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与防范研究

2020-10-21 22:08:05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20年6期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 210023)

意识形态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马克思曾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这不仅揭示了意识形态建设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警示了突破意识形态防线将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网络空间本是人类现实空间的延伸,随着网络从产生、发展到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再到互联网产业带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涉及社会经济门类的方方面面,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网络早已出现了超越和主导现实空间的趋势,成为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社会空间和社会存在。网络意识形态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它既不是网民的意识观念体系在网络空间中的粗略移植和简单再现,也不能机械地等同于网络舆论,而是网络与现实社会紧密结合的必然产物,是统治阶级、国家、现实社会的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集中表达。十八大以来,党从战略谋划高度积极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大局,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也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直面网络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发挥网络意识形态正向功能,“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一、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

国家安全风险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硬刀子”,主要来自外来的,特别是军事威胁,另一类是“软渗透”,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就属于后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部分,习近平高度重视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他强调:“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与传统的电信网络或广播电视网络的传播方式不同,互联网是按统一标准在全球范围内连接形成的巨大传播网络,具有无国界、开放性的特征。互联网的特性使它成为新型的区域性和全球性重大挑战,网络空间成为各国各种意识形态交锋的新阵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风险不断增大。防范和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建立清朗的网络空间,是新时期网络空间治理和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题中应有之义。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纵观社会主义发展史,20 世纪80 年代末90 年代初发生的东欧剧变、社会主义国家阵营瓦解等事件的深刻教训之一,就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长期在意识形态战线上对东欧各国进行渗透、拉拢和扶持,逐步导致苏联东欧国家的意识形态方向出现了严重偏离。因此,国家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越来越受到各国高度重视,近几年西方国家纷纷推出网络空间战略,如美国于2011 年出台的《网络空间国家战略》,德国制定的《德国网络安全战略》和英国发布的《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均在激烈争夺网络战场的制高点。习近平强调:“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网络战场上,除了依靠“硬刀子”式的军事武力震慑,民主政治思想、主流先进文化等网络意识形态更能起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维护综合安全的作用,是总体国家安全全局中尤为重要的一环。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是网络空间话语权建设的现实需要。我国拥有全世界规模最大的网民群体,习近平指出:“宣传思想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我国网民有近六亿人,手机网民有四亿六千多万人,其中微博用户达到三亿多人。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基本不看主流媒体,大部分信息都从网上获取。必须正视这个事实,加大力量投入,尽快掌握这个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不能被边缘化了。”网络的全球性、多样性、交互性等特点使其日益成为多项传播和互动传播相结合的思想阵地,在话语权建设中占据重要地位。防范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增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用马克思主义占领网络思想高地,以先进文化引领网络文化发展,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切实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话语权。

二、网络意识形态面临的风险挑战

(一)网络意识形态多元化冲击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

网络空间既是信息宝库,也是藏污纳垢的垃圾场,既有海量的科学人文信息,也有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相背离的思潮观念。对此,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网络意识形态面临的一个重大风险便是网络意识形态多元化特别是西方社会思潮带来的渗透和冲击。在各种思潮的涤荡中,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常常打着“重新解读历史”的旗号,实则是通过零星解读甚至是歪曲、恶搞、捏造历史的形式在网络中散播解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的信息,攻击重大历史问题,否定中国革命和中国道路;新自由主义思潮往往打着提倡民主、自由的幌子,在经济上鼓吹市场万能,在政治上鼓吹多党制,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成果进行有意误读并向广大网民群体传播,在意识形态领域向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提出严峻挑战;民粹主义思潮极端强调群众广泛的政治权利,反对精英主义,仇官仇富,在网络空间往往被用来操纵大众的舆论心理,将“人民至上”进行异化,利用舆论事件挑起网民仇富、仇官、仇精英的心理,干扰我国网络主体的团结统一。同时,西方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消费主义、实用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价值观通过社会思潮经由网络不断涌入我国,消解广大网民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种西方社会思潮和多元价值观正妄图边缘化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在网络空间的引领力,争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

