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娅楠
时间像一个精准过滤器,将苦难的外壳打碎,留下的都是美好的回忆。
——题记
对于从小生活在鲁西南山区的我来说,麦子是我认识的第一种植物,也是家乡最普通的庄稼。暮春时节,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看到绿波荡漾的麦田,闻到麦花独有的清香。麦子的清香不同于其他植物的香气,它的香来自大地最质朴的孕育,经历秋的播种、冬的严寒、春的顽强与坚持;站在一望无际的麦田前,紧闭双眼,就能闻到春天的气息是那样浓烈,收获和丰收的喜悦是那样让人期待。
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站在家门口眺望:远处的青山,山下白带子似的沂河水静静环绕村庄流淌;近处的麦田,在风的吹拂下,起伏、翻滚,好似一片绿色的彩绸在风中摇曳。少不更事的我,在等待辛勤劳作的父母快快回家来;我不知道,这片在我眼中淡雅如山水画般的麦地,其间流淌了父母多少的汗水、倾注了他们多少的爱。直到我慢慢长大,才理解这片麦田不仅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更成为一副镌刻在心底的思念。闻到麦香,就想起和父亲在麦地相处的欢乐时光。虽经岁月洗礼,却永不褪色,仍像儿时一样……
麦子刚刚播种时,并不起眼。但是慢慢地,它们好像一起打过招呼似的,齐刷刷地钻出地面,整齐得让你怀疑自己的眼睛。在冬天到来之前,它们即使再努力地生长,也不会没过脚面,普通的如青草一般。“这不就是青草吗?”父亲望着我明亮的眸子,笑着把我举高,让我再看这块地像什么?我说,我好想在上面打滚,它们就像绿色的地毯。父亲把我放下来,蹲在地边上,指着那一棵棵枯黄的草茎,说:“这才是草。麦子从钻出地面的那一刻起,一直到收割前,都是绿色;它成熟了,才会变黄。而且会把头低低地垂下来。越是结得饱满,头低得越弯。小草呢,从春到夏也都是绿色,但不会结什么果实,秋风一吹,随风枯萎,只能被牛羊啃食。麦子就是麦子,草就是草。”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但我知道了麦子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能结麦粒;那一粒粒米色的麦粒,是一家人的希望。从小就知道越有收获,越要低下头,也许是父亲也没有想到的,他给我上的人生第一课。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万元户开始出现,人们对种地有着极高的热情。春天来了,万物生长。熬过漫漫长冬的麦苗,多么希望喝到清甜的雨水。可是,“春雨贵如油”,老天爷并不怜惜谁,即使奶奶虔诚地烧香祈雨,也求不到一滴雨。所以,浇地就变成了我们鲁西南地区最“疯狂”的一件事。浇地需要抽水机,一个村有一台抽水机就很稀罕了。所以争着抢着浇地,甚至为了浇地大打出手都能理解。父亲是共产党员,无论干什么都是先人后己,浇地也是。记得那时我刚上一年级,一天夜里,我们一家人马上要休息了。邻居大叔急慌慌地来敲门,说是轮到我家浇地了,要父亲快些去。父亲好像要出去打仗似的,快速穿好衣服,一把拉起自行车就往外跑。我还从来没见过父亲这种着急忙慌张的架势。睡不着的我大声嚷着也要一起去,理由是可以帮忙拿铁锨。或许是这句话起了作用,父亲竟然答应带我去浇地,我连忙坐在旧式的自行车后座上。明亮的月光下,父亲飞一样地蹬着自行车,我在后边优哉游哉地哼着歌,不一会儿就到了麦地。
父亲把水流从邻居地里改到我家麦地。他站在地头上看水的流向,我则在地尾看着水有没有淌过来。那麦田好长啊,水漫过来需要好长一段时间。我总是伸长了脖子看水流到了哪里。月光下,如银蛇似的波光在麦苗间缓缓闪过,我就知道水流正在听话地肆意流淌。等到水流终于到达地尾时,我就大声喊:“水满了,改道。”父亲就知道该浇另一畦了;于是把刚才浇过那一畦的水流堵死,换到没浇过的麦田去。我们父女俩配合的很好,省了父亲来回跑着看水有没有浇到头。如水的月色中,我和父亲静静地守望着这片麦田;空阔的田野里,听着“汩汩”的水流声,就好像真的看到小麦苗张开嘴“咕嘟咕嘟”喝水的欢乐劲头。我的心情无比的开心,脑海中开始幻想夏日到来,麦田一片丰收的忙碌景象。
