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之死:由网络引发的一场正义较量

2020-10-15 19:22俞亮鑫
世纪 2020年5期
关键词:谢晋博文律师

俞亮鑫

2008年10月18日,一代电影大师谢晋不幸猝死于老家浙江上虞,享年85岁。当人们沉浸在悲痛之中时,网络上竟出现了一则传言,称谢晋导演是死于“一夜风流”,并言辞凿凿,称有证人有证据。一时间,这传言闹得海内外沸沸扬扬,点击量数以千万计。人们真假难辨,议论纷纷。谢晋导演的名声由此受到极大损害。但不久,上海为谢晋导演打响了一场名誉保卫战,人们把它称为一场反击互联网恶性谣言的“经典战役”。该案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0年全国十大民事案件”。作为十多年前的亲历者,回顾这一案件,至今记忆清晰,历历在目。

谣言疯传

2008年10月18日谢晋导演病逝,我即从手机上看到了这一噩耗。记得当天正与荧屏名主持曹可凡一同在宝岛台湾采访,嘉宾是著名导演李行。为了不中断访谈,曹可凡在采访接近尾声时,才告诉李行导演这一噩耗。李导演十分惊讶,话语哽咽,顿时热泪盈眶。他随后说了一大段对谢晋导演的深情回忆。

网络时代信息传播很快,也很广,这种新的传播模式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这给人们带来了信息爆炸后真假难辨的困惑。

就在人们都沉浸在缅怀谢晋导演的悲痛之时,次日,宋祖德就在新浪博客中撰文《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文称:刘信达因与上虞电视台有约,于10月17日入住上虞某宾馆,恰巧发现谢晋导演就住在其隔壁房间。18日凌晨2时左右,刘信达致电宋祖德,说他听见了隔壁谢晋房间传来了有女性进入的声响。根据声音,他由此断定谢晋发生了“一夜风流”,凌晨死于“性猝死”。10月28日,刘信达更在博客中称,他愿意为谢晋之死的真相出庭作证,说是“亲眼目睹,耳听为实”,并称自己有手机录音提供物证。他俩甚至还在网上编造了谢晋导演和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的所谓“丑闻”,称亲眼在海外见到过这个脑瘫私生子。显然,他们故意要将“脏水”泼向刚离开人世的电影大师谢晋。

这些博文写得有声有色,令人十分震惊。因多年采访,我深知谢晋导演的人品,他艺术严谨,作风正派,没有绯闻。直感告诉我,这消息绝不会是真的。

回上海后,我对此追踪采访。一些影视界人士面对谣言也愤愤不平,这让我知道了更多细节。我断定这是一起恶性造谣事件,旨在借谢晋导演之死恶意炒作,哗众取宠,抓人眼球,以提升炒作者个人的知名度、影响力,手段极其恶劣。但此刻,谢晋夫人徐大雯正陷于先后死去愛子和丈夫的巨大痛苦之中,身体又极其虚弱多病,根本无力与造谣者打一场官司。而作为谢晋导演所在的上影集团领导,也觉得宋祖德就是一个造谣的无赖,他到处喷人,就是为了炒作,以引起外界对他的关注。若和他去打官司,容易陷入他善于炒作的圈套,想清者自清,不予理会,也避免扩散谣言。当然,也有人劝我千万别惹宋祖德,他是亿万富翁,若他花钱报复,记者个人风险很大。

谣言越传越广了。更恶劣的是,宋祖德在博文中用红色大号宋体字发表特别声明,号称“本人对本篇文章负一切法律责任”“欢迎性猝死的谢晋的所谓亲朋好友提起诉讼”“欢迎私生子谢虞庆的母亲刘晓庆提起诉讼”“转载者无需负连带责任”。刘信达的博文也用红色特大号黑体字声明:刘信达愿出庭作证。宋祖德还自诩是“和谢晋同为中国的著名导演”,甚至自封“当代鲁迅”,以此糊弄大众,真不知天下有羞耻二字。

不能沉默

随着时间推移,更多人渐渐相信谣言。因为,如果消息不是真的,为何没有人出来澄清?为何连谢晋家属也不去与之打官司?为何谢晋单位也默然无声?这种沉默又似乎传递出一种让人误导的假象。我想,作为记者,不能沉默,有社会责任及时刹住谣言,再沉默,其实是在助长造谣这一歪风。

由于谢晋导演的巨大声誉,谣言传播甚广,影响远及海外。我想,谢晋导演是中国电影的一面旗帜,也是上海城市的标志性人物。他是公认的德艺双馨人民艺术家,并被中央有关部门列入“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候选人,可见他的社会形象具有正面引领作用,意义十分重大。如他的形象让谣言肆意污损和颠覆,将对我们主流价值观形成严重冲击。因此,谢晋的名誉不只是属于他个人,他属于上海,也属于整个中国。

