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523230)蔡仲威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17年6月~2018年2月到我院门诊就诊的98例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分两组,各49例,对照组男29例,女20例,年龄18~58岁,平均(34.58±4.33)岁;观察组男26例,女23例,年龄18~59岁,平均(35.04±3.97)岁,两组一般资料无明显的差异性(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配药发药方法,即药师根据临床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配药,配好后与患者或家属核对信息,无误后发药。在此基础上,观察组加行药师临床干预,具体内容:①加强处方审核:门诊药房药师需审核相关精神分裂症的门诊处方,包括用药剂量、给药途径以及联合用药合理性等,一旦发现医师开具处方中
存在不合理情况,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提醒并纠正。同时,安排临床药师参与到医师会议、日常查房与用药计划制定等工作,提高药师的临床专业知识。②疾病及治疗相关知识宣教:由药房主管药师负责对患者讲授精神分裂症的相关知识,包括发病原因、症状、复发先兆临床表现、不同阶段治疗目标、危害等,并告知患者药物治疗的常见副作用及应对措施、维持治疗的重要性等。每次健康教育时间大约为60min,每月复诊1次教育1次,共6次。③提高患者及家属遵医嘱用药意识:药师在发药时应针对患者所用的药物详细介绍其药理作用、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用药期间注意事项及禁忌等,并告知遵医嘱服药的重要性与危害,以引起患者和家属的重视。③认真交代药物使用方法:药师发药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患者或家属药物的给药方式、剂量、疗程、药物储存方法、用药期间饮食注意事项等,并贴上相应的标签。同时鼓励患者按时按量用药有利于促进疾病康复。④加强随访:每2周对患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其用药情况,提出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并提醒其复诊时间。
1.3 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就诊后1周、3个月、6个月、1年的用药依从性。依从性评定标准[1]:完全依从:患者完全根据医嘱进行服药,无停药、减药等行为;部分依从:1周内患者有1~3次漏服药物、减药的情况;不依从:患者一周内>3次漏药、换药、停药或完全拒绝服药;随访1年,观察两组精神分裂症疾病复发情况。
1.4 统计学分析 选用SPSS23.0软件,计量资料经t检验,(±s)表示,计数资料经χ2检验,以百分比表示,且等级资料行秩和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为P<0.05。
2.1 两组患者用药依从性比较 两组患者就诊后1周的用药依从性比较无明显性的差异(P>0.05),但3个月、6个月、1年后,观察组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均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见附表。
2.2 两组1年疾病复发率比较 随访1年发现,观察组复发率2.04%(1/49),对照组复发率16.33%(8/49),χ2=5.995,P=0.014,差异明显。
附表 两组患者用药依从性比较(n,%)
相关研究报道[2],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用药依从性能够有效减少疾病复发。为此,我院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予以药师临床干预,同时通过随访以使药物指导得以延续。本研究结果也显示,两组患者就诊后1周的用药依从性比较无明显性的差异,但在就诊后3个月、6个月、1年后,观察组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且随访1年发现,观察组患者疾病复发率为2.04%,较对照组的16.33%显著降低(P<0.05),表明了对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给予药师临床干预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利于控制病情,减少疾病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