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知识转移的研究现状与未来展望

2020-09-16 10:32:34高宏伟刘海军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20年7期
关键词:产学边界科学家

高宏伟,刘海军

(东北大学东北振兴研究中心,辽宁 沈阳 110069)

一、引言

自20 世纪70 年代知识转移的概念提出以来(Duncan,1972;Teece,1977),组织间知识转移已经成为管理学和经济学研究的重点领域。作为知识转移的重要范畴,产学知识转移问题自产生伊始就获得了广泛关注,尽管在如何测度知识转移绩效及各影响因素作用方式等方面仍存在分歧(F Rossi et al.,2015),但对产学知识转移作为企业知识获取的重要渠道及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作用已经达成共识(OECD,2003;A Bellucci,2016)。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围绕产学知识转移已有大量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一些学者对产学知识转移的研究进行了文献总结,如产学知识转移模式与知识转移效果(Perkmann et al,2007)、高校研究成果的商业化与创新创业(Rothaermel et al.,2007)、产学知识转移的动机、模式、运行机制、影响因素及绩效等(刘春艳等,2014;S Ankrah&O AL-Tabbaa,2015;Esther de Wit de Vries et al,2018),这些文献综述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对现有研究的观察,对产学知识转移的研究逐渐从聚焦知识转移过程的微观分析,扩展到融合社会学相关理论、探究经济与社会对产学知识转移的交叉影响,将产学知识转移置于更大范围的经济与社会情境之中。沿着这种思路,文章归纳了产学知识转移的“过程”“网络”以及“边界组织”三种研究视角,对每种研究视角下产学知识转移的基本内涵、主要观点、研究脉络等方面进行梳理,并基于三种研究视角相融合的趋势,给出未来产学知识转移的研究方向,期待为产学知识转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做出贡献。

二、“过程”视角下的产学知识转移

1. 产学知识转移的过程

产学知识转移被界定为高校和企业通过一定的转移渠道实现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交互传递的过程(J Birkinshaw et al,2000;William H.A&Johnston D A,2004;洪勇等,2018)。Nonaka I&Takeuchi H(1998)提出SECI 知识转移过程模型,包括社会化、外部化、综合化及内在化四个阶段,认为知识创造的本质是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持续转化、不断转化重组的过程。William H.A&Johnston D A(2004)将SECI 知识转移模型进行扩展,认为产学知识转移经历“社会化、外部化、综合化、内在化”的持续转化过程,显性和隐性知识在“个人—项目—组织—个人”中循环往复和不断转化,但产学知识转移的关键条件与组织内知识转移存在差异(图1)。

图1 产学知识转移的转化重组过程

首先,合作意图。反映了双方对合作的渴望和付出的努力程度,是判断知识产出真实性和有效性的最重要判断标准,反映了什么样的知识是企业认为最重要和最需要的。其次,研究自主权。即个人、团体和组织按照自身意愿采取行动的程度,对创造力至关重要,能够为创新活动提供所需的灵活性,是研发计划设计的重要概念(SingieA.W.&Spurgeon. WM.,1996)。第三,冲突协调。虽然企业和大学的资源互补是潜在强有力激励,但不同的文化和研究传统意味着产学关系往往复杂且脆弱(Reams,1986;Phillips,1991),大学与企业分属于经济社会系统中的不同群体,研究文化与商业文化具有不同的目标和奖励回报结构(P.Craig Boardman&Branco L.Ponomariov,2007)。研究者之间也存在竞争,而且带有“赢者通吃”(Winner-takes-all)特征,迅速公开研究成果能提高研究者的声誉和学术地位,也会带来更多研究资源,而企业的目的是独占新知识带来的垄断收益,在获得专利保护之前对知识进行保密是企业的最优选择。第四,信息冗余。冗余是校企之间知识与信息共享的重叠,而非不必要的重复,能促进成员之间进行大范围的交流与共享,但其有效性建立在共同语言、共同认知和共同实践的基础上(LubatkinM.et al,2001)。最后,互补性资源。Teece J(1986)在“创新获益模型(PFI)”中回答为什么一些首先创新的企业难以成为最终受益者?除了专利保护、产品主导设计之外,一个重要解释变量是企业的互补性资源。在校企合作情境下,企业互补性资源体现为与高校研发成果相配套的生产制造资源以及营销等商业化资源,互补性资源影响着高校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2. 影响因素

