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佳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中国、澳大利亚都是亚太地区中的经济大国,两者于2015年6月在经过22次贸易谈判之后签订了中澳贸易协定,建立了以“免关税”为特色的中澳自由贸易区。自此以来,中澳双边贸易得到迅猛发展,尤其是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基于此,利用最新的数据从中澳贸易总额、差额状态和贸易产品结构方面分析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其次从理论和事实影响两个方面分析我国出口农产品受到中澳自由贸易区的影响;最后对推动贸易发展的相关对策进行研究,以便于我国农产品在中澳贸易中比较优势的改善。
关键词:中澳自由自贸区;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
中国和澳大利亚于2005年开始谈判贸易,两国于2015年6月在经过22次贸易谈判之后签订了中澳贸易协定。中澳贸易协定能够提供给两国一定的便利条件。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发展时间比较晚,其发展水平和作为农产品贸易大国的澳大利亚之间的差距较大,构建中澳自贸区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形成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带给我国发展机遇或者挑战,我国需要采取何种解决对策,同时使我国农产品在自由贸易中消除贸易壁垒以及获得明显的比较优势,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就显得更有意义。
一、中澳自由贸易区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中澳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不断攀升
中澳两国间经济贸易整体上呈现出良好发展趋势,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在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出现新亮点。截止到2019年12月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进出口国和贸易伙伴。自由贸易谈判开始于2005年,并于2015年6月正式签署,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自由贸易发展趋势呈现稳定态势。2015年12月20日,中澳自贸协定虽正式生效,但受2016年全球金融危机及国内外局势的影响,中国进口澳农产品总额有所下降,但随着中澳FTA连续多次的关税减让,中澳农产品贸易2016年后逐渐恢复增长态势,中国进口澳农产品由72.1亿美元增至2018年的83.1亿美元,从而持续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农产品贸易伙伴,也是其增长显著的主要市场之一。相对而言,澳大利亚进口我国农产品规模较小,2005-2009年期间增幅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但受中澳FTA谈判加速等因素影响,自2010年起呈缓慢增长态势,特别在中澳FTA协议正式生效后,中澳农产品贸易打开全新局面,中国出口澳大利亚产品总额增幅有所上升,并于2019年增至11.68亿美元。贸易差额整体呈稳步增长态势,由2005年的22.81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78.92亿美元。从整体来看,中澳FTA极大的促进了中澳两国资源和人才的交流,两国农产品贸易总体呈良好发展态势。
(二)中国对澳农产品贸易差额增幅放缓
从农产品贸易差额方面来看,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农产品总额一直高于出口总额,随着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农产品规模的持续增长,中国这种贸易差额状态很难改变。从图1可以看出,中国对澳农产品贸易差额长期居高不下,而且曾在较长时期内出现较大幅度地增长。2015-2019年间,中澳农产品贸易规模继续稳步增长,由2015年的88.73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83.1亿美元,其中2016年到2017年9月之间出现较大下降趋势。2016年,受中澳FTA协议正式生效影响,中国的农产品可以以零关税进入澳大利亚市场,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快速增长,而中澳农产品贸易差额则由64.34美元增至71.42亿美元,但差额增幅有所放缓。由此可见,中澳自贸协定的正式实施,有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以及澳大利亚农产品的出口额提高,从而也利于贸易差额的减小,能够部分说明2005-2019年间中澳农产品贸易差额的缓和。
(三)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明显
根据HS编码分类规则,进口方面来看:近些年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农产品主要以棉花、小麦、大麦和高粱等农产品为主,所占比重由30.26%增至32.64%,呈稍许上升态势。出口方面来看:中国出口澳大利亚农产品主要集中在蔬菜水果类农产品,其所占比重保持在58%左右。综合来看,自中澳自贸协定实施以来,我国逐渐加大对澳大利亚烟草、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出口,而澳大利亚则主要出口小麦、大麦和高粱等农产品,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种类基本没有重合,呈现出明显的互补性。相比较而言,中国和澳大利亚两国的贸易产品结构不具有对称性,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工业制品附加值较低,进口产品主要是具有竞争力的制成品。
二、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一)中澳自贸区提升双边农产品的贸易效应
