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建设绿水青山的美丽中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广大公民的共同参与。每位公民都应主动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不断提升自身的生态意识,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关键词:美丽中国 公民生态意识 培养
建设美丽中国,需要改善和建设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广大公民的共同参与,中国进入了新时代,公民的生态环境行为必须跟上时代步伐。然而,我国很大部分公民生态意识还很差,要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培养公民生态意识,调动公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性。
一、公民生态意识存在的问题
1、公民对生态环境问题关注不够
具备一定的生态保护知识是公民生态保护实践的基础和前提,随着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加强了对公民生态意识教育,使公民对生态文明有了一定的认识,一些公民自觉地投入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尽管如此,很多公民由于文化素质较低,生态保护觉悟不高,缺乏学习主动性,很少主动学习和深入研究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生态信息来源窄,通常只能从大众媒体获取一定的生态环保讯息,对生态环境知识掌握整体水平仍然较低,仅停留在浅表层次。公民对生态危机的严重性,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2、公民生态道德意识淡薄
公民生态道德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者的趋利行为。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一些经济活动主体以利益的最大化为追逐目标,为了个人经济利益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甚至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来谋取自己的利益,乱砍滥伐资源,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粗放式生产“三废”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二是政府官员过度的政绩观。出于经济指标增长和政绩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过分强调GDP的增长,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熟视无睹,甚至违规批建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三是公民生态消费观的扭曲。部分公民无视生态环境的承受力,互相攀比追求奢侈、浪费的生活方式,特别是餐桌上的浪费现象尤为突出。
3、公民生态责任意识欠缺。
长期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是政府主导,生态环境保护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管理模式,国家对公民生态责任缺乏明确要求,也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民生态责任调控机制。特别是部分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大量使用行政力量,公民在对待生态环境问题时不能摆正自己的地位,过分依赖政府,缺乏生态责任意识认为处理生态环境问题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从而对身边的环境污染事件视而不见。公民大多对自身没有直接关系的环境问题采取消极态度,不积极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来,公民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体现。而一些企业把自身利益看得较重缺乏生态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德,明知生产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仍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换取自己的利益。
二、培育公民生态意识的对策
1、加强公民生态国情教育
加强公民生态国情教育,使公民在深刻认识生态国情的基础上树立生态忧患意识,进而激发其生态责任感。要广泛开展生态国情教育,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生态宣传,从而提升公民的生态环境意识、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让他们认识到生态危机给人类生存带来的威胁,提高他们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愿望,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从小培养公民的生态意识非常重要,生态国情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要把生态国情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在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大学教育中开展以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教育教学活动,通过学生间接影响家长,最后形成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着力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舆论氛围,是增强公民生态意识重要之举。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舆论宣传工作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配备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宣传队伍。二是宣传工作全覆盖。宣传工作不能流于形式,宣传工作者必须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并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所惑。三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标语、电子屏幕、黑板报、环保图片展、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宣传生态环保知识。注重用大众喜闻乐见的话语或形式宣传生态知识。
3、鼓励公民参与生态实践
公民生态意识的培养有赖于在日常生活中不断深化和提升认识,进而规范公民的行为,使公民的生态理念转为自觉的行动。要引导公民的消费行为,倡导“绿色消费”,消费者要树立节约资源的消费观,养成节约的生活方式,在生活中注重使用生态环保产品,购物时尽量使用布袋子、菜篮子,不用和少用一次性塑料袋、竹筷、塑料杯、饭盒等,注意节水节电。在参与“生态旅游”时,尽量不踩踏、破坏生态资源。引导公民树立低碳生活方式,如节庆日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绿色祭奠、文明低碳祭扫的新理念,积极参与当地的环境保护。
4、加强生态制度建设
加强公民生态意识不仅要靠公民个人生态观念的转变和践行,还有赖于政府的强有力的治理,需要政府从制度层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这样既保障了公民的权益,又对公民的生態行为进行约束。在健全的生态文明制度下,促进公民的生态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一要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而提高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完善生态文明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群众监督”的监管体系,实施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工作制度,有效实施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三是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奖惩制度。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凭公民的自我认知,还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来规范公民的生态文明行为,对生态保护和改善环境作出贡献的要予以奖励,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要实施惩罚。
作者简介:龚亚芬,单位:重庆市秀山县委党校;职务:教师;职称:高级讲师;邮编:40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