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对大众创业的影响效应

2020-09-27 23:00张卫东夏蕾
改革 2020年9期
关键词:大众创业

张卫东 夏蕾

摘   要:创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而营商环境是影响创业活动的重要因素。基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构建了一个包含商事制度改革的创业选择理论模型,揭示了营商环境改善对居民创业选择的影响。实证研究发现:营商环境改善提高了居民的创业倾向,针对不同受教育人群,商事制度改革对创业的影响存在差异。另外,财政支出占GDP比重、市场化指数也会影响居民的创业选择。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越低,市场化指数越高,政府干预程度越小,居民创业率越高。

关键词:大众创业;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0)09-0094-10

缓解经济下行的压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迫切需要提升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能力。有效促进大众创业、提升创业的参与率与成功率,是近年来政府的工作重心之一。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措施鼓励创业活动,包括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场环境维护、服务流程优化、财税支持、孵化平台打造,等等。这些措施从不同的角度对营商环境进行改善,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力。营商环境的改善对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不过创业过程充满着诸多的不确定性,营商环境的改善能否有效提高大众创业的成功率,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只有广泛的参与,才能造就社会的创业氛围,而只有提高参与率,才能进一步提升成功率。

营商环境的优劣能够决定企业家从事创业活动的方向和属性,即从事生产性活动还是非生产性活动。前者属于创新式的生产,对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后者因为专注于非市场行为的商业活动,可能会破坏市场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促进公平竞争,引导企业从事生产性活动,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相反,糟糕的营商环境将会破坏市场的自由与公平,打击企业从事生产性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创新与创业活动减少,不利于经济的增长。因此,商事制度改革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和前提条件。商事制度是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相关制度约束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2013年10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行商事制度改革,此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予以推进,如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三证合一、注册手续简化等。本文基于《中国统计年鉴》及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通过probit模型实证分析营商环境对大众创业的影响效应。

一、相關文献综述

(一)营商环境与创业的关联

有关营商环境对创业影响的研究由来已久,多数学者认为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促进企业创业并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相关研究多关注其影响机制,从企业家创业选择、企业融资方式等角度对其影响机理进行了深度分析。Baumol假设企业家将根据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选择其努力的方向,从而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选择生产性活动还是非生产性活动取决于两者的相对回报。在高质量的营商环境下,市场竞争相对公平,企业家会把更多的精力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生产性活动中[1]。Sobel对Bawmol的理论进行了检验和确认,并讨论了其对经济繁荣和政策改革的意义[2]。Bowen et al.基于2002—2004年40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企业家从事的创业活动类型会影响企业家对经济增长和繁荣的潜在贡献,制度环境会影响企业家创业努力的分配,并通过影响企业家的努力方向进而影响经济的增长[3]。Ho & Wong分析得出,创业倾向受不同融资方式的影响,进一步的研究结果显示,只有非正规投资对创业倾向有显著的统计影响,监管性商业成本阻碍了机会驱动型创业,但对必要性创业没有影响[4]。Levie & Autio指出,创业是寻求人力、社会和金融资本最佳组合方式的战略行为,这种行为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他们运用信号传递理论、就业选择理论和战略进入理论来研究制度对创业进入的影响,通过对一个由54个国家组成的为期6年的小组进行分析,发现较轻的监管强度能促成较高的企业进入率[5]。Armanios et al. 发现,新兴经济体的政府经常利用机构中介来促进创业,并在风险投资和公共资金之间架起桥梁,比如科技园。虽然发达经济体的企业家可以寻求风险投资或天使投资,但新兴经济体的企业家往往需要寻求潜在的政府融资机会。与政府关系密切的企业家可以利用他们的政治关系来获得此类资金[6]。郑馨等基于制度理论,探讨国家制度设计对失败再创业的影响,研究发现,国家制度、法律对创业失败的宽容度越高,风险投资对创业活动的促进作用越强[7]。董志强等分析了制度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制度环境好的城市,经济发展越好[8]。Dong et al.研究发现,在寻租社会中,企业家不仅通过寻租追求额外利益,而且还试图避免政客的敲诈。普通企业家希望有更好的制度环境,但如果没有制度改善,他们将通过寻租的方式来获取利益[9]。方颖、赵扬利用工具变量法分析了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得出制度对经济的影响显著为正[10]。马光荣分析了企业经营环境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结果表明,国企占比高、政府规模大、经济自由度低会恶化企业经营环境,营商环境好的地区,生产率较高,经济发展较快[11]。