按照中澳自贸协定规定,中国对澳大利亚96.5%的农产品税目免征关税,澳大利亚对我国进口农产品将于协议生效后5年内完全降税为零。其中,协议生效时有91.6%的税目降为零,协议生效第三年有6.9%的税目降为零,協议生效第五年剩余1.5%的税目关税降为零。由于中澳两国农产品出口基本没有交叉性,在农产品市场需求方面有着较强的互补性。自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之后,2016年1月1日实施首轮降税,有力推动了中澳农产品贸易创造效应的发挥。自税率降低之后,我国的葡萄酒进口税率降低了5.6%,澳大利亚瓶装葡萄酒出口我国数量得到快速提升,而澳大利亚乳制品、小麦、大麦和高粱等农产品进口数量的快速提升,有效地填补了我国市场需求的缺口。澳大利亚非关税技术壁垒限制作用较强,特别是其进口商品检验等技术要求高于我国农产品技术水平,使得我国80%的农产品出口企业难以顺利进入澳大利亚市场。另外,由于中澳地理位置不同,两国气候交替,在季节性蔬果生产、加工方面互补性较强,我国的荔枝、桂圆、猕猴桃等优势农产品凭借着反季节优势,在自贸协定关税减免的基础上,对澳大利亚出口规模得以顺利扩大。
(二)中澳自贸区推动了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1.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增长。中澳两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指出,澳大利亚对我国全部的进口产品均实行零关税(一部分进口产品可能在固定时期内取消),但是澳大利亚出口到我国的产品85%实施零关税。两次降低关税分别在协定自2015年12月20日签订之日和2016年1月1日实施,推动我国农产品更快进入到澳大利亚,尤其是优势农产品的对澳出口。另外,澳大利亚有机食品加工市场是供不应求状态,且绿色天然有机的农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需求增长较快,这给我国绿色天然有机的农产品进入澳大利亚市场创造了机遇。比如符合澳大利亚食品标准的柚子和苹果等已经打入澳大利亚农产品市场。再如,由于中国和澳大利亚地理位置和气候季节的反差,我国在向澳大利亚出售反季节的和其所欠缺的农产品方面,有一定的盈利空间。
2.促进规模经济发展,深化资源合理配置。对于中国而言,在成立自由贸易区之后,相关农产品逐渐降低关税之后,中国的优势农产品,比如坚果、蔬菜、肠衣、花卉、面粉、糕点、淀粉及杂项制品,扩大了生产规模,获取的经济效益更多。使得人们购买力和生活质量均得以提高,提高了购买力,公民的福利大大增加。同时使得科技投入、农产品质量、生产规模和效率得以提升。因此,为中国农产品更好地开拓澳大利亚市场提供了条件。
(三)中澳自贸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消极影响
1.增加了中国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成本。目前,很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原料依赖于国外优质且相对国内较便宜的粮食等初级农产品,现在由于中澳自贸协定的限制,生产原料上舍弃价格较低的别国产品而选择价格较高的澳方产品,会使得生产成本增加,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缩小利润空间。以菜籽油为例,据中国商务部网站的统计报告显示,我国2016年进口的菜籽油主要来自于荷兰、阿联酋和加拿大三个国家;至2019年,澳大利亚代替了阿联酋的位置,成为中国菜籽油进口第二大来源地。根据报告中的数据计算可知,阿联酋菜籽油的进口价为0.0866万美元/吨,然而澳大利亚进口的菜籽油价格为0.0969万美元/吨。这就表明中国使用菜籽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成本会相应地提高。
2.澳方农产品对中国农产品市场造成更大的冲击。从关税减免方面来看,我国零关税覆盖面较小,平均关税为15.2%,零关税农产品只有81种,占我国农产品总量的7%。按照中澳自贸协定的规定,自2015年起需将农产品按比例逐年降至零关税。相对而言,澳大利亚农产品零关税种类达560种,所占比重约75%,其平均关税水平仅1.3%。相对于澳大利亚而言,中国农产品市场面临着更大的关税减让压力,这对我国农产品企业造成一定冲击。从具体农产品来讲,羊毛是澳大利亚的出口优势产品,而我国则是世界羊毛制品消费强国,且60%的羊毛是从澳大利亚进口。在中澳自贸协定的降税规定下,中国需对澳方羊毛实施配额内零关税措施,这使得2016年我国羊毛进口量大幅增长21万吨,且每吨进口价格降低2000元,这种替代效应的产生使得我国羊毛产业受到较大冲击,国内羊毛产量因此而迅速下降25%。
三、推动中澳自贸区农产品贸易的对策
(一) 加快农产品检验检疫制度的国际化接轨
自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以来,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水平快速提升,但由于我国农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不够完善,而澳大利亚的检验检疫制度相对严格,这使得国内农产品出口澳大利亚进程屡屡受阻。为了减少对澳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非关税技术壁垒,我国要深入了解澳方动植物检验制度,建立和完善同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以降低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限制。一方面,我国要建全农产品贸易预警机制,加强自身农产品质量检疫标准,以便于合理应对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并组建应对小组为国内农产品出口澳大利亚提供及时的帮助。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国内现代农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绿色有机农业的发展,以此来合理规避澳方的检验检疫制度。同时,在国际检验检疫的通用标准基础上,澳方应积极消除中澳两国技术标准的分歧,以便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进一步消除两国之间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发展。