围绕产学知识转移的过程模型,探寻影响产学知识转移的关键因素是该领域研究的主要方向之一。对产学知识转移影响因素的研究,可分为单层面和多层面两类。单层面包括:第一,知识层面。知识多以论文、研究报告和专利形式进行编码化,但知识专用性和复杂性超出企业的认知范围,所产生的知识模糊性成为阻碍知识从高校向企业转移的主要障碍(Coff et al.,2006)。第二,组织情境。知识转移的效果既取决于企业的吸收能力(Cohen & Levinthal,1990)和组织情境因素,如企业规模(Lauresen &Salter,2006)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科层制VS 扁平化)、组织文化(Gupta A K&Govindarajan V,2000;Santoro M D& Gopalakrishnan S,2000; Ulhøi J,Neergaard H,Bjerregaard T,2012),也决定于高校的研究能力和对知识的编码能力(M Perkmann,2011;D' Este&Iammarino,2012)。第三,产业层面。依据产业创新动力的差异性,存在科学驱动型产业和技术驱动型产业两种(Pavitt K,1984;Mansfield E,1991),Bekkers R et al(2008)对科学驱动和技术驱动型两类产业的产学知识转移模式进行实证比较发现,生物医学等科学驱动型产业中,主要模式是专利许可、研究人员流动以及合作研究,但在钢铁、汽车等技术驱动型产业中,专利许可并不是主要转移渠道。第四,制度层面。相比于基础研究领域,工程技术等应用研究领域中校企合作频率更高(Boardman,2009)。国家政策导向不仅影响着行动者对创新合作的认知,也为其提供了相应的规范和激励。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校企合作都经历了从私人关系向正式组织合作转型的过程,政府的法律和政策工具起到关键的“杠杆作用”(Carayannis E G et al,2000),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大学成为独立法人、确定大学和研究者拥有知识产权主体地位以及组建各类技术转移组织等(K J Lee,2011)。

多层面分析侧重跨层面因素的交叉影响,探索宏观和微观层次之间联系及其交叉作用对产学知识转移的影响(Phan P,2006)。如知识模糊性、大学研究能力和企业吸收能力、组织情境对知识转移绩效和企业创新绩效的交叉作用(邹波、于渤等,2012)。转型经济背景下,产学知识转移多处于“市场—政府二元调控机制”之下,政府仍然保持很强的支持和干预作用(原长弘等,2012),公共政策和高校组织结构之间互补或替代对行动者激励的影响(Freitas I MB&Verspagen B,2017)。

图2 产学知识转移的影响因素

3. 转移渠道

根据知识模糊性程度、双方互动频率以及知识流动方向,公共与私人之间知识转移渠道分为学术商业化渠道和学术参与渠道。学术商业化渠道是指专利转让和许可等形式,多为一次性交易,互动频度较低,知识主要从高校向企业流动,多采用市场体制下的契约治理机制(Landry R et al,2006;Wright et al,2008)。学术参与模式主要包括委托研发、合作研发以及科学咨询等合作形式,企业向高校披露关键技术问题,高校为企业提供解决问题的新知识,知识与信息为双向流动,各方互动频繁(MPerkmann et al.,2013)。两种渠道之间存在动态交互以及时序交替关系,学术商业化渠道往往是学术参与渠道的前提与基础,学术参与渠道产生的新知识通常通过商业化渠道向企业转移(J.M.Azagra-Caro et al,2016)。

4. 治理选择

关于治理选择,学界高度关注这样几个主题:

(1) 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和“合作收益分配困难”

