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历史视角下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

2020-09-21 08:50阿勒泰·赛肯
兵团党校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中华儿女层面共同体

[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这一思想的提出,具有三重历史意义:从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发展的历史角度看,它代表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族理论与政策的重大创新成果;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现实角度看,它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未来角度看,它为伟大梦想的实现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这三重历史维度赋予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以清晰的历史定位,是我们深入学习领悟宣传贯彻这一思想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梦

[中图分类号]C9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0)04—0049—07

[作者简介]阿勒泰·赛肯,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做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1。此次重要讲话被视为“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2尽管此前学界已有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讨论,但是这一概念出现在官方表述中尚属首次。对于这一创新转变,学界已有许多讨论,集中在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解读与阐述、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来源的研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和价值的研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策略途径和方法的研究等方面3。要想充分把握某一思想转变的重大意义,还必须从多个时间维度出发,标显其历史方位、现实内涵以及未来意义。

一、承续历史: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发展历程中的又一重大创新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毛泽东同志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废除民族歧视压迫制度,进行民族识别,普遍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各民族共同迈进社会主义大门,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适时对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邓小平同志强调,要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我国已经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强调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性质总体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实现了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指出解决民族问题关键看发展,实现了民族工作重心的转移,改善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领导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奠定了民族法制建设的基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较快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生了显著变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志强调,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等方面的关系。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站在历史发展和时代要求的高度,敏锐把握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科学回答了什么是民族问题、怎样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这个当代中国民族工作最根本、最主要的问题,丰富和发展了民族理论政策;强调各民族要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两次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两次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适时作出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功推向21世纪。

党的十六大之后,胡锦涛同志强调,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两个共同”、“和谐是民族关系本质特征”、增强“四个认同”等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制定了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规,明确提出“三个不容”的重大论断;召开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两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及时纠正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歧视现象;制定内容丰富、覆盖面宽、含金量高的优惠政策体系,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轨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强调,民族工作关乎大局,做好新形勢下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系统分析了民族问题存在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我国民族工作呈现的阶段性特征;深刻阐述了民族工作领域干部群众热切关心、亟待需要回答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提出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重大举措、重大部署、重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攻方向和政策措施,开创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是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实践路径不断完善的突出体现。

首先,“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的提出和广泛使用,表明党关于“中华民族”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在“中华民族”是否是“一个”、“中华民族”是“实体”还是“虚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多元”与“一体”如何统一、“中华民族”之民族概念清与“各民族”之民族概念如何并存等存有争论的问题上扫了偏失观念,为新时代开展民族工作廓清了主观认识前提。第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启示我们可以从“民族”的角度转换至“共同体”的角度。在此意义上,“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中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体,毫无疑问是“一个”。第二,从共同体的角度出发,中国境内各民族具有鲜明而真切的命运共通性——“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1,因而这个共同体是一个“实体”。第三,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中华民族“多元”融于“一体”的历史逻辑、“一体”兴而“多元”荣的现实逻辑和“多元”必成“一体”的未来逻辑清晰显现出来。而且,“中华民族共同体”借助“共同体”的观念,更加突出“一体”高于“多元”、“多元”服从“一体”的价值取向,对“一体”与“多元”的关系作出更明确的界定。第四,任何一个共同体都包含作为组成成分的“多”与作为有机整体的“一”,以共同体来理解中华民族,意味着一方面承认中国境内存在许多“文化、语言、宗教、血统”1不同的群体,另一方面也承认这些群体之间具有紧密而有机的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整体。这就避免了过分纠结于“民族”概念而造成的“以词害义”。

其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突出强调从原来的偏重物质力量到实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并重,进一步拓宽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实践思路。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相比,更易操作、见效更快、措施更实,因而在民族工作开展的初级阶段更倚重物质力量。但从民族问题的实际情况来看,物质问题的解决并没有自然而然地带来精神问题的解决。因而在物质力量已成常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精神力量,实现物质力量与精神力量双管齐下,就成为民族工作进入新时代后的必然要求。习总书记特意强调:“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2对于解决精神方面的民族问题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具有突出作用。第一,这一思想的提出,使得精神方面的问题由隐至显、走向前台。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民族理论与政策领域总结回顾、分析研判、统一认识、展望部署的重大举措。而在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专门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足见这一理念对新的历史时期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在此之前,关于民族问题之精神层面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学术界且在一些问题上争论不休、未有确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标志着党对民族问题的精神层面有了更加准确而切实的判断,并且将精神层面的问题提升至战略与全局高度。第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解决精神层面问题的行动主题。与物质层面的问题相比,精神层面的问题更隐蔽、更分散、更深远,因而解决起来不好发力、难度更大。解决精神层面问题是一项长远工程,保障工程进度的关键点就是要有明确的建设蓝图和施工规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民族工作的施工重点,是解决精神层面问题行动举措的核心主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身即蕴含着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助于确立身份认同,增进情感认同,强化理智认同,感召行动认同,从而推动民族问题的最终解决。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置入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发展历程之中来看可以发现,这一思想的提出秉承党一贯坚持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基本原则,同时带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时代导向,直击民族问题背后理论纷争的思想根源,直面新时代民族问题的新形势和新需要,以话语创新和理念创新的形式推动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形成更稳固的理论基础、催发更澎湃的实践动力。

