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成
作为正厅级官员,张伟曾被誉为“才子”,并历任青海省委党校党建教研室教师、讲师,党校副校长、教育长等职务,因为颇有儒雅之风、授课水平高而受到学员赞誉。然而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不仅迷失了自我,而且为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听到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时,不知道他是否会有无尽的悔意。
色欲抛开“两面人”
张伟,汉族,河南省汝南县人。拥有大学文化的他,于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2003年11月之前,历任青海省委党校党建教研室讲师、副主任、《攀登》杂志副主编(正处级)、主编,其间于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由于才学兼备,笔头功夫又好,2003年11月之后,他升任青海省委党校副校长、教育长,省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成为一名副厅级领导;2013年6月,又进一步升任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成为正厅级领导干部;2014年2月至2018年6月,其任青海日报社社长、党组书记,直至案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张伟受贿都是在2014年之后,此前多年都可以说较为廉洁,这种天壤之别的背后,是因为一个女人陈某的出现。张伟与陈某两人相识于2009年,当时张伟还是青海省委党校副校长、教育长,风度翩翩颇有口才的张伟给陈某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而美丽又颇具风情的陈某也让张伟沉迷不已。
为了讨得陈某欢心,张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家庭,忘记了自己的职责,甚至不惜索贿以讨陈某欢心,这种沉沦让张伟彻底滑向犯罪的深渊。
根据张伟的供述、自书材料和相关法律文书显示,张伟共受贿857万元,其中的835万元都是交给陈某,这些赃款用于给陈某父亲看病、在北京买房装修以及日常开销,只有22万元是用于张伟自己个人的生活开支。讽刺的是,一方面是张伟思想道德的不断滑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另一方面却还为人师表,甚至以讲师团特聘教授的身份为他人做辅导讲座,“两面人”的特质可以说在其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作为曾长期在党校任职的张伟理应成为道德标杆、伦理模范,应当懂得婚外情、纵情声色对党员干部的危害,更应当懂得色欲往往是官员腐败的助推剂,从色到贪只是一步之遥。当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原本一帆风顺的仕途、人生遭遇滑铁卢自然也是情理之中。
频频贪腐为情妇
2013年年底,在与陈某建立情人关系之后,张伟开始处心积虑捞钱。
2014年3月,张伟赴任青海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做房地产生意的周某对其表达想承接新建办公大楼项目以及报社家属院的棚户区改造项目。2014年7月,张伟向周某暗示自己要到北京买房子,但手头比较紧张,首付还差100万元。周某为了之后能够承接工程,于是通过个人关系筹集了100万元转到张伟所提供的陈某母亲俞某账号上。
2014年11月份,做电力设备施工、电力工程承包的老板肖某,想通过张伟承揽青海日报社配电室改造项目工程,张伟也想乘机从肖某处捞到好处,于是他就对肖某说自己女儿要买房,让肖某准备150万元,肖某就答应了。之后不久,肖某便按照张伟的意思,转了20万元定金到陈某妹妹的账上。
2015年4月,张伟再一次打电话给肖某,问其余的钱准备得如何。肖某到张伟办公室说自己已准备了60万元,然后按张伟所给账号将钱转了过去。不久,肖某再次按张伟的安排将剩余的70万元转了过去。肖某所行贿的150万元张伟全交给陈某用来给其父亲看病、交北京购房款以及装修。作为“对价”,张伟让后勤服务部的下屬对肖某进行关照,帮助肖某成功中标,如愿承揽到了工程。
北京某集团青海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杨某于2015年年初在某次饭局上认识了张伟,并向张伟表示想承接青海日报社新闻大厦项目,还向张伟介绍了自己的合伙人李某甲。张伟向他们表示自己想到北京买房。在看中某楼盘后,张伟向杨某等人表示自己首付还差230万,让他们想办法解决。为了承接青海日报社新闻大厦项目,杨某、李某甲于2015年6月2日、7日分两次转150万元、72万元到张伟给的账号上。
2015年9月,由于该工程项目未获批准,杨某以审计部门查账为借口,向张伟索回人民币50万元。案发后张伟面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讯问时辩称,该50万应当不属于受贿款。但由于赃款已经交付给张伟,其返还只属于受贿犯罪既遂后的行为,并不影响犯罪数额认定,故二审驳回了张伟的相关诉求。
张伟和情人陈某在北京看中的房产,房款总价近千万,以二人的经济能力鲜难支付。为了购买房产,张伟在2015年5月向朋友葛某借钱,葛某则找到老乡——某工业废渣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把某。把某为了攀上张伟这棵大树,于2015年6月、7月两次给张伟转款共计100万元。后来把某为了申请贷款,多次找到张伟帮忙出面,张伟也为此事找了相关领导并出面协调。把某为了感谢张伟,在2016年10月、2017年9月分两次送给他10万元、2万元人民币。
变成提款机的下属单位
青海日报社广告经营中心主任王某早在2005年4月份就开始承包青海日报社广告中心,并于2011年开始担任主任一职。张伟到青海日报社任社长后,知道王某通过承包赚了不少钱,且承包合同没到期,加之青海日报社还欠广告经营中心300多万元尚未支付,王某作为下属肯定不敢不从。