就在我无尽畅想时,忽然听到水里有“噼哩啪啦”的动静,借着皎洁的月光,父亲看到了是一条小鱼在水流中蹦跳,这肯定是从河水中被抽水机抽上来的“笨小鱼”。等我从麦地另一端跑过来的时候,眼疾手快的父亲已经把小鱼抓到了,鱼儿正摇摆着尾巴想奋力挣开父亲宽厚的手掌。这条和父亲的手掌差不多大的鱼,给了我们很大的惊喜。在那个贫瘠的年代,我们全家一年也吃不上一条鱼。虽然沂河又宽阔又清澈,却全年都见不到鱼的影子。想来那时候太穷了,鱼都被大家吃光了、吓跑了;不像现在水里到处是一群群的鱼,鱼肉成了餐桌上的家常饭。
我和父亲出门时除了一把铁锨,什么都没带。地还没浇完,小鱼不能立马送回家,可是再这样下去,小鱼会死的,怎么办呢?还是父亲办法多,他用铁锨在麦地旁边挖出一个小坑,把水引进一些,再把小鱼放进去,然后用土把水坑周围围上一圈,做成一个临时小水塘,这样小鱼就有了一个暂且安身的家,想蹦也蹦不出来了。
有了这条小鱼的陪伴,浇地变成了一件很兴奋的事。父亲吹着口哨,我哼着小曲儿,在这片希望的田野上,我们成了夜的主角,化身春天的欢乐使者。直到凌晨十二点,我们才把地浇完。父亲将小鱼放进他宽大的上衣口袋里,小鱼惊慌地在口袋里扭动不安分的身子,我的耳边只有自行车带起的倏然的风声。令人赞叹的是小鱼的生命力真的很顽强,回到家把它放进水盆,它尾巴一摇,又快乐地游起来。
月夜浇地捡鱼一时成了村里的一件趣事,给这个安静的小山村带来了几分轻松,一丝运气。因为这件事,我成为班里同学追问的对象,大家的语气分明在羡慕我,让我也多了几分神气。
时间是世间最厉害的魔术师。时间的手掌轻轻一挥,麦子就由绿变黄。原本绿色的地毯变成了金色的海洋,每一株麦穗都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很快麦子要收获了。一天中午刚放学回家,就看到父亲拿着一副黄色镜片的太阳镜向我走来。我知道这是父亲今天去城里开会给我买的小礼物。
从小到大,父亲是送我礼物最多的人。母亲经常给我提起“梅花鹿”毛毯的轶事。那是我出生前不久,父亲进城,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条印着两只梅花鹿的米色小毛毯。只是价格有些高,父亲翻遍身上所有的衣兜,都凑不够钱,只能向同行的人借。庄稼人对每一分血汗钱都看的很重,父亲却把未出生的我看的更重。最终,这个米色的毛毯成为我出生后最贴身的襁褓。在我八岁时,有一次,母亲将这个周边已经有些破烂的小毛毯,平平整整地摊开,一遍遍地摩挲上面的小鹿时,还会笑出声来,“八年了,当初你是那么小,躺在这毛毯上还不如这只梅花鹿大,現在都这么高了。”是啊,时光不语,孩子们的成长是对时间最好的回答。从那以后,这块毛毯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可能被母亲又压在箱底了吧。
有了第一块毛毯,也就有了以后的每一次惊喜。自从有了我,从不爱赶集的父亲,成了集集必去的“集滑子”,我们这里专指爱赶集的人。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牛皮纸做的拨浪鼓、彩纸扎成的风车……各种小吃小玩具装点了我幸福无忧的童年。每次他进城,都会给我带来各式好看的衣服、鞋子。这在我们那个贫瘠的小山村,是要被人诟病的:那么小的女孩子,打扮的那么好,长大了不也是要嫁人的吗?还不如给儿子多攒些钱,长大了娶媳妇用。父亲自有他的道理,他对女儿的爱用不着向别人解释:只要给孩子足够的爱,就算女儿是万千麦田中的一株麦子,那也是颗粒最饱满、植株最挺拔俊秀的,是可以被时光之手幸运摘走的那一棵。前几天翻找出来一张黑白照片,一个短发圆脸的小女孩,骑着一辆三轮脚踏车,拘谨地看着镜头。两岁的我就这样被定格在5寸的照片中。母亲淡淡地说这辆三轮车是花37元买来的,我却知道1985年的37元,比现在的370元还要值钱。我能想象这37元背后,父亲又卖了几袋麦子、又剪了几只兔毛?生活的艰辛,他们从来不说。他们的眼里,只有孩子。我们对自己儿时的模样,总是模模糊糊的;在父母心里,却永远是最清晰、最有趣的。时光催着我们一直向前走去,回忆却在风中唱着歌。
