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洁 曾月明
摘要:基于2012年沪深交易所摘除ST新规,结合舞弊三角等理论,运用描述性统计、列联表独立性检验、多元线性回归等方法,研究*ST公司盈余管理状况以及新规带来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1)*ST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2)*ST公司存在利用非经常性損益进行盈余管理行为;(3)摘除ST新规增加了*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比例;(4)新规实施后五年,*ST公司偏好运用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扭亏。
关键词:上市规则;*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
2012年,沪深交易所先后修改股票上市规则,在实行ST条件中增加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审计意见类型等新指标,取消了净利润扣非为正才能摘除ST的规定。这意味着ST公司借助非经常性损益扭亏可以摘帽、*ST公司可以摘星摘帽,新规很可能增加ST、*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扭亏行为。市场监管制度逐渐规范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披露;但该制度仍存在披露形式不规范等监管漏洞。非经常项目具有平滑利润、易操纵的特征早就引起国外学者Craig,R.等关注。近年来学者结合我国制度背景采用案例分析和实证分析均指出“非经常性损益是企业当前盈余管理的常见手段”。也有文献进一步研究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现象。从盈利需求看,亏损 、ST公司借助非经常性损益快速扭亏;微利 、盈利公司调整盈余也偏爱非经常性损益。从事件发生时间看,多发生在上市前一年,扭亏当年,扭亏当年或扭亏前一年第四季度。从净利润操纵手段看,Bikki Jaggi等发现,企业使用向上调增和向下调减净利润两种手段。从具体项目看,叶建芳等指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政府补助等比较常见;赵连灯从影响金额来看,发现集中在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已有文献从多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但尚未将2012年摘除ST新规与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相联系。本文贡献在于以2012年摘除ST新规为背景,验证了新规的经济后果,有以下发现:(1)2012年修改股票上市规则增加了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ST公司数量;(2)在规则改变后5年间,*ST公司盈余管理偏好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假设提出
高管等理性经济人希望个人利益最大,委托代理理论、内部控制人理论和契约理论是盈余管理存在的先天条件。舞弊三角形理论提及压力、借口、机会可进一步解释盈余管理存在的直接原因。当上市公司被冠以*ST,管理层将面临现有、潜在利益相关者更关注盈余信息;退市丢失 “壳资源”带来的融资优势、良好企业形象等实际利益的双重压力。盈余管理普遍存在是盈余管理的借口。会计准则的弹性和滞后性,市场信息不对称则为盈余管理提供机会。综合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假设1: *ST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
由于非经常性损益概念中的性质特殊、偶发性等表达,只能依据主观职业判断理解。缺乏统一规定,会增加管理层利用非经常性损益粉饰业绩的机会。依据新规,*ST公司包含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即可摘星摘帽,扭亏意愿更强烈。已有研究也表明非经常性损益是盈余管理常见手段,本文提出假设2。
假设2: *ST公司存在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2012年7月沪市摘除ST新规出台, 18家ST公司在8月就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成功摘帽,在证券市场掀起热潮。与ST公司相比,*ST公司更迫切扭亏,借助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性摘星摘帽相比依靠主营业务扭亏更容易。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摘除ST新规增加了*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的可能。
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共21条,但每个项目对当期扭亏的贡献程度不一。浏览30篇研究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偏好的文献后,发现管理层存在以下偏好。基于前三个假设和已有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 *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具有项目偏好。
2.实证检验与分析
本文以2012-2016年沪深主板86个标准审计意见、成功扭亏的A股*ST公司为样本,共涉及11个一级行业,尤以制造业为主。数据来自于样本公司年报。
2.1*ST公司盈余管理的存在检验
采用扩展的琼斯模型检验方法,并加入营业外收支这一影响因素。这是因为应计利润总额是净利润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会受到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项目影响。国内上市公司常用资产置换、出售、赠与等手段增加利润,大多体现在营业外收支当中。系营业外收支增(减)量,残差系可操纵应计盈余DA。
回归结果中调整R2 为0.724,方程拟合度高,可信程度高。P值远小于0.05,各变量与被解释变量较为相关,将回归系数代入模型,计算可操纵应计利润, 55.81%的结果为正,即*ST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且多为向上盈余管理。
2.2*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的存在检验
76.74%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扣非前净利润的比重超过100%,表明这些公司主营业务对扭亏无贡献。95%以上公司该指标为正,初步推断这些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行为。对比发现,扭亏当年非经常性损益平均值、四分位数,最大最小值均大于扭亏前一年,T值高于临界值,P值小于0.01,均表明两组平均值存在显著差异,进一步证明*ST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行为。
2.3 2012年摘除ST新规的后果检验
设计列联表验证假设3,用非经常性损益占扣非前净利润的比例作为度量指标,反映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调节净利润的程度。列联表行变量为时间分类变量,反映新规前后5年的指标分布;列变量为样本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的程度。
新规前五年49.51%样本、后五年76.74%样本扣非为负,初步推断假设3成立。列联表χ2值16.13大于临界值7.81,说明列联表行列变量有依赖关系,即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程度受量时间影响,新规增大了*ST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的可能。
2.4 *ST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的偏好检验
从具体项目披露总数看,依次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其他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损益、“投资收益”等;从披露总金额看,依次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债务重组损益、政府补助等,可初步推定存在项目偏好的假设成立(见表6)。
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进一步分析具体项目的披露金额,纳入“营业利润”1考察公司“自身造血”是否对扭亏有贡献。调整R2为0.671,方程拟合度良好(见表7)。
“营业利润”P值远大于0.05,对净利润影响不显著,表明样本公司主要依赖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与上文描述统计结论一致。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支、债务重组损益与被解释变量显著相关。从回归系数角度,其他营业外收支对净利润的影响要大于其他三项,显著性水平和政府补助相近,所以其他营业外收支对净利润影响最大,政府补助其次。但其他营业外收支回归系数为负,不为扭亏作贡献。这是因为33家其他营业外收支的具体数据与净利润的系数相反,负向总效应大于正向总效应。债务重组损益的显著性水平和回归系数都优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且披露前一项的26家公司有23家披露金额为正,合计值占所有项目总披露金额30%左右,而披露后一项的83家公司中有64家金额为正,合计值占比50%左右,说明利用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公司众多但平均金额不大。所以,*ST公司项目偏好次序为: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结论与建议
经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本文发现:(1)*ST公司存在盈余管理行为;(2)*ST公司存在非经常性损益盈余管理行为;(3)2012年沪深交易所取消“扣非为正”可摘除ST规定后增加了利用非经常性损益扭亏的*ST公司数量;(4)*ST公司偏好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依次为: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损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本文从监管角度提出治理建议:(1)基于扭亏当年非经常性损益占扣非前净利润比重整体偏高,建议监管部门给出合理比重上限以抑制每股收益过多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也建议监管部门参考*ST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具体项目的偏好次序给予各项目较为合理额度上限来抑制盈余管理行为;(2)重点规范*ST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审批流程;(3)利润表增列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损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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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营业利润中包含“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轉回两项非经常性损益,扣除后,定义为“营业利润”,代表经常性损益纳入回归。
基金项目: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报告供应链政企关系视角下的我国会计准则执行路径优化和保障机制研究”(13ZR1401400);上海教委科研创新项目“财务报告供应链参与主体关系与会计准则执行效果”(ZX201506000007)。
作者简介:
曾月明(1963-),女,湖北襄阳,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资本市场财务报告质量、会计准则、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公司治理。
许洁(1995-),女,河北唐山,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公司治理。