由于“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校企双方事前无法对所有可能发生情况进行预判,容易滋生“机会主义行为”和事后的“收益分配困难”。科层制是交易成本最小的治理机制(苏敬勤,1999)。社会网络的相关研究认为,即使双方投入较高的专用性资产、互动频繁且知识开发的不确定性大,强关系可以成为科层制的替代机制,信任和声誉激励也能化解校企互动的各类交易风险(J E.L.Bercovitz&MP.Feldman,2007)。信任水平较高时,企业倾向与科学家个人签约,采用单边治理形式以保持对合作过程的控制力和创新成果独占性;在信任水平较低的情境下,企业倾向于与大学签约,采用双边治理以获得更大范围的资源支持,同时利用大学层级体制对科学家进行监控以减轻信息不对称问题(I.M.B Freitas&A Geuna&F Rossi,2013)。

(2) 企业创新战略与产学知识转移治理形式选择

若企业创新互补性资产较强、主导设计成熟,则企业会构建弱的创新独占性机制,放宽知识产权和公开发表限制,以激发高校及科学家的研发积极性(J Teece,2018)。探索式创新战略比利用式创新战略要求采取更为紧密的互动形式,以保证新知识的开发效率和缩短市场化应用的进程(J E.L.Bercovitz&MP.Feldman,2007)。

(3) 大学治理对科学家参与的激励作用

大学推动科学家参与企业合作一直是政策和研究关注的重点领域,其注意力放在如何提高科学家参与产学知识转移的意愿。现有研究表明,大学鼓励科学家参与产业合作的导向、大学领导者的重视程度、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能力对科学家参与企业合作起到正向调节作用(Jun-You Lin,2017),大学和科学家在知识转移收益的分配比例以及知识转移在科学家职业晋升的权重也起到关键作用(N Fukugawa,2013)。

5. 小结

从过程视角出发,现有研究还原了校企知识转移的微观过程,突出了显性和隐性知识在高校和企业之间不断传递、持续转化的本质特征,对产学知识转移影响因素的研究也从早期围绕知识属性和组织特征等微观层面,逐步扩展到产业差异和国家政策导向等宏观因素对产学知识转移的影响,产学知识转移的相关研究逐渐从微观过程上升到宏观层面,并探索宏观和微观的联系与互动对产学知识转移的交叉影响。大学和企业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群体,每个群体拥有为群体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信念、行为规范、风俗习惯等,对内维系着群内的相似性和同一性;对外则维系着群体在社会体系中的声望和地位(Israel J&Tajfel,1972)。尽管维持了群内共同行为规范,但也造成群体之间的互动的障碍(郭金山、芮明杰,2004)。伴随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的大发展,社会主体依托日益丰富的网络工具跨越群体边界进行互动,得益于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理论、伯特的“结构洞理论”,聚焦主体之间正式与非正式关系对稀缺性资源获取利用的影响成为重要的切入点,并产生了“社会资本”“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等重要概念工具。尽管这些概念对经济社会现象具有强大的解释力,但无法直接和间接观测,反而限制了其应用与扩展的实证分析。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社会网络分析的出现成为实现个人与组织间关系及关系网实证研究的“支撑技术”,其基本观点是个人或组织之间社会关系构成了社会系统中若干个网络,整个社会是由这些网络构成的大系统(Scott,1991)。依托社会网络分析实现了对网络规模、结构、关系强度等特征的分析,并为网络特征与网络效率关系的实证检验奠定了基础。

三、“网络”视角下的产学知识转移

从社会网络视角出发,产学知识转移网络是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知识转移的一系列正式与非正式关系的集合(吴贵生等,2001)。通过网络形成强联系有助于促进大学与企业形成信任关系,增强共同开发新知识的意愿,抑制机会主义行为(Constantin D L,2015;Bellini E et al,2018)。围绕大学与企业知识转移网络的形成与演化,相关研究呈现两条主线:

1. 聚焦科学家个体知识转移网络

针对科学家个体知识转移网络的研究可分为两类,一是探究科学家研究能力、社会资本及科学家私人关系网络等对知识转移网络形成的影响。针对论文和专利网络的实证分析表明,产学知识转移网络呈现出以学术科学家为核心的“小世界”网络特征,缩短科学家和企业研发人员的地理和认知距离是促进知识转移的关键(MBalconi&S Breschi&F Lissoni,2004)。二是行动者角色特征和网络位置对知识转移网络的形成与演化。那些既是论文作者又是专利所有者的“学术企业家”,对科学家网络和企业研究人员网络起到关键桥接作用,在基础科学与私有技术之间扮演着“经纪人”角色,其在网络中的中心性越强,基础科学与私有技术联系越紧密(Lissoni&Sanditov,2007;Breschi S&Catalini C,2010)。并非所有“学术企业家”都能与企业研究人员保持强关系,只有专利和论文高产的、充当“技术守门人”的“明星科学家”才能在学术网络和研究人员网络中占据中心地位(Lissoni F,2010;G B Wang&J C Guan,2015)。

2. 聚焦高校与企业间的知识转移中介

成功的中间组织需要同时具备“边界跨越者”、“经纪人”和“知识守门人”三种功能,它们共同决定了中间组织能否占据网络中有利的“结构洞”位置(Tortoriello Met al,2016)以及是否拥有协调各方关系的领导力(F Lee&D.M.Waguespack,2007)。能够根据以往合作经历、所转移知识的属性对供需双方进行匹配,调节合作过程并拓展双方社会关系网络(Muthu De Silva,2018)。基于资源与能力视角,Allen T.Alexander(2013)对知识转移中介的资源与能力进行了实证考察,研究发现中介组织的经验、人力资本和经费预算是耦合校企关系促进知识转移的先决条件,对合作项目的管理能力、促进面向企业知识开发的支撑服务能力是中介的核心能力。Teplov R(2017)对中介组织的“互联网线上平台”对产学知识转移的影响进行了研究,认为“互联网线上平台”扩大了大学研究成果的宣传效应、依靠线上平台也降低了科学家与企业之间的协调成本,通过线上平台将企业需求进行向校内科学家“众包”,扩大了知识搜索范围,针对同一企业技术问题带来多样化的选择方案。

3. 小结

社会网络视角的研究成果认为,社会网络产生的社会资本对跨越高校和企业的群体边界,对产学知识转移起到重要促进作用,但其理论观点还存在可讨论空间:一是关于产学知识转移障碍因素的实证研究表明,认知距离对知识转移的负面影响仍然很大(A Muscio&G Vaiianti,2014),认知距离虽然没有阻碍各方合作可能性,但却限制了个人互动从而抑制隐性知识转移,而且没有因为合作经验的存在而减弱(Daghfous's,2004;Muscio and Pozzali,2013)。二是对大学参与产业创新的社会价值的争论。大学与产业合作会破坏自由探索的学术传统,阻碍大学基础研究的发展(PTheotoky et al,2002)。大学首要价值仍然是创造新知识并广泛传播(Crespo&Dridi,2007),但企业对新知识排他性独占以获取垄断租金的利益诉求,通常要求科学家放弃或延迟发表,阻碍了新知识的扩散。如何在大学基础研究和产业合作之间寻求平衡,既促进大学与企业之间有效合作、加速知识转移,又保持大学科学家独立探索精神,提升基础研究产出,无论是对理论发展还是相关政策的制定都是非常重要的研究主题。

四、边界视角下的产学知识转移

边界是经济和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如效率边界(Ronald H.Coase,1988;Oliver Williamson,1985;杨小凯,1993),资源与能力边界(Penrose E.T.,1959)以及知识边界(Russell W.Coff,2003),强调了组织作为资源、能力、知识以及治理系统存在的基本逻辑。从更为抽象的层面,在开放系统理论(与之相对的是封闭系统) 中,边界被界定为个体、组织或群体维持自身特殊属性,实现与外部环境进行有效互动的场域(Aldrich and Herker,1977),分为心理边界、物理边界和社会边界三个维度(保尔森、赫尼斯,2005)。相应的,边界管理(Boundary Work)是个人、组织、群体与外界环境实现有效互动进行资源交换的同时,维系自身社会边界、物理边界与心理边界,免于被环境不确定性干扰的一系列管理与协调工作(Lamont and Molnar,2002)。在科技与社会关系领域(STS),边界以及边界管理的重要作用在于在提升科学为政治服务能力的同时,维持科学家群体自由的科学探索精神,避免科学过度政治化,通常为一系列的文本、工具、场景、共识会议和契约等(TF Gieryn,1983;S.L.Star&J.R.Griesemer,1989;S Faraj,A Yan,2009)。