就像当年,成天乐呵呵的父亲,骑着那辆旧式自行车,横梁上坐着戴着黄色镜片的我。我们爷俩儿慢悠悠地在村里晃,赢得众人一阵打趣:“怎么还有黄色的眼镜?”“真像一个大明星”“人家多疼闺女呦”。我们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便向麦地快速驶去。远看麦地已经一片金黄,微风一吹如金色的波浪,令人震撼。父亲下地检查麦粒的灌浆度,为即将到来的麦收及粮食征收做准备;顺便将颗粒饱满、还未完全熟透的青色麦穗摘下,在手中轻轻一挽,麦秸就被打成一个结,递与我的小手,回家烤鲜麦子吃;根本没注意到麦田里与野草野花打交道的我。等他喊我回家时,才发现我的眼镜不知何时只剩一片了,另一片不知何时被风吹走了。我们在金黄色的麦田里找寻黄色的镜片,真和“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殊途同归了。最终,我带着一个独眼龙似的眼镜回到了村里。村人由刚才的夸奖变成了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我们竟不觉得难堪。因为我们知道在这片田野上,人们除了质朴就是善良。
人是有味道识别功能的,就像桂花香之与南方,麦香是属于北方的。麦子在成长的各个时期,香味又有所不同。出苗期的麦子散发出的清香大多来自土地深处的孕育,仔细闻,会闻到麦香中夹杂着土地的朴实之香;越冬期的麦子因了冬雪的滋润,会有一股清冷凛冽的寒香;返青期的麦子因春天暖阳的照射,会蒸腾起一股欣欣之气,紧闭双眼置身于万顷碧海的麦田,你会觉得自己仿佛就是这些麦子中的一束,你和它们共同闻着春风,吸着日光,共同呼出地底下的温热与躁动;开花期的麦香,是最真实的麦香,麦子也开花?许多人会这样问。是的,麦子开花的时间很短,一朵花从开到败一般为15~20分钟,一个麦穗从开花到结束,约需2~3天,少数为3~8天。麦花的颜色以淡白和淡黄为主,有人说昙花一现,麦花也是一现。只不过麦花没有昙花那种玲珑飘逸的神韵,所以看到、知道麦花的人很少很少。
各种麦香轻轻悄悄地变化着,其间的各种香气转换,不经常去麦田的人是不会感受到这些细微的变化的。在麦子200多天的生长过程中,我几乎是每天都要随父亲去麦田转一转的;就像现代人,吃完晚饭就想去广场健健身,锻炼一下一样。麦田是我们心灵的广场,每天去麦田转转,那种植物盎然生长所带来的欣喜和广袤大地的踏实感,也会让庄稼人睡个踏实觉。
在所有的麦香中,要说哪种麦香最好闻,我想就是把快要成熟的麦穗用火轻轻一烤,如针的麦芒顷刻化为灰烬,揉搓掉外面黑色的麦囊,滚动而出的如碧玉的绿色麦粒,是最香的。那是经过火苗的舔舐,而激发出的麦子内在最鲜嫩的原汁原味。熏烤过的麦香,是藏不住的,它会在空气中膨胀,随风飘香一个庭院,再将香气传给另一户庭院。鼻子灵的人,会马上收到这种香气传来的信号,隔着墙大声问邻居,“你家烤麦子了?给我们留点儿”,说话声还没落,人已经跑来,分着吃这难得的美味。吃过一次烤制的新鲜麦子的人,此生无论身在何方,都不会忘记那种温热清甜的麦香。这是真的。就像前不久,我驱车带着一众好友从一处农户家经过时,他家烤制的麦香就飘进了车里,原本昏昏欲睡的友人们马上来了精神,眼睛一睁,非要我停下车,想去敲门打扰要几粒麦子吃。但里面传来孩子的雀跃声,又让我们这些成人觉得和孩子争食实在太鲁莽,便站在门外一起闭目回想。麦子纯熟的味道,勾起了我们的儿时记忆。一个朋友说“一闻到这种烤制的麦香就知道该回故乡了”。沉睡的童年被唤醒,我们的眼角湿润了。