于是,我再也克制不住心中的激情。我打电话给著名律师富敏荣,听取他对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谢晋声誉的可行性。富敏荣律师说,完全可行,保护谢晋声誉太有必要了!如果家属没有精力,他也愿意义务帮忙。我们商量后,我就写下了一篇内参,供领导决策参考。这篇内参希望上海能高度关注这一事件,采取有效措施以正视听,避免以讹传讹,坚决保护人民艺术家谢晋。

这篇内参引起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的高度重视,他当即做出重要批示。由此,一场“谢晋名誉保卫战”在上海打响了。

11月12日下午,在上海市文联会议室召开了一个小型座谈会。由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东主持,市文联、市影协和上影集团相关领导和知情者介绍有关情况,由我进行独家采访,大家均对谢晋名誉受损表示了极大的义愤。

上影集团副总裁许朋乐是见证者,他是在谢导病逝后第一时间赶到上虞宾馆的。他说,谢导是死于心源性心脏病,他看到谢导的遗体神情安详,身体表面没有任何伤害。当时公安部门认真查看了现场,床单平整,逝者无挣扎痛苦的迹象,房内情况无任何意外。他的死因是“猝死”,由当地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做了鉴定结论的,是不容任何人玷污的。

第二天,《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等以及上海的电台、电视台,都统一发表了我撰写的报道《岂容“脏水”泼向人民艺术家》。这还是我当记者28年以来,第一次为本市各大主流媒体撰写统稿。这也显示了上海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报道进行了及时辟谣,在为谢晋正名的同时,引起了社会和海内外的强烈反响。300多家媒体纷纷转载,网络点击量高达数千万,一夜之间扭转了舆论风向。

谢晋遗孀徐大雯在社会各界帮助下,正式委托富敏荣律师担任自己的委托律师,启动了对造谣生事者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从此,我与富敏荣律师进行了长达一年零3个多月的密切配合,对案情进展保持沟通。他负责全力打赢官司,我负责独家全程报道。

几天后,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中国电影表演学会联合发表了“关于声援上海电影界保护电影艺术家荣誉”的声明,对“宋祖德造谣事件”进行了严厉批驳。

双簧丑剧

面对社会舆论,宋祖德、刘信达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十分嚣张,还在博客上以一首所谓“祖德颂”进行挑衅。诗云:“注定要被烟熏,注定要被火烤,有时甚至要被扔进油锅煎熬。不会停止炮轰,玩的就是心跳,待到东方既白,沧海最后一笑!”由于网络缺乏监控,还出现了一些跟随宋祖德诋毁谢晋的杂音。

业内人士都知道,宋祖德是一个善于炒作的人,他先后攻击和谩骂的艺术家和明星多达上百位,对他们及其亲属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要让他这样习惯于造谣的人主动闭嘴,道歉认错,绝无可能。为了有效反击网络谣言,在采取法律手段的同时,我与富敏荣律师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在媒体上揭露宋祖德的丑恶行径。富敏荣律师通过调查发现,发博文的宋祖德与所谓住在上虞宾馆的证人刘信达竟是一对孪生兄弟,其一唱一和,密切配合,恶意炒作痕迹十分明显。

2009年2月23日,谢晋名誉侵权案在靜安区人民法院受理。宋祖德、刘信达这对先后污蔑过上百位明星、艺术家的孪生兄弟终于被告上了法庭。当天,我就在《新民晚报》以一个整版的篇幅刊发了独家长篇报道。

富敏荣律师出示的起诉书长达5000多字,出示证据35份计470余页,涉及公证书13份,还有一些录音、录像、照片、光盘等,证据确凿,事实清晰。

谢导病逝当晚,他房间两旁分别住着来自温州市政府的公务员徐女士和上虞在上海做园林花木生意的秦先生,根本没有“刘信达”的入住记录。而徐、秦两人提供的证词表明,当夜没有听见刘信达所说的那些声音。上虞市广播电视总台更证实,该台没人约过刘信达,所谓“与上虞电视台有约”之说纯属胡编乱造。监控录像显示,那一夜,根本没有杂人出入过谢晋所住的1909房,“一夜风流”完全是造谣诽谤。

宋祖德和刘信达虽然姓氏不同,却是一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孪生兄弟,身份证表明,他俩出生均为1968年8月24日,但两人对外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相互间以“股东”称呼,造谣诽谤时一唱一和,互相配合。江苏省靖江公安局的户籍档案表明,刘信达原名宋祖兴。宋祖德是长子,宋祖兴是次子。这完全是一出由孪生兄弟合演的双簧丑剧。

