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蔚
现代文明社会,伴随着突飞猛进的技术发展,人类对于社群链接和信息的获取也在日新月异,如今,我们比之以往任何时代都更易于累积足够多的知識和先进的技术,我们享受现代生活的一切,然“美丽新世界”之下也潜藏着巨大的威胁,那就是“无所不能”的
我们脚下有一片完全虚无的深渊,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感到存在性焦虑。但人文主义精神和艺术的力量或许可以拯救我们于这片虚无之土,去抵抗“娱乐至死”的随波逐流。真知灼见的思想,或许在白昼隐其身,却在混沌与黑暗中,愈显其价值与光芒。
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指出,一个群体的形成,不是仅仅基于共同的生存方式,而是基于其对生存方式的了解。而社区艺术长期以来的内涵与外延的变化,一方面可能反映了政府政策、文化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暗示出艺术界内部的观念冲突,可以理解为是艺术家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参与社会的实践尝试。
社区艺术,简而言之是以社区为中心的艺术。社区艺术项目通常是由艺术家参与社区活动发起的,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所发动的社区成员或合作者没有经过艺术领域的专门训练,也不具备丰富的艺术经验。艺术创作是社区艺术的内在要素,这是将社区艺术与其他形式的社会行为或活动区分开来的重要条件。近几年社区艺术在中国方兴未艾,但社区艺术并不完全是新生事物,而是随着社会治理结构的日益完善,受到各方重视。
社区艺术的理论基础
社区艺术的概念兴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反文化运动和社会革新运动的背景。彼时,在西方大规模的城市更新计划的背景下制定的城市规划,并没有把文化和社会空间作为其优先考虑的对象。城市规划者和地方当局更青睐建造高层建筑,而原有社区内的传统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高层建筑物的垂直性也不利于建立和睦的邻里关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从6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首批艺术和文化倡议,并在地方一级采用了集体行动的逻辑,后来才逐渐以“社区艺术”的名字命名。1967年,罗伯特·加德(Robert E. Gard)在威斯康星大学发起了“小型社区艺术”计划,该计划在美国首次将社区艺术与商业、自然资源保护、经济发展、跨文化交流、健康、教育以及公民生活等方面联系起来。于是,社区中的每个人都生活在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中。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Robert E.Prak)认为社区不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也指出,一个群体的形成,不是仅仅基于共同的生存方式,而是基于其对生存方式的了解。
90年代,理论家、艺术家不断对公共艺术、社会参与实践的作用和边界展开批判性反思。随着公共艺术向苏珊·雷西(Suzanne Lacy)所提出的“新类型公共艺术”(new genre public art)发展,对场所的强调和对人的重视成为公共艺术的前沿议题。在后来的“关系美学”(relational aesthetics)中,尼古拉斯·伯瑞奥德(Nicholas Bourriaud)深入探讨了作为对话和社会关系的艺术形式,将艺术的定义范畴扩展到物质对象之外,其理论对艺术本质的重新理解使艺术家得以摆脱传统艺术体制所塑造的单一形象,将社会关系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加以探讨。同时,克莱尔·毕晓普(Claire Bishop)所强调的“参与式艺术”(participatory art)与权美媛(Miwon Kwon)所强调的“特定场域艺术”(site-specific art),进一步拓展了公共艺术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基础,尤其是后者明确指出了针对社区的艺术所具有的特殊性。这些理论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当代艺术的现状、艺术体系转换与方法革新,并且不断对“社区艺术”进行重构。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社区艺术时常与参与式艺术相提并论,但是作为后者的一部分,前者自诞生之初就更加明确地将公民赋权和文化民主作为核心目标和实践框架。在城市中的工人阶级社区,许多社区艺术项目使边缘化的社会群体拥有发言权。艺术可以挑战常规、质疑陈词滥调、表达少数群体的观点,通过赋权,社区艺术在推动社会变革中发挥重要作用。社区艺术的内涵与外延的变化,一方面可能反映了政府政策、文化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暗示出艺术界内部的观念冲突,可以理解为是艺术家通过各种艺术形式参与社会的实践尝试。
社区艺术的实践
