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以下简称“现状监测”)作为项目环评工作的重要基础,其结果往往直接關系到项目环保可行性,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该项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对环评结论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基于此,为了提高环境现状监测工作质量,本文将从现状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着手,并提出相应地解决对策。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问题;对策
1 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所存在的问题
1.1监测单位的资质及能力把关不严
当前,所有现行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并未专门对环评现状监测单位的资质及其能力作出明确规定或要求。对于现状监测工作而言,往往具有地域垄断性的特点,也有部分环评单位为了降低监测费用,部分项目的现状监测工作都是由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进行的。就现状监测来说,往往涉及的分析项目众多,工作量庞大,这要求监测单位有足够高的业务能力。作为县级监测站,尽管已经顺利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其中,也有部分还顺利通过了实验室国家认可,但由于受到人手、技术力量不足等方面的因素限制,监测能力往往大打折扣。同时,对于现状监测单位而言,环评单位未对其资质与能力展开严格审查,在接到环评单位的委托后,监测单位都会统一接受,无法确保现状监测结果真实完整。
1.2 现状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环评现状监测方案编制不合理。对于环评现状监测工作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均有明确规定,评价项目的等级不同,对于监测点位、时间以及频次等要求也有所不同。当前,环境监测市场竞争积累,不少环评机构为了谋取更多地利益,没有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制定现状监测方案,随意缩小调查范围,监测点位不明、减少监测频次与因子等方式达到降低现状监测费用的目的,对于某些外地环评单位来说,没有针对项目拟建地进行实地踏勘,更多地是在地图软件上掌握环境保护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检测点位的设置,以致于部分保护目标遗漏,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造成重要影响。
二是现场检测与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不符。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现状检测单位整体水平参差不齐,一些监测单位受利益驱使,部分项目即便自身监测能力不足,也照承接不误,也没有严格审查环评单位给出的监测方案,更没有按部就班地根据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对于某些监测项目的分析,未能实现规范化操作,比如说,对于土壤或固体废物而言,原则上应该先进行磨碎后,再进行风干处理,但实际工作中,往往直接采取烘干处理,这样势必会影响最终数据的准确性。
三是检测数据统计与评价有误。不少项目在计算超标率、平均值以及超标倍数等数据时均存在问题,评价引用的标准值有误,造成评价结论与实际监测数据不符。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引用的监测数据与监测报告有出入,环评单位引用的部分历史数据根本不具代表性,甚至不顾及环境质量变化实际,随意引用出处不明确的监测数据。此外,对于收集的现状监测数据,现状监测单位在进行数据处理时,往往随意修改或删除,造成数据失真。
2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的有效对策与建议
2.1 严格审查监测单位的资质和能力
要想提高环评结论的可靠性,需要针对现状监测的单位的资质及能力做出如下规定:第一,现状监测单位必须具备检测项目的监测能力,相关从业人员也必须持有监测项目的上岗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需要包括监测单位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实验室国家认可证书,同时,还需包括监测能力或实验室认可项目一览表,确保签章齐全。第二,如果估计建设或规划项目可能存在重大环境影响,承担现状监测的单位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倘若项目可能造成跨地域(州、市)环境影响,则应由一级站负责监测。如果项目可能造成跨县(区)环境影响,则应由二级站承担监测任务。第三,对某些特殊因子,如果承担现状监测的单位具有监测能力,但却没有通过计量认证,也没有通过实验室认可,则应在监测报告中声明该项目尚未获得计量认证,为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判断提供便利。第四,对于报告书引用的历史数据,必须要有明确出处,还要附上监测报告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2 做好监测方案编制工作,规范引用历史数据
环评单位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也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环评单位,必须主动担起责任,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提供切实保障。首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派员亲赴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然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合理编制出环评现状监测方案,确保监测方案质量。其次,委托环境监测单位实施监测工作前,要交代清楚监测因子、监测项目以及评价标准等。如果发现监测结果与评价要求存在较大出入,则应及时与监测单位取得沟通,并根据对现场监测情况的了解,在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地解决方案。最后,在引用已有的监测数据时,必须获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环境监测结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影印件、监测报告等)后,才能允许引用。
2.3 规范现状监测行为,强化现场质量控制与数据审核
一方面,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承接项目的现状监测工作的监管。在尚未实施环评现状监测时,监测机构需要提前向相关审批管理机构进行报备,明确监测时间与内容,然后审批管理机构结合监测计划、并委托同级监管部门负责质量控制考核工作。倘若条件满足,还应进入现场抽查,也可以使用GPS定位技术,以防监测机构操作不规范,对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强化现场质量控制,不断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对于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来说,应当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意识,针对实验室分析加强质控考核,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在监测工作现场,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规范,进行样品保护剂添加、平行样分析、质控样分析以及样品保存运输等操作,并加强对监测人员的督促,让其自觉遵守执行规范与标准,减少差错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数据的审核,尤其是要加强数据代表性与准确性的把关。除此之外,项目环评报告出来以后,还应进行专家评审,邀请环境监测的专家参与评审,并将监测内容作为重点审查对象。
2.4 打破地域与垄断界限,建立公平竞争机制
要想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必须尽快打破地域与垄断界限,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鼓励与引导,让其参与到污染源监测、环评现状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等环境监测活动中去,形成一种官方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公平竞争的局面。同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针对环境监测市场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可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环境现状监测单位。另外,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发挥自身主动性,对社会监测机构加强质量考核与监管,使环境现状监测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下去。
2.5 加快构建环境监测信誉评估体系
随着监测行业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升,监测行业队伍也日渐壮大,行业内的竞争也更加激烈。但是不同的监测机构在其人员素质、技术水平、仪器设施条件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导致服务质量与信誉度参差不齐,因此,为了规范监测市场,可以引入环境监测信誉制,定期在全社会通报,构建完善的信誉评估体系。对于那些环境监测信誉度高的监测机构,应当大肆宣传与表扬;而对那些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信誉度低下的监测机构,则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公开通报,如果情节严重,终身不允许再进驻,从而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3 结束语
总之,为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必须严格审查现状监测机构的资质与能力,做好监测方案编制工作,规范历史监测数据的引用。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的规范性,加强现场质控与数据审核,此外,还应打破地域与垄断界限,实行公平竞争机制,还要构建环境监测信誉评估体系,提高现状监测水平,提高环评结论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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