有人看到浮云,会想念故乡;有人看到落日,会思故乡;有人看到明月,会泪滴两行。守着麦子长大的人,看到麦田,就知道故乡不远了。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一千多年前,白居易就为我们描述了一幅夏日割麦的繁忙景象。时光流转中,这种旧式割麦的景象已被现代联合收割机所取代,走过那一段岁月的我,却不能忘,也不敢忘。
儿时的麦收季,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候,父母总是天没亮就已经踩着露水、拿着打磨完的铮亮的镰刀走向那片希望的绿色。借着晨曦中的一丝亮光,伴着清凉的微风,挥动镰刀,揽起一把麦穗,朝着根部爽快地割去,麦子立即与根部分离,斜斜地倒下。每人一畦麦子,大家来个比赛,看谁割的又快又好。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揽、割、放,继而向前。多年后,弯腰割麦的场景还经常出现在我的梦中。我曾经也拿起过镰刀,学着他们的样子,用力向着麦子根部狠狠割去,却发现这并不是一件易事:麦秸顺滑,一不小心镰刀会伤到手;麦芒似针尖,容易扎到手;弯下去的腰,一会儿便很难直起来……与其说割下的是麦子,不如说割下的是一种苦难,是与这片大地的抗争。只有经历过割麦的人生,才是品尝了人间甘苦的人生。
即使割完麦子,捆扎、轧麦、晾麦、扬麦、收麦,每一道工序都浸着汗水,绷紧了一家人的神经。直到麦子入了大缸(为了储存麦子而家家必备的大型容器),家人才敢松一口氣。打完麦子剩下的金黄的麦秸,在庄稼人眼里也是一个宝贝,它们在大人的手中“变戏法”,在孩子们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游乐场”。
小时候,我最佩服爷爷奶奶的手巧、心思活。奶奶会挑选最柔软的麦秸,在太阳底下好好曝晒一番,倒出枕头里的旧麦秸,装上新的麦秸,一个新枕头瞬间完成。爷爷则会将麦秸打成厚厚的草席,铺在硬硬的床板上;上面再铺上一层褥子,一张舒适绵软的床铺就完成了。每晚睡觉时,头刚碰着枕头,一股小麦独特的香气夹杂着阳光的味道就扑面而来。松松软软的枕头和草席陪我度过了多少个漆黑的夜晚,将生命中最贫苦的那一段岁月幻成一缕缕香气,萦绕童年记忆。
小时候最爱玩的游戏就是捉迷藏了。家家户户门前都有高高的麦秸垛,一堆堆的麦秸垛成了我们藏身的好去处。经常有小伙伴钻进麦秸垛藏身,却在里面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大人们找不着孩子了,都会发动大家围着一个个麦秸垛转悠,大家一起喊,一起找。直到把睡着的孩子喊醒了才散去。第二天,大家都会围着那个孩子打趣:“麦秸垛比你家的床舒服啊?”“当然了,俺家的床太硬了。那麦秸垛软绵绵的,就像躺在……白云上。对,白云上。”躺在白云上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小时候的我总是喜欢胡思乱想。我也好想躺在白云上。
捉迷藏的游戏还在进行,却被大人们严令禁止再钻麦秸垛。很快,我们就“发明”了新的玩法。那就是在麦秸垛上“跳跳跳”。因麦秸本身顺滑,堆放起来松软有空间,所以在上面跳的话,会有一种上下起伏的弹跳感。即使从上面滑下来,也不会摔疼。倒还有一种坐滑梯的感觉。我总在想,今天的孩子们玩的蹦蹦床是不是根据跳麦秸垛而来的呢?反正因为这种弹跳所带来的快乐是一样的。放学后,回到家匆忙扒拉幾口饭,就往麦秸垛跑去。明亮的月光下,顽皮的孩子们如灵巧的小猴子般在麦秸垛上面跳啊叫啊,是那样的欢乐,热闹。那种腾空而起、落下时包裹在软软的麦秸中间的感觉,真像在云朵上飞。在那些没有电的夜晚,没有空调暖气的时代,我们的快乐简单而真实。
今天,我们枕着乳胶制作的枕头,睡着席梦思的床垫,却不会再有枕着阳光、睡在白云上的感觉了。那些美好的回忆,随着时光之河,悄无声息地流向远方。渐去渐远的,是我们无法回去的青春和无忧无虑的童年了……
少年的我,浸润在麦香里,渐渐长成一个少女。初二时,父亲费尽心思将我送进城里的中学就读,我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插班生。看着周围的这些城市的孩子干净的衣服、白嫩的脸,我的自卑感、孤独感慢慢爬上心头,渐渐有了退学的冲动。我总是在想,我是大地上的一株麦子,就应该长在黄土地上;城市的花园里,栽种的是娇艳的花朵,没有麦子的立足之处。
