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朴
我国最早类似于“旅馆”的场所叫“驿传”,是供古代传递文书人员及诸侯往返都城途中居住的旅店,西周初期已很常见。春秋战国时期,除了官用的“驿传”,民间商业性客舍也有了发展,名为“传舍”“逆旅”。
战国时,养士之风盛行,各国君主为了罗致客卿,开办了许多客馆。现代考古发掘中曾多次发现战国时期旅客住店的凭证,还发现了有铭文的旅店用酒器。秦统一六国之前,其境内实行“验”的制度:凡来住宿的入一定要出示身份证明。这个制度由商鞅创立,很快推行到秦国各地。后来商鞅失势,逃到一个边远的客店,店主说:“商君之法,无验不得入住。”商鞅长叹:“我定的法害了我自己!”
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驿传制度。汉承秦制,驿传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南北朝时,民间旅店发展很快,出现了“邸店”,除供客商食宿外,还有供客商存货和交易的场所。“旅馆”一词也初见于南朝。谢灵运《游南亭》诗有云:“久癌昏垫苦,旅馆眺郊歧。”到了隋代,大运河建成,“商旅往返,船乘不绝”,为了满足商旅食宿的需要,在全國范围内,兴起了一股“广造旅邸”的潮流。
唐代是我国历史上最为繁盛的时期之一,旅店业也在此期间获得快速发展,开始显现出“馆?与“店”的明显区别:“馆”通常指较大的宾馆,包括公馆和私馆;“店”则多由民间自办。当时,有的大旅店兼营其他业务,如对外开设餐厅、安排货栈寄存、售卖各种商品及兑换银钱。这种大旅店又叫“邸店”,带有食宿与商业结合的意味。
宋代旅馆业同样繁盛,史载南宋都城临安私营客栈遍及全城。引发爱国诗人陆游写出“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名句的旅邸就在砖街巷,即今杭州孩儿巷。诗人林升吟出“山外青山楼外楼”时所寓旅邸就在西湖边上,该诗当时就题在旅邸的壁上。
元时有了正式的“饭店”名称。当时挂此字号的是民间饮食店或兼营住宿的饮食店。“饭店”在元代是口语,后来逐渐成为人们常用的名词。
明清时期,除了民间的旅馆,会馆也非常兴盛。当时,北京的地区性会馆主要接待赶考的各省举子,行会会馆主要接待各地商人。
到了晚清,随着清朝国力衰微,由先秦沿革而来的会馆发展趋于停顿,但西式旅馆大举开建,客观上使中国的旅馆业逐渐走上了近代化之路。
(选自2019年2月6日《北京晚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