边界组织是边界管理活动制度化和组织化的产物,为边界管理的产生和运用提供了合法化空间,对稳定科学与政治之间边界起到极大促进作用(D.H.Guston,1999;李正风,2006)。边界组织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热点分析,如软件开源挑战者和维护者之间(O' mahony&Bechky,2008)、新兴技术的公众合法性获取(Guston,2001)、气候治理(Jeremy Franks,2011)等问题。尽管研究领域不同,但都证实了边界组织通过边界管理活动稳定各方利益诉求,促进基础科学向实际应用转化的重要作用(Guston DH,1999;Callister R R,2001;Agrawala,2001;J.N. Parker and B.I.Crona,2012),且逐步形成了通过边界组织观察科学与社会之间边界管理活动的研究传统(Hellstrom T,Jacob M,2003;樊春良等,2018)。围绕产学知识转移问题,相关研究沿着以下路径展开:

1. 边界分离情境

多出现于各国政府推动高校企业转移知识的早期探索阶段。如Yong S.Lee(1996)对115 所美国研究型大学的1000 名研究者调查显示,大多数研究者赞同政府推动学术研究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理念,但反对和企业建立紧密商业关系,担心过度商业化会干扰学术自由,普遍将学术研究和校企合作视为相互冲突的两种活动。H Guston(1999)将政府与科学家之间关系归结为委托—代理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科学家容易产生“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政府无法对科学家进行实时监控,也无法衡量科学家向企业转移知识的实际效果。边界组织在政治和科学家之间成为“双向代理人”,将知识转移活动与科学家科研活动剥离,同时代理政治家监控功能,通过“双向”代理机制,实现三者在知识共同生产上的专业化分工,既维护了科学家的认知权威,避免过多政治干预,也完成了科学家知识推动经济增长的政策目标。

强化“企业用户参与”是提高科学家研究需求导向性和快速响应能力的关键(J.F.Caron-Flinterman et al,2006),但用户参与及程度对科学家的角色定位和对研究过程的决策权会产生显著影 响 (Davenport,2003; Gulbrandsen,2005)。 L Klerkx & C Leeuwis(2008)将边界组织分析扩展到企业用户参与科学家知识生产过程的情境,用户参与给科学家造成多重角色压力并产生了控制权冲突,边界组织从科学家与政治家的“双向代理人”转变为科学家、企业、政府的“多向代理人”,但边界组织能否胜任这种角色取决于边界组织能否获得政府的授权以帮助其成为网络权威。

2. 边界融合情境

随着高校、政府和企业相互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学术、政治和商业之间边界不断激活并且产生重叠,呈现出螺旋上升的状态(Leydesdorff and Meyer,2006),边界组织被视为占据着学术、政治和商业的“混合空间”,并服务于高度异质的利益相关者群体(T Hellström&MJacob,2003),面对的潜在利益冲突也更加复杂。如科学家跨学科合作与传统学术奖励制度的矛盾,基础研究与问题导向性研究、研究自主权与用户控制权、知识生产的长期性与实时性之间矛盾等等(B.L.Ponomariov&P.CBoardman,2010)。当各方利益诉求不可通约性较弱情况下,边界组织的联合治理机制和契约机制,在帮助各方识别共同利益、提高互动频率,促使各方形成共同认知的同时,也在各方权利与责任、投入与收益之间划定了清晰边界(O'Mahony&Bechky,2008),但当利益诉求不可通约性较强时,边界组织根据利益相关者的优先等级和不可通约程度,通过调整组织结构和重塑研发目标等边界工作进行适应性的动态调整(J.N.Parker and B.I.Crona,2012;S Smith and V Ward,2015)。当合作中涉及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情境下,还需要在促进企业间知识的有效共享与避免泄露之间寻求平衡以激发企业投入有价值知识与信息。M Perkmann&H Schildt(2015)识别了边界组织处理这类矛盾的两种核心机制,一是通过“调节式披露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知识泄漏以激发企业披露关键研发问题;二是通过“多目标耦合机制”允许科学家公开科学成果以激发科学家研发努力,但两种机制的有效运行高度依赖于边界组织在利益相关者群体中的可信程度,同时也依赖于企业群体所掌控的创新互补性资产强弱情况。