班主任姚老师是一位细心的女教师,她的脸圆而短,泛着一层红色,特别像果园里将熟未熟的红苹果。她耐心地开导我:“小麦是北方的主要粮食作物,它们生命力旺盛,平原能生长,山地也可生长;东北可以种,新疆也可以种。”我使劲点着头,将小麦那顽强的韧劲全部用到学习上,竟渐渐得到了老师的肯定。特别是我的作文,有一篇是写《我的家乡》的,开头这样写着:“不用等到春天,即使隆冬季节来到我的家乡,只需在麦田前深深呼吸,便能感受到地下涌动的春意。那一望无际的绿色的麦田,是一幅翠绿的画,是一首飞扬的歌……”姚老师把这篇文章当作例文,读了一遍又一遍。
青春懵懂的年纪,总会有青葱的故事发生。我是在很多年以后才知道,当一身麦香、一脸小麦色的我走进这个班,是怎样如一颗石子投进湖水中,溅起了一圈圈涟漪,把数个男同学的心卷起了千堆雪。我成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
这些生活在城市围栏里的男孩子,很是向往山中那广阔的空间,那片绿色的麦田。我作文中描绘的画面,会经常入他们的梦,连同扎着高高马尾的我,也经常出现在少年的梦里。他们为了我的一个转身,一个微笑,打过多次群架,我竟然不知道;他们为了不让邻班的男生趴在窗口上看我,两个班的男生在校外混战;一个男生和另一个男生的争吵,竟是因为都想把作业本紧贴着有我名字的那一本……现在想来很可笑,很多事情都是后来才知晓,只是青春早就转过了街角。
那个名字中带“玉”的男生,名如其人,温润如玉。他那时坐在我的后排。我并非一个木讷之人,他在我身后做的一些小动作让我知道了他的心事。比如我的马尾会不经意落在他的书桌上,他总是轻轻地拉一下,便快速将手收回。我转过头想要狠狠地瞪他一眼时,他早已把头低下,只是那白净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朵根。再比如他总爱用脚踢我的凳子,不经意时,便会踢到我的脚,我想要对他发脾气时,他的头深深地埋进书里。
我感觉到了他的不友好,便不再搭理他。是另一个喜欢他的女生发现了他的小秘密。他上课喜欢写小纸条,写完似乎不满意,便将纸条团成团。每次放学打扫卫生,他桌子上的小纸团都到处滚。那个女生很好奇,便将小纸团打开看看里面写了什么内容,读着读着便惊呼起来,她拍拍我的肩膀说:“喂,你赢了。他给你写的诗。每一句都藏着你的名字。”我开始不相信,读着读着便明白了那一首首笨拙的小诗,都是以我的名字开头,绞尽脑汁地去写,却都不满意。他很可能想写一首藏头诗吧,可我的名字又怎是三言两语就可为诗的呢?好胜的我,拿过那揉皱的纸张,在背面写上
朝朝暮暮卿思青,
雅文藏拙易动情。
南国此时春正好,
不负光阴一身轻。
随后在下午上课时将纸条递与他。他似乎也明白了我的意思,再没有其他小动作,也不再写诗。我却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这就是青春期的孩子们,明明喜欢一个人,却不敢说;明明喜欢这种被人喜欢的感觉,却要决绝地推却。
初三分班,我们不再同一个班,他曾让一位同学转交给我一封信,清秀的蓝色钢笔字,一个少年无处安放的青春跃然纸上。他说他曾经和几个同学去过我的村庄,他们见到了我作文中描述的麦田,真的很美。只是他们去的时候,麦田已经金黄。他说金色的麦田很好看。
我不知道他写这封信到底什么意思,繁杂的功课很快就让我忘了回信。时光之河蜿蜒流淌,原本在一条河水中快乐奔腾的溪流,遇到前面的巨石或浅滩,就会分流成小小的分叉,你流向左,我流向右。
