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猫好规划
前两天,刷到一个和保险相关的短视频,大意就是小姑娘认为男朋友很爱自己,保险受益人都是她,感觉未来可期。
猛一看没啥问题,原来保险还有这样的意义,目测也是甜甜的爱情了。但是细琢磨一下,总觉得哪里不对,保险的受益人能填女朋友吗?
保險受益人,又称保险金领取人,也就是保险出险了,把钱赔给谁,谁就是受益人。
非身故责任的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险人本人,因为人还没有去世,不可能不把钱给被保险人治病,而给其他人。像重疾险里的重疾/中症/轻症、意外险里的残疾/意外医疗、医疗险的赔偿金,都是给被保险人本人。而身故责任的受益人一般就是其他人了。
那么就涉及到道德风险的问题,如果受益人可以随便填,直接看上谁就给谁买保险,受益人填自己,然后悄悄把人杀了,就可以去领赔偿金了,细思极恐。
虽然保险法只是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没有要求受益人必须是谁。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保险公司允许让自己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当受益人,要么是法定受益人,按照遗产来处理;要么是指定受益人,但也是在直系亲属的范围内选择。
如果受益人和被保险人没有亲情、血缘纽带,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会大大提升,江苏那个杀害女朋友的新闻还没有过去,保险公司也是为了规避这种道德风险。
所以小姑娘说的男朋友把保险的受益人都填自己,其实是很难实现的。
说到保险的法定受益人和指定受益人,科普一下,主要是身故责任的。
如果买保险的时候没有填受益人,默认就是法定受益人,按照《继承法》的继承顺序来领取。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当然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是需要经被保险人同意,因为和他/她的生死有关。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只允许指定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为受益人,可以指定一个,也可以指定多个,并分配好他们领取保险金的顺序和比例。
可以在投保时指定,不过有些产品投保时没有选项,默认是法定受益人,后续也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去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
无论是法定受益人还是指定受益人,都不影响保险的保障责任,只不过在出险后领取赔偿金时有些区别。
法定受益人理赔时除了需要提供与保险责任相关的资料外,一般还需要提供受益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
而指定受益人因为已经写清楚了是谁领取赔偿金,所以要提供的资料要简单很多。
还有一点就是,法定受益人的赔偿金按《继承法》分配继承,这个时候赔偿金属于被保人的遗产,在分配这个遗产的时候,可能要先偿还被保人的债务,然后才按照继承顺序再进行分配。
而指定受益人的赔偿金属于受益人的私有财产,即使被保人出现任何债务纠纷,比如被保人要缴纳的税款,欠第三方的债务等,也不会涉及到受益人的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