一切水落石出了。谢晋夫人徐大雯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她悲愤地指出:“原告原本认为清者自清,实在不屑与这等无耻之徒逞口舌之争,避免让他们进一步炒作。然而,两被告却继续叫嚣……如此恶毒的谩骂和嚣张的气焰,性质之恶劣、情节之严重显而易见,这不仅已经超越了道德的范畴,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愤慨,而且构成对法律的挑战……”“我已经83岁了,身体情况也一直不好,先夫不幸去世的时候,我刚刚做完手术,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我与谢晋相知相恋相守六十余载,人生伴侣突然撒手人寰,我已然痛心疾首。然而宋祖德、刘信达却在这时候公然对谢晋进行如此卑鄙下流、污秽不堪的诽谤……使得我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两被告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案在法院受理后,宋祖德、刘信达依然十分猖狂。“大嘴”宋祖德面对媒体采访,还十分高调地扬言,自己要带10个律师,组成律师团百分之一百打赢这场官司。同时,他转载了一篇《张艺谋打官司为什么输给宋祖德?》的媒体报道,以此企图吓唬对手。该报道称,张艺谋状告宋祖德兄弟刘信达诽谤名誉一案,已由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艺谋由于证据不足被当庭驳回。但事实上,上海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均没有受理过所谓的“张艺谋告刘信达案”。这篇报道,其实是那个记者被宋祖德、刘信达的谎言忽悠当枪使了。

证明清白

在私下,宋祖德却对自己惹出这场官司的两篇博文悄悄进行了修改,他删了原先涉及的一些具体地名、单位和相关细节,以避免法律风险。但这些修改已为时已晚,它们早就被富敏荣律师的团队截屏公证作为铁证!事后也证明,宋祖德后来确实想以此玩“金蝉脱壳”之计。

由于心虚,宋祖德、刘信达先是对此案由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被法院驳回。他们再度上诉,又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8月6日,经过近半年准备,备受瞩目的谢晋名誉侵权案终于要开庭了。由于宋祖德辩护律师“临阵换人”,这一侵权案推迟至12日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

引人意外的是,原先高调扬言要亲自飞赴上海参加开庭,并负起一切法律责任的宋祖德和刘信达竟然双双缺席;“由10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最终也只有一人前来应诉,显得形影孤单,完全是虚张声势,理屈词穷。

宋祖德原先一直表示对官司信心十足,声称打官司他“百分之一万能赢”。但在法庭上,他竟让委托律师崔勇说,宋、刘署名的博客文章都是“黑客”所为,不是他俩所写,更不是他俩所传,赖得一干二净。当记者们追问宋祖德为何不出庭,其助理竟称:“宋老师得病住院,无法亲自出庭。病情挺严重的,在抢救。”显然,是他们心虚不敢,是心中有病。

在法庭上,富敏荣律师宣读长达5000多字的起诉书和出示了49份证据,其中有各地媒体记者对宋祖德接受采访的证明,甚至有录音录像,这是无法抵赖的,它们有力地证明了宋、刘两人故意造谣侵权,恶意进行炒作,法律责任难逃。而宋、刘当庭“赖账”,虽暴露了他们的无耻,也无疑证明了谢晋的清白。

开庭首战告捷,让宋、刘兄弟造谣的真实面目暴露无遗。法院在历经3个多小时的庭审后确认,曾在网上喧嚣一时的谢晋“一夜风流”的谣言纯属子虚乌有。法律终于把清白还给了一代电影大师。

在法庭上,富敏荣律师还宣读了刘晓庆的一项声明。声明保留向宋祖德、刘信达两人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因为,宋、刘两人在博客中诬称刘晓庆与谢晋有一脑残私生子。如果被刑事诉讼,依据刑法,宋、刘两人可能以诽谤罪被判入狱。这对宋、刘两人产生了极大震慑。这一声明是富敏荣律师去宁波剧组外景地采访刘晓庆获得的。当时,我也随同去了。亲眼见证了著名律师富敏荣为了此案辛勤奔波的情景。

谢晋案胜诉后,刘晓庆委托了富敏荣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导刘宪权教授为代理律师,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诽谤罪的刑事自诉,法院接受了材料,但没有正式立案。

法律制裁

我在调查采访中发现,宋祖德、刘信达因谢晋一案名声扫地后,不仅仍然嘴硬乱说,毫无悔改之意;他们还在香港注册了另一家“德达侦探所”,继续造谣诽谤名人明星。该所由宋、刘孪生兄弟任正所长、副所长,并以此逃脱内地的法律制裁。

“德达”即大嘴宋祖德、刘信达兄弟的缩写。在其主页顶端,竟用大红字体标明“中国娱乐圈纪律检查委员会”,边上竟有党旗上的铁锤、镰刀标志。可见,他们在造谣惑众的同时,竟打出了红色旗号作为掩护。

在“德达侦探所”博客上,散布艺术名人、明星的各种所谓绯闻、丑闻,竟成了他们的“规模生产”,并且大多是故意编造的女明星绯闻、丑闻,在博人眼球的同时,充满了低级趣味。看来,宋、刘两人在上海打官司受挫后,正在悄悄向海外转移阵地。对此,我们一面予以揭露,毫不留情;一面持续推进法律程序。

2009年12月25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众所瞩目的谢晋名誉权案在静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那天,整个大厅坐满了人,静静地等待激动人心的宣判一刻。

法院宣布:被告宋祖德、刘信达已构成名誉侵权,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的侵害;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相关网络和媒体上以醒目位置刊登向原告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两被告赔偿徐大雯经济损失89951.6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法官话音刚落,全场报以热烈掌声。这是正义的宣判!