中考后,我如愿以偿考进高中,他却辍学回家了。那时的高中特别难考,他的心事都在写诗和幻想上,我没有成为他学习的动力,却成了他少年时光中最难忘记的人。他曾在毕业典礼后,交给我一封厚厚的长达七页的信。只不过字迹有些潦草,语言也很混乱。他很矛盾,家人想送他去上技校,他却想去下海当老板。他和几个男同学反抗着家庭的安排,对未来充满幻想却又心事重重。是啊,那些稚嫩的肩膀,不经历生活的风雨,怎会轻易就成功。当我读到最后一页时,最后一行小字是“我想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时我明白了这封信前面所有的不安与慌乱,那是一个少年最真的也是最纯的暗恋。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最后那句表白“我喜欢你”。
后来高一的时候,他曾在一个男同学的陪伴下去学校找我。那时,我刚急匆匆地吃过晚饭,在汹涌的人群中奔向自己的教室。他眼疾手快地拦下了我,我这才发现他高了,也瘦了。但眼睛依然如水,明亮清澈。只是简单寒暄了几句,嘈杂的人群中,我没有听清他说什么。似乎面对这么大的校园,看到这么多要立志考大学的学生,他的内心也有一丝顾虑和自卑吧。为了节省读书的时间,我将长长的马尾剪去,换成了干练的短发。他还能一眼就在千万人中认出我,我知道我已经住进了他的心里。不过几分钟后,上课铃声响起,他们转身走进茫茫夜色中。我在教室里埋头苦读,有时回想起他转身离去的样子。人生就是在一次次的转身中,完成了成长和分离。
高中三年,我经常会收到他的信,有时是从《读者》杂志上剪下来的一段励志的话,有时是在几张有些发污的纸上写的他最近的生活,比如他学车拿到了驾驶证,正在给别人帮忙运送空酒瓶。我忽然发觉我们之间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他在忙着跑生活,我在忙着高考。他的生活我不曾经历,我的压力他也无法体会。我们像背道而驰的两个人,终于越走越远。
高二到高三那段时间,经过两次文理分班,我因为学业的繁重已无暇顾及其他。他给我的来信,我也是匆忙一看就束之高阁。高考结束后,他曾给我打过一个长长的电话。他一句都没有问我高考的事,只顾着说自己怎样去啤酒厂拉了空酒瓶,老板没付钱却骗他已经付完,最后被警察当小偷抓起来的事。我听了也很震惊。没有想到涉世未深的他会前脚刚出校门,后脚就进了拘留所。只怪我当初没有认真读他的信,他那一段人生最黑暗的岁月,我成了透明人。他那时多么需要我的鼓励和支持啊,可我却没时间读信回信。万不得已,他才给我打了那通电话。可我也在想,当我将风油精一滴滴涂抹在太阳穴上,逼着自己苦读时,他又在哪里?他不也没有一句鼓励吗?我们像两只不同的风筝,我想要的是飞向蓝天;他想要的是掠过湖面。无形的手掌将风筝线放长拉緊,虽然都在拼命飞,但终于再没有什么共同语言。这就是最可怕的地方:你明明喜欢一个人,明明把他刻在了心里,却不能不放手,任细小的尘埃将他掩埋。
大学三年我活的恣意而潇洒,图书馆里静静流淌的时光,太白路上的车来车往,长发飘飘的我发誓要走过这座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却没有再遇到他。他像一个隐形人在我的生活中消失,无迹可寻。数个高大的身影在我教室的窗前徘徊,最终我选了执手一生的他,那个目光如炬,在见到我时却能温情如水的男生。他会陪我在法国梧桐下捡拾好看的树叶,也会陪我在雪后寻找梅花的清香,我们用英语熟练地交谈,我们用俄语相互打趣对方……这种我想要的生活,是那个男生始终无法给予的。
大学毕业时,他却出现了。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提前和我打招呼,就站在我的教室外。我是有一些惊讶的,三年多的时光,我们都成长了许多。他褪去青涩,白衣黑裤,一副卖场营销精英的模样;我长发扎起,白衫米色裙,依然一副时光不改的清纯。他说,你还是长发好看。他说,我们共同的好友鹏要结婚了,希望我能去参加。我说,我陪你在大学校园里转转吧,他说好。
他会提醒我注意脚下的不平,也会问我要不要去前面的水吧喝杯饮料。我会心一笑,话就脱口而出“你是不是来过这个校园多次?”
他笑了。喜欢一个人,就会连她所在的校园一同喜欢。只是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资格了。
“那个男生对你很好吧?”
“你见过他?”