社区艺术实践的演变,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激进主义到如今的参与式艺术的概念变化。这种演变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公民赋权在过去的变化。在制度与文化管理机制的约束下,如今社区艺术只能以更为柔和的方式得到认可,一方面,社会变革的想象和理念发生了转变;另一方面,商业市场的力量越来越大。换言之,社区艺术的重点已经从激进的政治实践演变为宽松的“社区参与”概念。这也是目前国内社区艺术的主要发展方向。
在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与城市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导致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流动加剧、社会分裂加剧等一系列问题。传统社区的固有社群关系被打破,社区治理面临新的社会问题。例如,社区居民的多元文化背景和差异性,削减了以社群认同所建立的社群凝聚力。社区自治近几年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也推动着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社区艺术的兴起,不仅为社会发展的主流话语提供了批判性的思考和自下而上的替代方案,而且激发并扩大了艺术作为社会干预、社区建设和文化变革的驱动器的潜力。
以上海为例,近几年上海开始尝试由政府的规划发展部门引导的设计师和艺术家介入的社区营造模式。2015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方法》,提出了有机的、注重微量更新的城市更新模式。同年,以“文化兴市,艺术建城”为理念的上海城市空间艺术季应运而生,该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迄今已举办三届。2016年,上海市规划与国土资源管理局启动了“行动上海—社区空间微更新计划”。该计划的主要举措之一是通过组织基层政府组建新的城市联盟,以专注于整合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价值观,建立“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实现可持续的城市发展和更新。在共治共享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规划下,艺术开始以不同形式参与社区建设。例如,2018年,刘海粟美术馆发起了“粟上海·公共艺术与社区营造计划”,将艺术植入上海的街弄里巷,通过空间改造、艺术创意、社区互动有机融合,激发建筑活力,提升社区品质。此外,更多的艺术家与组织机构以各种形式发起或参与社区艺术项目,这些由艺术家主导、以社区为中心的项目对于场所营造(placemaking)至关重要。
以社区为中心的社区艺术实践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艺术可以成为个人、机构和社区变革的有力推动者。正如德加所言:“艺术不是你所见,而是你让他人所见。”社区艺术包含了公共艺术最核心的概念之一,即从他人的视角出发,关注特定地区、特定群体的社会和文化问题。社区艺术项目根植于社区的需求与兴趣,致力于社区的改善与发展,使所有的参与者都因自己的创造性贡献而发生变化。在实践层面,社区艺术通常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首先,重视艺术与文化生产手段的可及性。可及性包括:项目宗旨、内容、方式上是否适宜;活动是否便利群众;是否能满足群众需要;是否符合群众文化习惯;内容是否贴近群众生活等。要实现可及性,应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定义“艺术”,在社区艺术项目规划上体现城市的文化属性,使之成为社区文化生活整体的一部分,并强调活动与当地社群和在地性的联系,通过温和的艺术干预与有效管理,引导社区居民加强社区意识,为实现共同利益而努力。
其次,鼓励公众参与协作。在社区艺术实践中充分调动项目区域内各相关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引导其深入实践活动中来。社区艺术的相关利益方包括社区民众、合作伙伴组织、学校、政府机构等,通过艺术化的方式优化区域结构,合理配置社区资源,维护各利益主体的利益,从而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公众参与是社区艺术项目的关键。参与是一个积极的、可持续的双向过程,并且共同营造一个可信任的良性环境。这要求社区艺术项目不仅仅是一项倡议或计划,社区参与必须成为组织文化的固有组成部分,真正为社区服务。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定义艺术家、相关组织与社区之间的动态关系。
再次,反映社区活力与共同愿景。社区艺术实践反对卖弄知识和专业化,鼓励替代性方式,通过文化生产手段发展将使整个社会群体受益的技能,在此过程中实现民众更大的自主权和执行力。在共同愿景下,“社区”所寻求的社群间的共同性不仅是指社会和自然环境,而且还指技能和资源的共同所有权,也指人们参与共同事业的利益共同体。在社区艺术实践中,作者身份已成为普遍共识:艺术作品是合作的结果,这有助于定义“分享”与“共同”的意义,也有助于激发社区真正的、持续的活力。
分享共同经验
社区建立的初衷是分享共同经验,从而将不同的群体和独特的活动形式结合在一起。在社区中,人们通常会拥有一种普遍的真实体验,而不是抽象的身份。强调他们所处环境与生活经历的共同之处,就成为了社区的基本组成部分,这也是验证社区意识的重要特征之一。