(二)商事制度与创业的关联

Klappe et al. 研究发现,精简程序以获得新公司的执照和许可会促进企业的形成,文章估计了一个显著加快公司注册程序的项目对创业的影响,该计划在墨西哥不同的城市以不同的日期实施。研究发现,在符合条件的行业,新成立的公司增加了约4%,大多数影响是暂时的,且集中在政策实施后的前10个月[12]。Simeon et al.运用进入市场的程序数量、官方时间和官方成本来度量行政审批的成本,发现进入成本越高,监管越严格的地方,腐败程度越高,产品质量越低。此外,研究还发现,进入成本越高,其地下经济规模越大[13]。Bertrand & Francis研究发现,在法国,更强的零售商进入壁垒提高了零售商的集中度,减缓了就业增长[14]。张定安发现,行政审批越严格的地方,交易成本越高,会影响经济发展。降低进入制度壁垒对创业的影响取决于制度壁垒的减少程度和个人的人力资本水平,只有大幅降低制度壁垒,才能吸引高质量人才创业[15]。Charles将两项降低准入障碍的制度改革作为自然实验加以利用,发现1988年的一项改革只是略微降低了准入壁垒,1999年通过修改宪法更有力地降低了准入壁垒,前者仅提高了创业的数量,而后者则提高了创业的质量。研究还发现,降低准入壁垒的制度改革对不同人力资本水平的大学受教育者有不同的影响[16]。张龙鹏等利用国内外数据研究表明,糟糕的营商环境会阻碍当地居民选择创业,从而影响创业规模[17]。张莉、陈邱惠、毕青苗分析发现,商事制度改革前,营商环境较差,制度性成本较高;商事制度改革后,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制度性成本下降[18]。

从以上文献梳理可见,从商事制度改革角度来研究营商环境对创业影响的文献并不多,而且大多数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文献是定性分析,缺乏定量研究。商事制度改革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对创业的影响较大。本文从商事制度改革的角度就营商环境对创业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文献研究的不足,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

二、理论模型分析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假设: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时间缩短,行政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服务质量提高,均会增加代理人的创业倾向,激发创业活力。

我们利用Lucas(1978)给出的模型,假设代理人在每个时期有三种选择:家庭生产(或休闲),提供货币化的效用w;选择在竞争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工作,得到的单位回报为w;成为企业家并雇用其他劳动者。在均衡情况下,前两种可能性没什么区别。因此,为了诱导代理人提供劳动力,劳动力市场必须支付工资w。当期望报酬等于或超过w时,代理人才追求创业。

像Lucas(1978)一样,我们假设代理人有不同程度的创业能力θ,该种能力在区间[θl,θu]上的连续概率分布函数为g(θ)。企业家能力是一种独特的稀缺资源,个人可以凭借这个能力创建和管理公司[19]。为了让事情变得有趣,我们引入了一个动态元素,允许代理人生存两个周期。在第一个周期,代理人可以选擇在家里生产或者去工作,在这两种情况下回报都是w;或者代理人选择成为一名企业家,这样收到的回报是π1(θ)。为了使问题简单化,我们建立了一个包含企业家能力和雇用劳动数量的柯布-道格拉斯函数。

L是雇用劳动者的数量,F是开办公司的固定成本,ε为残差项。在第二阶段,保留随机残差项ε,但是没有额外的固定成本。因此,如果继续开办企业,则报酬如下:

如果关掉公司的话,居民将获得w的报酬。如果选择建立企业,企业家最终回报如下:

很明显,开办企业的价值取决于企业家个人能力和市场工资,是否成为企业家还取决于固定成本F。

假设?缀在[-?缀u,?缀u]服从均匀分布,如果满足条件(5),风险中性机构将选择开办公司。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基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的数据开展相关研究。我们根据居民的职业选择,删除了18周岁以下的样本和65岁以上的样本,选择受雇、私营企业主、个体户、农业务工、自家农业生产等身份的居民作为研究对象。

