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婧
摘 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手段。从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的构建来看,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在数据标准、运营主体和法律等方面存在问题。因此应总结“单一窗口”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对接国际平台、深化政企合作、健全法律法规等方面不断改进,为进一步提升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形成全国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福建自贸区;贸易便利化;单一窗口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31.017
自2015年4月挂牌成立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不断探索制度创新。为助推国际贸易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单一窗口”制度率先在自贸区开展试运行。在此背景下,本文拟分析福建自贸区在“单一窗口”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与瓶颈,并就进一步拓展福建自贸区 “单一窗口”功能,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单一窗口”模式提供政策建议。
1 “单一窗口”基本理论
虽然国际社会对“单一窗口”的定义尚未达成一致,但总的来说,“单一窗口”制度可总结为四个“一”。一是“一次申报”,贸易相关的信息和单证只需要一次性向指定的贸易管理部门提交;二是“一个平台”,贸易商只需一个平台上提交与贸易相关的全部信息;三是“一套信息标准”,提交的信息应符合统一的国际标准;四是“一次性反馈”,该平台一次性完成对贸易商信息的处理和反馈。按照UN/CEFACT等国际组织的规定,“单一窗口”可以分成以下三种模式。
第一种是“单一机构”模式。这一模式是指贸易商将电子信息交由某个指定机构,由其负责向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贸易数据,具有机构集中、系统单一的特点。例如,在瑞典的“单一窗口”中,国际贸易当事人通过海关窗口提交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进出口数据,然后由海关负责协调税务局、统计局和贸易署等机构的相关业务。
第二种是“单一系统”模式。这一模式是指贸易数据统一由单一系统收集、处理并发送到与数据相关的机构,然后相关机构再通过该系统将结果反馈给贸易商,具有机构分散、系统单一的特点。例如,美国在1995年正式建立了“单一系统”,即国际贸易数据系统(ITDS),企业将标准化贸易信息发送至ITDS后,由其对数据进行分类和传输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处理完毕后再由ITDS发回企业。
第三种是“公共平台”模式。这一模式是通过建立一个公共平台,将贸易商一次性提交的贸易数据传输给相关机构处理,各相关机构处理完毕后由系统直接反馈给贸易商,具有机构分散、系统协作的特点。例如,新加坡在1989年启用了“公共平台”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即TradeNet。在这个系统中,企业只需登录系统就能进行业务申报等操作。TradeNet是世界上第一个覆盖全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加坡所有的贸易数据都通过这一系统递交,使进出口贸易企业节省超过20%-30%的文件处理成本。
2 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取得的成效
2.1 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建设进展情况
2015年4月,“单一窗口”落地福建自贸试验区。其积极对标国际经验,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最新技术,主要整合为一个电子数据处理平台,分为福州和厦门两个运营体。目前,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的建设已入选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8个“最佳实践案例”之一,其主要的建设进展情况如图1。
2.2 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實践效果
经过五年的不断探索与实践,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功能不断完善,已取得初步成效。
2.2.1 整合贸易主要环节业务,降低贸易成本
首先,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针对传统海运清关环节存在的线下操作复杂、流程费时繁琐等问题,整合了贸易的主要环节。据统计,“单一窗口”实施后,福建货物申报数据项目数减少了54%,使企业办事途径从分散变集中,化繁为简,最大限度地给企业提供便利。其次,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为解决企业重复申报的问题,免除了不必要的经营性收费,实现无纸化报关,为企业节省了成本。
2.2.2 依托大数据,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首先,福建自贸区依托“数字福建”建设,对原产地证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实行“两证合一”改革。同时积极探索区块链等技术在国际贸易业务领域的应用,有效整合了仓储、物流和通关等环节。其次,“单一窗口”拓展建立了融资登记系统,汇聚了包括物流、金融等数据,贯通国际贸易全流程,逐渐使贸易数据从分散到互联,提升通关时效。再次,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联通了40多家单位和部门,成为全国参与部门最多的自贸区之一。福建自贸区让“数据跑路”减少了企业往返奔波,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极大便利,也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