(二)西方网络霸权威胁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自互联网诞生起就掌握着网络管理权、控制权和话语权,拥有向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网络信息输出和意识形态渗透的网络霸权。西方国家利用技术优势控制大众信息传播权利的现象一直存在,在电波传播时代,美国之音集中代表了这种宣传攻势。进入网络时代后,虽然美国之音于2011 年停止了对华中文广播,对华宣传却在网络技术的推动下通过新的传播渠道发起了更猛烈的冲击,在微信、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上通过更加隐蔽的方式变换手法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掌握着世界范围内网络空间的强势话语权,肆意插手其他国家的信息资源与传播,例如美国先后通过Twitter、Facebook、YouTube、Instagram 等主流网络媒体插手香港2014年非法“占中”事件和2019年“反修例”风波发展的暴力乱港事件,有针对性地封禁账号,企图遮掩事件真相、抹黑中国人权现状。在2020年7月禁用美版抖音“Tik Tok”,在2020 年8 月宣布针对中国展开“清网”行动的所谓清洁网络计划(Clean Network),暴露了其一面标榜舆论自由,一面通过网络霸权操控舆论、干涉他国内政的真面目。另一方面,在网络技术层面,我国的技术基础较为薄弱,在一些关键基础设施和应用终端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短板,而西方国家在研发制造信息产品时往往就已经开发预置了绑定间谍、窃听、信息收集功能的软件和硬件集成,2013年的“棱镜门”事件彻底暴露了美国伙同国际网络巨头实施秘密监控、挖掘数据、收集情报等信息霸权的本质。

(三)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突破9 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我国互联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但是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手段明显落后,还不适应时代和现实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在传统意识形态治理领域,各纸质媒体、广播电视媒介主要发挥上传下达的作用,政治宣传功能较为完备,主流意识形态占据主导。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大批网络媒体和网络平台,这些媒体和平台直接面向网民,成为网民在网络空间表达立场和观点的舞台。与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相比,传统媒体在网络空间的发展相对滞后,尚未真正融合互联网思维,对网络空间的舆论特点和传播特性认识不够,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规律和技巧掌握不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网络阵地的宣传力度不够,传统的传播方式难以引起年轻网民的认同。另一方面,我国仍处于由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到治理的过渡阶段,治理体系仍不够完善。网络意识形态管理需要依靠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第三部门协同推进,政府部门是治理主体,其他部门统筹推进。目前我国网络治理集中归口在2011 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职责分工较为笼统,没有专管专抓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行政机构,企业部门和第三部门较少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效率不高、效果不强。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第一部网络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涵盖范围广泛,旨在监管网络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以及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但总体来说缺少专门针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专项条款,缺乏微观基础和制度规范。

三、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与化解机制建设

(一)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

习近平指出:“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在意识形态的交锋中,“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当西方社会思潮在中国网络阵地上占据优势地位时,主流意识形态声音不可避免被淡化,在网络空间无法传播开来,网民难以接收到主流意识形态信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占领网络理论阵地,是当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首要任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1.要丰富主流意识形态的网上信息源,从源头保障网络信息质量。网络意识形态不能只依靠深奥冗长的理论进行传播,而是要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活泼生动又通俗易懂的方式在网络空间展现。主流网站绝不能实施“鸵鸟政策”,要强化网络舆论引导,以正面思想引导社会心理,敢抓敢管,敢于亮剑。“要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参与和引导国内外重大事件及高关注度民生问题。针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切合网民特点,用网络的语言方式对为何执行、怎样执行、意义何在等问题进行科学阐释。要加快主流意识形态作品上网进程,更多地将杂志、期刊、理论刊物进网络进平台,不断拓宽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路径。

2.创新话语表达体系,增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话语表达体系要契合网民的语言风格与需求,就要积极构建简洁凝练的话语表达体系,在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中,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网络流行语言相结合的方式生动又准确地展现出来。网络舆论是现实社会舆情的晴雨表,主流意识形态要聚焦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的联系,主动回应社会热点,正确引导网络舆论走向,营造有利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网络生态环境,“用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形式,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

