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思欢
作为居民区人大代表,我参与了《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和调研座谈,关于社工队伍建设问题,我谈谈自己的拙见。
完善人员配置。随着居民区新老班子交接,现在多为70、80、90后,原则上每个小区配备的居委干部为5-10人,以超过2000户的小区每增加300户增加一名社区工作者的计算方式配备居委干部,但多数居民区都未能满足,造成居民区工作者工作量分配不均,工资相同但工作量翻倍,大大降低居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街道应该根据居民区应需人员数量进行招募,配齐居委人员。其次,居民区因性质不同在人员配备上也有很大区别,商品房小区的居委干部属地化比例大大小于老小区和售后公房小区,建议以属地化和职业化相结合的模式配备居委干部。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各区民政部门及各街道每年都会定期开设居委干部培训课程,培训要有针对性,要解读新出台的政策,让各条线工作人员能分门别类学习专业知识,实地交流学习也十分必要。还可以鼓励社区工作者进一步自我提高,给予考出社工证、心理咨询师证等专业技能证书的社工相应补贴。
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对于社区急需的社工人才,应建立健全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共同发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在大学开设本科及以上社工专业学科及相应学位,加大高等职业教育社工专业招收比例,让社工专业学生直接在社区实习或毕业进社区工作。
拓宽社工职业发展。可以由市、区组织技能比拼、岗位竞赛等,加大对优秀典型社区及社区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提升社区工作者对自身岗位的自豪感及社会认同感;建立合理有效的薪酬计算体系,提高社工薪资待遇,缩小区域化社会工作者间的待遇差距;适当扩大定向招录优秀村居干部进公务员队伍的范围,畅通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通道,把优秀人才培养好、发展好、稳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