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4年多了,前不久我们新买了一套二手房,婆婆也赞助了一部分资金。在办理房产证时,这套二手房登记的是丈夫和婆婆的名字。丈夫还有一个弟弟,没有结婚,请问婆婆百年之后,小叔子能继承这套房产吗?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动产的权利人以登记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实际产权人与登记不一致。你家的房产证上有你婆婆的名字,那么她去世以后,属于她的份额就是她的遗产,你小叔子和你丈夫一样,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你小叔子有权继承你婆婆在这个房产上的份额,一般是按照继承人的数量来进行平均分配。如果你婆婆立下遗嘱,对于属于她的份额由谁继承做出安排,就应当按照遗嘱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