二、切中现实: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突出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高度,认识到“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3,充分研判民族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新特点、新使命,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开创性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思想,“形成了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核心理念的民族工作思想理论体系,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关于民族问题的官方表述中的高频词。2014年9月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后,2015年8月习总书记在第六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3,2017年11月习总书记又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4。这表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气象与新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形式是以命运共同体来解释、界定中华民族,这与习总书记倡導的“东亚命运共同体”“亚洲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等思想形式相近,是对“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又一次创造性运用,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征。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之所以具有如此强大的理论解释力和实践感召力,是因为它浓缩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智慧,对它的充分运用则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竭力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自觉和实践担当。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形态,人类社会进步的过程即是共同体范围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的过程。以共同体的演进历程为观察背景,“中华民族共同体”是对中华民族演进历程的阶段性总结:中华民族由多个民族经由漫长的历史过程融合而成,历史行进至当前,这一多民族共同体已然完具现实的存在形态,并且将继续朝着更高阶段的命运共同体的进发,最终达到马克思所言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终极形态。

“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概念由“中华民族”和“共同体”复合而成,是对“中华民族”的比喻式阐述,即把中华民族看成是一个共同体,凸显中华民族各个成员之间的共同性,即“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5。“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进一步地将“中华民族是一个共同体”这一客观事实内化为每一个中华儿女的主观认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蕴含对中华民族在情感上的紧密亲近感和高度认同感,也要求对“中华民族是一个有机整体”的理性认识和坚定信念,同时又强调将“维护和促进中华民族一体共荣”当作行为目标的强烈意愿和价值倾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铸牢”(有时也用“培育”)一词的运用意味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一方面得自于漫长历史过程的涵养,另一方面则端赖于现实物质基础的支撑;同时也意味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非稳固不变,它有可能因为忽视、轻视而淡化分散,也有可能因为专注、重视而强化稳固。

第一,从“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表述方式的转变,是对中华民族历史主体地位的自我确证。与“中华民族”相比,“中华民族共同体”突出强调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内在逻辑,即中华民族各成员之间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集中体现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心理基础是全体中华儿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从“中华民族”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中华民族自我认识的巨大飞跃:以“中华民族”这一名称来自我命名标志着中华民族成为“自觉的民族实体”;而“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名称以共同体来标定中华民族是对“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这一判断的自我确证。

第二,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具体化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丰富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体形态的诠释视角。“中华民族共同体”强调的是一种面向中华民族这一个主体而言的整体性叙事,这一概念本身是对“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这一既有事实的创新表述;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的是一种面向中华民族全体成员即中观层面的各个民族与微观层面的全体中华儿女而言的要素性叙事或个体性叙事,这一概念既可以指向对“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这一事实的认知结果,也可以指向构成(确证)这一事实的心理基础。以往对“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这一事实的叙述,多侧重于从中华民族整体出发、从客观现实出发。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补足了叙述的个体层面和主观认知层面。因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出现,为中华民族的一体形态提供了新的诠释视角。

第三,“铸牢(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充实了中华民族作为历史主体不断发展的实践逻辑。中华民族的发展曾经历了由“自在”向“自觉”的转变1。如果说中华民族这一民族实体作为历史主体已然觉醒的话,那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则意味着全体中华儿女之民族认同的进一步觉醒。中民族整体层面的觉醒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的被动自觉,而每一个中华儿女个体层面的觉醒则是更为坚实和广泛的主动自觉,它标志着中华民族的一体形态发展进入更高阶段。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将发展向何处去?至少,“铸牢(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此标明了一个前进的方向,展示了中华民族下一个阶段的发展形态。同时必须注意到,这种每一个中华儿女个体层面的民族认同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就现实情况来看,仍有少数人民族意识淡漠、民族认同缺失,这正是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突出挑战之一,这就引出了“铸牢(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紧迫需要。所以,“铸牢(培育)”就成为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之实践历程的基本逻辑之一。