(二)计量模型

对创业选择的研究借鉴张龙鹏等[17]、Nunziata & Rocco[20]、Audretsch et al.[21]等的研究思路,通过构造probit模型来进行检验,计量模型如下:

其中:t表示年份,i表示个体,j表示省份,创业选择表示为entrepijt,如果选择创业,则entrepijt为 1,如果选择不创业,则entrepijt为 0;regulation表示j省份t年商事制度改革的强度,本文评估式(1)估计采用的是probit模型。其中,省份特征变量表示为Zj;个体特征变量表示为Xk,核心解释变量regulation的估计系数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三)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该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创业选择(entrepijt)。若选择不创业,则entrepijt为 0;若选择创业则为1。对个体创业活动从事与否的认定,是以CFPS中的问题作为依据的,从事创业活动只有在个体回答工作性质为“自主创业,经营私营或个体企业”时才能被认定。

2.核心解释变量

已有研究单独选择行政审批时间、行政审批中心的建立、行政审批成本来研究,但这些都只能反映行政审批成本的某一方面。行政审批强度可用最低实缴资本、行政审批成本和时间来进行衡量。行政审批时间越长、成本越高、最低实缴资本越高,创业的成本越高。这三个指标分别代表了政府对创业行政审批的某一方面。政府对创业的行政审批强度尽管能通过行政审批的时间、成本、最低实缴资本这三个指标进行反映,但其特征不能得到全面体现。本文利用主成分分析法构造商事制度改革指标[17,22]。第一步构造样本标准矩阵:

第五步,以每个主成分方差贡献率作为权数加权求和,得到商事制度改革指标。

3.控制变量

本文控制了影响个体创业选择的个体特征变量,对婚姻状况、来自农村还是城市、年龄、受教育程度、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进行了控制。以下为具体的相关变量的设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大专、职高/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没上过学为受教育程度(edu)的9个层次,根据受教育年限分别赋值为22、19、16、15、12、12、9、6、0;婚姻状况(marriage)为虚拟变量,已婚赋值为1,其他为0;性别(gender)为虚拟变量,女性赋值为0,男性为1;政治面貌(party)为虚拟变量,中共党员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个体来自城市与否的表示为urban,来自城市赋值为1,来自农村赋值为0。年龄(age)由数据年份减去出生年份获得。表1是各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首先我们根据是否受过高等教育,将样本划分为总样本、受过高等教育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三组,利用 probit 模型运用式(1)分别对三组样本进行估计,表2(下页)为估计结果。表2中的估计系数为平均边际效应,这是为了解读起来更加直观,因为probit 模型是非线性回归。列(1)—(3)分别是总样本、受过高等教育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样本对创业选择的估计结果。回归结果显示,商事制度改革的估计系数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说明商事制度改革显著增加了居民的创业倾向。具体而言,商事制度改革分别使总人群、受过高等教育和没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创业率提升了8.1%、5.7%、8.1%。这是因为,商事制度改革能够降低制度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花费的与自己经营活动无关但在执行外部制度过程中不得不花费的成本。商事制度改革之前,行政审批手续繁杂,耗费时间长、准入门槛高、花费成本大,导致经济运行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行政效率低下会抑制企业家创业的积极性,并且会导致企业家将更多精力转移到非生产性活动中。商事制度改革后,行政审批手续简化,耗费时间下降,准入门槛降低,经济运行效率提升,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创业的积极性得到激励,他们会将更多的精力转移到生产性活动领域。另外,商事制度改革会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简化了登记注册流程,提升了业务人员素质,减少了政府干预程度,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可确保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加快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激发潜在企业家创业的积极性。