“你和他在一起笑得像个孩子,挺好的。”
“昨天,我又一次去了你家门前的那片麦田,我告诉自己那是最后一次了。今天,我也是来见你最后一面的。以后可能就再也不见了。我父亲告诉我,麦子和杂草在初长时,看似都低低矮矮的,很相像;可是越长高,麦秸会结麦穗,杂草只能是杂草。它们只会相伴一段时间,不会到老的。你是大学生,会有很好的将来;我只能在这个社会的夹缝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如果早知道想要拥有你,就必须和你站在同一条地平线上,我不会放弃学习的。可是,当我明白了这些道理,一切都晚了。”
我看看走在身边的他,这么多年了,我们从没有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地说会儿话。我也忽然明白了,父亲说在我家的麦地旁不止一次遇到过同一个少年,白白净净的,眼睛很好看。村里的孩子他都认识,这个男孩他没见过。曾经,父亲以为他是来偷麦子的小偷。但看到他失落不语的模样,便觉得自己误会别人了。我现在知道了,那个在我家麦田前踟蹰的男生,就是他。
他告诉我,他还去爬过我说的那座山,也看过我文章里的桃树,[距][尚]过我文中写的小溪,吃了树上的桃李。“你的文章总是写的那么美,不过那桃子并不像你写的那样甜。”
原来真正喜欢一个人,就是去走走她走过的路,听听她喜欢的歌,看看她曾看过的风景。我的麦田是我精神的后花园,我在那里快乐自由地成长;没想到也影响了他。他可能也在寻找和我一样的麦田吧。
我们挥手告别。从初二到大三,他喜欢了我整整八年,可能还会有更长的时间,可转身离去时,我们连对方的手都不曾触过。他将一封红色结婚请柬递给我,我也猜出了,那并不是鹏的婚礼,那是他的婚事。他在结婚的前两天,去和那片麦田告别;在结婚的前一天,和我告别,和往事挥手说再见。
一晃很多年过去了,当年那个活泼可爱、爱唱歌的小女孩已经成为两个孩子的辣妈,那个爱吹口哨、制造欢乐的父亲还是和当年一样潇洒,只不过岁月已经爬上了他的额头,鬓角早生白发。只是那个温暖如玉的男生,从我的生活中真正隐去。十五年了,我们就生活在这个小城市里,却再也没有见过面。
每当看到楼下有车灯闪动的光亮,每当看到我喜欢的桂树下有晃动的人影,每当我的生日时,外面有绚烂的烟花绽放。老公总会开玩笑地说,不会是那个暗恋你的人偷偷为你做的吧?
怎么会呢?我们不再年轻,岁月催我们长大。
当我敲下这些文字时,感觉自己又重新活了一遍,我的童年,我的麦田;那个少年,那段心酸;现在的我,孩子们的笑脸。当前尘往事纷纷落下,我知道将这些故事托盘而出,是对往事的一种纪念;即使多年后,会变成一种祭奠。一个朋友劝阻我,不要再写以前的苦难岁月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已将苦难终结。可是我的回忆该往哪里放?没有回忆,生活就是残缺不全的。以前的生活是清苦了些,可是我们正要从那些苦中,找出生命的甜。不是向以前的岁月诉苦,是向现在的人们蓄暖。这就是真实的我,一个带着麦香,行走在文字间的自由的灵魂,一切足够了。
无论走多远,都走不出对家的思念,走不出对故乡那一方山水的惦念。故乡的袅袅炊烟是儿时的梦幻,如今则成为乡愁的代言;故乡的人们朴实善良,那一声声亲切的呼唤,把游子的心拉近思念的边缘。
我的故乡是地图上叫做鲁西南的地方;虽地处大山深处,却孕育出了孔子孟子两位伟大的贤人,说是人杰地灵也未尝不可。自小在儒风绵长的环境下长大,一颗活泼的心加上明亮的双眸,竟发现了乡村生活的精彩就在于密切的人情往来。
幼时,东家来了客人需要用饭,西家的阿姨就会主动来帮忙烧火,南家的孩子们会送来凳子,北家会送来碗和碟子。虽是一家待客,却几乎惊动了附近的街坊四邻。在那些不算富裕的日子里,大家相互帮忙,相互取暖。一家有求,八方支援。
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缝制被子和烙煎饼了。缝被子需要有人手帮忙,才能将被子拽平整、缝制整齐。每逢冬日农闲时节,找一个好日子,几家的妇女将被面和棉花抱在一处,地上铺上各家的凉席,拼成极大的面积,再将被里铺上,依次铺上棉花,再铺上被面。这个过程看似简单,却是缝被子的关键。哪个地方棉花多了,哪里棉花少了;哪个地方不平整了;哪里歪斜了……都需要火眼金睛的观察,一次次地调整,才能拿起针线开始缝制。一人缝一侧,比一比谁的针脚细、谁的针脚直;你帮我穿针,我帮你引线。其间总有嘻嘻哈哈的打趣声,那是专属妇人的女红时光。一床床厚厚的棉被就在这欢声笑语中缝制完成。几位妇女共同合作,一天时间就能把几家的棉被缝制好,效率是很高的。