以笔者策划的展览“步履不停:1995—2019年中国当代艺术的城市叙事”中的公共艺术项目为例。该项目根据上海虹口区多伦路具体的社区环境和历史背景,邀请艺术家沿街创作了一些公共艺术作品。其中,毕蓉蓉的《纹样ⅩⅦ—生命之花》关涉了老旧社区是否有获得新生的可能;李景湖的《遗迹》是利用建筑废旧材料,以多伦路既有的一些建筑形式为灵感创作的装置作品,包含对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反思;肖江受到街区及其生活氛围的启发,在拆迁后围建的围墙上绘制了大型壁画《太阳底下》。围绕这些作品,展览主办方上海多伦现代美术馆相继策划、组织了“行走多伦路”“天斧人工”“我想对你说”等系列公共活动,旨在让更多的民众了解社区的历史、变迁和现状;让社区成员尤其是老人讲述老街的故事,聆听城市的声音;让人们有机会通过艺术的方式分享他们的生活经历、情感体验和珍贵记忆。在四个月里,随着项目推进,它吸引了更广泛的受众与社区居民,人们在分享记忆、交流情感的过程中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对社区的“共同命运”感同身受。
可以说,归属感和有目的的活动实现了身份认同,为社区成员创建了特定的身份,也强化了社区意识。由于社区艺术的介入,社区成员通过社交和审美活动变得更加亲密,表现出对社区历史和环境的浓厚兴趣,并积极参与其中。如果没有对共同经验、共同记忆的分享和转换,就很难激发人们去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成为社区真正的一员。
关注日常生活
在共同经验的作用下,社区首先被定义为社交空间,社区艺术实践以与大众的互动为基础。大众文化表达的载体不仅代表着对文化等级概念的质疑,而且代表着艺术和文化生产与大众的日常生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如果将公共空间理解为社会化的具体空间,那么就能够将社区艺术的关注点置于日常现实中。艺术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毕加索曾说,艺术的使命在于洗涤我们灵魂,擦去日常生活的尘埃。艺术介入社区的过程,也是推动人们改变思维定式、重新塑造思考问题的方法、自我探索的过程,人们会变得更有创造力,改变既往对日常生活的认识,也因此逐渐理解艺术对于日常现实的意义。
2015年7月,策展人陈韵在上海杨浦区一个传统的工人社区和移民社区中发起了艺术项目“定海桥互助社”。互助社被定义为一个“艺术与社区相遇的地方”,吸引了一批艺术家、文艺工作者、作家与定海桥居民展开互动、互助与合作。除了定期举办谈话、工作坊、放映和城际串联等活动,“定海桥互助社”还策划组织了一些短期社区项目,如“工厂史”“晚托班”“定海桥照相馆”等,注重建立长远的、良性的互助关系。尤其是后两个短期项目,以艺术教育和社区摄影将艺术与普通人,特别是外来移民联系起来。这些项目不仅关注现实问题,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如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教育、情感交流问题,而且还成为一种有意义的审美活动,以社区仪式实现对日常生活的超越,使人们发现一种超越自然或社会的力量。
事实上,社区艺术有助于加深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理解,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对话、交流与情感联系,寻求改变的契机,进而以一种感性的方式重塑社区情感空间,改善社区的行为环境。
展开集体行动
公共空间具有双重的社会功能。首先,它是构建个人身份和学习共同生活的场所之一;其次,个人在公共空间中通过自己的行动为社区乃至城市作出贡献。社会学家霍华德·贝克尔(Howard S. Becker)在《作为集体行动的艺术》一文中指出,艺术具有社会性。从社区艺术的理论和实践发展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社区艺术源于特定的社会需求,并通过艺术的方式将这些需求转化为具体的、集体的行动。其间,协作与集体生产不仅破除了艺术创作的单一作者身份和艺术家的天才神话,而且建立了一种反思、探索创造性的替代方案的社会模式,并强调和尊重独立个体的共同实践。这种模式可以使人们聆听不同的声音,这是多元化社会运作的前提。
在城市中,社区花园或社区农园是常见的社区艺术形式和集体行动案例,主要是发动社区居民利用城市空间的闲置地块,进行绿化种植。它既是基层治理、社区更新的一种探索,也是社区公共空间民主化的一种体现。因此,社区不仅存在于人們的思维概念中,它还意味着集体行动。社区居民无论是休闲聚会,还是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或者是相信艺术在塑造社区身份时所起的作用,人们都致力于携手合作,在尊重不同意见的同时加强联系,从而可能建立长期、坚定、富有创造力的社群关系。
结语
综上所述,社区艺术必须以社区为中心、以艺术为手段,其核心在于探索一种创造性的社区治理方式,为发展和完善社会治理结构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社区艺术要可持续发展,它是跨领域的,也是多样化的。社区艺术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大多具有随机性、探索性、创新性与挑战性,重在参与、协商、对话与合作,最终是集体行动的结果。社区艺术实践为公众,尤其是处于边缘的社会群体提供了艺术想象与表达的机会。好的艺术、公共服务和社区发展可以相辅相成。从事社区艺术实践的艺术家和公众务实地采取行动,与社区建立长期的伙伴关系,其多元化的实践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空间,重新定义了艺术的社会角色。
作者 《艺术当代》《公共艺术》杂志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