年龄、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性别、受教育程度等个体特征变量均显著地影响了个体创业选择。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政治面貌不同样本估计系数均为负数,分别为-0.053、-0.056、-0.037,这表明中共党员相较于非中共党员有更低的创业倾向,可能由于其更容易在体制内找到满意的工作,创业的机会成本更高。另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受教育程度估计系数为0.006,在1%水平上为正,表明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创业倾向更高。而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而言,教育程度估计系数为-0.031,在1%水平显著为负,表明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个体创业倾向越低。这是由于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容易在市场上获得满意的工作,在劳动力市场上所获得工资水平较高,因此选择去创业的机会成本较大,仅仅改革注册制度并不能弥补其放弃工作带来的损失。另外,由于公司注册门槛降低,对于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而言,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创业,随着创业人数的增加,竞争也加剧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的创业热情。在1%显著性水平上,不同性别组别的估计系数都为正,这表明男性相较于女性更愿创业,即创业资本与创业意愿在男性中相对较高。年龄估计系数在1%显著性水平上为负,表明个体创业受年龄的影响为负,个体创业倾向隨年龄的增长而减小。在1%显著性水平上的婚姻状况估计系数为正,表明已婚个体的创业倾向相较于未婚个体高。

(二)稳健性检验

1.控制其他因素

本文的研究假设基本被基准回归结果所证实,文章的推断还会受到一些潜在因素的影响。基准回归中虽然控制了个体特征因素,但其他制度因素并未被控制,由此可能导致内生性问题,因为行政审批和居民创业选择都与其他制度因素有关。基于基准回归,为使重要解释变量造成的影响免遭疏漏,本文添加了四个控制变量: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人均GDP、平均受教育程度、市场化指数。加入这些变量的原因是:其一,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衡量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可能会影响居民创业;其二,人均GDP衡量的是经济发展程度,会影响地区的创业机会;其三,平均受教育程度可反映当地居民的素质,在创业率的影响因素中居民素质也是其中之一;其四,市场化指数衡量市场自由度,居民创业倾向会受到市场化的影响。

分别加入财政支出占GDP比重、人均GDP、平均受教育程度、市场化指数后,商事制度改革对当地个体创业选择的影响效应如表3所示。回归结果表明,放松管制将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导致个体创业率的上升;市场化指数上升1%,创业率将上升0.004%,并在1%的水平上显著。进一步地,列(6)同时加入财政支出占GDP比重、人均GDP、平均受教育程度、市场化指数,同时控制四个制度因素后均在 1%水平上显著。由此可见,商事制度改革、放松管制对居民创业有积极影响。

2.地区异质性检验

我国不同地区差别较大,如基础设施水平、市场需求、劳动力素质、金融环境、制度环境、文化环境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创业产生直接影响。新企业的开办可能仅仅是因为发达地区的特定因素,而非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政策产生的创业效应。为进一步检验这一猜测,本文将总样本划分成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个地区进行实证检验。从表4(下页)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四个地区商事制度改革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由此可见,创业是商事制度改革推动的结果,而非区域因素的作用。另外,商事制度改革在不同地区对创业的促进作用存在显著差异,这主要是由于各地的商事制度改革程度不同,在商事制度改革深入的地区,作用效果更加明显。各地区经济基础、要素禀赋、政策环境存在差异,导致商事制度改革对不同地区创业影响程度不同。经济发达的地区,基础设施、人力资本水平、市场需求均较高,金融环境、文化环境均较好,能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企业家从跨越公司和行业的技术、技能、信息、市场和客户需求中可获取重要的联系、互补性和溢出效应,这对于新业务组建和创新的方向和步伐至关重要;发达地区能提供一种文化环境,在这种文化环境中,自己创业是正常的,失败也不会成为污名。另外,在良好的制度环境下,政府干预程度较低,能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激励潜在企业家创业。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构建了一个基于商事制度改革的创业选择模型,揭示了营商环境改善对大众创业的影响。基于《中国统计年鉴》和CFPS的数据,通过实证分析检验了营商环境改善对创业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营商环境改善提高了我国居民的创业倾向,并且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居民受商事制度改革的影响不同,不同地区居民受营商环境影响程度不同,财政支出占GDP比重、人均GDP、平均教育程度、市场化指数等对创业率也有显著影响。本文在理论上研究了商事制度改革对大众创业的影响,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依据。基于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维持公平竞争秩序,反对垄断与保护主义,反对不正当竞争,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参与到创新、创业活动中来。

第二,培育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对经济增长质量的带动作用。一要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应切实保护企业财产权,不断完善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减少政府对司法部门的干涉,提高司法救济效率与公平度。二要推动产权制度的逐步完善。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激发与释放的首要条件是完善的产权制度,企业家进行创新、创业活动的首要目的是价值的创造。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将有助于稳定企业家的心理预期,保障企业家获取其创新、创业行为所带来的全部收益,促使企业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创新、创业活动中。

第三,不同地区应因地制宜。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或较低的城市,应给予更多政策优惠与创业创新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家进行更高质量的创业创新活动。同时,在科教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制定更加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为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实现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支持地方高校进行高质量研发活动,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进程,全方位优化城市创业创新体系,为企业家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23]。

参考文献

[1]BAUMOL W J. Entrepreneurship: Productive, unproductive and destructive[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0, (98): 893-921.