烙煎饼几乎是全村人的盛宴。因为这一次烙制需要将未来一年的煎饼都烙出来,数量多,劳动量大。而且烙煎饼需要很多工序,单枪匹马是不可能完成的。一般选在冬天,没有农活的悠闲日子里,附近的街坊四邻选择一处平坦开阔地,垒起底灶,搭好鏊子,抱来麦秸;再将面粉淘洗、壓制,最后只剩粘稠的淀粉团。这一个个环节,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了。面粉都是倒在一个大缸里,加上水用一根粗粗的木棍搅拌,这样的力气活一般都交给男士;搅拌好的面糊不能直接使用,需要装在面粉袋中,上面压一块大大的磨盘,慢慢地将里面的水分挤出来,这也需要时间。就是烧火也不是谁都能胜任的,火太大,鏊子太热,面糊一滚动就焦了;火小了,鏊子不热,面糊粘不上去,也烙不成。所以,需要各方面的配合。等一切准备停当,就开始了烙制。先用带油的棉布将鏊子擦拭一遍,再将面团团成足球般大小,迅速在鏊子上沿逆时针转一圈,再转一圈,直到将鏊子全部铺满。然后将竹制的细长的篦子往水里一蘸,再快速将刚才面团滚过的不平整的地方抹平,这时,一张直径近一米,薄如白纸的圆圆的脆脆的煎饼就做好了。热热的煎饼又酥又脆,甚是好吃。各家根据口味的不同,会约定好哪一天烙地瓜面的煎饼,哪一天烙高粱面的,哪一天烙玉米面的,各色谷物在黑黑的圆圆的鏊子上轮番上场,将谷物的特殊甜香味道一一浸入冬日的严寒中,随着肆意的风,飘到村子的大街小巷。
馋嘴的孩子们会循着味,跑来煎饼堆前凑热闹。脆脆的煎饼虽然好吃,但篦子上刮下来的黏黏的淀粉条儿,更是孩子们争相抢夺的目标,我们这里管它叫“猴子”,大约是因为“猴子”像泥猴的缘故吧。抢不到的孩子会耐心地等待下一个“猴子”的出现。如果一直没有,也不要紧。心思巧妙的妇人,会切开一个柿子,将柿子直接涂抹在煎饼上,借着鏊子的热,将柿子的甜渗透进薄薄的煎饼里。这种香甜的柿子煎饼是对秋天最好的纪念。暖黄色如灯笼似的柿子虽然每年都会高高挂于树梢,但家乡人对这种果实既爱又怕。在我很小时就经常听到大人的各种警告“柿子好吃但不能多吃,吃多了缠肠子”“喝酒不能吃柿子,会中毒的”……确实,没有熟透的柿子入口会有一种涩涩的感受。但这样的柿子恰好是烙煎饼时最需要的一味伴侣,它巧妙地将柿子的甜腻和煎饼的谷物香味奇妙地结合起来,在寒冷的冬天给需要慰藉的人们以美好的唇齿感受。
火红的鏊子将人们对煎饼的热爱点燃,热气腾腾的煎饼摊聚集了村里的老老少少。从家里拿几块红薯,往鏊子灶下一放,静静地围坐在旁就好了。只消半个小时,红薯的甜香就会从烟火间慢慢飘散出来。轻轻剥掉外面已经被火烤的黑色的外皮,里面黄色的软糯的瓤,让人欲罢不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么多年最吃不够的就是红薯。终使红薯有多种吃法,谁都拒绝不了这种与火直接接触而生成的美食。冬日里,小小的烤红薯摊前总是吸引了不少人。时光在变,对一种食物的追求与喜爱不因身份、地域而变。
只是一切都远去了:日益火热的饭店取代了在家中待客;现代化的棉被加工设备取代了手工缝制被子;效率高、口味多的机器煎饼将红火的鏊子摊成功挤出历史的舞台……在不知不觉中,世界以一副傲娇的姿势向世人展现它的先进、多元、便捷,这些我们都能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但我们心底还回荡这一个大大的问号:时光冲淡的不仅是生活,还有浓浓的乡情。谁都不能否认,男女老少在一起共同为一件事去努力的精神是多么可贵,由此产生的感情是多么深厚。在一借一还中,在一来一往中,在一笑一颦中,乡情溢满心头。
曾有人对我说,不要再写以前的种种苦难和不堪了。是的,以前是苦一些,那是相较于今天的物质生活来说的。我们没觉得过去的日子有多苦,反而觉得生活是那样充满情义,大街小巷疯跑,走街串巷吃百家饭,那样的时光无忧无虑。虽然今天各种美食不断,各种快乐上演,但故乡的亲情总是会拿捏住我们的味蕾及心灵,最是乡情暖人心啊。
这就是我的小山村,春有槐花飘香,夏有热情喧闹,秋有明月相照,冬有火热煎饼。离不开,也忘不掉,即使走的再远,也走不出故乡亲人牵绊的目光,走不出对故乡的思念。
责任编辑 胡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