3. 小结

现有研究将政府支持下的各类合作创新组织视为边界组织,针对合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和知识独占权配置问题,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了边界组织稳定产学关系,提升知识转移效果的内在机理和治理机制,但还存在可讨论的空间:现有研究对校企合作的动态演化关注不足。现有边界组织的研究大多数是对典型案例的静态观察,对环境变化与自身资源与能力演化的关注不够。同时,边界组织理论最初源于科学与政治之间“边界维护”重要性的探讨(Guston,2001),但随着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边界日渐模糊,绩效考核和建立独立财务账户等市场化制度在高校中被普遍采用(N Fukugawa,2013),试图明确区分高校和企业边界不太现实,将边界维护作为核心焦点也极大限制了边界组织理论的发展。因此,将边界组织作为由利益相关者构成的一类网络,将社会网路及嵌入性等核心概念引入到边界组织理论分析之中,将对边界组织研究的扩展与深化产生重要影响。

五、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方向

“过程视角”还原了校企合作中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持续转化的过程,强调了知识模糊性、组织特征、转移渠道以及治理机制对产学知识转移效果的影响。“网络视角”突出强调网络关系形成的社会资本对跨组织知识转移的重要促进作用。在边界组织视角下,将边界组织视为利益相关者形成的一类特殊网络,探究边界组织中校、企、政等各类行动者之间互动关系对科学产出、成果应用以及科学向成果应用转化的影响,既有助于“过程”和“网络”视角之间的融合,也进一步丰富边界组织研究的理论体系。在三类视角深度融合的趋势下,建议朝着三个方面持续努力。

1. 打开边界组织内校、企、政共同认知形成与演化的“黑箱”

关于产学知识转移障碍的实证研究表明,认知距离仍然是阻碍产学知识转移的主要因素,是校企合作关系不稳定的主要来源(MPerkmann,2011;A Muscio&G Vaiianti,2014)。关于边界组织的现有研究表明,边界组织通过边界管理能够形塑共同认知、提升互动质量进而提升知识转移效果(Guston,1999;L Klerkx&C Leeuwis,2008;M Perkmann&H Schildt,2015),但对边界组织如何促进校、企、政各方形成共同认知还没有清晰的答案。关于认知科学和行动者网络理论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类与非人类行动者的交互作用对行动者认知的形成与演化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将边界组织视为校企政形成的一种知识转移网络,探究随着创新过程各方共同认知形成与演化的过程与机理,对丰富边界组织理论的具有重要意义。

2. 探究边界组织的边界管理创新产生的内在机理及对知识转移效果的影响

边界组织可以通过组织结构和战略目标调整,重塑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以适应不断变化外在环境(J.N.Parker and B.I.Crona,2012;S Smith and V Ward,2015)。我国政府将高校和研究机构以及企业资源进行整合,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组织形式构建新型校企合作关系,通过联盟内成员关系的观察,各方从最初的契约关系向“共建研发实体+共建研发成果转让基地+联盟”转变(高宏伟、肖广岭等,2018)。现有研究尚未从边界组织视角对校企合作联盟的动态变化以及对知识转移效果的影响进行分析。

3. 探究边界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对跨区域、跨领域知识转移效果的影响

考虑到我国科学资源集聚在特定区域中特定大学的现实(刘烨等,2016),边界组织之间的分工与协调对跨区域产学知识转移效果影响是未来的重要研究方向。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产业的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日趋明显,跨领域的交叉集成逐渐成为校企合作的主要方向,因此探究边界组织之间分工和协作对跨领域产学知识转移的影响也是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将对深入推进新型技术的扩散与应用,带动产业间融合发展,从而衍生更多新兴产业,实现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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