2.2.3 搭建互联互通网络,促进开放合作
首先,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通过构建口岸相关监管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网络,建立一套标准化的信息传输与共享机制,保证贸易畅通。其次,福建自贸区积极发挥对台优势,在对台建立“单一窗口”合作平台上先行先试,为实现与台湾地区的贸易数据交换打造通道,促进两岸经贸合作。再次,福建省积极推进“单一窗口”与“海丝”沿线口岸的信息对接与交换,构建国际性的贸易信息走廊。2016年,福建省成为国内首个与新加坡实现贸易数据互通的省份,极大地推动了“数字海丝”的建设。
3 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存在的瓶颈
虽然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目前已实现全面覆盖,但仍面临较大考验,其难点在于三个方面。
3.1 数据标准难以统一
尽管大多数地方“单一窗口”平台已经对接国家标准版平台,但各地数据标准目前难以做到完全统一。一是各地数据系统各不相同。由于各地自贸区“单一窗口”由不同的电子口岸开放公司进行设计,其在平台运营模式、单据和信息字段标准化方面存在较大差别。二是各地信息化发展程度不一。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地电子信息和技术的发展有所差别,“单一窗口”所具备的功能也各有不同,或成为口岸数据信息共享的一大障碍。
3.2 运营主体亟待优化
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是由福建省商务厅、福州和厦门海关、福州和厦门市场监督局等政府部门共同推进,属于政府主导的运营模式,与私营企业的合作相对较少,可能会出现不贴合市场需求等问题。各口岸管理部门要努力为政企之间有效的磋商与交流提供渠道,以服务贸易商为出发点,立足市场需求。
3.3 法律制度尚未完善
“单一窗口”的建设是各类相关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法律因素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单一窗口”的建设主要参照相关政府的政策文件来推进实施,相应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对于自贸区适用的法律法规更是寥寥无几。在未来“单一窗口”的运行过程中,由于对电子交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设计、对电子数据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相关问题缺少相关的法律支撑,可能会出现不少贸易纠纷。
4 加快建设福建自贸区 “单一窗口”的建议
福建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虽然起步晚,但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取得了巨大的进展。未来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的发展还需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
4.1 对接国际平台
目前,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已经完成了与国家标准版的对接,下一步的工作重心应进一步探索与台湾地区或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单一窗口”平台的数据对接与通关合作。梳理世界各国“单一窗口”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其将最终演变为国际性的信息互换平台。如新加坡“单一窗口”不仅实现了国内海关、监管等部门的联通,还与美国、加拿大、韩国、菲律宾等国外电子清关数据网络相连,真正成了具有国际性、多系统等特点的单一接口。因此,福建自贸区应继续突出对台优势,重点推动闽台数据标准与技术法规等达成一致,推动关港贸一体化建设。此外,应推进与 “一带一路”沿线以及世界主要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信息互换与服务共享,进一步提高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水平。
4.2 深化政企合作
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的主导机构主要由福建省商务厅等政府部门组成,与贸易相关的私营企业的合作相对缺失。以新加坡为例,TradeNet系统采用政商合作模式,成立了由公共部门负责人和贸易协会负责人共同构成的管理委员会,立足于市场需求,不仅开发了众多能为平台赚取利润的增值服务,还使得“单一窗口”功能更加强大。因此,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主导机构的构成还可以进一步优化,可以适当引进非公立部门的人员,以便于进一步与商界开展合作。
4.3 健全法律法规
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的运转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为支撑。纵观主要国家单一窗口建设的进程,可以发现建设过程伴随着制定、修订法律法规的规律。如新加坡在 1998 年审议通过《电子交易法》,对电子交易的使用、信息安全通过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因此,未来福建自贸区“单一窗口”的建设可以遵循三层次联动的路径来健全法律法规。首先,福建自贸区等地方自贸区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践经验,提出制度创新的举措,发挥改革“试验田”功能,对改善自贸区贸易便利条件的相关制度先行先试。其次,地方政府可以依据各地自贸区的优秀实践经验,制定专业化和系统化的规章制度,从而逐步上升为中央部委规章。最后,待各地实践经验成熟后,由中央对各地自由贸易试验区“单一窗口”制度进行立法,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等机构进行授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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