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
校园暴力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而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则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只有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方面都采取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共同为广大中小学生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
一、国家的职责
作为国家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快制订出保障校园安全的法律法规,为打击和遏制校园暴力伤害案件的发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中小学校安全事故(特别的暴力事件)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完善校园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驾护航。此外,国家应尽快出台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因“留守儿童”衍生出来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
二、学校的工作
1.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校学生的必修课
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和提高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现代教师要有二十一世纪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切实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各级各类的中小学校都要摒弃过去那种只重视教学成绩,轻视德育工作的育人理念。要把学会做人、学会共处、学会求知的育人理念,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始终;要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尽量排除任何诱发、增强及扩大青少年暴力倾向的学校社会环境;要训练学生应对学习生活中各种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指导学生建立和谐、友好、可信赖的人际交往关系;教师及德育工作者要善于发现引发暴力事件的苗头,并对有明显暴力倾向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从而使暴力事件能够被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2.健全校园暴力事件(安全事故)的预防、监督、管理机制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小学校的大多数暴力事件是可以避免的,关键在于学校能否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预防、监督和责任机制。每一位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善于发现和化解有可能引发暴力事件的矛盾和问题。一旦发现学生有打架斗殴的苗头或暴力倾向,除了要做好必要的心理疏导外,还要用法律、道德、纪律、规章等去约束学生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除此以外,学校还可以尝试与所有的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群防群治,防患于未然。
3.教师要避免发生体罚或伤害学生等现象的发生
教师被喻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事的是一项光荣而又神圣的职业。中小学校应抓紧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充分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所有教师都要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改进教育方法。要尽量避免去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更不能体罚学生。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得到学生的尊重,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师生间矛盾的激化或伤害事件的发生。
三、家庭环境
1.转变教育观念,远离家庭暴力
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家庭具有教育子女的职能。家庭教育对子女思想品质、性格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又是父母的义务,并且设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的虐待、遗弃等条款,严格禁止亲权的滥用[5]。一方面,夫妻双方应避免因家庭琐事引发家庭暴力,使子女受到影响或伤害;另一方面,在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上,要避免“棒子头上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现象的发生。目前,有许多未成年子女情感发育严重不足,身上普遍出现了冷漠、孤僻、暴燥等情感特征,這与子女在家庭受到暴力伤害等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转变人才观,把子女当人看
在当前的家庭教育中,许多家庭把智育作为压倒一切的教育活动。总希望自己的子女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若孩子某次考试成绩不理想或做错了事都会成为被斥责、遭惩罚(或体罚)的导火线。这种望子成龙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长此以往,就会使孩子生活在压抑和不安的状态之中。若这种情绪一旦带到学校后,很可能因为同学间产生矛盾给诱发出来,使其他同学成为被发泄的对象或暴力事件的受害者。因此,家长要切实转变人才观,学会尊重子女,把子女实实在在地当人看,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四、社会的责任
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往往与社会环境、不良风气的影响有着直接关系。一方面,社会各方面要花大力气,治理整顿不良社会风气,改善治安环境,特别是要预防发生在中小学校的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要限制或禁止媒介对暴力文化的不当传播(如暴力影片、暴力玩具、网络暴力游戏、口袋书等),以最大限度地净化文化市场。除此之外,有关部门应尝试开通“反暴力”热线电话,对有暴力倾向的中小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同时对遭受过暴力伤害的学生给予及时的心理治疗,使之早日摆脱因暴力事件留下的阴影。
五、青少年学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而家长、老师和社会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地呵护着我们,中小学生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遇事不要忍着不吭声,要及时告诉家长或着老师;身上尽量不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立即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不刺激对方,以减少被侵害程度,事后立即报案。
2.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如交友要谨慎,少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要上网交友,更不要网恋或私自会见网友;出外办事不单独行动,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3.养成谨言慎行习惯。在学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说刺激、伤害别人的话;在公共场合遇到可疑者时,设法避开;化妆、服饰要得体,不要过分暴露;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对陌生人交付现金以及物品;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吉林省通榆县第二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