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涛,王 赟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湖北 武汉 430070)
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985 工程”“211 工程”以及“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不断投入专项资金,高等学校在仪器设备资源配置中逐年加大投入。仪器设备作为高校教学科研的重要保障条件,同时也是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物质基础。目前,各高校仪器设备总金额、总数量及生均值都有大幅增长,尤其是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设备金额的年增长率都在10%以上[1]。但在实际使用中仍存在配置不当的现象,究其原因之一,是长期以来在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购置、重使用、轻处置”的思想,导致仪器设备存在一定的重复购置、随意处置、资源浪费的现象[2]。高校在仪器设备处置中除了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等形式外,使用最多的方式应是报废。仪器设备报废是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下面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例,对高校报废仪器设备规范管理进行探讨。
我校对国有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和校务会议是校国有资产管理最高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仪器设备进行归口管理,负责配置、使用、盘点、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各二级单位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仪器设备使用人对其进行使用、维护,并可对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申请报废处置。
申请报废处置的仪器设备应权属清晰,保持实物完整并张贴资产标签。一般情况下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设备老化、机型已淘汰、技术性能落后或不能满足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需要;主要部件损坏,维修费用过高或不具备维修价值;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产品等。凡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均可申请报废,并按学校要求进行审批及账务处理[3]。
学校仪器设备报废,由使用人发起申请,经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国资监管部门、校务会等部门逐级审批后,执行实物报废处置程序。仪器设备报废审批流程见图1。
经审批通过后,报废仪器设备可进入实物报废处置流程。归口管理部门委托招标部门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并监督相关单位进行实物清运。该程序完成后由国资监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备案、账务处理等工作。仪器设备实物报废流程见图2。
图2 仪器设备实物报废流程
高等学校经过长期发展,仪器设备在全校资产中的比重逐年增大。以我校为例,截至2018 年底,仪器设备数量接近10 万台,金额达到12 亿元以上,占全校除房屋土地外的固定资产总值的80%以上。仪器设备报废工作量随之逐年增加。另外,学校学科门类众多,各学科仪器设备种类差别大,不同专业使用仪器设备价值相差巨大,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如部分基础学科及文科院系中存在价值较低的通用设备,理工类科研实验室中存在单价达数百万元的专用设备。作为地质专业为主导的高等院校,我校实习基地众多,使用的仪器设备分布于不同地区,管理相对独立。另外,部分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存在无法回收实物的情况,如使用于海洋测量的浮标、埋于野外地下的探测器、攀登山峰使用的登山器材等。这些特点为如何合理报废特殊的仪器设备带来一定的困难。
一般高校都制定了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却少有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也没有建立完善的奖惩考核制度,这导致无法确定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管理流程是否符合规范,也无法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4]。另外,仪器设备管理的过程也对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除了需具备资源分配和综合利用的能力,还应能解决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有效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目前,仪器设备管理队伍普遍缺乏法律、资产、财务相关专业的人员,基层资产管理人员多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者行政管理人员兼任,这种情况有时会影响到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另外,个别人员认为个人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可以自行处置、拆装[5],或将应列入待维修、报损或调拨等其他处置方式的仪器设备一律简单列入报废范畴[6],造成了隐性浪费。
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按照报废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额度分别报送上级部门审批、审核或备案。此外,我校报废仪器设备经校务会批准后,还需要经过公开招标,最后方可进行实物清运、账务处理。因此,从申报到审批、实物清运经历的时间较长。在此过程中,如果对仪器设备管理不够规范,如在人员退休或调离后未办理仪器设备交接手续,或者发生单位搬迁、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调整等情况,容易造成仪器设备实物丢失。另外,报废周期过长还会带来占用教学科研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等一系列问题。
高校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运作状态、损耗程度等情况建立报废标准,尽可能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避免模棱两可,同时增强标准的可执行性[7]。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8-10]精神,结合学校仪器设备使用特点,制定了相关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在细则中规定了仪器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对于未达期限的、异地存放的、有环保要求的特殊仪器设备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处置规章。这样,在各级部门审核仪器设备报废事项时,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另外,高校应及时将国家、上级部门的政策传达下去,让教职工及时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从而更好地执行政策,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造成自行处置、随意闲置的现象[2]。为此,我校开展了多次不同渠道的宣传工作,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了解并关注仪器设备报废处置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到仪器设备管理的环节中来。同时,归口管理部门不定期到现场清查仪器设备实物,督促院系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将符合报废条件的仪器设备及时办理处置手续,学校提供暂存库房集中存放待报废实物。这些举措让上级部门的政策文件得以贯彻执行,使学校的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高校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兼具专业技术、技能管理的复合型工作。要使得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建立一支专业的管理人员队伍。高校应把仪器设备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学校的整体规划,在定岗、定编上给予政策支持[4]。针对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够强的现状,高校可引进法律、资产、财务等专业的人员充实队伍,还可针对现有的管理人员加强培训,通过业务交流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获得先进的管理方法。此外,为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应规范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指标,同时建立激励、惩罚机制,调动管理者、使用者的主观能动性,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处置等工作。
为避免报废流程过于繁琐,我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成新一期的仪器设备网络管理平台。该平台已实现了仪器设备报废的网上申报,并由各级部门在线审核、审批、处理账务。该平台大大简化了以往报废仪器设备的人工申请、汇总、审核手续,并可实时展现某台具体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进度,使经办人及各级部门管理人员能在线查询设备状态和统计数据。后期可利用大数据挖掘分析及预测,针对仪器设备管理过程中生成的动态数据,进行实时数据分析,实现仪器设备计提折旧和处置更新等预测评估[11]。
教育部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已达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高校可以建立仪器设备校内调剂平台,对部分闲置的、经技术鉴定为可以使用的仪器设备,在校内予以公布,注明相关信息,进行校内调剂,也可根据社会需求投放到校外的仪器设备调剂信息平台。从而盘活这些闲置仪器设备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益[5]。
高校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应是闭环管理,报废不仅是仪器设备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也应作为下一轮仪器设备管理的开始,它为学校仪器设备前期的购置论证提供有力的支持[2]。如何进一步规范化报废仪器设备,同时充分提高学校仪器设备利用率,是每一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者应当深入思考的课题。由于各高校隶属部门不同,掌握的资源有区别,因此在仪器设备报废方面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解决方法也各异[12]。本文提供我校在仪器设备报废工作中的一些思路与做法,希望能为其他院校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