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深化两个责任的途径探索

2020-10-12 14:44王沛霖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0年9期
关键词:两个责任问题分析

王沛霖

摘 要: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治国理政方针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在全面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责任。在此背景下,本文在系统梳理和分析国内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从制度理论视角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而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两个责任的路径探索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两个责任;问题分析;途径与对策

新时期,为应对“四种考验”“四种风险”的现实要求,党中央在全面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基础上,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角度出发,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两个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深化了“全面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的内涵,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战略思考和科学把握,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念的一个重大转变、工作思路的一个重大调整、工作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对于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两个责任是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是由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纪委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

本文在两个责任概念的基础上,结合河南省交通运输系统的责任落实现状,从制度理论与博弈论视角深刻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困境,提出两个责任的实施路径与对策建议。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现状

两个责任自提出以来,一直受到政界、学术界的重点关注。国内研究者、实践者深入开展研究和探索,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在不断发展和成熟。通过分析两个责任实践过程中的“得”与“失”,是持续提高从严治党创新研究水平和指导实践活动的坚实基础。

从理论研究来看,国内研究者主要分析和探讨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现实困境、战略创新与路径突围等问题。冯丕红和李建华(2018)从制度自觉、制度信用和制度防腐的角度分析了两个责任的制度伦理问题。刘银善(2019)从制度理论的视角指出,相关制度针对性、系统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是两个责任问题的根源。侯毅军和张继美(2014)从工作职能、监督制度、党内监督的转变战略出发,明确党委、纪委责任界限,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张建南(2017)指出,严密的问责机制是使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可操作路径。吴俊清(2016)进一步从监督体系、监督手段与监督方式创新的思路提出两个责任落实的创新路径。

从实践方面来看,尤其是结合河南省交通运输体系的实践来看,各部门都积极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打造廉洁交通”主题活动。在实践中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强调党委是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责任强调纪委是监督者、协调者、推进者。两个责任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责任体系。推动落实两个责任,需要层层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做到让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下运行,使行政执法制度化、具体化。因此,落实两个责任,明责是前提,根本在担当,监管是保障。

两个责任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都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在此基础上,我们仍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继续开展深入研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如何建立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路径创新,为管党治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二、问题分析

自两个责任推行以来,围绕发现问题,反腐败的发条越拧越紧,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取得了丰富的阶段性成果,但必须清醒看到,一些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长效机制正在深化。一些不同程度的离轨越轨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两个责任落实制度的针对性不强并缺乏可操作性。结合河南省交通运输体系的情况来看,各部门、各单位在制定两个责任实施细则中,原则性要求多,程序规定缺,协调联动差,前瞻性和实效性不够,且条文过于抽象,缺少可操作性。第二,两个责任的评价考核体系不完善。两个责任不只是口号,更是对从严治党的切实践行。只有建立完善的标准及其考核机制,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及执法必严。第三,制度执行效果难以保证。两个责任推行以来,各部门能够积极制定相关制度措施与管理细则,但对于制度执行缺乏监督。第四,问责机制不完善。责任不明、问责不实是导致纪律和规矩成为摆设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制度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不严。由于在实际工作中,纪委的独立性难以保证,权威性被弱化,从而导致监督功能丧失。第五,监督方式和手段创新不足。当前的问题主要是,一方面,作为监督主体的纪委面临的问题是职能界定模糊,把组织落实职责统统交给纪检监察机构具体承接,导致纪检监察部门陷入“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监督功能无法发挥;另一方面,监督方式亟待创新,需要从事后监督转向全程监督。

三、途径与对策

针对当前两个责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统筹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本文从理论创新、制度改革与路径优化的角度提出以下四点对策与建议,持续把从严治党提到新的高度。

首先,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两个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治本之策,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证。完善其分工制度,建立正向激励制度,以及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工作合力。其次,建立定量考核评价体系,提升两个责任落实的质量。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两个责任的任务职责进行指标分解,构建可操作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纪律审查、违规违纪案件查办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进行督促整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再次,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全面管理。在转变监督主体职能的基础上,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督。比如建立追究制度体系、“一案双查”制度,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責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确保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最后,建立专项巡视制度,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意识。提供建立巡察监督、专项督查、社会监督等五种常态化、立体式监督渠道,把履行两个责任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选择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部门开展专项巡察监督和进行专项治理整改。在此基础上,通过拓展监督渠道、加强巡视监督等工作形式创新监督手段,切实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从而实现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提升两个责任的落实意识。

参考文献:

[1]冯丕红,李建华.“两个责任”的制度伦理分析[J].湖湘论坛,2018(3):39-42.

[2]刘银善.论推进高校“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的问题与对策[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6):64-68.

[3]侯毅军,张继美.落实两个责任 使党委和纪委的责任界限更加清晰——新疆人民出版总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概述[J].新疆新闻出版,2014(5):62-64.

[4]张建南.建立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机制[J].中国纪检监察,2017(3):64-64.

[5]吴俊清.新时期高校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措施[J].法制博览,2016(13):282-283.

[6]虞云耀.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N].人民日报,2015.5.20.

[7]刘熙瑞.监督行为常态化,监督工作“日常化”,七大措施强化对“一府两院”的监督[J].人民论坛,2006(18):26-27.

(作者单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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