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恺
在大众休闲旅游盛行的当下,景区高昂的门票价格往往被民众所诟病。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着力引导和推动景区门票价格回落,以适应公众消费能力。环顾历史,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宋代,人们的出游活动已渐成常态。那么,宋代的旅游胜迹是否要收取门票?其价格又如何呢?
两宋时期,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使市民生活逸趣横生。宋朝境内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催生了旅游活动的兴旺。从北至南,既有山、湖、溪、岩、洞等自然资源,亦有寺观、园林、楼阁、古迹等人文资源,尤其是市坊规制被打破后,喧闹繁华的市井民风引人留恋驻足。此外,清新脱俗的乡野情趣,也吸引不少文人墨客纷至沓来。在当时,除皇庄和部分私家园林外,绝大多数的游览胜地都是免费向公众开放的;但在一些寺院宫观或私家园林处,收费才能游览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在宋代,声名远播的寺院宫观大多建于风景秀美之地,北宋文人苏辙就吟诵有“四方清净居,多被僧所占”的诗句。除了优雅的自然环境外,不少寺院宫观还有独具特色的景观。如河南省浚县的太平兴国寺,就以“牡丹红紫盛开”名扬天下;闻名遐迩的嵩山少林寺,则以险峻幽邃的嵩山为屏障,引八方来客前来游览。这些著名的人文景观令游人心驰神往,流连忘返。当各地的游人来到寺院宫观游览之时,僧道们嗅到了背后的经济价值,于是便向来访之人酌量收取规费。
宋代佛道颇为盛行,凡来到寺院宫观的游客大多为虔诚的善男信女,他们以钱币或实物的方式,捐纳相应之物,以供养自己所信奉的神灵,继而达到祈求和还愿的目的。南宋文学家洪迈在《夷坚志》卷十四《董氏祷罗汉》中就记载了乡民祈愿捐纳之事:“乡人董彦明,三十余岁未有子,与其妻自鄱阳偕庐山圆通寺,以茶供罗汉,且许施罗帽五百顶以求嗣。”董氏夫妇以求嗣祈愿为目的,前往庐山圆通寺供纳祝祷,其本身就是一种宗教旅行活动。他们抵达寺院后,施舍了不少茶叶和五百罗帽,以此作为向寺院进缴的规费。
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十二月,知天雄军府周起向宋真宗进谏,称五台山僧人“镂木饰金为冠,上设释迦等像”,以此引诱游人及香客“诳民求钱”,奏请宋真宗下诏禁止。宋真宗体察后,遵其所请。所谓“诳民求钱”,实质上就是游人向寺院缴纳规费。北宋陶谷所著《清异录》记载,汴梁府的封禅寺内有一铁香炉,炉边“锁一木柜,窍其顶,游者香毕,以白水真人投柜窍”。这里所说的“白水真人”,其实就是对金钱的戏谑之称。封禅寺单凭这一木柜,能“收此以为一岁麦本”,可见寺院仅靠香火钱,就可积攒丰润的收益。
如果说寺院宫观向香客收取的规费较为隐晦的话,那么私家园林面向游客所收取的门票则更为直截了当。宋代营造私家园林渐为风尚,一些实力雄厚、财赀颇丰的达官显贵和富贾巨商,往往耗费巨资营造园林。苏州沧浪亭便是由其首位主人—北宋著名诗人苏舜钦购地所建,好友欧阳修在《沧浪亭》一诗中对苏舜钦营造宅邸的花费坦言:“清风明月本无价,可惜只卖四万钱。”北宋初年,李侯在其寓所“开一园,构一亭,竹树花卉少而且备,游赏宴息近而不劳。其始也,患土地之不广,则倍价以市之”,营造所费多达四百万贯。尽管这些私家园林多由个人出资兴建,但建成后大多面向民众开放游览,如吴兴(今浙江湖州)的丁氏园,“春时纵郡人游乐”;苏州的南园,早期为“吴越广陵王之旧圃也。老木皆合抱,流水奇石参错其间”,此后,宋徽宗将南园赐予蔡京,“每春,纵士女游观”。