(二)加强中澳自贸区农产品技术信息合作
1.加强中澳自贸区农业技术信息库建设。此前,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由于澳大利亚人口少而不是很看重澳大利亚市场,在澳大利亚农产品生产、贸易和消费方面的市场信息收集较少,由此造成中国对澳大利亚市场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获取,制约了我国对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所以我国宜建立和完善中澳农业技术信息库,在稳步推进中澳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同時,提升本国农产品的质量和贸易水平。中澳两国若建立农业技术信息库,可就农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标准达成较为统一的标准,可就共同的难题展开研究活动。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以及相关的行业协会组织也能多方面地及时准确捕获澳大利亚等国际市场信息,有利于我国和澳大利亚两国贸易的快速发展。
2.加强与澳方农业科学技术合作。在农业科学技术方面,我国科技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发展水平相对澳大利亚而言较低,并且存在一系列问题。我国应该主动寻求与澳大利亚在农业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业生产体系。另外,澳大利亚在土地复垦、农产品质量管理、治理废弃矿山、培育抗病和抗逆作物等层面上具有一定优势特征,但是我国在农药、肥料、盐碱地治理、农产品高品种选育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因此,中澳两国可以借助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契机,利用各自的优势,在农业技术和植物生物科技等领域进行合作,促进联合技术开发应用,培育更优质的农作物,互相促进农作物贸易的发展。我国也应该在与之合作的同时,学习和“嫁接”澳大利亚先进的农业科技。
(三)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应对技术壁垒
1.以优势农产品带动整体农产品贸易发展。在测算我国和澳大利亚两国资源中具体结合贸易互补指数和贸易公式了解到两者存在差异性,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比较强。当中澳自贸区协定签订并生效之后,我国在适度进口互补程度较高的农产品时,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该类产品的生产,引导相应资源、资本和劳动力更快转移到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生产中,体现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如瓜果、蔬菜以及深加工产品等。与此同时,仍要注重优势农产品品质的改善,借助其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带动我国整体农产品出口。
2.要求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适应新形势。针对澳大利亚较强的技术壁垒,我国农产品可以采用积极地适应战略。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可以深入到澳大利亚农产品市场调研,准确把握澳大利亚农产品需求的特征,再结合澳大利亚相关技术标准,生产最有针对性的农产品。在迎合澳大利亚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同时,要注重中国农产品品牌的民族特色,可以采用富有中国特点的形式进行推广,比如我国美食节,引导澳大利亚国家中消费者偏爱我国农产品的兴趣得以培养和形成,使得澳大利亚中我国农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同时应注重我国农产品在澳大利亚营销方式,满足澳大利亚消费群体多样化的需求,注重农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缩短产品更新换代的时间。
(四)熟知自贸协定规则,保护本国农产品贸易
1.建立农业补偿机制,为中国农产品企业减压。由影响分析知,按照中澳自贸协定,中国诸多农产品市场会进一步对澳大利亚开放,优质紧俏的澳方农产品大量地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的农产品企业除了在市场份额上受到一定的冲击外,还可能由于原材料面临生产成本增加的问题。对此,中国政府宜建立农业补偿机制。具体而言,一方面,中国政府针对重要领域的主要农产品进行一定的补贴,支持不成熟的企业应对冲击,引导其转变发展的策略,减小对澳方原材料的依赖。另一方面,中国应该对采取先进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的企业进行补贴,鼓励其生产优质且绿色的农产品,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议价能力,提高利润空间的上限。
2.以谈判协商保护我国农产品贸易。在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同时,中澳双方应该就双边贸易以来涉及的问题展开谈判协商。中国相关部门应采用各种手段努力保护中国发展不成熟的产业,尤其是相对于澳大利亚较落后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其中,对于有关税配额的农产品,中国应利用关税配额对其权益进行保护。对于没有配额的农产品,可在检查检疫措施和贸易规则制定等方面,对本国农产品产业实施保护。以奶制品为例,鲜奶、黄油、奶粉和奶酪等乳制品在必须开放市场的情况下,可以争取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逐步将关税降至为零,将数量触发机制运用于奶制品特殊性保障措施中。这一机制需要的适当数量需要在对澳大利亚生产奶制品能力考虑的基础上,衡量过程中结合每月进口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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