖范围,以不同层次视角剖析网络舆情信息公开需要的研究基础,从而使研究更具有解释力。

参考文献:

[1]梁洁,方付建,王国华,岑家峰.官员舆情危机事件应对方式研究[J].情报杂志,2012,31(11):5-10.

[2]姜胜洪.网络舆情形成与发展规律研究[J].兰州学刊,2010(05):83-85.

[3]梅松.基于电子政务的网络舆情危机治理[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1(04):41-46.

[4]曹劲松.网络舆情的发展规律[J].新闻与写作,2010(05):45-47.

[5]崔鹏,张巍,何毅.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演化及政府应对能力研究[J].现代情报,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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