3.培养大众化的网络“意见领袖”,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根据大众传播的二级传播理论,来自大众传媒的影响先到达舆论领袖处,舆论领袖再将所接收的内容传播至受其影响的人,这种现象在网络空间更为突出。网络意见领袖以互联网为平台,受网民关注程度高,掌握的信息能满足一定数量网民需求,在政府与公民的沟通中,特别是突发事件和公共议题中发挥着桥梁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网络意见领袖的重要作用,重视对坚定社会主义立场、弘扬主流思想文化的网络意见领袖的培养,由此展开有针对性的正面信息宣传攻势,引导网络文化健康有序发展,防止和克服负面效应。要充分发挥先进人物、专家学者、商界精英、文艺大家、新闻记者等网络“把关人”的作用,在网络意见表达中讲究引导艺术,注重引导效果,善于运用网络语言,抢占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制高点。

(二)加强网络核心技术研发突破

从1994 年第一次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到网民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进程中,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而建设网络强国,中国还在路上。习近平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建设网络强国,扭转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现状,我们要尽快提高网络技术水平,为主流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架设一条绿色安全通道。

1.网络信息核心技术重点在于自主创新。网络信息技术是全球技术创新的竞争高地,核心技术要取得长足发展,不能靠从发达国家购买、置换,必须靠内驱动能自主创新。根据W3Techs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全球网站使用语言统计中,使用英语的网站占60.4%,使用俄语的网站占8.6%,使用中文的网站仅占1.4%。这与我国世界第一的网民规模极不相称,因此,要加快基于中文的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力度,推进多语种网站,打破英语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空间的霸主地位,提高中文信息的网上占有率,加强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境外辐射力。深度研发能让主流意识形态优先传播的网络技术,利用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海量流量中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性,让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上发声呐喊。

2.建立健全网络空间安全一体化防护能力。面对高发频发的DDoS 攻击、逐步向重要行业领域渗透的APT 攻击和大量“灰色”应用程序等,要强化威胁预测、感知和防御,开展网络安全未知威胁检测技术研究,增强态势感知预测技术,构建网络攻击防御技术。完善网络审查制度,开发建立网络监管和跟踪系统,对特殊信息和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及时处理,随时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动态,对面向青少年等网络主体的信息内容严格审查,抵御不良思潮侵袭,用人性化技术搭建马克思主义网络传播平台,用主流意识形态占领网络阵地。

3.建立清朗的网络空间。自媒体和社交网络在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数量与规模的指数级增长,这一现象印证了马克思的预言:“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社会主义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必须以中华文明为底蕴,切实发展和壮大网络文化产业,扩大网络意识形态的辐射范围,繁荣健康向上的网络经济及网络产品,使互联网建设可管可控,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三)多点着力建设网络强国

1.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依法有序规范运行。依法管理互联网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在网络立法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现行法规调整范围小、法律位阶低、立法系统性差和内容缺乏前瞻性等。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应该坚持构建良好秩序,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同时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目前我国已出台《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立法之举防范与化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进一步推进网络意识形态依法治理进程势在必行。

2.严格执行网络执法。对于网络犯罪特别是涉及网络意识形态的犯罪要加大监察和打击力度,对网络信息资源实现法制化管理。充分引导网络企业和网民遵法守法,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结合国情、网情,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加快构建符合中国国情和特色的互联网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能力,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作用发挥。

3.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是人类共同的活动空间,网络空间前途命运应由世界各国共同掌握。各国应该加强沟通、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国正努力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国际互联网新秩序,这能否得到其他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更多认可取决于多种因素,还取决于中国互联网实力的增强。中国不论在互联网企业国际竞争力、网络普及率还是自主创新方面,实力都在飞速提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家看到中国互联网治理的成功经验,中国也必将用网络发展的事实使国际社会接受中国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