事实上,私家园林面向公众开放之举颇受民众欢迎,但这种开放并非是无偿的。不少私家园林都要向游客收取门票,才能允许入园参观。宋末元初的徐大焯在《烬余录》中记载了苏州官宦朱勔营造泳水园后,面向游客收取门票之事:“朱勔家本虎丘,用事后构屋盘门内,名泳水园。中有双节堂、御容殿、御赐阁、迷香楼、九曲桥、十八曲水、八宝亭。又毁闾门内北仓为养植园,栽种盆花,每一花事必供设数千本。游人给司阍钱二十文,任入游观,妇稚不费分文。”据记载,泳水园内不仅有亭台楼阁,还有花卉展陈,吸引了不少游人驻足观赏。园门口不仅有称为“司阍”的专人进行收费,而且还明确了收费标准,即每张门票20文,妇女和儿童则分文不收。
北宋文臣马永卿在《元城先生语录》中记载了名臣司马光营造独乐园并收取门票之事:“老先生于国子监之侧得营地,创‘独乐园,自饬不得与众同也。以当时君子自比伊周孔孟,公乃行种竹浇花等事。自比唐晋间人,以救其敝也。独乐园子吕直者,性愚鲠,故公以直名之,有草屋两间,在园门侧。然独乐园在洛中诸园,最为简素,人以公之故,春时必游。洛中例,看园子所得茶汤钱,闭园日与主人平分之。一日,园子吕直得钱十千省,来納。公问其故,以众例对,曰:此自汝钱,可持去。再三欲留,公怒,遂持去。回顾曰:只端明不爱钱者。后十许日,公见园中新创一井亭,问之,乃前日不受十千所创也,公颇多之。”独乐园风景绝佳,加之司马光无人企及的名望,使得此园名声大噪,参观游览者络绎不绝。园内由一名叫吕直的差役负责看护,因游人如织,仅一天所收取的茶汤钱就高达十千。所谓的茶汤钱,实质上就是现代人所说的门票。
除了寺院宫观、私家园林收取门票费用之外,一些人还将园内所种植的奇花异草作为观展之物,向游客收取一定的观赏费。北宋文臣蔡绦在《铁围山丛谈》中就谈及观赏牡丹花需缴纳观赏费一事。“姚黄”本是牡丹花中的珍品,“洛阳人为吾言:姚黄檀心碧蝉生异花,黄独号花王,虽有其名,亦不时得,率四三岁一开,开或得一两本而已。遇其一,必倾城,其人若狂而走观,彼余花纵盛弗视也。于是,姚黄花圃主人是岁为之一富”。种植姚黄花的主人凭借收取观赏费一项,“是岁为之一富”,可见其中利润丰厚。
北宋文人欧阳修在《洛阳牡丹记》中说:“魏家花者,千叶肉红花,出于魏相仁浦家,始樵者于寿安山中见之,斫以卖魏氏。魏氏池馆甚大,传者云,此花初出时,人有欲阅者,人税十数钱,乃得登舟渡池至花所。魏氏日收十数缗。”缘于魏家园内有名花“千叶肉红花”,凡游人欲观赏者,需缴纳“人税十数钱”。也就是说,只有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够观赏此花。北宋文人张邦基在《墨庄漫录》中记载了陈州(今河南周口)花户因栽培奇花,向观赏者收取费用一事。宋徽宗政和年间,张邦基“侍亲在郡”,花户牛氏的家中“忽开一枝,色如鹅雏而淡。其面一尺三四寸,高尺许,柔葩重叠,约千百叶,其本姚黄也。而于葩英之端,有金粉一晕缕之,其心紫蕊,亦金粉缕之”。牛氏将这个独特的花卉品种“以缕金黄名之”,并将此花悉心看护起来,“于门首,遣人约止游人”,规定只有“人输千金,乃得入观”。于是,牛氏单靠此花,在数十日间,就获取了近千贯的收益。有趣的是,张邦基自己也按捺不住好奇之心,通过向花户交付一定的观赏费用,才始见此花真容。
宋代旅游胜迹兼收门票,其本质反映出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精于商道的宋人依托寺院宫观、私家园林、奇珍异宝等独特资源充分获取经济收益,已然成为宋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普遍现象,从而助推了两宋旅游经济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