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带有鲜明的新时代特色。对于核心概念的创造性运用、对于思想意识层面的战略性关注以及对于重点问题的全局性部署,这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特征,显然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三、引领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

2012年11月,习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偉大的梦想。”2对于作为民族实体的中华民族而言,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其发展的完善形态和理想目标。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表述中,“复兴”一词具有特别的深意:一方面,它暗示了中华民族先后经历了灿烂文明的光辉史和落后挨打的屈辱史,是对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历史梳理,中华民族的复兴不是要凭空造出一个中华民族,而是接续悠久历史的传统,让中华文明重焕光彩。另一方面,它标定了中华民族的发展方向,引领全体中华儿女为了民族复兴而不懈奋斗。在对中国梦的进一步阐述中,习总书记提到:“中国梦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1这着重凸显了中国梦和每一个中华儿女个体之间的关系。2013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指出:“中国梦是国家的、民族的,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2这进一步将中国梦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关系明确化,即中国梦就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由此看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至少体现在两个层面:一个是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自身的复兴,另一个是作为成员的每一个中华儿女个体的美好生活。这两个层面的指向以及现实表征显然有所不同。

如何将整体层面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个体层面的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美好生活统一起来,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从理论层面来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所以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美好生活相等同,是因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了全体中华儿女的根本利益。这个根本利益说到底,就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生存利益和发展利益。没有中华民族的永续存在,则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生存无从谈起;没有中华民族的强大兴旺,则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发展无可依托。当然,更重要的问题存在于实践层面。如何将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作为个体的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美好生活相统一,关键就在于如何能使每一个中华儿女将自己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自觉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之中。从作为中华民族整体的“中国梦”转向作为每一个中华儿女个体的“中国梦”这一过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正可以居于其间,充当逻辑桥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具有事实与规范双重维度的重要内涵:在事实层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基本国情依据,也是每一个中华儿女追求美好生活的根本背景;同时又强调中华大地上的各个民族在漫长历史过程中不断交流交往交融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客观规律,这是中华民族发展历程滚滚向前、面向未来的一贯方向,也是每一个中华儿女认识历史、感知现实、规划未来的理性基础。在规范层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一个基本理念,可以指导开展民族工作具体实践的各个方面,可以统合坚持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坚持民族平等原则、坚持民族区域自治、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繁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等众多战略举措,可以激发每一个中华儿女的民族认同感和为民族复兴矢志奋斗的主人翁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弥合两个层面“中国梦”之间的逻辑距离,而“铸牢(培育)”这种意识则将这一问题的解决落实到了具体实践之中。

一方面,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五个认同”从根本上奠定了各族群众自我意识的基础,为每一个“我”思考相关问题确立了逻辑起点和价值原点,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情感认同的明确指归和可靠依托。更进一步地,“五个认同”承继历史、切中现实、指引未来,既顺应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又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主观意愿,将潜意识的情感认同推升为有意识的理智认同,并且以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的思想问题为着眼点,涵盖行动主体、环境背景、动力机制、价值目标各个方面,构架了一套完整的行动哲学3。从中华民族整体层面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中华民族自我确证的核心体现;从每个中华儿女个体层面讲,“五个认同”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得以确立的根本保障。这两个层面最终交汇构筑成为同一个正在不断巩固的历史事实——中华民族是全体中华儿女共有的精神家园。

另一方面,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现实基础。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不断充分展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从过去走向未来的现实图景。一方面,从交流到交往再到交融符合民族关系的一般历史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基本民族理论所揭示的民族界限消失合而为一的终极形态相吻合;另一方面,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思想意味着中华民族生成、发展与巩固是一个逐步发生的历史过程,无论是“逆流而动”还是“急流猛进”,都有违民族融合的客观规律。这一基本规律是新时代开展民族工作的底气所在,也是方向所指。遵从这一历史规律顺势而为,中华民族一体多元的格局就会不断得到巩固,共生、共存、共长、共建、共享、共荣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会越来越深入人心、牢不可侵。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着眼于中华民族这一整体和每一个中华儿女个体之间的精神联结,从事实和规范两个层面阐述了每一个中华儿女何以能团结成为一个稳固的整体,并且将个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相统一。这一思想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升至新境界,为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这正是其引领未来的意义所在。

总之,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才能深刻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思想的理论境界和实践智慧。历史地来看,这一思想继承了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基本原则,凝结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新成果,必将引领全体中华儿女为了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不懈奋斗。它既蕴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民族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也代表了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在历史演进过程中不断拓展完善的最新形态。可以说,这一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重大成果,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发展完善的前进路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宣言。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3] 費孝通等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

[4] 金炳镐编.新中国民族政策60年[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5]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杨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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