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罗定市人民医院(527200)林志华
1.1 一般资料 随机从本院2 0 1 7 年6月~2018年12月接诊的早期重型颅脑损伤患者中选取61例作为研究对象并通过抽签的方式将其分为对照组30例和观察组31例。观察组的31例患者中男女比例为17∶14;年龄为27~59岁,平均年龄(28.4±6.3)岁。对照组30例患者中男女比例为16∶14;年龄为26~60岁,平均年龄(28.3±6.4)岁。此次研究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备案且两组患者对治疗护理方案无异议并签订知情协议书。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一般资料类似,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患者高压氧治疗期间予以常规护理措施,而观察组则予以协同护理干预,具体为:①设置协同护理干预小组,成员包括医师、责任护士、高压氧舱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家庭成员等。多学科综合拟定的护理方案实施至患者出院前24小时。②制定协同护理干预的相关内容:高压氧的治疗师要和神经外科医师联合为患者拟定高压氧治疗方案,治疗期间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并发症或有其他治疗不适,根据患者治疗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1]。出舱后及时了解患者基础生命体征改变和颅内压变化。护理人员在治疗期间协助高压氧舱操作人员为患者做好呼吸道、管道以及并发症等的基础护理。心理咨询师则负责为患者实施心理辅导,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状况并为其进行针对的心理干预。营养师主要负责为患者拟定饮食方案,将患者的个性化饮食方案及时发给患者家属,保证患者营养充足。康复理疗师则负责患者后期的康复训练,循序渐进引导患者进行康复锻炼。家庭成员则负责治疗期间患者的陪护,及时给予患者支持和鼓励,帮助患者建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1.3 观察指标[2]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实施护理前后分别应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及抑郁自评量表(SDS)作自我评价,记录SAS和SDS量表评分并做统计学分析。根据判定标准,当SAS和SDS量表评分>50分时认定患者处于焦虑及抑郁状态。详细记录两组患者护理前后的不同时间点GCS评分并做统计学对比。
1.4 统计学方法 观察组和对照组护理前后的SAS和SDS量表评分以及GCS评分运用SPSS22.0的统计学软件处理,用均数±标准差表示计量资料,用t检验比较组间差异,用卡方检验计数资料,当P<0.05表示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观察组和对照组实施护理前后SAS和SDS量表评分对比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护理前的SAS和SDS量表评分比较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护理后观察组患者的SAS和SDS量表评分分别为(45.1±5.1)、(43.3±4.8),对照组的则分别为(54.0±4.9)、(54.3±4.5),较护理前均有所降低且以观察组降低更为显著(P<0.05)。
2.2 观察组和对照组护理前后不同时间点GCS评分对比 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护理前的GCS评分比较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护理后不同时间点(5d、1周、2周)观察组患者的GCS评分较对照组显著增加(P<0.05)。见附表。
附表 观察组和对照组护理前后不同时间点GCS评分对比(±s,分)
附表 观察组和对照组护理前后不同时间点GCS评分对比(±s,分)
组别 护理前 护理后5d 护理后1周 护理后2周观察组(n=31) 12.57±1.39 12.66±1.18 15.33±1.37 19.01±2.05对照组(n=30) 5.59±1.37 8.10±0.77 10.10±1.12 12.24±2.02 t 1.92 11.33 0.44 15.31 P>0.05 <0.05 <0.05 <0.05
本次研究显示,两组护理前的SAS和SDS量表评分以及GCS评分比较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施护理后两组患者的SAS和SDS量表评分较护理前均有所降低且以观察组降低更为显著(P<0.05),而且实施护理后不同时间点(5d、1周、2周)观察组患者的GCS评分较对照组显著增加(P<0.05)。总之,接受高压氧治疗的早期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接受协同护理干预,利于患者病情恢复,效果显著,可以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