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煜佳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很多信息技术也在不断深入人们的当中,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并悄然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然而,对于很多学校来说,也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影响,信息技术受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也伴随着新课改的不断要求,中小学在教学的过程中也逐渐渗透微视频信息技术的应用,让学生们可以紧跟时代的步伐,学到更多有用的技能。因此,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应用微视频是目前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现阶段的信息技术教学,不仅可以帮助老师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加强学生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课堂效率,让更多学生可以在学习同时感受其所带来的乐趣。
关键词:微视频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 应用
现阶段,教育改革在不断地完善,很多学校也在不断地提升教学质量以及改善教学目标,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因此,在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中,应不断创新,紧跟时代的步伐,在上课的过程中,利用微视频让教学重点更加突出,学生也可以将教学内容很容易的理解,从而使得课堂效率得到提高,调动学生对于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加强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其次,老师也可以结合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特点,加强微视频的应用,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微视频的特点
对于中小学生来说,他们对于事物的看法还不是很成熟,很多时候只看其表面,却忽略了它的内涵所在,在对信息技术这门学科进行教学时,采用微视频可以将学生的注意集中,通过具体的视频让学生对于知识有一个慢慢地认识,虽然节奏比较慢,但他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接受,对于知识的感知力也会逐渐变得成熟,思维逻辑能力也会有所提高,因此,在进行视频播放的过程中,尽可能的不用太长,节奏也不能太快,要在学生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进行,这对老师视频设计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将所要教授的内容穿插在视频中,通过相关内容的讲解,让学生循序渐进、慢慢地接受,掌握更多有用的知识。其次,通过微视频也可以让教学变得更加科学、严谨、精炼等,让学生有重点的去学,目标更加明确,从而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让教学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生活。因此,加强微视频教学的应用对学生的发展是很重要的。
二、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中运用微视频的优势
信息技术作为中小学的必备课程,每个星期至少一节,虽然课程比较少,但学生可以从中学到很多,对于理论知识可以得到真正的实践。现阶段,很多学校都慢慢引入了多媒体,在实操方面也越来越重视,因此,对于老师的专业技能也会有所提高,在改变传统教学方式的同时,增加学生的实践能力,避免枯燥乏味的学习氛围,从而也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其次,利用微视频进行教学,不仅可以减轻老师的教学负担,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让每一位学生都可以参与其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地解决,从而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让课堂效率更加高效。
三、在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应用微视频提高教学效果
在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应用微视频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于课堂知识接收的效率,还可以将重点、难点有效地掌握,利用有效的时间,学校到更多有用的技能,为以后的学习、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利用微视频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教学内容充分体现并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充分掌握,老师在进行教学设计的过程中,也可以结合学生学习的情况设计相关的视频,让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對于信息技术这门学科,更加重视的是学生的实践能力,在教学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多地让学生进行实践,这样既可以将理论知识更好地掌握,还可以让学生学会一门技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从而促使学生全面发展,让学生的思维得到拓展,拥有全新的创新理念。
四、微视频在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的应用
首先,在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采用微视频可以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让学生对于理论知识学起来不是那么枯燥,觉得这些内容很难,通过微视频可以解决一些基础性的内容,视频中具体的讲解,以动画的形式呈现在学生的眼前,让学生对其可以更好地理解。其次,老师可以结合教学内容设计相关的学习项目以及任务,通过微视频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信息技术的相关操作,适当的教学情境有助于学生更好的学习,更容易理解学习任务等,将生活与其很好地联系在一起。最后,老师可以借助微视频对于一些问题比较集中的内容进行讲解,通过具体可行的方法让学生尽可能得到理解,从而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同时,这些微视频可以随时观看,起到共享资源的作用。
五、结语
总之,微视频在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发展,还有利于学生掌握一门技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以及对于学习的兴趣。同时,在调动课堂气氛的过程中,还可以将课堂效率有效地提高,增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因此,加强微视频在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中的应用应作为当前比较重视的一项工作。
参考文献
[1]黎加厚.微课的含义与发展[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