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戚建豪
新冠肺炎疫情让街道办事处冲到了社区防控组织领导协同的第一线,发挥了重大作用。我曾经先后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了14年,对基层情况比较熟悉。今年,我通过参与《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有三点体会。
条例在促进街道办事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职能发挥上起到了推进作用。条例从法律上为基层治理赋权、增能,赋予街道建议权、同意权、考核权、参与权、综合管理权五项权力。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点聚焦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从提升社会管理有效性,到面向群众“家门口”的服务,本市的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提升。
要在“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方面,完善对街道的保障力度。在贯彻条例中,部门传统工作方法和街道赋能放权依然存在差距。要进一步探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的跨部门联动机制,着眼于增强各方面的联动效应,使部门和条线的需求、资源、力量都融入社会治理网络,增强网络的整体融通性。着力围绕“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加强部门对街道的工作保障,重点加强对民生领域的保障工作,让居民体验到实在的获得感。同时要完善深化条块双向考核,要强化自下而上考核导向,强化“条”的服务意识。街道层面要重视容错机制与激励机制的建立,不断提升基层工作者的福利保障。
加强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条块数据开发利用。要围绕“一网统管”和“一网通办”,不断加强市、区、街镇三级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打破公安、民政、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做好条块信息共享的顶层设计工作,让数据更好地为基层服务,避免“赶时髦”式的智能化建设和重复建设。利用大数据为居民提供精准服务。加强信息技术在居家养老、城市安全等领域的应用,集中力量办成办好几件实事,让群众感受到智能化的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