从2014年开始,张伟以出差为由向王某索要三五万的现金;在2014年国庆节前,以看望感谢相关单位和老领导名义到王某处索要20万元,王某于是安排出纳到自己的传媒公司支取20万元。2015年春节前,又故技重施,以感谢老领导名义到王某处索要50万元,王某于是将青海日报社以支票形式退的50万元风险抵押金取现,将这50万现金用茶叶包装袋装好到张伟办公室交给了他。2015年3月,张伟又以老家装修房子为由向王某索要40万元,为了掩人耳目,防止被调查,还打了一张借条。没过多久,张伟又以回家祭祖为由到王某处支取10万元。2015年5月、2016年春节前后,张伟又称自己信用卡透支,先后向张伟索要了30万、20万元……后来张伟又以亲戚来青海旅游、女儿生病住院、给父亲过生日等多种理由向王某要钱。
从2014年至2016年期间,张伟共分十次向王某要了188万元,青海日报社广告经营中心成为张伟的提款机。
西海都市报社是青海日报社下属事业单位,人财物都归青海日报社管理,作为自收自支单位,每年都有一大笔广告经营收入,急于为情妇购房、装修的张伟显然不会放过这棵摇钱树。
2015年春节前,张伟借口社里有事要用钱,于是就让西海都市报社总编辑李某乙准备30万元。李某乙于是就安排广告部主任支取30万元的经营款,然后办了三张卡,每张存入10万元。出纳吴某由于经手此事,故出具了借条,广告部主任和李某乙在上面签了字。2016年上半年,张伟又借口要送老领导,让李某乙准备30万元,李某乙凑了20万元现金送给了张伟。在2016年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张伟还特地安排让李某乙把账做好,防止事情败露,李某乙于是安排吴某以出具假收条的方式将账做平。
西海都市报社的人员招聘也成为张伟的受贿途径。雷某是2013年经人介绍认识张伟的,为了将女儿从西海都市报社的临聘人员解决为正式编制,希望张伟多多关照。2014年9月时,张伟情人陈某父亲病重,需要吃一种很贵的药,经了解三个疗程大概要35万元。陈某找张伟想办法,张伟想到了雷某,于是跟雷某说家里有急事需要35万元。雷某说手头紧,但还是按张伟指示转了20万元到陈某母亲俞某的账上。张伟之后跟相关人员打招呼,帮助雷某女儿解决了编制和调动问题。作为感谢,雷某在2016年春节前又送给张伟10万元,张伟收下了。
警钟长鸣
2017年12月26日,青海省纪委发布消息,青海日报社社长、党组书记张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3月2日,张伟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青海省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6月4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消息,经查,张伟违反政治纪律,在青海省委对青海日报社开展巡视期间,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对抗审查,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下属所送礼品;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并进行改造以应付检查,在外考察期间用公款送礼报销;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党代表资格;收缴张伟违纪所得;将张伟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2018年5月31日,张伟被执行逮捕,其受贿案移送青海省检察院后,青海省检察院根据级别管辖规定,将案件交由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张伟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青海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提供帮助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财物,共计人民币85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2019年3月29日,西宁市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伟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到案的赃款人民币807万元由查扣单位依法上缴国库,多退缴的6万元冲抵罚金。张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青海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19年8月16日,青海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常思贪欲之害,一旦放纵自己的贪欲,就会丧失应有的抵抗力和免疫力。而对超越道德、党纪、法律的贪欲,如果不注意修身自律加以控制,就随时可能被“糖衣裹着的炮弹”击倒。张伟作为长期在党校任职的领导干部,本应具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更懂得修身立德、廉洁自律的道理,更能够自觉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然而,2013年之前和之后,张伟的表现可以说判若两人:之前近30年工作积累了良好形象,党和组织对他予以信任、培养并重用;但在之后的短短2年就发生了难以想象的剧变,直至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再一次印证了“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道理,这也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