法院认定,自去年10月19日即谢晋逝世次日起,宋祖德就在其网络博客中相继上传了《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等5篇博文;刘信达在其博客上传了《刘信达愿出庭作证谢晋嫖妓死,不良网站何故暗箱操作撤博文?》等4篇博文。法院判决书说:“两被告的主观过错十分严重,所采取的侵权手段十分恶劣。”虽然被告称博文不是他们所写所传,而是黑客侵入,但他们拿不出证据,相反在博文引起社会关注后,没有对博文内容进行过任何澄清,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作出了与上述侵权博文相一致的描述。

那一天,宋、刘兄弟依然没有勇气到场,却难逃法律惩罚。

83岁高龄的谢晋遗孀徐大雯抱病亲自来到庭审现场,亲耳听到了审判长黄皓代表法院的这一庄严宣判。徐大雯对记者哽咽道:“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今天最大胜利就是我告赢了宋祖德。”她还当众散发了一封信,深深感谢在这一案件中支持她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媒体记者。她说:“记者公开、客观、及时的报道,才使得社会公众了解了事实真相,洗刷了谢晋的冤屈。”

当年,由沪上10多家平面和网络媒体参与评议的“2009上海文化事件榜”年度盛典揭晓,为谢晋名誉维权一案榜上有名。徐大雯亲临现场含泪向记者们致谢,并亲自颁发给我一尊奖杯。一周后,年迈体弱的徐大雯在律师富敏荣的陪同下,亲自来到《新民晚報》致谢。她特地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晚报铁肩担道义,记者挥毫扬正气。”这一奖杯和这面锦旗,我至今珍藏在家。这是一段十分难忘的记者经历,也是一段非常珍贵的历史记忆。2014年11月,我获得了记者最高奖——中国长江韬奋奖,这组报道也成了我的主要代表作。

富敏荣律师同样因打赢这场官司名声大震,这也成了他成功的经典案例。

漂亮执行

宋祖德兄弟在本案一审二审期间,在网络上虽然很活跃,但都缺席庭审。判决生效后几个月,由于宋祖德兄弟在外东躲西藏,判决一直无法获得执行。上海著名学者游伟还专门在报刊上撰文,质问判决为何没有得到执行,无形中给法院增加很大压力。

时任静安区法院副院长王浩亲自出任执行长,由于宋祖德兄弟既不接电话又不回邮件,王浩副院长亲自给他们发短信送达强制执行的通告,同时,静安区人民法院首次尝试在媒体上刊登执行公告,限令他们在指定日期本人来法院报到,否则将按照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依法惩处。王浩副院长在接受上海电视台记者采访时重申了法院定要将此案执行到位的决心,一时成了街谈巷议的热点。

指定日期到了,宋祖德兄弟慑于法律的强大压力,被迫提前来到了静安区人民法院报到。当着诸多媒体的面,宋祖德兄弟承认了自己诽谤侵权,并鞠躬向谢晋遗像和徐大雯深深道歉,并当场把赔偿款一次性支付完毕。事后,还在各大网站和媒体上连续刊登经法院认可的道歉申明。

此案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0年全国十大民事案件而落下了帷幕。而且,谢晋名誉侵权案的判决还载入了中国互联网史册,发出了它的应有警示,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胡作非为、造谣诽谤,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它对整治网络乱象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意义。

人民艺术家、电影大师谢晋的名誉,通过这场轰动海内外的法律诉讼,终于还他清白于天下。谢晋病逝10年后,2018年12月18日北京举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谢晋荣获了改革先锋的光荣称号,并被授予奖章。这更证明了我们当年打响这场反击互联网恶性谣言“经典战役”的重要性、必要性!

(作者为上海市政协第十二届常委,《新民晚报》原高级记者、首席记者)

责任编辑 崖丽娟 王岚

猜你喜欢
谢晋博文律师
第一次挣钱
谢晋寻子
谢晋的《寻人启事》
谢晋的“寻人启事”
谁和谁好
善良律师
调音
缅怀谢晋导演
Review on Tang Wenzhi’s The Gist of Chinese Writing Gamut
赢得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