[2]SOBEL R S. Testing Baumol: Institutional quality and the productivity of entrepreneurship[J].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2008, 23(6): 641-655.

[3]BOWEN H, CLERC Q D. Institutional context and the allocation of entrepreneurial effort[J].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2008, 39(4): 747-768.

[4]Ho Y P, WONG P K. Financing, regulatory costs and entrepreneurial propensity[J]. Small Business Economics, 2007, 28(23): 187-204.  [5]LEVIE J, AUTIO E. Regulation burden, rule of law, and entry of strategic entrepreneurs: an international Panel study[J].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2011, 48(6): 1392-1419.

[6]ARMANIOS D E, EESLEY C E, Li J, et al.How entrepreneurs leverage institutional intermediaries in emerging economies to acquire public resources[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17, 38(7): 1373-1390.

[7]郑馨,周先波,陈宏辉,等.东山再起:怎样的国家制度设计能够促进失败再创业?——基于56个国家7年混合数据的证据[J].管理世界,2019(7):136-151.

[8]董志强,魏下海,汤灿晴.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基于30个大城市营商环境的经验研究[J].管理世界,2012(4):9-20.

[9]DONG Z, WEI X, ZHANG Y. The Allocation of entrepreneurial efforts in a rent-seeking society: evidence from China[J]. 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2016(40): 353-371.

[10]方颖,赵扬.寻找制度的工具变量:估计产权保护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J].经济研究,2011(5):138-148.

[11]马光荣.制度、企业生产率与资源配置效率——基于中国市场化转型的研究[J].财贸经济,2014(8):104-114.

[12]KLAPPE R L, LAEVEN L, RAJAN R. Entry regulation as a barrier to entrepreneurship[J].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06, 82(3): 591-629.

[13]SIMEON D, RAFAEL L P, ELORENCIO L D S, et al. The regulation of entry[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2, 117(1): 1-37.

[14]BERTRAND M, FRANCIS K. Does entry regulation hinder job creation? Evidence from the french retail industry[J].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2, 107(4): 1369-1410.

[15]張定安.全面推进地方政府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J].中国行政管理,2014(8):16-21.

[16]CHARLES E. Institutional barriers to growth: entrepreneurship, human capital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J]. Organization Science,2016, 27(5): 1290-1306.

[17]张龙鹏,蒋为,周立群.行政审批对创业的影响研究——基于企业家才能的视角[J].中国工业经济,2016(4):57-74.

[18]张莉,陈邱惠,毕青苗.商事制度改革与企业制度性成本[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6):167-177.

[19]SCHUMPERTER J A, Markus C, Becker T K. Development[J]. Journal of Economics Literature, 2005, 43(1): 108-120.

[20]NUNZIATA L, ROCCO L. The Implications of cultural background on labour market choices:  the case of  religion and entrepreneurship[Z]. IZA Working Paper, 2011.

[21]AUDRETSCH D, BOENTEE W, TAMVADA J. Region and entrepreneurship[Z]. CEPR Discussion Paper, 2007.

[22]王琛伟.我国“放管服”改革成效评估体系的构建[J].改革,2019(4):48-59.

[23]陈伟伟,张琦.系统优化我国区域营商环境的逻辑框架和思路[J].改革,2019(5):70-79.

(责任编辑:文丰安)

猜你喜欢
大众创业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学分析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职业教育发展研究
山西省创业创新促进就业的体制机制问题与对策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下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研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视角下的广西精准扶贫对策研究
“大家投”大众创业战略分析
支持大众创业的金融体系建设探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动机制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返乡农民工创业可行性研究
机械加工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