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

2020-10-20 10:34马寅秋
广告大观 2020年5期
关键词:技术创新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网络新媒体具有了蓬勃发展态势。本文主要介绍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的主要内容,并提出拓宽从业者职业教育范围、加强政策及法律的规范作用、提高公民权利保护意识、推动技术创新等措施,旨在提高网络新闻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的践行效果,规范媒体环境。

关键词:网络新媒体视角;新闻传播伦理;权利保护意识;技术创新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在新闻媒体行业发展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有力政策,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加持下,新闻媒体产生了多样性发展趋势,媒介融合是新闻媒体发展的必然趋势,融媒体环境下新闻伦理所体现出的真实性原则失范、客观性原则失范、公众原则失范和自由原则失范不利于新闻传播行业持续发展。

1.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的主要内容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2018年,我国手机网民数量分别为11760.0万人、23344.0万人、30274.0万人、35558.0万人、41997.0万人、50006.0万人、55678.0万人、61981.0万人、69531.0万人、75265.0万人、81698.0万人,手机网民占比分别为39.5%、60.8%、66.2%、69.3%、74.5%、81.0%、85.8%、90.1%、95.1%、97.5%、98.6%。由此可知,我国手机网民数量占比正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互联网已成人们快速获取、发布和传递信息的重要渠道,网络新媒体发展已成必然趋势。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正确新闻道德,使新闻道德与政治、社会公德保持良好关系;在新闻播报、新闻制作时,严格遵守新闻道德,有效发挥新闻道德在新闻环境塑造上的协调作用;明确并严禁在新闻播报、新闻制作中产生可能破坏新闻道德的报道或行为;严格遵循新闻道德的评价原则,在新媒体视角下既保证新闻传播的时效性,也能留存新闻的社会价值、公益价值和信息传递价,发挥新闻的道德批判作用。另外,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的主要内容还包括通过新闻活动调整公民的利益观念,引导公民建立正确的社会观、发展观和价值观,形成明确的善恶准则。

2.網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践行对策

2.1拓宽从业者职业教育范围

近年来,我国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时代中,智能移动终端的充分普及虽然为新媒体发展提供了优良契机,但同时也对新闻传播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2018年,中国网络新闻用户规模分别为56440.0万人、57927.0万人、61390.0万人、62458.0万人、64689.0万人、62855.0万人、67473.0万人,2015年~2018年,中国网络新闻用户使用率分别为82.0%、81.6%、84.0%、83.1%、83.8%、82.7%、81.4%。由此可知,移动互联网时代中,新闻网站已成新闻行业的发展重点,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主体的多样性大大提高,针对新闻伦理失范在真实性、客观性、公正、自由上的主要表现,我国各传媒教育机构应在新闻人才培养中适当拓宽教育覆盖面,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教育任务,渗透德育教育思想,使新闻人才既具备坚实的新闻播报能力、制作能力,也具有优良的新闻精神和新闻素养。另外,相关媒体机构和新闻媒体部门应加强对内部媒体人员的管理,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引进科学化评价机制,对从业者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进行有效培养,使新闻传播从业者能够充分认识到践行新闻传播伦理的重要性,建立新闻传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优化我国媒体环境,促进融媒体发展[1]。

2.2加强政策及法律的规范作用

在相关新兴技术支持下所产生的网络新媒体对传统媒体造成了一定的冲击,融媒体已成为媒体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针对网络新媒体发展环境下新闻传播伦理失范现象对媒体行业长期发展产生的不良影响,应积极加强政策及法律的规范作用,以下对其提出相关建议: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现代化媒体环境建设,为深入践行新闻媒体伦理,应根据互联网新闻产业链对链条上的相关媒体机构进行科学管理,通过形成全生命周期监督机制,对互联网新闻生产领域的中央新闻网站、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新闻网站、商业新闻网站、机构、个人/自媒体所发布的新闻信息进行审查[2]。另外,我国相关部门还应基于融媒体环境下新闻与新闻伦理的关系,深度掌握新闻伦理的理论特征、指导原则,充分明确新闻伦理的行为规范,强化新闻法治建设,使新闻法制体系可与新闻伦理体系相辅相成,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就当前我国的法律环境而言,法律体系中尚缺乏针对媒体的管理法律,导致网络新媒体环境下新闻传播存在较多的法律盲区,伦理监管是维护新闻环境发展健康的主要道具,在出台相关政策及制定相关法律时应建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保障新闻受众权利为基础,做好舆论导向和价值树立工作。

2.3提高公民权利保护意识

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的失范现象主要来源于媒体融合带来的负面效应、社会环境的市场化走向、融媒体环境下新闻参与主体的独特发展、参与者自身道德观念的混乱以及传统新闻伦理的落实危机。从这一角度上来看,要想深度践行新闻传播伦理,应有效提高公民权利保护意识,引导公民建立正确的新闻观念。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中国移动端新闻资讯用户中男、女性别分布比例分别为51.2%和48.8%,具有较为均衡的分布态势;中国移动端新闻资讯用户18岁以下、19~25岁、26~35岁、36~45岁、46`55岁及55岁以上用户的年龄分布比例分别为0.6%、19.5%、48.0%、25.2%、5.9%、0.8%。由此可知,中国移动端新闻用户年龄大多分布在19~45岁,可以19~45岁的公民为权利保护意识提升对象,针对19~45岁公民的信息接收渠道和信息偏好,构建多路径权利保护意识渗透体系,使其能够在接收新闻信息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建立权利保护思维,并成为权利保护思维的延伸主体,将权利保护意识传递到18岁以下和46岁以上人群,使我国人民能够具备优良的新闻信息鉴别体系,获取新闻信息的内在价值,避免受到不良信息的干扰。

2.4推动技术创新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工智能技术、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在新闻行业中的广泛应用已取得实质性应用成效,实现了具备自动化新闻生产、个性化新闻推送和全景化新闻报道能力的新型新闻体系,有效提高了信息受众的信息体验效果。网络新媒体视角下新闻传播伦理的失范现象与工具理性支配下的机械报道、算法环境下的思维固化与偏见、虚拟场景下的新闻异化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要想深度践行新闻传播伦理,必须打破先进信息技术所形成的信息茧房以及新闻生产过度迎合市场需求的发展框架,加强技术创新,融合先进技术,推动新闻媒体的人性化发展。例如,可在新闻制作、新闻传播中科学渗透“人机合作”机制,使新闻工作者能够发挥主体地位,在正确价值观、职业精神的支持下,利用先进技术完成新闻采写和新闻传播。同时,也可利用先进技术优化传播中介,发挥大数据环境优势,建立多维算法推荐系统,提高新闻算法的透明度,树立正确的新闻传播价值观,以应对智能化新闻发展环境下的新闻传播失范挑战,重塑智能新闻价值观,引导受众进行理性思考。

结论: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正处于媒体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针对先进信息技术加持下所产生的新媒体环境,为有效践行新闻传播伦理,应适当拓宽从业者职业教育范围、加强政策及法律的规范作用、提高公民权利保护意识、推动技术创新,全面改善我国媒体环境,发挥新闻媒体的公益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

参考文献:

[1] 李超,李雅林.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新闻传播伦理失范问题[J].城市党报研究,2019(12):31-33.

[2] 张睿.新闻传播伦理在网络新媒体时代的新内涵[J].新闻研究导刊,2019,10(19):79-80.

作者简介:马寅秋,1998年11月出生,男,安徽巢湖人,本科,网络传播学。

(作者单位:安徽新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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