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商法和经济法关系的思考

2020-10-20 06:10王娇
时代人物 2020年18期
关键词:民商法经济法关系

王娇

关键词:民商法;经济法;关系

现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为了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向的法律条文也逐渐完善。民商法和经济法作为维护经济市场的重要法律,也逐渐完善,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关专家学者经过分析得出: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的总称。而经济法则相对兴起的较晚,是在国家干预经济,并且不断强调社会公众利益的时候产生的。二者具有一定的区别,但是也存在共通性。

民商法和经济法之间的联系

在内容上有相似的地方。民商法和经济法在内容上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其从本质上来讲都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法律手段,因此,其存在的意义也都是为我国的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运行提供保障作用。民商法和经济法虽然在内容有很大的差异,但其所包含的法律内容也并不是完全不平行的。例如,在民商法中包含著合同法和公司法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在经济法中也是同样存在的。只不过是经济法是站在国家的较为宏观的角度上进行资源的配置和管理的,其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而民商法则主要维护的是个体的利益,但是,维护个体利益最终也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内容上存在重叠。

法律要素上保持一致。相关的专家学者在进行经济法和民商法研究的时候,发现两种法律在内容上所表现出来的法律要素上也是保持一致的,两部法律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整的时候,所采取的手段也比较相似。另外,在民商法中,对法人制度进行了相关规定,而这个内容在经济法中也有所体现。而且,民商法中还处处体现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其在经济法中也有所体现,这些都表现了民商法和经济法在法律要素上的一致性。

本质基本相同。观察一个问题不能只看其表面内容,还需要对问题的本质进行分析和讨论,在经济法和民商法关系的讨论上也不例外。民商法和经济法虽然在表面上存在较多的差异,但是其在法律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我国的市场经济稳定发展所存在的,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进行分析,可见经济法和民商法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其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是相互促进和相互作用的关系,共同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服务[1]。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不同点

在调节目标上存在差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法和经济法在实际实施的时候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首要体现就是在调节目标上存在差异。第一,民商法在实施的时候,所面对的目标是对等的,需要对各个保护对象的关联性进行分析。例如,财产的关联性和人身关联性;第二,在经济法中,其比较关键的调节目标是针对国家市场的综合运作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的关联性。同时,经济法还包含着国家以及公司所产生的社会公共经济联系,但没有涵盖人身关系的调整等内容。

在调控手段上存在差异。经济法和民商法相比较,其主要的差异性还表现在调控手段方面。具体如下:

首先,在经济法中,其主要实施是结合具体的调控目标,落实相应的法律行为,同时也包含了相关的社会性和激励性特征;其次,在民商法方面,与经济法相比,调控的主要过程是控制对象之间的关联。重点在对一些不当的行为和活动进行有效的完善和控制,这就是其社会个体特征。

在对象关联上存在差异。民商法和经济法相比较,在对象关联上还存在着差异。首先,在民商法上,其涉及着企业以及公司的自由人、法人以及管理机构,其在落实对象上是完全统一且对等的。因为这些对象本身是不具有等级和层次等管理的关联性的;其次,经济法所面对的对象是完全不同,其对象的多样性更高,不仅涵盖着国家部门、社会机构、企业事业机构以及私有公司等,和民商法相比较,其所面对的对象更加的多样化,且涉及社会的各个阶层,因此,所有对象的地位不能保证统一性和对等性。

在整体内容上存在不同。民商法和经济法其在整体内容上存在差异。其中,民商法在内容上主要讲的是各种民商法律下的对象、权益、职责和义务等方面的限制。另外,民商法在法律规定上也主要体现着民法通则、公司法、人身权利、亲属法、合同法、票据法等内容;经济法在内容上则更加重视一些标准化概念,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经济市场的正常运行,解决各种经济纠纷问题。

在社会效力方面存在不同。民商法和经济法其在价值定位上也存在不同,其在社会效力和作用方向上也体现出一定的不同。民商法在社会效力方面,重点在于商品交易的公平性,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进行分析,民商法在本质上是公民和社会的法律,其更加重视维护民事主体对象的切身权益,在法律作用上相对比较有限。而经济法在效力方面还可以分为民事类和刑事类,因此,在社会职能方面也比较广泛。

在价值取向方面存在不同。在我国的科学发展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的影响下,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逐渐完善,为了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政府也逐渐的开始重视经济资源的科学合理划分,致力于构建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以此来避免出现国民经济的两极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通过民商法和经济法的执行,可以促进国家、社会以及个体等不同主体的协调进步。但是,相对而言,经济法在实际实施的时候更加看重我国社会的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因此也更加符合我国的整体价值取向。而民商法则比较重视个体利益的维护,故而,在执行优势上更加的明显。我国政府和相关单位需要实现二者的有效融合,最终可以实现国民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2]。

综上所述,在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下,我国在民商法和经济法方面,体系更加完善,通过分析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加深对其的了解,进而可以实现法律政策的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赵林娣,王磊.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商法与经济法关系探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11)

[2]李程浩.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8,000(006):14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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